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的气候变化快,灾害多。游牧民族长期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如果没有不向任何困难低头的顽强精神是无法生存下去的。所以,能在这里站住脚跟的民族必然有顽强的生存意志,有着十足的狼性。姜戎的《狼图腾》向我们诠释了草原苍狼的顽强性格,匈奴人则是蒙古高原走出来的第一匹野狼。
一、草原人文:匈奴民族的社会生活
每一个民族都是从不可思议的传说和神话中走出来的。这不是因为他们喜欢故弄玄虚,而是因为对自然以及作为自然化身的神灵的热爱。匈奴人,因为得罪了太多的农业民族,他们的族源因而被附着了太多的挖苦和嘲讽。只有太史公说了句公道话:他们是夏后氏之苗裔,是炎黄的优秀子孙。
●追日夸父的故乡人
关于匈奴的族源,历来有多种说法。光传说就有好几种。
欧洲人的说法是哥特王菲利莫尔率领部众进入东欧西徐亚人(也译作“斯基泰人”,即中国史籍中的“塞种人”)的地盘。抵达西徐亚后,他在自己的部落中发现了一些来路不明的巫婆。菲利莫尔怀疑这些女人是敌对势力派来的奸细,于是下令把她们赶到远处的荒野中去。巫婆们走迷了路,进入了一片荒漠的深处,在那里遭遇了几个妖怪。九个月后,在这些巫婆的怀抱里,诞生了一个奇丑无比的种族:“Hun”,他们的天性就是要压迫和毁灭其他的民族。“Hun”即西方人对匈奴的称谓,从发音上接近“胡人”。
欧洲人的传说带有明显的诬蔑、歧视味道。在中国的史册上,则记载着另一种说法。《史记·匈奴传》云:“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唐司马贞“索隐”释文说:大约公元前17世纪,夏朝被东方的商国君主汤推翻后,末代夏帝“桀”战败后被放逐到南巢,成为商朝的附庸,三年后死在亭山。夏桀的儿子淳维把父亲的女人收为己有,为躲避商汤的惩罚,率众北走,开始在草原上游牧,并自称本部落为“荤粥”。到了周朝时又改名为“猃狁”。夏王室在古史传说中属于黄帝的后人,猃狁是公认的匈奴旧称,照此说法,匈奴无疑是“夏后氏之苗裔”,是地道的华夏儿女。
匈奴民族最早生活在阴山和河套一代,在这里曾经诞生过一位伟人:夸父。按照《山海经》的记载,夸父生活在“大荒”之中,一年,酷日当头,举国大旱,颗粒无收。夸父为救百姓决定干掉火热的太阳,他追过一座座高山、一条条大河,追到一个叫禺谷的地方,眼看就要抓到太阳了,突然头晕目眩,赶紧坐下来喝水。追了一路,实在太渴了,夸父喝干了黄河、渭水还不够,又往北走,前往大泽喝水,还没走到就渴死在路上了。夸父死后,他的手杖变成了一片邓林。
邓林即“桃林”,在现在陕西的潼关以东一带。按照宋朝人罗泌的说法,夸父是炎帝的后代,姜姓。而后世的匈奴英雄,建立了北周政权的宇文泰即自称“其先出自炎帝神农氏”。炎帝是农耕文化的“代言人”,夸父追日的目的也是为了挽救被干旱困扰的农耕百姓。为了抗旱,他壮烈牺牲。可他没有屈服,把耕耘农田的手杖化作邓林,似乎在暗示他的后人为了和自然斗争,放弃农业生产,转为森林狩猎了。
不管他们的祖先是黄帝还是炎帝,总归是华夏儿女。从古史传说中来看,汉族的学者们从来没有把这些屡次袭击自己的游牧生灵当成外人,在他们眼中,匈奴和汉族人的斗争只能算作是家里兄弟之间的反目内讧。
在北方草原,苍狼经常被当作游牧民族的祖先。《周书·突厥传》载:在很早以前,突厥的祖先从匈奴族分离出来后,建国于西海之上,后被邻国所灭,全族男女几乎尽被杀绝,只留下了一个10岁的男孩。邻国士兵见其太小,砍去其手足,弃于草泽后离去。男孩被砍掉手足后,有一只母狼怜其不能寻食,就常叼来一些肉食喂他。久而久之,男孩长大了,并与母狼培养起了感情,结果双方交合,使母狼怀上身孕,不久生下十个男孩,其中一个名叫阿史那,他能力最强,后来成为突厥人的君王。
匈奴人因为没有自己的文字,没留下关于自己祖先起源的记载。不过从《魏书·高车传》中可以看到一些影子:相传匈奴单于生了两个女儿,姿容艳丽,无人可比,国人皆以为天仙。单于认为自己两个女儿不可配与凡人,应送予天神为妻,于是在草原上筑了一个高台,把二女放在高台之上,敬请天神来迎娶。四年之后,仍没有天神来娶单于的两个女儿,这时却有一头狼昼夜守在高台之下嗥呼,长时不去。于是小女儿认为此狼乃天神,遂下台随狼而去,不久生下后代。
在人类没有强大起来之前,苍狼是草原的绝对主宰,游牧民族把狼作为自己的祖先,是其原始图腾崇拜的一种遗存反映。齐秦的一曲《北方的狼》,也许是最适合描述草原民族特点的歌曲了:“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走在无垠的旷野中;凄厉的北风吹过,漫漫的黄沙掠过;我只有咬着冷冷的牙,报以两声长啸;不为别的,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匈奴,无疑是第一只统治蒙古草原的苍狼。
传说终归是传说,匈奴人究竟来自何方?目前,商代的鬼方、周代的猃狁,基本被学术界认定是匈奴的祖先。春秋时的戎狄是否是前者的直接延续还有争议。游牧民族天生有很强的流动性,非要给他找一个直系祖先似乎并不现实,把匈奴认定为由上古北方少数民族不断融合而形成的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似乎是一个虽然偷懒但肯定合理的结论。
●一幅毡帐写春秋
匈奴人长什么样是个有趣的话题。可惜在东方史料中没有任何记载,大概是匈奴人和汉人相比并没有什么生理特质的缘故。不过在西汉名将霍去病的墓前有一尊“马踏匈奴”的雕像给了我们一个直观的印象。石雕高1.4米,马腹下一人,左手持弓,右手以短矛刺马胁,面阔多须,头大而后仰,小眼睛,眼睑呈三角形,厚唇平鼻,低额大耳。这个匈奴人具有明显的蒙古人种的体质特征。
匈奴人侵入欧洲后,引起欧洲民族大迁移,因此欧洲人对匈奴人的记载颇多。哥特历史学家约丹内斯写道:“他们的肤色很黑,脸没有定型。应该是眼睛的地方长了两个黑洞,鼻子平扁,面上疤痕累累。”对于匈奴大单于阿提拉,约丹内斯指出他也是胸宽头大,眼很小,鼻梁扁平,皮肤稍黑。大体上看很接近蒙古圆头人种的特点。至于其皮肤,则由于草原上太阳的强烈辐射而变成了黑褐色。
由于被匈奴人统治了近百年,在欧洲人的笔下充斥着大量的对匈奴人的侮辱性描写。如,希腊人措西莫斯认为“他们看上去和猴子差不多”。斯道尼乌斯主教说:“匈奴人的新生儿也有一张令人恐怖的脸……他们的鼻子不允许超过脸,为了长大后在作战时能戴上脸盔,不惜用带子裹住鼻孔以遏制其生长。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亲生母亲才会给亲生的儿子破相。”
还是让我们看看近代一位比较严肃的西方史学家——戴遂良的研究成果吧。戴氏说:“他们的身材是矮小的,有粗短的体格,圆而极其硕大的头,脸宽,颧骨高,撇开的鼻翼,相当稠密的上唇须,除了在颌上的一簇硬毛外没有胡子,在穿孔里戴着一个环子的长耳朵。除了在头顶上留有一束头发之外,一般是剃光的。眉毛是厚的,眼睛突出像杏仁一般,瞳仁是活泼的。”
对于匈奴人的生活习惯,罗马史学家阿米亚诺斯曾经有一个很具体的描述:“匈奴人的凶猛和野蛮是难以想像的。他们划破他们的孩子们的面颊,使他们以后长不出胡子。他们身体粗壮、手臂巨长,不合比例的大头,形成了畸形的外表。他们像野兽般地生活,食生食,不调味,吃树根和放在他们马鞍下压碎的嫩肉。不知道犁的使用,不知道固定住处,无论是房屋,还是棚子。常年游牧。他们从小习惯了忍受寒冷、饥饿和干渴。其畜群随着他们迁徙,其中一些牲畜用来拉篷车,车内有其妻室儿女。妇女在车中纺线做衣,生儿育女,直到把他们抚养成人。如果你问他们来自何方、出生于何地,他们不可能告诉你。他们的服装是缝在一起的一件麻织内衣和一件鼠皮外套。内衣是深色调的,穿上后便不再换下,直到在身上穿坏为止。头盔或帽子朝后戴在头上,多毛的腿部用羊皮裹住,是他们十足的盛装。他们的鞋子,无形状和尺码,使他们不宜行走,因此他们作为步兵是相当不适合的,但骑在马上,他们几乎像铆在他们的丑陋的小马上一样,这些马不知疲乏,并且奔驰时像闪电一样迅速。他们在马背上度过一生,有时跨在马上,有时像妇女一样侧坐在马上。他们在马背上开会、做买卖、吃喝——甚至躺在马脖子上睡觉。”
匈奴人确实有刺面的习俗,不过只是在祭奠死者的时候。为了表示与死者同在的心情,他们会划破脸颊,让血水和泪水一起流下来。这种习俗在同时代的西徐亚人中也存在。不过这一习俗在罗马人眼里居然变成了一种心理战的手段,“为了在作战中能吓倒敌人,他们不惜用刀子把脸颊划破”。这可真是自作多情。匈奴铁骑在欧洲无人可以阻挡,战马趟起的烟雾就足以让敌人魂飞胆丧,还用得着心理战?至于划破婴儿面颊,更是无稽之谈。
不过匈奴人倒是有一个更让欧洲人恐惧的野蛮习俗:猎头。摘取敌人的首级是他们炫耀武功的唯一手段。如果杀死的是敌方主将或与自己有着深仇大恨的人,匈奴人还会将其头盖骨在眉毛处割开,外面包上皮子,里面嵌上金银,做成酒杯使用。大月氏国王的脑袋就是这样被冒顿单于的儿子——老上单于做成酒具的。
游牧民族的生活节奏由他们蓄养的马、牛、羊、骆驼群来决定,而不是相反。毡房木车就是他们的家。在不同季节,为了适应放牧的需要,他们必须经常移换牧地,选择水草丰美的地方做夏营地,寻找可避风寒的谷地作冬营地。对于马和羊,牧场的要求也不一样,马群一般依山而营,羊群则临涧而驻。但是,这种游牧也不是随意进行的,每个部落都必须在一定的地域内按照一定的路线迁徙。他们居住在用木架、毡和皮构成的帐幕中,在迁移时,他们将拆下的毡帐及家庭用具装在马或牛拉的车上。
游牧民族在宿营地驻屯时,将车子围成一圈,毡帐扎在圈内,一般是部落酋长住在圆圈中心,其他人按地位从内向外分布。
牧民是纯朴、善良的化身。草原上不可能有旅馆,别人的毡房就是游客的家。对待远来的客人,他们会拿出美酒、奶酪供其享用,并提供住处。当然客人不能住得太久,因为牧民的经济实力也很有限。像哈萨克人称第一天的客人是“上天派来的客人”,殷勤招待;住到第二天则变成了“祖先请来的客人”,继续款待;第三天就变成了“魔鬼派来的客人”,给以粗茶淡饭;第四天再不走,就只好驱逐出“境”了。
放牧和狩猎是男子的事情,妇女则挤奶,捅马乳,制作乳酪,剪羊毛纺线,制衣服等。妇女在游牧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打仗时,青壮年妇女往往随军出征,管理行李和钱财,同时搭建毡帐,运送粮草辎重等物。特有的劳动分工方式决定了妇女在游牧民族中往往具有相当的地位。北方民族盛产女英雄——北魏鲜卑族之胡太后、契丹萧太后、蒙古帝国的乃马真后、海迷失后,还有乐府诗中的花木兰——就是这个原因。
在游牧民族中广泛存在的“收继婚”制度,一直为汉人诟病。在中行说和汉朝使者的著名论辩中,收继婚是一个重要话题。
汉使说:匈奴的风俗不尊重老人。
中行说说:还是先说说汉朝的风俗吧。如果家里有人轮到戍边或当兵出发时,你们的老人和长辈难道不是都将自己暖和的衣服脱下来给他们穿,把自己的好食品给他们带着吃吗?
汉使不明就里,只好回答:是呀。
中行说说:匈奴人上马战斗是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年老体弱的人没有战斗力,将自己质优味美的食品给强壮的人吃,也是为了自己能得到他们的保护,这样父子双方都能获得长久的安全,这和你们说的保家卫国有什么区别吗?怎么能说匈奴人轻视老人呢?
汉使无辞,开始攻击敌人的“要害”:匈奴人一家都睡在一个帐篷中,父亲死了,儿子娶自己的后母;哥哥死了,弟弟会收娶他的妻子。这是乱伦,没有礼法的表现。
中行说不慌不忙,回答说:匈奴的风俗,大家吃牲畜的肉、喝它们的奶、穿它们的皮。牲口根据水草条件,随时转移。所以情况紧急时人人都能骑马射箭,平时大家就喜欢随随便便。因为没有那么多规矩,所以容易管理。国君与臣子的关系很简单,全国的政务就像一个人指挥自己的身体一样方便。父子、兄弟之间相互娶对方死后留下的妻子,是为了防止种族灭绝。匈奴再混乱,也要尽量保存自己的后代。你们汉朝的礼法制度虽然详细,父、兄死了子、弟不娶他们的妻子,但亲属疏远一点就互相残杀,甚至灭绝宗族,干的都是这类事。况且礼法太繁琐了,上下都不满意;宫室盖得太好了,劳动力消耗就大。你们百姓一有紧急情况也不会作战,平时却整天忙于劳动。可怜你们这些住在土屋子里的人,虽然衣服穿得整齐,帽子戴得漂亮,嘴里夸夸其谈,又有什么用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