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窗台上,冷眼看着安哲钻进他那辆红色的莲花跑车里,然后扬长而去。
我一直看不惯大男人开那么嚣张的车子,一点也不含蓄。不过,说实话,这样的车子配他倒是蛮合适的。我现在已经知道了他的名字,因为我听见过他打电话,只要一接起电话,这个满脸阳光的大男孩立刻变得老气横秋,语气也冷冰冰的,几乎能冻死人。他的开场白千篇一律是说:“你好,我是安哲。”
我拍拍翅膀扑腾到安哲的书房,直奔他的笔记本电脑。我昨天已经观察过了,他的笔记本根本就没有设密码,再说即使设了密码,谁又会提防家里的宠物呢。
我用我的鸟嘴打开电脑,它有时要比我的爪子更好用。然后费力地把我要找的东西敲上去,可是鸟爪子加上鸟嘴巴也不如人的两只手好用啊……
我仰天长叹。
就在我累得气喘吁吁的时候,我终于找到了我要找的东西——
金刚鹦鹉产于美洲热带地区,是色彩最漂亮、体型最大的鹦鹉之一。整个金刚家族可分为六个族系,其中绯红金刚鹦鹉的分布范围最广。这种鹦鹉头肩部为鲜红色,背羽的后半部为蓝色,两种颜色结合的部位是绿色。在同一属中,又数它们的体型最大,重约1.4公斤,身长约1米……
对照我照镜子的结果,我得出了结论——我大概是一只绯红金刚鹦鹉。
我叹了口气,接着往下看。
金刚鹦鹉也被称作是大力士,主要是因为它的那个啄劲。在亚马逊森林中有许多棕树结着硕大的果实,这些果实的种皮通常极其坚硬,人用锤子也很难轻易砸开,而金刚鹦鹉却能轻巧地用嘴啄将果实的外皮弄开,吃到里面的种子。除了美丽、庞大的外表以及拥有巨大的力量外,金刚鹦鹉还有一个功夫,即百毒不侵,这源于它所吃的泥土。金刚鹦鹉的食谱由许多果实和花朵组成,其中包括很多有毒的种类,但金刚鹦鹉却不会中毒。有人推测,这可能是因为它们所吃的泥土中含有特别的矿物质,从而使得它们百毒无忌。虽然有这么高的功夫,但是金刚鹦鹉很胆小,见了人就飞。但从16世纪时,西班牙和葡萄牙殖民者将金刚鹦鹉带回欧洲后,它们便成了人们的好朋友。
绯红金刚鹦鹉可以列入世界上最漂亮的十种鹦鹉之一,在种群中会最快获得人们的喜爱。如果在很小的时候就进入公众生活,它们肯定会变成真正爱炫耀的一群。作为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大金刚鹦鹉,绯红金刚鹦鹉对于任何不当的饲养方式都非常敏感,因此它们有的时候会被称为“刺头”。绯红金刚鹦鹉对环境异常敏感,不适合孤立喂养。它们可以成为最有趣、最可爱的家庭成员,但如果在成长的过程中遭遇不当饲养,或者被耍弄,它们会变得顽固又沉闷。野生绯红金刚鹦鹉的数量持续减少,目前已经受到了热带环保人士的广泛关注……
似乎并没有我想要寻找的内容。要不我还是看一看作为一只宠物,我应该有什么样的表现吧。我再次叹了一口气,小心翼翼地滑动着鼠标翻开下一页。
作为宠物的金刚鹦鹉,如果能给予健康的饮食,有适当从笼子里解脱的自由,并受到大量的关注,金刚鹦鹉会成为你一生的长期伴侣。这些鸟类都很长寿,平均可达到五六十岁。在它们的一生中,也许会看到很多猫或狗在你家里的出生和死亡。正是由于它们的长寿,以金刚鹦鹉为宠物并不应当是一个草率的决定,不能一时冲动买回家又后悔。我们的一些客户会带着他们的鸟儿去上班,在那儿度过它们的一天,就像第二个家一样,这种安排把客户和他们的鸟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还有些人会为他们的鸟建立足够的生活空间,让鸟儿快乐地生活……
呃?跟着主人去上班?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可是,天哪,它们的寿命怎么这么长啊?!是不是要等到这只金刚鹦鹉死掉之后我才能重新当回人呢?我苦恼地抱着脑袋在书桌上来回踱步。我原来的身体难道已经死了吗?
门外响起了钥匙在门锁里转动的声音,不好,好像是安哲回来了。我手忙脚乱地开始关电脑,安哲的声音却已经从门厅里响起来:“潘潘?”
电脑被用过,他会看出来的。我僵立在电脑旁边,不知道该怎么办。
“潘潘,你躲在哪儿呢?”
我刚刚关掉电源,安哲高大的身影就出现在书房的门口。他看着我,我也紧张地回头望着他。人和鸟对峙了片刻,他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大步流星地走到我身边,像小孩子抓玩具熊那样抓住了我:“让我猜猜,你是不是又发现新玩具啦?”
他伸手摸摸电脑,我紧张地注视着他的动作。
“是把它当床了吧?”他好笑地问我,“睡得热乎乎的。”
我松了一口气。然后听见他颇为疑惑地自言自语道:“鸟不是站着睡觉吗?”
他把我抱在怀里一边往外走,一边喃喃自语:“我可是特意回来给你准备午饭的,因为我中午要请一个重要的客户吃饭,不能陪你吃饭。”
“请客?”我重复了一遍。
“对啊。”安哲好笑地说,“请客,就是我花钱,请别人去吃牛排……”话还没有说完他自己就笑了起来。
牛排?我咽了咽口水。
“我也去。”我用爪子抓住他的前襟,“去吃牛排。”
他歪着头笑眯眯地看着我,好像在考虑我的提议是否可行,然后他问我:“你知道什么是牛排吗?”
我连忙点头。
“想吃?”
我再次点点头,比刚才更加用力。
他若有所思地拍了拍我的脑袋:“我听说这位王先生也是鸟类爱好者,带你去,说不定会有意料之外的收获。”
我白了他一眼,还以为他是善心大发,原来是想利用我啊。
“那就这么决定了。不过咱们可说好了啊,你不许乱跑,也不许给我惹麻烦,否则我以后再也不带你出门了。”
我再次对他翻了个白眼。这话说得太欺负人啊,不过看在牛排的面子上,我也就不跟他计较了。
安哲一边扣着衬衣纽扣一边从他的卧室走出来时,我停住了正从水杯里喝水的动作,吹了个长长的口哨。
他被我逗笑了,却没有想到要避开我去把衣服换好。从敞开的衣襟可以看到他健康的麦色皮肤,我突然之间就有些脸红,他一脸笑容的样子好像会发光一样,晃得我有点睁不开眼。我低下头,假装继续喝水。
心不在焉喝水的结果就是——我被呛到,在餐桌上咳嗽得东倒西歪,直到安哲拿了条毛巾过来,把我整个都裹在毛巾里——他说过这样擦我身上的水最方便。我从散发着清爽香味的毛巾里探出头来,发现他的衣服已经穿好了。灰色的衬衣,灰色的长裤,随意却不随便,他的脸在这种颜色的衬托下显得棱角分明。
大眼睛凑了过来,安哲带着玩味的表情歪着头问我:“女士,请问咱们能出发了吗?”
变成鸟的好处就是出门用不着再换衣服和化妆了。我在心里叹了口气,利索地跳上了他的肩膀:“走吧。”
他这么冷冰冰的一个大男人,肩膀上竟然趴着我这么一只花里胡哨的大鸟,在别人眼里不知道是多么怪异的景象,想到这里,我的心情忽然又好了起来。
正午的阳光明晃晃的,是个大晴天,蓝蓝的天空中漂浮着一朵朵棉花糖一样的白云。当人的时候我应该就很喜欢这样的天气吧!我靠在他身旁的座位上心情愉快地开始哼歌,哼着哼着,才发现自己哼的竟然是《往日重现》,心就那么一下子感觉到了刺痛。
安哲奇怪地瞟了我一眼,伸出一只手揉了揉我的脖子。我索性闭上眼睛,窗外的景色让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无论我怎么努力也想不起来这些地方自己是否真的来过。我不喜欢这种感觉,就好像有一个声音在耳边时时刻刻提醒着我:老天在我的身上开了一个多么可怕的玩笑。
车停了,安哲伸手拨拉拨拉我,有点不安地问我:“潘潘,你不会是晕车了吧?”
晕车?怎么会?我的身体好得很,坐火箭也不会晕。但怎么跟他解释我只是情绪低落呢?他要是听说我这只鹦鹉竟然闹起情绪来,恐怕要笑死了吧。
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安哲已经把我抱下了车子,又是那种感觉……这个地方我好像曾经来过,抬头看见招牌上写着几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利德酒店。
一点模糊的记忆划过脑际,却快得让人抓不住。
安哲已经带着我走进了大堂,沿着宽大华丽的楼梯一直来到了二楼的西餐厅门口。一路上对于别人投来的各色目光他完全视若无睹,直到西餐厅门口那个系着红色领结的服务生伸手拦住了他。
安哲没有说话,只是不悦地挑起了一边的眉毛。
服务生年纪不大,一开口说话就显得有点紧张:“这位先生,我们餐厅有规定,不允许带宠物进入。”
可怜的安哲显然大受打击,我敢打赌他说要带我出来的时候,压根就没有想到这一条。
我冲着服务生嘿嘿干笑了几声,用讨好的语调跟他商量:“我们吃完饭就走。”
不知是不是过度意外导致他有点受惊,服务生张大嘴巴,足有一分钟没有说话。
没有拒绝就是有缓冲的余地,我拍拍安哲的胳膊,压低了声音提醒他:“小费。”
安哲急忙从口袋里摸出皮夹,抽出两张钞票塞到他的手里。服务生如梦初醒,手里拿着钞票,脸上露出十分尴尬的表情。
背后响起一个男人爽朗的笑声,安哲回过头,立刻用十分正式的口吻彬彬有礼地说道:“王总,您好。”
他口中的王总是一个看上去温文尔雅的中年男人,身材微微有些发福,一脸的和颜悦色,看外表像是个受人欢迎的中学老师。
中学老师的眼睛闪闪发亮地盯着我,甚至和安哲握手时目光都没有离开过。他上下打量了我足有两三分钟,才带着赞叹的语气说:“是绯红金刚吧?有五岁没有?”
我也一直好奇这只鸟到底有几岁了。可是在我满心期待的注视下,安哲只是略带尴尬地笑了笑。我不禁沮丧地猜想他根本就不知道我到底有几岁了吧?唉,不知道就不知道吧,得饶人处且饶人,免得一会儿惹急了他,牛排没得吃。
再看看这个笑眯眯的王总,我是不是应该做个自我介绍呢?
我犹犹豫豫地伸出一只脚——毕竟它更像手嘛,学着安哲的语气说:“您好,王总。我是潘潘。”
王总愣了一下,随即呵呵笑着握了握我的爪子:“你好,你好。”
旁边的服务生总算是插进话来,为难地冲着王总说:“王总,不知道这位是您的朋友,不过,餐厅的规定……”
王总点点头,沉思了一下,对安哲说:“这样好了,我的办公室有一个临街的露台,午饭就改到那里,怎么样?”
安哲爽快地答应了。
王总的办公室在三楼的尽头,办公室的外间是会客厅,落地的玻璃门外是一个大大的露台,露台摆着几盆大型的盆栽植物和一套精巧的桌椅。
服务生把菜单放在安哲的面前,却没有理会我。我只好放下身为女士的矜持,猫着腰主动挤到安哲面前跟他一起看菜单。说实话,我真的很想吃牛排,但是不知道这个鸟身体是不是能接受呢?就算点了牛排,我的鸟爪子又该怎么对付刀叉呢?就这么一犹豫的工夫,安哲已经点完了,我眼明手快地一把按住正要被收走的菜单,急急忙忙地补充说:“我要水果沙拉、坚果面包圈和橙汁。”
服务生又是那副目瞪口呆的模样,目光犹疑不定地投向安哲。我听见安哲忍着笑说:“就照它点的上好了。”
食物很快就被送了上来,安哲和王总也开始谈论起公事来,听来听去都是安哲在动员王总和他们公司共同开发一个什么项目。王总显然也是个精明的生意人,不停地套他的底,却不说一句拍板的话。我对他们的谈话不感兴趣,反倒是安哲的牛排比较吸引我,我犹豫再三还是朝他的盘子凑了过去,低头闻一闻,再低头闻一闻。
好像很香的样子,跟他要一块吗?吃了这个会不会拉肚子什么的?毕竟我对这个鸟身体还不怎么熟悉……
真是伤脑筋啊。
我流着口水看到安哲的手又在切肉了,不过切得有点碎,我愕然地抬头看他,不会是给我的吧?
安哲忍着笑把碎肉放到我的面包圈旁边,然后伸出一根指头推了我一下:“过去吃你自己的,别把口水流到我盘子里。”
我冲他翻了个白眼,我可是女士哎,会做出那么丢人的事情吗?我不理他,用一溜小跑的速度一头扎进我的盘子里。
有人笑出声来,是那个王总,我听见他说:“对小动物这么有爱心的人,我信得过。”
我相信安哲要的就是这个结果。说实话,我不是很在意安哲用这种方式来利用我,毕竟他是我苏醒后第一个见到的人,也是唯一一个细心照顾我的人,能为他做点事我还是很乐意的。
这个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个道理我当人的时候就知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