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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 两个前女友


楚楚这些天除了赶通告上节目,很少出家门,她常常坐在古筝前面,一坐就是一整天,现在她弹琴弹不出原来的感觉,因为她不再是从前的那个她,每个人都会变。

我把打印出来的曲谱放在她面前,让她选择一首合适的。

“我不能做一个单纯的歌手吗?”她抬起头,很惶恐,因为她是新人,唱片公司也是新公司,不稳定的未来就会让人忧虑,而没有人的未来是稳定的,所有的人的未来都充满机遇和危险。

我说:“一切都按照你的想法,但我们现在走进了一条弯路里面,要想回到一条笔直的路,得循序渐进。”

熬过这段时间,利用完名气带来的价值,她就可以回归普通,这个过程不会很长,如果她真的累了,我会考虑帮她缩短,慢慢让她淡出公众视线,要做真正的娱乐大亨,一定得做到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想要让一个歌手死就让她死,想让她火就让她火。

那种生活谁不想啊,我正在努力。

楚楚试着弹了曲谱里面的古筝部分。

懒洋洋的,音乐没能让她感兴趣,使得我也有些烦。

“怎么样?你觉得哪一首好。”

“都很好啊,你为什么不自己参加比赛?你要是参加比赛,肯定也能火。”

在我眼里她的名气比我的名气重要,我有更多别的事情要做。让林枫知道我不是废物,让林家变回到从前的样子。

“我练这首歌好了。”她选择了一首中国风的歌曲,叫做《乌篷》,我记得前奏是流水和箫,然后是主歌部分是有一段很好听的长笛。

我是按照乐器来写的,先确定好要用的乐器,然后先把每个乐器的完整旋律写出来,再组合成一起。

沈琦听薛袍说了我帮楚楚写歌的事情后,一开始还以为薛袍弄到了我们秘密交易的录音和录像,情况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

薛袍之所以确定楚楚的歌是我带些的,完全是从歌曲本身来分析。

歌曲和文字一样是有风情的,这个风情不是风格,风格是很容易模仿的东西,写慢歌的人可能可以写出电子舞曲,写摇滚的人也可能写爵士乐。不可能因为一个人之前一直写RAP,之后突然写出中国风的歌曲就说他的中国风是别人代写的。

但风情不一样,每个人的风轻都不同,真正的乐者是可以听出歌曲的风情,包括节奏感、旋律等很多方面。

薛袍感肯定楚楚之后的歌是我代写出来的,是因为他将楚楚参赛的所有歌曲全部分析了出来,从编曲方式来说,楚楚写歌是一段一段,按照时长编写,从前奏开始,第一小节、第二小节,把每个小节内的和声全部编写出来,这样他的节奏感非常强烈,有时候会突然中断一下,和我写的完全不一样。

他可以一丝不苟地逐字逐行分析,甚至能很清楚地说出那段旋律是我写的,那段旋律借用了那首歌的灵感,甚至可以分析出我最近在听什么歌,而楚楚最近又在听什么歌。

如果我当面听见这些话,就该知道薛袍有多强。

他简直是个音乐天才。

但在沈琦耳朵里面,这些言论全部是垃圾,虽然关于代写是个重磅炸弹,但是薛袍提供的那些理论不会有多少人去研究,需要推敲,而且没什么意义。

最关键的一点,如果民众真的相信了他的话,那对楚楚的伤害很大,对我则没有什么伤害,沈琦想要买楚楚,所以他略以思索就决定不能让这个消息公布,理由也恨简单,这种理论知识不是证据。

“你为什么不自己发布你的研究成果?”沈琦笑了笑问。

“虽然我可以确定楚楚请了枪手,但是发布这个消息对我没什么好处,那些人会以为我为了得到冠军不折手段,太冒险了,所以我想找你合作,等我得到冠军,我可以加入你们公司,到时候对你绝对有利。”薛袍不傻。

“如果你到了我们公司首先得取个好听的艺名。合作愉快。”沈琦举起空杯子,给了薛袍一张空头支票。

沈琦回头就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我,“没想到那些歌都是你写的?”

经过薛袍的介绍他去听了我以前的许多作品,包括一些游戏音乐和业余单曲。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不顾听说沈琦知道了,我心里反而安定了一些,当然我是不能承认的,落人口实的事情只有傻子才会做。“你在说什么啊,听不懂。”

“楚楚压根儿不会写歌。”

“聋子可能才会这么说。”

沈琦无计可施,转而和我统一立场:“其实我最恨这种不懂得恩情的歌手,他能出名还不是全靠咱们办比赛,回头反而背后捅老板刀子,真的很不仗义,我要是你这时候就该修理他一顿。”

恨归恨,有钱赚,沈琦却不会不要,他已经和薛袍达成了一个口头协议,等比赛完了,他们就会正式签约,当然薛袍在决赛中的成绩自然很重要,但沈琦的算盘里面还是在考虑楚楚,说白了是看中楚楚的相貌和人气。

薛袍私下找他谈,不用说我也知道他们之间达成了签约协议,所以我恭喜他收了一个白眼狼职员。

话是这么说,我对薛袍却没有偏见,他还是很强大的,能够分析出我最近在听什么歌。

“对了,依依的电影有个开拍仪式,明天你来参加吧。”

时间很快就要到三月,我分不清过去了多久,然而所有人全部变了,每个人都和从前判若两人。

我公司的职员要成为大明星了,我的前女友在别人手里也要成明星了。

“好的,我一定来。”

依依电影的开拍仪式和歌唱比赛在同一天。

早上,y集团的礼堂挤满了媒体和宾客,西洋风格的建筑很有古堡的风格,而古堡里大多是由公主的,作为女主角的依依自然算是那个公主,她穿着白色长裙,跟在经纪人身边,近三个月的培训使她整个人的气质完全变化了。

不得不说沈琦公司的造星能力在国际上也非常有名!

她出现在镜头前,尽管没有说话,只是微笑,但彰显出一股青涩的明星气质,像是刚刚从高校里选中的学生。

仪式一结束,我立刻跟进后台,只是想问问她的近况,以及说说我的野心。

“你结婚了?”等我走近,她问我。笑了笑,像个世外高人。

虽然她参加的是封闭式的培训,但她没少看新闻,知道我在电视上说过的关于只有凌苏一个女友的话。

“对,我结婚了,你变化真大啊。”

“最近除了忙节目,你还要干什么呢?”

“俱乐部的产业链快要形成了,等能正式运转以后我就要考虑收购魏氏集团。”我说,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对她说,后来想想,可能是我想要在她面前表现得强大。

魏氏在我老家接手了林家的产业,还和我的夏家、吕家打成一片,我就要在G市搞定魏家。

是的,全盘收购,就好像是蛇吞象!魏家现在仍旧是一头庞然巨象,不过我可以一步一步蚕食掉他,从每一个细节开始,入侵他的市场,先收购他准备淘汰掉的小公司,等待时机,一口吞掉他。

其实做这些都只是为了复原林家的生意,林家、吕家、夏家的关系分崩离析让我很难接受,虽然我并不提这件事情。

依依只知道林家破产,却并不知道魏家和林家的替代过程,他原本还以为林家破产了,我就该成为乞丐,后来没想到我居然混成了一个主席,现在她更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那样的野心,挠挠头发,她说:“我还以为你的对手是沈琦。”

老实说,我不敢把沈琦当成对手,从他对楚楚的事情上来说我已经开始觉得恐怖,她知道那些消息对他最有利,即便薛袍有可能成为他的职员,他也不会为了帮薛袍夺得冠军就用他的媒体来造势,不轻易毁掉一个人是他最大的优点,同时也说明了吕宁说的那些话未必有错,对楚楚他是势在必得。

不过在依依面前,我想的是旧年旧事,我苦楚地说:“你因此加入沈琦公司吗?”

尽管气质大变,不过依依仍旧不懂得发脾气,正经不起来,她温柔地说“我要生活啊。”突然她莞尔一笑,“我还要养你,哈哈。”以前的话,现在的玩笑。

这时候我忽然听见背后有一个冰冷的声音:“骗子。”

秦馨不知道在我身后来到我身后。

我看见她唯一的想法就是她从法国的天堂漏网之鱼掉落到这方土地。

“秦馨!”

“还记得我的名字?我还以为你失忆了。”

“秦馨?”依依看见秦馨一脸茫然,真正失忆的人是她,她完全想不起秦馨是谁。

“我该叫你林总裁、林主席、还是林胤呢?”秦馨穿着裙摆式的大衣,前短后长的不规则裁剪,在这个仍旧透着寒冷的天气里,将她的身体线条拉长,搭配着黑丝的诱人美腿和长筒靴,仍旧是一个美人,作为市长女儿那份贵气即便是在明星堆里也不失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