夫子称郑伯,讥失教也。果是其不明教义者乎?此其必然之故也。夫祭仲初言大叔之衅,公曰:“多行不义,必自毙,子姑待之。”盍不亟灭孽牙以省其弟,而徒有待之?及事三发,公始曰“可矣”,遂伐,此欲诸之心可察矣。
昔姜氏恶公以寤生,擅宠大叔,武公虽弗立之,然公明大叔必有坎坎,此祸之始也。俟公即位,又知难在姜氏,而非大叔也。盖大叔不去,则姜氏之心不死;姜氏之心不死,则大叔之患弗绝。是以公三置其辱不顾,长之山高,而推之渊深也。
大叔既去,姜氏无所依,情同势胁,又公籍颖考叔之言,阙地及泉,隧而相见,终就融融泄泄。是以周流言此必然之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