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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朔漠黑暴:来自高原的冲击波(4)


  冒顿登位后,正是东胡强盛时期,东胡听说冒顿杀父登位,想趁机攻打匈奴,讨一点便宜,于是派使者对冒顿说,希望得到头曼的千里驹。冒顿征求大臣们的意见,大臣们纷纷表示千里驹是匈奴的国宝,匈奴自从得了此马,国家兴旺发达,此马乃吉祥之物,万万不可送给东胡。冒顿却说:“东胡是我国强邻,两国和睦相处才是头等大事,一匹马何足挂齿,给他吧。”于是把头曼的千里马送给了东胡。东胡认为冒顿惧怕他们,不久又提出想得到冒顿一个美貌的阏氏。冒顿又问群臣,左右大臣都愤怒地说:“东胡欺人太甚,竟然索要大王阏氏,请您立刻下令出兵攻打他们。”冒顿说:“为了一个女人得罪邻国,太不值了,给他吧。”于是又把自己宠爱的阏氏送给了东胡。

  东胡得到单于阏氏后愈发骄横起来,准备向西侵略。东胡和匈奴之间有1000多里的荒芜地区,无人居住。东胡派使者对冒顿说:“两国之间有一片缓冲空地,贵国人从来不去那里放牧,请你送给我们吧。”冒顿又一次询问大臣们的意见。吃过两次亏的大臣们很多已经对冒顿失去信心,认为他是个窝囊废,阻拦也没用。于是一些大臣说:“既然是荒弃之地,留着也没用,为了两国友好,给他算了。”不料冒顿大怒,说:“土地是国家的根本,怎能随便放弃呢?”把主张送地的大臣立即处死。随后冒顿召集全国丁壮,浩浩荡荡杀向东胡。

  几次得手的东胡早已不把匈奴放在眼里,毫无防备,结果被冒顿打得大败,东胡王也做了刀下鬼,东胡的所有穹庐帐幕皆被毁坏,人口和牲畜全被掳走。冒顿又趁热打铁,向西打败了月氏,向南并吞了楼烦王和白羊王的土地,北服浑窳、屈射、丁零、鬲昆、新犁诸部,又全部收回了被秦将蒙恬所夺取的匈奴土地,进而侵入燕、代两地。冒顿的势力迅速壮大,建立起东尽辽河,西至西域,北抵贝加尔湖,南临黄河,一统千胡百国的匈奴王朝,与中原大汉王朝同时登上了欧亚大陆的舞台,史称:“北有引弓强国,南有冠带之邦。”

  “一将功成万骨枯”,冒顿为了自己,可以杀父,可以杀妻,较之一般的战场英雄更能忍,更残酷,也更“伟大”。冒顿的行为在汉人眼里禽兽不如,在匈奴人眼中却是英雄行为,因为他们有自己特有的英雄观。

  从现存的阴山等地的岩画中可以发现,最晚在5000年前,北方草原部族已经掌握了驯马的技术。对马的成功驯化,给草原带来了划时代的变革,使草原经济逐渐由畜养转变为游牧,点燃了草原游牧文化的灿烂火炬。由于马的骑乘,草原先民的生产、生活方式被彻底改变。特别是马的迅捷和灵活,给游牧民族的军事带来了空前的活力和优势,也赋予了他们战斗的人生。但是,驯马的成功也给游牧民族带来了一个糟糕的副产品。

  为了将来适应马背上的生活,草原的孩子从小就开始演习骑术。《史记·匈奴列传》记载:“(匈奴)儿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少长则射狐兔,用为食。”过早的马背生活塑造出他们精力充沛、吃苦耐劳、能征善战的特质,同时也让他们失去了向其他类型文明演进的机会。长年的逐水草而居,频繁的流动和迁徙,使游牧民族无法形成深厚的文化积淀,狭窄的马背成了他们生活的全部,由此衍生出来的是单调而缺乏变化的“马背文化”。

  特有的生活方式使草原民族的社会形态的演进较之定居民族相对迟缓。当定居者已经进入典章完备、钟鸣鼎食的古典国家形态时,很多游牧民族尚未走出蒙昧状态,带有鲜明的原始军事酋长制度色彩的英雄观念在此时应运而生。

  蒙古高原除了呼伦贝尔草原、锡林郭勒草原等少数地区外,大多数地区只有几寸的薄薄土壤,要想让它几千年如一日地长草,人必须和草原和谐相处,不竭泽而渔。所以,要在茫茫草原上生活,必须有严格的纪律约束。没有纪律,游牧区域会发生重叠,羊群会过分啃食,破坏草原生态,还会引起不必要的部族内部矛盾和争斗。而游牧区域的划分,必须依靠一位大家都信服的领导者。草原上的野兽大多成群行动,靠个人是无法对付狼群和抓捕黄羊的,集体围猎是主要的狩猎方式。没有纪律,轻则会放走猎物,重则会被自家人的弓箭射伤。于是,狩猎的领导者就获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这样的生活方式,使部落进入原始社会晚期的军事酋长制阶段后,不是继续向前发展,而是不断地强化酋长的作用和地位,使之向绝对独裁的领导者方向发展,进而萌发出草原民族特有的英雄观念。

  尊敬英雄、服从英雄、争做英雄成为草原文化的一个鲜明特点,甚至到了无原则的地步。只要你能成为强者,你就是英雄。汉将李陵投降匈奴后,一直虚与委蛇,不卖真力气。另一位降将李绪则认真帮助匈奴训练军队。汉武帝误以为是李陵在帮助匈奴,于是杀了他的全家。李陵大怒,找机会杀死了李绪。按理说,李绪有功,李陵杀他应该受到惩罚,可匈奴偏偏不这么看。李绪是英雄,杀死英雄的人更是大英雄!于是,李陵不仅没受到惩罚,反而加官晋爵,封为右校王,还娶了单于的女儿。

  由于这种特别的英雄观,使草原民族从匈奴开始即为血腥的征服和杀戮赋予了一层浓烈的英雄主义色彩。按照匈奴的习俗,在作战中斩敌首级一颗赏酒一卮,所得财物尽归其所有,俘虏的妇女老幼收其为奴隶。杀敌越多,拥有财物奴隶越多,越受尊敬。于是,匈奴人以痛饮和嗜杀为人生之乐,作战时个个争先,唯恐落后。马背上的生活就剩下简简单单的两件事:扬鞭放牧、挥刀杀戮。前者是他们的经济,是物质需要;后者是他们的政治,是精神需要。而两者又都是他们的生存需要。于是,率领他们把这种残酷之“美”发挥得淋漓尽致,把本民族带到荣耀的顶峰的冒顿、阿提拉……就成了他们心目中的大英雄,英雄中的英雄。

  可征服之后呢?拿什么统治广大的被征服领土,如何把不同语言、不同信仰、不同生活方式的民族融合到一起,怎样平衡被统治的各个民族的利益就成了摆在这些大英雄面前的一道难题。要维系统治,最有效的方法是建立起经济纽带和精神纽带。草原帝国无一例外的是军事征服的产物,而且大多以草原地带为中心。在这片地形复杂的广阔区域里,经济形态和发展水平各异,不可能建立起统一的国内市场。没有统一的市场,自然不会有什么经济纽带。于是,粗犷的草原英雄们只好在两个极端的方法中选择一个:要么任其自然发展,不予干预,自己守在根据地享受各方朝贡;要么干脆把汉人的耕地全变成牧场,让汉人也来游牧。不论选择哪一种方法对统治都没什么帮助。于是,帝国领土越是广大,越是容易分裂和崩溃。

  在定居文明面前,游牧文化无疑是落后的。于是,任何一个闯入定居者家园的马上帝国都面临着两种选择:或者留在这里,由被征服者同化,或者退回草原。退回去是主动示弱,大英雄决不会干。于是任何一个决定留下来的马上帝国又要进行一次选择:要么从马上下来,完成从游牧向农耕的历史转化;要么继续留在马背上,马上夺天下,马上治天下,然后再马上失天下。

  严酷的地理环境有利于宗教的生长,以宗教为纽带,在征服过程中传播自己的宗教是维系帝国存在的一个法宝。

  草原民族的生活环境不好,特有的生活方式所造成的社会形态演进缓慢的弊端在这里暴露了出来。他们基本上只有原始的图腾崇拜,而且并不统一,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崇拜对象。草原民族是粗犷的,粗犷到很难产生一位有着哲学头脑的智者或圣人,也就不可能诞生一种可以统一所有游牧民族的宗教思想。精神武器的落后使他们只有接受被征服者宗教思想的分儿,不可能去占领被征服者的精神世界。

  没有纽带,草原帝国就只好依赖英雄的个人能力了。确切地说是依赖大英雄们的军事天才。为了维护统治,大英雄们也拼命地宣扬自己的军事力量,来震慑那些蠢蠢欲动的“不良公民”。阿提拉是个很好的例子。他一方面大搞个人崇拜,宣称自己是“最高的上帝”、“王中之王,神中之神”,还弄到一把所谓的“战神玛尔斯之剑”,以制造自己天下无敌的形象。据说这把剑在战场上只要一挥就能使敌方武器全部失灵。另一方面用高薪显位聘请罗马和希腊的能人智士来为自己服务,推行灵活务实的内外政策,尽可能不发动战争,以免露出神剑的马脚。

  靠军事征服建立起来的帝国不可能不发动战争。可一旦开战,就难免会有失败。一旦失败,必然威信受损,长敌人的志气,灭自己的威风,进而动摇帝国根基。而且这些大英雄们似乎都不太会教育后代,他们的子孙很少有人具备祖先出神入化的军事艺术。汉人说“富不过三代”,对这些草原英雄似乎同样适用。于是,在阿提拉于新婚之夜神秘死亡后,他的匈奴帝国迅速走向分裂解体。帖木儿更痛快,他一手打造的军事帝国在他死后没多久就从地球上消失了。成吉思汗好一些,因为他很英明地培养起手下人对自己的黄金家族的崇拜,虽然蒙元帝国很快被子孙瓜分,但至少还在自己的子孙手里,在形式上维系了一个家族的统治。

  草原文化的先天不足,使他们过分地依赖英雄的存在。可英雄毕竟不是随时都能出现的,于是,速兴速亡成了这些草原帝国始终无法逃避的命运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