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林朝辉后,我对男女那事儿不大热衷,没有多大的兴趣与激情。大概,杜守恒不是我喜欢的男人缘故。和自己喜欢的男人做,与和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做,感觉是不一样的。杜守恒的“快三秒”,是最好不过。r
因此每次,我总是叫,还故意的叫得很大声。r
很是希望,杜守恒从“快三秒”,再进化成“快一秒”。r
杜守恒不是我肚子里的蛔虫,自然不知道我的鬼心思。有时候,杜守恒觉得,他的“快三秒”很令他丢脸,于是便向我吹嘘:“小姑娘,年轻的时候我很勇猛呢。告诉你,那个时候我一个晚上可以来三次,每次都超过一个小时。”他欺负我不知道,所以吹起牛来很不要本。r
我问他:“这是多久前的事?”r
杜守恒的样子很自豪:“二十多岁的时候。”r
我挤兑他:“好汉不提当年勇。”r
杜守恒“呵呵”笑,紧紧搂住了我。r
四十岁的中年发福男人,身材好不到哪儿去。肌肉开始松软,肚皮也大,在明晃晃雪白的灯光下,他皮肤白净细腻得令人不可置信,再配上一身颤抖的白花花的肉,仿佛一团耀眼的白光,在我眼前跳来跳去,常常令我眼花缭乱。r
后来我关了灯,不要看那些白花花的肉。r
黑暗中,我窝在杜守恒怀里,在那堆软绵绵的肉中,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杜守恒说着话。其实那些话,很无边无际。不过是说我小时候,家里穷,养母没钱送我进幼儿园,带了我到菜市场卖菜,小小年龄的我已懂得帮养母找补钱,刚学会说话不久就懂得口舌不清的对顾客么喝:“这青菜一块二一斤啦。不贵,人家还卖一块三呢,我们是最便宜的啦。”r
我还对杜守恒说,小时候我很聪明,读书的时候学习成绩很好,年年考试班里第一,我养母很骄傲的把我的奖状贴了满屋都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