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乐怡是下定了决定要认回我这个女儿。王乐怡一直单身,没有结婚,除了我,没有别的孩子。也就是说,我是她唯一的骨肉。r
王乐怡神通广大,不知道如何得知我住的地方,星期天居然摸上门,不请自来。她来的时候,我还躺在床上,醒是醒了,但还赖着床,不愿意起来。门铃响了又响,终于无法再装睡下去了,我只好趿着拖鞋,蓬头垢面去开门。r
门外,站着笑意盈盈的王乐怡。r
我一阵发愣,她怎么来了?r
王乐怡微笑:“不请我进去坐?”r
我尴尬,没有选择余地,只得说:“请进请进。”十分的言不由衷r
王乐怡解释说:“周末没地方去,我好无聊,想找个人说说话。”我想说,我不无聊,我不想找人说话——但只能在肚子里嘀咕,没说出来,不够勇敢,有贼心没贼胆。r
王乐怡带了两只榴莲来。r
奇怪,她怎么知道我喜欢吃榴莲,对榴莲独有钟情?r
我去洗脸漱口,换下了身上那条洗得发旧了的且又皱巴巴的棉布碎花睡裙,穿上了干净整齐的衣服。出来时,看到王乐怡在打量着我的房子,“诺拉,你住的地方虽然是小点,还是不错哇,装修设计也好,品味不错。”王乐怡赞不绝口。我住的房子,是杜守恒按了我的喜爱来装修的只装修成浅蓝和白色,简单,干净,明了。王乐怡说:“可惜,唯一不足的是,就是摆设的东西少了点,一目了然。”r
我耸耸肩,不以为然。r
一来我没钱,买这样又那样的东西;二来我又不是拥物狂,一定要把喜欢的东西买回来,堆积如山地搁在家里。不不不,我并不是这样想。人生,不过是匆匆几十年,身外物何需太多?反正死后,也不能带到天堂,或地狱,所以不必要太麻烦。r
我问王乐怡:“喝咖啡,还是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