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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那天的美丽蝴蝶


世间最痛苦的事情是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我认为,最痛苦的是不能和自己爱的人生活在一起。

最爱我的父母已经离我而去,我最爱的女孩如今也要嫁人了。

这也就意味着,生命中要和我白头偕老的人不是最让我动心的那一个。

也许,她会是我在疲倦的时候想停下来歇息一下的港湾;也许她是在我放下之后,不小心钻进了原本我留给雨馨避风躲雨的言叶之庭中的一只蜻蜓;也许她也和我一样,因为爱,被伤了又伤,直到身上已经伤痕累累完全没有地方可以出现新的伤口了,这才想要找个人“凑和”把这辈子过完。

不论如何,我都欺骗不了自己的内心--我是爱雨馨的,即便是我和别的女人结婚了,我最爱的依然是她。

每个人都会有失去自己支柱的时候,勇敢的人能淡然面对一切,而我,却只有慌乱和迷茫。

我找到了一个还能说的上话的哥们喝酒,那天我醉的不省人事,所有的衣服都沾上了我的秽物。后来我问我哥们,我那天到底喝了多少?他笑着对我说:“你他妈的提了一件儿啤酒来,就吹一瓶就倒下了。我一看,还剩那么多酒呢,总不能浪费吧?就把剩下的八瓶都喝了。喝到最后连下酒的花生米都吃完了,你小子也真是穷。”

原来我的酒量这么差,还是说,酒不醉人人自醉呢?

为了让自己彻底的死心,我决定,约雨馨见一面。

我没有勇气打电话,只好发了条短信。

眼睛死死的盯着手机屏幕,我的内心十分忐忑。毕竟雨馨即将为人妻,在结婚之前拒绝我这个曾经的追求者的见面请求也不是不能理解的。

当我看到雨馨肯定的回复时,心里却没有丝毫的喜悦。因为我知道,她这么爽快的答应我,完全是由于没有任何避嫌的必要。我对她来说,也不过是一个路人罢了。

约会的地点定在了我们市最好的西餐厅,我不会让她知道我过得很窘迫。当然,代价是下个月每天都得啃馒头吃咸菜。

她来了,这么多年没见,她长的愈发漂亮了。

修长的大腿在长筒靴的衬托下惹人遐想,浑圆的臀部被一条紧身的牛仔裤勾勒出了无比美好的曲线,胸部涨大到了让男人无法控制自己鼻血的地步,我目测了下,她现在的罩杯最少是f。

甜甜的酒窝挂在雨馨的脸上,因为嫌挂在耳边的秀发碍事,她很自然的将其撩到了耳根后面,露出娇小可爱耳朵和嫩白的玉颈。

我不禁看的有些痴了。

那一餐,我只想多看两眼雨馨,所以没说几句话。倒是雨馨因为害怕冷场,不停的找话题。还开玩笑说,一定会帮我介绍一个比她好十倍的女孩子。

如果真的有这种女孩,那一定是在梦里。

时间要是能凝聚在这一刻就好了。我们两个面对面,坐在那里不说话,就十分美好。

等到雨馨说了句:“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

我这才从美好的遐想中重新扎入了悲伤的现实之海中。

是啊!这个女孩从来都不属于我,她就要成为别人的妻子了。她会为那个男人的事情而高兴或者落泪,她会为那个男人褪去自己清纯的外衣,她会允许那个男人在自己纯洁的肉体上留下永久的罪恶印记。

我多么想一把将雨馨搂在怀里,霸气的对她说:“别走,嫁给我吧!”

可现实告诉我,我只是一个连请人吃一顿饭都得算计好久的穷酸。

望着雨馨离去的背影,我只能在心里久久不能释怀。

突然我想起来了餐厅前的那个路口红绿灯坏了。于是我赶忙跑出去,想要提醒一下雨馨。

“雨馨!”我朝着她大声喊道。

“怎么了?”雨馨转过身不解的问。

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这个女孩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了,她只属于别人。我为什么要提醒她?

“没什么。”我恍若梦呓般说出了这三个让我纠结了一辈子的字。

她笑了笑,转过身,离开了。

我为什么不想提醒她?就算只是朋友也应该好心提醒一下吧?难道在我的内心深处想要她被车撞死吗?

想到这儿我吓出了一身冷汗。不过随即,我就自嘲的笑着说了句:“不过是一个路口而已,雨馨又不是小孩子了,怎么可能这么不小心呢?你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可是当我眼睁睁的看着雨馨被车撞到的时候,我的心里竟然闪过了一丝畅快感。为什么会有畅快感?我不是一直都是爱她的吗?

那天的天空很蓝,一丝云彩都没有,大街上的叫卖声不绝于耳,偶尔会有几个小孩子嬉闹着从身边略过。小鸟在空中婉转的鸣叫,树枝上也开始窜出嫩绿的小芽。人群的喧嚣声,汽车的尾气排放声,孩子的打闹声,小贩的叫卖声与我的心跳声混成了一团。

雨馨就像是一只美丽的蝴蝶,扑扇着鲜红的翅膀飞向了空中。

我微笑着转身离开了,就好像一切与我无关一样。

那晚,我做了一个梦,梦到了我和雨馨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醒来时,我发现许久未换洗过的味道糜烂的枕套,已经被我的眼泪打湿了。

我去厨房拿出了一把刀,呆呆的坐在了床边。

雨馨被车撞的那么狠,能活下来的几率不大。我想,如果能和她在天堂相见,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拿刀划开了自己的手腕,我闭上了眼睛,仔细感受着血液和生命一同流淌出自己身体的感觉..

所以说,年轻人应该少看一些无聊的电视剧和小说,那上面的内容都是假的。

是谁说的割腕就能死的?

就像电视上那种割的那么浅的伤口,根本就流不了多大会儿血,伤口就会结疤愈合。

望着地上和床单上那么一大滩红色,我有些哭笑不得了。

谁让我这么天真,相信了狗血的电视剧,选择了割腕自杀呢。最后,床单得我洗,地得我清理。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我是不会再做了。

我说过了,我是一个理智的人。自杀这种事情,体验一次就够了。

后来,我经过多方打听,终于知道了雨馨没有死。只是一直躺在医院昏迷不醒。

我不敢去医院看她,因为害怕她家人知道了那天雨馨是因为去见我才被车撞的。

我找到了一份工作,确切的来说应该是一份临时工作。

在一家手机大卖场里,我做起了手机导购员——也就是卖手机的。

说起来,也挺好笑的。这家手机店里只有我一个男导购,本来老板是不想要我的,但是他听说了我是一名重本院校的大学生,而且还是学计算机的,马上就改了主意。我猜想,他肯定是想向外人炫耀,他小学学历照样当老板,而我重本毕业,也只能给他当马仔。

这份工作说累也挺累的,一天干10个小时,一个月只能休息三天,老板为了省钱,连打扫卫生的活也都包给了我们导购员,甚至有时候我还得去帮他修电脑,看孩子。每天早上,我们就跟做传销似的对着门外大喊:“我能行!我一定会成功!我是最棒的!”中午只有一个半小时的休息时间,我回到家匆匆喝两口水,泡一碗面就得马上赶回店里。

不过要说悠闲,也还算悠闲。我一个月的固定工资只有1000块,其余全得靠卖手机拿提成。本以为自己是学计算机的,怎么也算懂点手机,可谁曾想,俺们这里卖手机跟卖菜似的。大爷大妈才不管你的手机什么价格呢!打八折,拦腰斩,甚至对脚削这些在地摊上才能见到的杀价手段全都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我才懒得理会他们呢。反正最起码一个月有1000块钱的固定工资,再加上700块的房租费,我自己一个人已经可以过得很不错了。我每天都会坐在自己的柜台上(哦,顺便说一句,我的柜台是最差的柜台,是那种充话费赠手机的柜台),和客人或者导购小姐聊天。所以一个月下来,我几乎赚不到提成的钱。

有人会以为我的艳福肯定不浅,有这么多的导购小姐和我聊天,一定很幸福。那我只能说一句:图样图森破了。

这里导购小姐大多数都是农村来的,有好多都是大妈级人物。年轻一点儿的也都学历有限,且不说素质如何,就谈吐来讲,别说和雨馨没法比了,就连我们高中的同学都比不了。她们整天聊的就是卖了几台机子,一台能提几个钱,我是一点兴趣都没有。

最可笑的是,我竟然成为了她们拉拢的对象。因为店里的导购员都是竞争关系,每一个客户都是争抢的对象。而我,从来没有和她们抢过任何一位客户,无论店里多忙,我都只是坐在自己的柜台上,托着下巴,无聊的等客户自己上钩。所以,她们私下都乐意和我聊天。

这里的导购竟然还拉帮结派,互相斗争,搞得像是电视里的职场斗争大戏似的,我实在难以理解。

老板某一天还神秘兮兮的对我说:“小伙子,我看好你。其实坐在那里的,应该是你,加油!”

“那里”指的是卖苹果和三星的柜台,出货出的最好,客户最容易相处,也很少有人会杀价。感觉老板那话说得好像那个柜台就跟黄金圣地似的。我们店的销售冠军,一个月出三百台的量,才能拿3500块的工资,而且到月底的时候,嗓子也哑了,人的精神也不好了,我又何必让自己这么累?反正我不差那点儿钱。

其实,我觉得上大学对于我来说是一个悲剧。

导购小姐经常拿着手机让我帮客户讲配置,完事儿了还故意说我是某某重本大学的毕业生,我推荐的手机一定没问题。

我也只能昧着良心,帮她把戏演下去了。

在这里,我得透露一个黑幕,导购第一时间推荐的手机,肯定是店里压仓底的,已经过时好长时间的手机。这种手机的提成非常高,一台700元的手机,甚至能提给导购100元,还是现提。

我从来不跟客户推荐这种手机,因为实在是太坑人了,用不了多长时间就卡的要命。可怜的大爷大妈们,从来都不信我的话,以为我推荐的手机才是垃圾手机。

后来,我也看开了,反正是他们自己选的,关我屁事?

就这样,我浑浑噩噩的在手机店里混着日子,直到有一天,有人告诉我,雨馨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