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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林志平更鼠目寸光


对于我和林志平走在一起,王乐怡很不以为然。甚至,王乐怡用了挪揄的语气问我:“诺拉,你穿了高跟鞋,林志平有没有你这么高?”r

我没有生气,因为心情好呀,我嬉皮笑脸:“我不喜欢穿高跟鞋,而且我和林志平在一起,我不会穿高跟鞋。”r

王乐怡想不明白:“你到底喜欢他什么?”r

我说:“我喜欢他不帅。不帅的男人让我有安全感。”r

王乐怡看着我,不说话了。后来我才知道,王乐怡不喜欢林志平,并不是因为林志平不高不帅,而是林志平和我一样的德性——没有多大的野心,对事业不大热衷,不喜欢打拚,都是享乐主义者。r

当然,林志平也没有游手好闲,他甚至有着自己的事业。那事业,是他老爸打下的江山,他是二世祖。他老爸在很多年前,便从一间效益很好的单位里辞职,下海经商,先是从BB机做起,后来BB机没落了,便做手机。CDMA上市的时候,和联通公司合作,在免费购机预交话费的活动中,狠狠地捞了一笔而发家。后来,开了两间很大的手机店。因为手机生意做得早,赚了个盆满钵满。r

林志平老爸,是前两年去世的,车祸。林志平是独子,他还有一个小妹,还在读书。他老爸留下的那两间手机店,林志平接了下来。林志平从来没有想到要把手机店发扬光大,他的要求很简单,不祈求赚很多,够吃够用,收支平衡就OK。r

而我,比林志平更鼠目寸光。r

说来也汗颜。有一次王乐怡问我:“诺拉,如果有一天我百年归西了,你愿不愿意把公司接管下来?”天晓得,王乐怡为什么要想到这个问题,她不过比我大了十八年,说不定是我先百年归西也难说。r

我干脆利落地回答:“不愿意?”r

“为什么不愿意?”王乐怡很不满。r

我回答:“一来我没兴趣,二来我没能力。”r

“那你见不得帮你打工一辈子吧?”王乐怡恨铁不成钢的样子。r

我一脸的向往:“我希望以后,我能够开一间书吧,闲了,听听音乐,看看书。”r

“没出息!”王乐怡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