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认字
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学着认字,大概也总在四岁到六岁之间。我的老师是马景恭先生。现在我无论如何也记不起有什么类似私塾之类的场所,也记不起有什么《百家姓》、《千字文》之类的书籍。我那一个家徒四壁的家就没有一本书,连带字的什么纸条子也没有见过。反正我总是认了几个字,否则哪里来的老师呢?马景恭先生的存在是不能怀疑的。
虽然没有私塾,但是小伙伴是有的。我记得最清楚的有两个:一个叫杨狗,我前几年回家,才知道他的大名,他现在还活着,一字不识;另一个叫哑巴小(意思是哑巴的儿子),我到现在也没有弄清楚他姓甚名谁。我们三个天天在一起玩,洑水,打枣,捉知了,摸虾,不见不散,一天也不间断。后来听说哑巴小当了山大王,练就了一身蹿房越脊的惊人本领,能用手指抓住大庙的椽子,浑身悬空,围绕大殿走一周。有一次被捉住,是十冬腊月,赤身露体,浇上凉水,被捆起来,倒挂一夜,仍然能活着。据说他从来不到官庄来作案,“兔子不吃窝边草”,这是绿林英雄的义气。后来终于被捉杀掉。我每次想到这样一个光着屁股游玩的小伙伴竟成为这样一个“英雄”,就颇有骄傲之意。
进入一师附小
我于1917年到济南投靠叔父那一年,念了几个月的私塾,地点在曹家巷。第二年,我就上了一师附小,地点在南城门内升官街西头。所谓“升官街”,与升官发财毫无关系。“官”是“棺”的同音字,这一条街上棺材铺林立,大家忌讳这个“棺”字,所以改谓升官街,礼也。附小好像是没有校长,由一师校长兼任。当时的一师校长是王士栋,字祝晨,绰号“王大牛”。他是山东教育界的著名人物。民国一创建,他就是活跃的积极分子,担任过教育界的什么高官,同鞠思敏先生等同为山东教育界的元老,在学界享有盛誉。当时,一师和一中并称,都是山东省立重要的学校,因此,一师校长也是一个重要的职位。在一个七八岁的小学生眼中,校长宛如在九天之上,可望而不可即。可是命运真正会捉弄人,十六年以后的1934年,我在清华大学毕业后到山东省立济南高中来教书,王祝晨老师也在这里教历史,我们成了平起平坐的同事。在王老师方面,在一师附小时,他根本不会知道我这样一个小学生。他对此事,决不会有什么感触。而在我呢,情况却迥然不同,一方面我对他执弟子礼甚恭,一方面又是同事,心里直乐。
我大概在一师附小只待了一年多,不到两年,因为在我的记忆中换过一次教室,足见我在那里升过一次级。至于教学的情况,老师的情况,则一概记不起来了。唯一的残留在记忆中的一件小事,就是认识了一个“盔”字,也并不是在国文课堂上,而是在手工课堂上。老师教我们用纸折叠东西,其中有一个头盔,知道我们不会写这个字,所以用粉笔写在黑板上。这事情发生在一间大而长的教室中,室中光线不好,有点暗淡,学生人数不少,教员写完了这个字以后,回头看学生,戴着近视眼镜的脸上,有一丝笑容。
我在记忆里深挖,再深挖,实在挖不出多少东西来。学校的整个建筑,一团模糊。教室的情况,如云似雾。教师的名字,一个也记不住。学习的情况,如海上三山,糊里糊涂。总之是一点儿具体的影像也没有。我只记得,李长之是我的同班。因为他后来成了名人,所以才记得清楚。当时对他的印象也是模糊不清的。最奇怪的是,我记得一个叫卞蕴珩的同学。他大概是长得非常漂亮,行动也极潇洒。对于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来说,男女外表的美丑,他们是不关心的。可不知为什么,我竟记住了卞蕴珩,只是这个名字我就觉得美妙无比。此人后来再没有见过。对我来说,他成为一条神龙。
转入新育小学
然而,世事多变,风云突起,为了一件没有法子说是大是小的、说起来简直是滑稽的事儿,我离开了一师附小,转了学。原来,当时已是“五四”运动风起云涌的时候,而一师校长王祝晨是新派人物,立即起来响应,改文言为白话。忘记了是哪个书局出版的国文教科书中选了一篇名传世界的童话“阿拉伯的骆驼”,内容讲的是:在沙漠大风暴中,主人躲进自己搭起来的帐篷,而把骆驼留在帐外。骆驼忍受不住风沙之苦,哀告主人说:“只让我把头放在帐篷里行不行?”主人答应了。过了一会儿,骆驼又哀告说:“让我把前身放进去行不行?”主人又答应了。又过了一会儿,骆驼又哀告说:“让我全身都进去行不行?”主人答应后,自己却被骆驼挤出了帐篷。童话的意义是非常清楚的。但是天有不测风云,这篇课文竟让叔父看到了。他大为惊诧,高声说:“骆驼怎么能说话呢?荒唐!荒唐!转学!转学!”
于是我立即转了学。从此一师附小只留在我的记忆中了。我从一师附小转学出来,转到了新育小学,时间是在1920年,我九岁。我同一位长我两岁的亲戚同来报名。面试时我认识了一个“骡”字,定在高小一班。我的亲戚不认识,便定在初小三班,少我一年。一字之差,我争取了一年。
新育小学的教员和职员
按照班级的数目,全校教员应该不少于十几个的,但是,我能记住的只有几个。我们的班主任是李老师。我从来就不关心他叫什么名字。小学生对老师的名字是不会认真去记的。他大概有四十多岁,在一个九岁孩子的眼中就算是一个老人了。他人非常诚恳忠厚,朴实无华,从来没有训斥过学生,说话总是和颜悦色,让人感到亲切。他是我一生最难忘的老师之一。当时的小学教员,大概都是教多门课程的,什么国文、数学(当时好像是叫算术)、历史、地理等课程都一锅煮了。因为程度极浅,用不着有多么大的学问。一想到李老师,就想起了两件事。一件是,某一年初春的一天,大圆池旁的春草刚刚长齐,天上下着小雨,“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李老师带着我们全班到大圆池附近去种菜,自己挖地,自己下种,无非是扁豆、芸豆、辣椒、茄子之类。顺便说一句,当时西红柿还没有传入济南,北京如何,我不知道。当时碧草如茵,嫩柳鹅黄,一片绿色仿佛充塞了宇宙,伸手就能摸到。我们蹦蹦跳跳,快乐得像一群初入春江的小鸭。这是我一生三万多天中最快活的一天。至今回想起来还兴奋不已。另一件事是,李老师辅导我们英文。认识英文字母,他有妙法。他说,英文字母f 就像一只大马蜂,两头长,中间腰细。这个比喻,我至今不忘。我不记得课堂上的英文是怎样教的,但既然李老师辅导我们,则必然有这样一堂课无疑。好像还有一个英文补习班。
另一位教员是教珠算(打算盘)的,好像是姓孙,名字当然不知道了。此人脸盘长得像知了,知了在济南叫Shao qian,就是蝉,因此学生们就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Shao qian,我到现在也不知道这两个字怎样写。此人好像是一个“迫害狂”,一个“法西斯分子”,对学生从来没有笑脸。打算盘本来是一个技术活,原理并不复杂,只要稍加讲解,就足够了,至于准确纯熟的问题,在运用中就可以解决。可是这一位Shao qian 公,对初学的小孩子制定出了极残酷不合理的规定:打错一个数,打一板子。在算盘上差一行,就差十个数,结果就是十板子。上一堂课下来,每个人几乎都得挨板子。如果错到几十个到一百个数,那板子不知打多久才能打完。有时老师打累了,才板下开恩。那时候体罚被认为是合情合理的,八九十来岁的孩子到哪里去告状呀!而且“造反有理”的最高指示还没有出来。
那时候,新育已经男女同学,还有缠着小脚去上学的女生,大家也不以为怪。大约在我高小二年级时,学校里忽然来了一个女教师,年纪不大,教美术和音乐。我们班没有上过她的课,不知姓甚名谁。除了她新来时颇引起了一阵街谈巷议之外,不久也就习以为常了。
至于职员,我们只认识一位,是管庶务的。我们当时都写大字,叫做写“仿”。仿纸由学生出钱,学校代买。这一位庶务,大概是多克扣了点儿钱,买的纸像大便用的手纸一样粗糙。山东把手纸叫草纸。学生们就把“草纸”的尊号赏给了这一位庶务先生。
在我的小学和中学中,新育小学不能说是一所关键的学校。可是不知为什么,我对在新育三年的记忆特别清楚。一闭眼,一幅完整的新育图景就展现在我的眼前,仿佛是昨天才离开那里似的,校舍和人物,以及我的学习和生活,巨细不遗,均深刻地印在我的记忆中。更奇怪的是,我上新育与上一师附小紧密相连,时间不过是几天的工夫,而后者则模糊成一团,几乎是什么也记不起来。其原因到现在我也无法解释。
新育三年,斑斓多彩。
在新育小学学习的一般情况
我是不喜欢念正课的。对所有的正课,我都采取对付的办法。上课时,不是玩儿小动作,就是不专心致志地听老师讲,脑袋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常常走神儿,斜眼看到教室窗外四时景色的变化:春天繁花似锦,夏天绿柳成阴,秋天风卷落叶,冬天白雪皑皑。旧日有一首诗:“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迟迟正好眠,秋有蚊虫冬有雪,收拾书包好过年。”可以为我写照。当时写作文都用文言。语言障碍当然是有的。最困难的是不知道怎样起头。老师出的作文题写在黑板上,我立即在作文簿上写上“人生于世”四个字,下面就穷了词儿,仿佛永远要“生”下去似的。以后憋好久,才能憋出一篇文章。万没有想到,以后自己竟一辈子舞笔弄墨,逐渐体会到,写文章是要讲究结构的,而开头与结尾最难。这现象在古代大作家笔下经常可见。然而,到了今天,知道这种情况的人似乎已不多了。也许有人竟以为这是怪论,是迂腐之谈,我真欲无言了。有一次作文,我不知从什么书里抄了一段话:“空气受热而上升,他处空气来补其缺,遂流动而成风。”句子通顺,受到了老师的赞扬。可我一想起来,心里就不是滋味,愧悔有加。在今天,这也可能算是文坛的腐败现象吧。可我只是个十岁的孩子,不知道什么叫文坛,我一不图名,二不图利,完全为了好玩儿。但自己也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所以才愧悔。从那以后,一生中再没有剽窃过别人的文字。
小学也是每学期考试一次。每年两次,三年共有六次,我的名次总盘旋在甲等三四名和乙等前几名之间。甲等第一名被一个叫李玉和的同学包办,他比我大几岁,是一个拼命读书的学生。我从来也没有争第一名的念头,我对此事极不感兴趣。根据我后来的经验,小学考试的名次对一个学生一生的生命历程没有多少影响,家庭出身和机遇影响更大。
我一生自认为是一个性格内向的人。可是现在回想起来,我在新育小学时期,一点儿也不内向,而是外向得很。我喜欢打架,欺负人,也被人欺负。有一个男孩子,比我大几岁,个子比我高半头,总好欺负我。最初我有点怕他,他比我劲儿大。时间久了,我忍无可忍,同他干了一架。他个子高,打我的上身。我个子矮,打他的下身。后来搂抱住滚在双杠下面的沙土堆里,有时候他在上面,有时候我也在上面,没有决出胜负。上课铃响了,各回自己的教室,从此他再也不敢欺负我,天下太平了。
我却反过头来又欺负别的孩子。被我欺负得最厉害的是一个名叫刘志学的小学生,岁数可能比我小,个头差不多,但是懦弱无能,一眼被我看中,就欺负起他来。根据我的体会,小学生欺负人并没有任何原因,也没有什么仇恨,只是个人有劲使不出,无处发泄,便寻求发泄的对象了。刘志学就是我寻求的对象,于是便开始欺负他,命令他跪在地下,不听就拳打脚踢。如果他鼓起勇气,抵抗一次,我也许就会停止,至少是会收敛一些。然而他是个窝囊废,一丝抵抗的意思都没有。这当然更增加了我的气焰,欺负的次数和力度都增加了。刘志学家同婶母是拐弯抹角的亲戚。他向家里告状,他父母便来我家告状。结果是我挨了婶母一阵数落,这一幕悲喜剧才告终。
从这一件小事来看,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算是一个内向的孩子。怎么会一下子转成内向了呢?这问题我从来没有想到过。现在忽然想起来了,也就顺便给它一个解答。我认为,《三字经》中有两句话:“性相近,习相远”。“习”是能改造“性”的。我六岁离开母亲,童心的发展在无形中受到了阻碍。我能躺在一个非母亲的人的怀抱中打滚撒娇吗?这是不能够想象的。我不能说,叔婶虐待我,那样说是谎言;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小小的歧视,却是可以感觉得到的。比如说,做衣服,有时就不给我做。在平常琐末的小事中,偏心自己的亲生女儿,这也是人之常情,不足为怪。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对于这些事情并不敏感。但是,积之既久,在自己潜意识中难免留下些印记,从而影响到自己的行动。我清晰地记得,向婶母张口要早点钱,在我竟成了难题。有一个夏天的晚上,我们都在院子里铺上席,躺在上面纳凉。我想到要早点钱,但不敢张口,几次欲言又止,最后时间已接近深夜,才鼓起了最大的勇气,说要几个小制钱。钱拿到手,心中狂喜,立即躺下,进入黑甜乡,睡了一整夜。对一件事来说,这样的心理状态是影响不大的。但是时间一长,性格就会受到影响。我觉得,这个解释是合情合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