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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侍在端的克星


坐在美虹面前的妖冶男人,就是侍在端。他来华都商学院已经近一个月了,家里的弟兄们一直吵着来看他,无奈学校管理严格,他不能违反校规。

不过,刚来一个星期,浩子、三路就带着晓姿和甘霖过来了,星期天晚上把他灌个烂醉,还好心地开了间房,让晓姿照顾他。结果一睡睡到大天亮,醒来后见晓姿在身旁,兴致勃发,憋了一周的劲儿才得以释放。

他们几个回去以后,陆广阔把浩子撸了一顿,说你小子真不够意思,去看老大,连个屁都不放,自己蔫巴着就去了。说着就要走,非要到华都看老大。浩子好说歹说,又赔上了一瓶好酒,这才把陆广阔给拦了下来。

侍在端再三嘱咐他们,不要再来看他,学校纪律很严的。陆广阔才不听那一套,学校还能管住他们?又不是正规的在校生。

他找到了廖东年和护矿队长姜明山,廖东年的饭店正重新扩建装修,不过,一听要去看侍在端,廖东年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气得他妈李兰花直骂他,说他见侍在端比见他爹还亲。

“陆哥,这回到华都,一定让老大好好请请咱们,喝完酒,然后唱歌,再找个地方打炮!”廖东年一边开车一边兴奋地说。

“还打炮!”姜明山喊道。

“那当然了。你有老婆我有老婆,你也不想想陆哥怎么办?整天撸来撸去,不都撸坏了?怎么着也得真枪实弹地来一次!”

“闭上你那张欠抽的嘴!别把人孩子给教坏了!”陆广阔一本正经。

“教坏?姜明山,你说这人能教坏吗?像我和陆哥这样的,就是天生的坏种。你是好人,要不你怎么会背老三篇,会穿上那身国防绿呢!”

“算了吧,廖哥,我算是看出来了。你呀,也就是厉害了那张嘴。要是真敢在外面打炮,回家嫂子不扒了你的皮才怪。”姜明山“嘁”了一声,满脸地不相信。

“你还别不信,你廖哥可是什么群儿里都有的人。看来你除了你媳妇,还没跟别的女人打过炮吧?”陆广阔问道。姜明山摇了摇头。廖东年马上挺起了胸脯,摆出一副看不起姜明山的表情。

“你廖哥,那是个中高手。多向你廖哥学习学习吧,人在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你一辈子那么多种子,只种在一块地上,那岂不是太可惜了?”陆广阔跟着起哄。

“我不信,你们去吧,我怕得病!”姜明山仍然是一副好孩子的样子,不为所动。

“看出来吗?这孩子太纯洁了!在咱们俩面前,竟然纤尘不染,真难得啊。不过,真的到了那金碧辉煌,看到那里面的美女,恐怕就走不动步了吧。”廖东年一边说,一边和陆广阔大笑,把姜明山笑得脸都红了。

侍在端被他们几个鼓捣出来,本不想来什么金碧辉煌。廖东年拍着胸脯说他来请,陆广阔更绝,直接把侍在端给按到了车上。

美虹看侍在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心里有些着急。内心深处涌出一种渴望,想跟面前的这个帅哥发生点什么,好在记忆中留下一些美好的东西……

“老板,你看他们都出去了。我们是不是也?”

“不用,坐坐就好。刚才我不说过了吗,钱我也照付的。”

“你是不是嫌我是干这行的,不干不净?老板,我没病的!前些天我刚做过检查。如果你怕我不干净,可以用……”

“我没那个意思。说会话不好吗?”侍在端眉头不由一皱,这个女人是怎么回事!

“老板!我们出来干这个也不容易,如果说错话,请您原谅。我们这也是为客人服务,是应该的。如果你不想,用这儿也可以的。”美虹点了点自己的唇。

“来,美虹,你坐这儿,我跟你说。”美虹听话地坐到了他的身边,“美虹,我有一个女朋友,特别漂亮,我们特别好。我知道你的意思,这点钱,是你今晚的服务费。”

“不要轻贱自己。你虽然是农村人,但农村人并不比谁天生低一等,也不是从农村出来的姑娘就要以这行为生。我看你本质上是个好姑娘,只是在这一行混得有些久了,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你才二十多岁,正是好时候。现在跳出这行,还不晚。等哪天老了,后悔就来不及了。”

“侍老板,我知道。可是,我能干什么?我什么也不会,会干的,收入又那么低,老家还有个弟弟,我妈又是个瘫子。”美虹的声音越来越低。

“我已经这样了。再做几年,多挣点钱,就把我妈和我弟接出来,我们也是有脸面的。侍老板,你也不要再说了。你是个好人,这世上苦人多了,好人又那么少,好人救不了苦人。”

侍在端沉默了。有这个社会的底层,还有多少人像美虹这样?他的正义盟,终究救不了这世上所有的苦人!

这些天,在华都商学院,他接触到了很多新的东西,那些理论,让他痴迷。他不愿意让兄弟们到学校看他的目的,也是为了少些这样的应酬,可以更好地想想教授们讲的那些话、那些案例。

可是,在美虹这里,他觉得那些理论是那么的苍白。依靠那些理论,他可以管理好一团队,一个企业,可是却管不了角落里的阴暗。

黑格尔说:“存在即合理”。美虹从事的这个行业,是合理的吗?是必要的吗?美虹这类人,从古有之,国内外皆有之,在世人眼中他们是下贱的。这些见不得光的下贱之人,挣扎着生存,苟延着喘息,一次次地禁,一次次地扫,却越禁越多、越扫越多。

以前,侍在端并不接触这些人,美虹颠覆了他的世界观。他不知道该如何劝解美虹。当他听到她说自己来自农村的时候,就触碰到了那块儿最柔软的地方。

等了两个小时,那三个货还没有回来。侍在端决定不等了。美虹陪了他两个小时,看他要走,站起身来送他下楼。

“你还会来吗?”美虹没谈过恋爱,她心底有一种强烈的渴望,想再次见到这个温润如玉的妖冶男人。哪怕陪他坐上几个小时,没有任何肢体上的接触,甚至一分钱的收入也没有,她也心甘情愿。

“如果有缘,自会再见。”侍在端神秘一笑,更是刻到了美虹的心里。

侍在端上车走了,美虹怅然若失地回到了宿舍。自从上班以来,这个晚上算是最轻松的吧。习惯了陪人笑,陪人喝,陪人睡,空荡荡的宿舍里只剩下她自己,孤独感再次袭了上来。

上次受伤以后,那个混帐东西再也没找过自己。在那魔鬼眼里,她就是一块抹布,想起的时候,拿来抹抹脏处;想不起来的时候,仍然留在最肮脏的地方。如果真像侍在端所说,能走出这个地方,走出这个行业,该有多好啊!

侍在端回到学校,熄灯铃已经响过了。查宿的老师在宿舍楼里游荡,如果被他们抓着的话,面子上实在不好看。他在树荫里轻手轻脚地向前走,生怕皮鞋和水泥地面摩擦的声音被人听到。

他爱死了在学校的这种感觉。坐在宽敞的阶梯教室里,听教授讲那些自己从未接触过的知识,虽然觉得自己很无知,但那种被知识充溢的感觉,实在比什么样的饕餮大餐都要美味。

“嗨!这位同学,深夜晚归,犯了校规第12条,跟我到办公室来一趟!”一个粗嗓音从背后传来,侍在端僵在原地,终于还是被逮到了。这个华都商学院!都是成年人了,干吗这么认真!

侍在端慢吞吞地转回来身来,看着眼前站着一个人,瞪大眼睛,等看清这位的“庐山真面目”,鼻子差点没气歪了。站他面前的,是一位年轻漂亮的姑娘。这位姑娘就是他的克星,自从报到第三天在食堂遇到以后,这姑娘就成了狗皮膏药,一直粘着他,怎么甩也甩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