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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54 我真该杀了你


整个人就像被人从头到脚倒了一桶冰水一样冷的呆若木鸡,然后僵硬的转过脖子。

……一点……一点……一点。

没让我失望,果然看到那个我完全不想在这个地方看到的脸。

“未婚妻,很性感的名字呢,宁~”妖娆的声音和他的脸一样。

“碰!”门被关上并且反锁,一头金色长发的英俊男人站在门口笑眯眯的看着我。

“我……”

“你也想说你喜欢这个名字么?”眉毛一扬他优雅的迈着脚步,一步步朝着我缓缓的走过来。

靠近我。

依旧穿着今天白天参加葬礼时的黑色西装,精致的面料,不菲的价格,穿在他身上高贵的让人咂舌。

但是我却在后退,退得很慢,因为后面根本无路可退。

“你的未婚夫先生在楼下陪伴着他的父亲吃晚餐。”

“你想做什么?”

“不想对我的评价说什么么?”

“什么评价?”

“你也很喜欢未婚妻这个名字对么?”带着白色手套的手一把卡住了我的脖子,隔着薄薄的薄料我却能感觉得到那只手的阴冷,透彻骨髓的寒冷。

“放开你的手!”

咕噜我吞了口口水,脖子上的手让我呼吸有点困难,两只手用力的掰着脖子上的手指,却没有安格斯一只手的力气大。

“你有这个资格命令我么?宁。”脖子上的手一紧,我整个人倏地被提了起来,如此轻而易举,不费吹灰之力。

“安格斯你疯了吗?放开我!”抓着他的手我用力的敲打着他的手腕,尖叫。

“亲爱的,我想是你疯了,你已经忘记了你自己的身份了,居然还想做别人的未婚妻?你只是我的猎物,一头卑贱的猎物而已!”一声冷笑,我被狠狠的甩在了地上。

还没等我喘够气,头皮一紧被人抓住了头发,头被安格斯强迫的抬起与他对视。

明明那张脸很美,明明是上帝最杰出的艺术品,明明像天使,却可怕的就像恶魔一般让人恐惧,让人想尖叫着逃离。

“我爱撒谎的猎物,你的谎言让人恶心的毛骨悚然。你知不知道?”下颌被安格斯一把捏在手里,那巨大的力气仿佛想要将他捏碎,疼得我的眼睛有些发酸。

“够了!安格斯!我受够你了!!”我尖叫着一巴掌朝着安格斯打去,他可以闪躲开的,但是没有。

“啪~”的一声在房间响起,清脆的让我惊恐。

“你打我?”金色的眉头一扬,他突然笑了起来,抬起手同样狠狠的给了我一巴掌。

整个人顺势倒在了地上,贴着冰冷的地面。

头很晕,鼻子很痛,嘴巴里有些发腥……

用手一抹,全是血红色的鲜血,很亮的颜色,亮的仿佛是安格斯的眼睛。

“你这个混蛋!!”用手臂狠狠的擦去鼻子上的血迹,从大腿拔出一把刺刀狠狠的朝着安格斯扔去。

“砰!”刺刀在安格斯的耳边擦过,尖锐的刀尖****了门上。

“也许我该杀了你的,宁。”看了一眼身后的刺刀,安格斯笑了。

说真的我不喜欢他现在的笑容,让人恐慌害怕。

“我不该一而再再而三的留一个撒谎的女人。你的存在将会是这个世界的不幸。”

“哈,是吗?安格斯!有你们吸血鬼存在这个世界上带来的不幸多吗?你有什么资格那么说我?”一边用手背擦着鼻子上的血,我一边大笑着回答他。

“有你下贱吗?宁!你这个****!跟我说只是去参加别人的婚礼,结果呢?你是和别的男人花前月下!你早该死的!”

“滚!你没有这个资格说我!”

“我没有资格说你?那谁有资格?那个在楼下的叫做白零的男人有资格说你吗?还是……”安格斯突然蹲下,双手有一次卡住我的脖子,五指尖锐的指甲深深的印进我的皮肤里,那肉被活生生的割开感疼得要命,“我没喂饱你这个DANG妇你要找其他的男人?”

“滚开。”我尖叫着一脚踢过去,脚还没击中安格斯,整个人就被他狠狠的扔了出去。

美欧动片里常常会有这个场景,人用身体敲碎玻璃,伴随着那透明的漂亮固体,在半空中狠狠的划过一道弧线然后落在地上,如果再加个夕阳,也许会是一种凄凉的唯美。

但是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吗?当身体撞在玻璃,甚至把玻璃撞破,是一种疼痛,然后身体从玻璃出去被玻璃尖锐的碎片割伤又是另外一种罪,在你还没有来得及为身体遭受这份罪喊疼的时候,下一股剧痛临到了你的身上。

我眼里的最后一幕,是下雨天。漆黑的夜空中,不停有雨丝落下来,洒落在我的脸上,很凉,很湿,那透明的液体开始慢慢的迷糊了我的眼睛。

耳边听到安格斯那如同歌一般的声音,“宁,只要你活着,不管你在地球的哪个角落,哪怕在巴格达的地窖里,也休想逃出我的手掌心。想做别人的未婚妻?哈,你是我的猎物,你不配!”

猎物……

大脑的思绪越来越渺茫起来。

……

吸血鬼,那是一群见不得阳光的生物,他们的行为动作优雅,相貌俊美。与我们依赖粮食一样,这群生物们依赖血液,那种粘稠状散发着腥味的红色液体能带给他们营养。他们长生不老,每一个吸血鬼在23岁到25岁之后就停止了生长与衰老。也许往后的几百年时间里他们依旧是当初那个年轻英俊的相貌。不用任何护肤品,仅仅依赖血液。

这个世界有很多人向往他们,向往他们的高贵生活,向往他们那接近透明的白色皮肤,向往他们的美貌,也向往着他们永恒的生命。

也许我是幸运的,至少在那群人的眼里,我见到了他们眼中仿佛是神话一般的人物,并且还和他结了婚。

幸运么?

我可不那么想,如果可以我希望自己像一般人一样不认识吸血鬼,只是做平凡的自己,做自己开心的事。

醒来的时候,我已经被安格斯掳回了英国巴斯。

这个陌生而熟悉的地方。

六年前,我来过这个小城镇,来过这个地方。

如果这个地方没有安格斯、没有生活在这个城市的吸血鬼的话,我想我会喜欢这个古老而典雅的地方。它很精致,很安静,走在大街上映入眼帘的是那一排排罗马式的建筑,淡黄色的墙。

而安格斯的家就在离人间聚集地方不远的山脚下,他住的地方那真的是一座城堡,一座拥有尖得让人浑身不舒服的屋顶,灰色的墙面,上面爬满了绿油油的爬山虎,以及让人咂舌的房屋面积。城堡前有一个巨大的花园,漂亮的雕像,喷水池,就连那门口的大铁门也精致的让人嫉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