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日子镶上了金边儿
文/ 庄雅婷
“我小时候住在后海”,“我住在柳荫街”,“哎呀,我们家在景山”,我记得我和两个朋友初次相识的时候就是这么寒暄的。只有北京人才能体会这种所谓相似成长背景,而相似的童年记忆,更适合坐在一起拼凑出这座城市当时的景象。
“你写一部小说吧,就讲讲我们这条胡同的事,多好的故事。”家中长辈有一次这么说,而我只有讪笑的份儿。前有《阳光灿烂的日子》后有《贫嘴张大民》,还有和北京相关的那么多好看的故事,没有一定的底气谁敢乱动笔?正如博尔赫斯笔下小径分叉的花园,这是一座时间的迷宫,妄图描述这座城市的人最终都会面对越来越多的岔路,最终迷失其中。“北京”是一个多么复杂的情结,时间则是在一个空间上不停的叠加和分层。就好像你所说的“后海”有时和我所说的“后海”真的不一样:他在讲什刹海溜冰场抡冰刀抢羊剪绒帽子,我在回忆小学在那露天游泳场上游泳课,而你只知道荷花市场的酒吧们。短短的几十年,这一个地点就足以面目全非,想回忆,最后就只能勾起一些惆怅和感慨。
人在回忆中感到幸福或难忘的事,当时也许经历了很多艰难。我深知经过时光的发酵,记忆也并不靠得住。我们印象颇为深刻的事情,未必当初就是愉悦的,只是经历过那么多年之后,你会觉得那是快乐。正如让你难忘的旅途,可能是半夜在山顶迷路差点冻死的场面;让你难忘的那个人,可能当初让你恸哭的次数最多。可这一切过去之后,经过沉淀和下意识美化,它们就变成了你记忆中的宝藏。换言之,时间让过去的日子镶上了金边儿。就算我们现在对着一本回忆六七十年代的北京的文集,我也要这么说。那是属于一个人他自己的宝藏。
能感动人的事情有很多,其中之一是少年的赤子之心,其二是质朴的真实。“童梦京华”系列恰恰符合这两点。总觉得那时候北京的天很高地很辽阔,快乐的少年可以无端就有一种驰骋之感。看一本书,能让你找到和你自己的相通之处就是成功的,很显然,它也勾起了我的童年记忆,无论是大白菜还是澡堂子或者北冰洋,无论是饭局、圈子、大院文化、北京姑娘,这都不陌生。还有那些我的大哥叔叔们津津乐道的老莫、合作社、外国电影、抗震棚,我以前一直当作是他们吹牛皮的谈资,如今也有可以虽主观但真实的白纸黑字来做注解。总之看这本书的时候,你几乎可以听见时光呼啸而过的声音,有一种掀开时间迷藏的快乐感和对比当下的惆怅之感。
既然是回忆,就不免与当下对比,然后发出一两声感慨,感慨人心浮躁、世风不古;或者感慨我们现在的生活方式是多么着急、焦躁。这往往是我不愿意看到的东西。毕竟,人只有三种,一种认为当下最好,一种认为未来更美,还有一种执着地停留在过去,觉得那时才最真纯。所以,很好的是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作者有所克制,虽然也忍不住发一两声感慨,那都是出自童真的眼睛和如今饱经历练之后的对照。所以这本书有一种难得的“朴实”之感,我会这么认为,因为它在最大程度上有一种非常老实的态度,就是老老实实通过一个少年的眼睛,讲述了北京这座城市三四十年间从风貌到精神的演变过程。没有卖弄才华,没有矫饰心灵,虽然是一部个人史,但也是一部城市史。一座城市不就是这样的吗?在无数个人成长的历程中打下一段段的印记,反之,他们在一起,就是这座城。作者毛大庆非常老实地还原了属于他的记忆,并没有给过去的日子镶上太多的金边儿(要知道,如果完全没有金边儿,只能证明人生荒芜喔)。
所以这本书,放在现在算是小众非主流了。首先你要是北京人,其次你要有差不多的成长历程,第三你依然对这城市有一种近乎考据的热爱,在打开这本书之后方能会心一笑。就我个人而言,我会觉得这本书很珍贵。因为知其来路才知其去路,人生绵延并无清晰节点可以划分阶段,所以这部他的个人史,也是能比照我的人生的。这就是一本书的奇妙之处,在小径分岔的花园中又找到了一条人和人相通的道路。此外,我会觉得作者本人很可贵,毕竟他并非专业写作者,但在文笔的老实态度、讲述的认真方式和选择的题材上,都体现了朴实的写作者不可或缺的态度。毕竟,他如果去写一本成功学教材,或者充当个年轻人的精神指引,都可能比写这么一本书来得反响热烈许多。而他,只是面对过去镶了金边儿的时光,认真去洗刷着和一座城市共同成长的记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