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拾东西,揣着所有的积蓄八十五块钱,摔门而去。
我再也不想回来了。
买了一张南下的火车票,最便宜的那种。不知道自己要去什么地方,我要离开,我要离开,去哪儿都好,离开就好。
列车到终点站了,夜色朦胧,璀璨的万家灯火。却没有一盏灯是为我亮的。
我摸了摸兜里仅剩下的六块钱,有一刹那怔忡,可是我一点也不后悔。
在这个举目无亲的海滨小城的第六日,傍晚看着人来人往的大街,我觉得自己那么孤单;混在人群中目光游离。
“妈妈,我要吃巧克力”一个小男孩扬起天真地的小脸对上他的妈妈。
而他的妈妈弯下腰摸着他的脸:“宝宝乖,巧克力吃多了,牙齿会坏掉。待会妈妈给你买水果吃好不好啊?”
“不~我就要吃巧克力,我就要吃巧克力……”撅起小嘴撒着娇。
然后我就再也克制不住,蹲在地上嚎啕大哭。我能想象路人诧异的目光,可是我克制不住;而他们也仅仅是路人。
有人过来拍拍我的肩膀,我抬起头是个面容精致的女人,她笑的很好看:“小女孩,你哭什么?”
“我想要活下去。”
对于我的回答她显然很惊讶,然后又笑了,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那跟我走吧。”
我站起来,真的就跟她走了。我不认识她,也不知道要去哪儿,做什么。可是我要活下去,去哪儿做什么都好。
这个海滨小城再温暖的风,都暖不起我的心。整整六天,我几乎跑遍了每一条大街,没有一家店铺或者是招聘单位愿意雇佣我;甚至连一家小餐馆的招洗碗工都不愿意收留我。我十七岁,未满成年,正在读高三。
这个女人叫丽娜,在一家夜总会做领班。而我于是就顺理成章的开始了自己的与夜同行的生活。
于是在讲过简单的注意事项和要领后,我就被推进了包厢。尽管我知道这是什么工作,可是我一点也不恨丽娜。
当休息室里每一个女孩脸上都写着不情愿的时候,玉儿说:“那跟我住吧。”
我感激的看着这个短发女孩,左眼睛下面长了一颗清晰的泪痣。
回到玉儿的住所,我看着二十几平方米的小屋里,一张大床,一个简单的衣柜,一张化妆台,台上摆满了化妆品,乱糟糟的混作一团;两张椅子就是所有的家具。
“厕所在左拐尽头的那间,冲澡也在那里,你要把门反锁好。”说着又去翻那个乱糟糟的衣柜,从里面翻出一件睡衣扔在□□。
“哝,快点去洗,那是睡衣,你先凑合着穿吧。”
我顺着她说的找到了厕所,真是脏兮兮的,味道也令人作呕。我这个人,就有个坏习惯见不得脏的东西,二话没说挽起袖子就打扫起来了。
半个小时后,我看着洁白的墙壁,亮晶晶的便池满意的笑了,然后脱衣服,洗澡。
脱得只剩内衣的时候,门突然开了,门缝里露着一个脑袋,男人的脸。我傻了,慌乱的拿衣服遮掩着。
显然他也反应过来了不住的:“对不起对不起……”
我有些懊恼,玉儿明明提醒过的。奋力的把门一关,那动静把自己都吓了一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