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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我想做个好人


“不就是条蛇吗,有这么夸张吗?”

“一点都不夸张,全世界也许就这么一条,这种蛇不仅会对研究古生物学的人有突破历史追溯本源的价值,而且在医学方面也有无法预估的贡献。它存活的条件是以毒养毒,不能离开瘴气太久否则会窒息而死。它身上的毒可以克制很多剧毒之物,例如同类的蛇毒、蝎毒、蜘蛛毒等等。蛇的寿命最长不过二三十年,一条能活几百年的蛇你不觉得这是生物学上的奇迹吗?

据我推测,这条火铁蠊应该活在充满瘴气的山谷中,不知道你做了什么触怒到它,于是一路追命而来。你想想哪种蛇会做出类似人类的报仇行径?这说明它具有一定的智能,或许还有人类的喜怒哀乐。无论在哪个领域,一旦破解它身上的任何一个秘密,都会是人类历史上重大的突破。”

来根目瞪口呆听着赵梓臻说着一些他一时难以消化的知识,随后摇头说:“这么恐怖的蛇我是不想再遇到,管它身上有多少秘密我都不想知道。想起来就觉得后背冷飕飕的。”

“来根啊,你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可见你平时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否则这次上山你就回不来了。今后你有什么打算?”

“不瞒老爷子,我现在担心吴科长去问王富贵,他会把我抖出来。”

赵梓臻摇摇头说道:“不会的,以我对他的了解,这人生性胆小怕事,做事畏首畏脚。他不会把你说出来的,首先他有把柄在你这里,投鼠忌器。其次我们假设陈贵生确实是他唆使去杀你的,如今陈贵生死了,他说过什么话谁也不知道,他断然不会承认陈贵生的死和他有关系,撇清还来不及,没必要把事情推到你身上再惹出什么麻烦事。”

来根听他分析得很有道理,心中大定说道:“果然姜还是老的辣。老爷子,那我接下来该做什么?王富贵对我起了杀心,这次不成功必定还有下次,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我总不能老等着他来找我麻烦吧?”

赵梓臻笑着说:“你现在什么都不用做,抓紧时间将明峰委托的事办好。王富贵只不过是一个小角色,不足为虑。若没有人在他后面撑腰,他屁都不是。如果你连他都搞不定,凭什么做大事?”他带着期许的眼神看着来根。

“王富贵这狗东西以为有他丈人撑腰就在村里作威作福,欺压百姓,搜刮钱财。不解决他,我如芒在背,对付这种人就不能用常规手段。”

“你准备怎么做?”

“蛇有蛇路,鼠有鼠道,我有办法收拾他。”

赵梓臻叮嘱道:“别搞出人命。”

来根回答:“放心吧,我有分寸,这种烂命送给我都不要。他最在乎什么,我就要他失去什么,他对我一拳,我就要踢他一脚,这很公平。”

不知不觉赵梓臻和来根站在同一条战线,他果然没有看错人,来根确实是个做大事的人。他欣赏来根的主要原因不是他的手艺,也不是他的知情识趣,而是他眼神中常常透露出的那种倔强,一种永不服输的意志。

“老爷子你明天有空的话,就帮我找几个人,我带他们去挖树根,先把余大哥的事办好再说。”

“找人的事交给我办。你只要安心把事情做好,能交上余明峰这样的朋友,对你来说是一个莫大的机会。”

来根点点头,感激的说:“我晓得,谢谢老爷子的提携。”

赵梓臻笑着说:“你我之间以后不用这么客套,我知道你心中有抱负,我也会尽力帮你。我一把老骨头,虽然走不动,但在这十里八村的地界,还是有几分薄面,只要你不做出格的事,我保证没人动你。但有一条无论以后你有多大的成就,切记不要迷失方向,守住本心。这是我对你的忠告。”

来根郑重其事的说:“老爷子放心,我爷爷给我取来根这个名字就是希望我做人不要忘本,我记住你的话,无论今后是成是败,我都不会迷失自我,我会做一个好……人。尽管这个世道做好人真的挺难的。”

赵梓臻赞许的点头。

来根没有在赵梓臻家里吃饭,夜色降临,他匆匆忙忙赶回家。马寡妇穿着围兜,手拿锅铲站在门口不停张望。

她见来根回来心中高兴,嘴里却埋怨道:“怎么才来呢,菜都回锅热了好几遍。赶紧进屋吃饭。”

来根抱歉一笑道:“和人谈事情忘了时间,让姐和天恩久等了,咱们吃饭吧。”

进屋后,马天恩乖巧的起身叫了一声:“来根叔。”

来根笑着摸摸他的头说道:“以后叔叔经常会到你家里吃饭,你不会有意见吧?”

马天恩说:“只要我妈没意见,我就没意见。”

来根大笑说:“臭小子,原来还是个鬼灵精。坐下吃饭吧,姐,你也坐吧。”

马寡妇整了一桌子菜,鸡鸭鱼肉,热炒冷盘,应有尽有。她知道来根好酒,特意从王瘸子那打了一壶五年陈。

来根看着马寡妇满头大汗的样子,心里有股暖气在流动。他给娘俩倒好酒,又给自己倒满。举杯说道:“姐,天恩,我们隔壁邻居这么多年,今天第一次坐在一起吃饭。多余的话就不说了,马寡妇这个称号从此一去不复返,以后大家只会记住白秋琴这个名字。只要我没死,不会再让人欺负你们。天恩你意思下就行。姐,我干了!”说着一口喝完。

马寡妇的本名叫白秋琴,因为丈夫姓马,因病而死,所以人们渐渐忘记她的本名只叫她马寡妇。她此刻心中五味杂陈,来根的话虽然很简单,但却透着一股强大的自信,她不知道这信心源于哪里。他要让自己做回白秋琴,而不是一个死了丈夫的守寡女人。

白秋琴心中默念:“做回自己?做回自己?”

她拿起酒杯,热泪盈眶的看着来根说:“好,从今往后没有马寡妇,没有人欺负咱们孤儿寡母,我叫白秋琴,我有一个弟弟叫来根。”说完也一口气喝完杯中酒。

马天恩很小就失去父亲,和母亲相依为命,因为长期缺乏营养导致体弱多病,经常受村里其他孩子欺负,他的思想比同龄孩子早熟。

他从小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他的目标很明确就是吃饱饭,让自己和妈妈过上幸福的生活,不用担心有人要债,不用看人脸色,不用听别人的嘲笑。

他不知道来根叔有多大的能力,他只知道来根叔给妈妈钱替自己治病,还买一桌子好菜请他们吃饭。

马天恩在心中发誓:“从今以后我有多能耐就使多大力,谁对我和妈妈好,我就几倍对他好。”这是年仅十几岁孩子简单明了的逻辑。但这个信念却深深植入马天恩的脑袋,从此一辈子坚定不移的跟着来根,成为来根日后重要的助力。

“来根叔,这杯酒无论如何我都要喝。爸爸死得早,妈妈辛苦挣钱不容易,我虽然想替家里分担可年纪还太小。我会努力读书,学好本领回来帮你。”闭着眼睛跟喝毒药似的把杯中的酒喝完,不一会功夫马天恩就酒气上涌,面红耳赤,头晕眼花。

白秋琴将他扶到床上休息,自己又回到桌前给来根倒满酒,又给他夹了一只鸡腿,两人默默吃饭不说话。

白秋琴隐隐觉得自己的人生好像在发生微妙的变化,命运之神不知道要将她带往哪里。她看着来根明亮的眼睛心说:“管他呢,哪怕是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