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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我们都是禽兽(一)


天气渐渐冷了。这个南方的山城,它的冷并不像北国那样一场大雪之后明目张胆的冻,而是那种不着痕迹,却丝丝渗进骨髓的寒。我们称之为阴冷。

十一月,蔡欣培辞职,杜小戒跳槽。原本热闹的店,一下冷清了起来。事实她们走后,很快就有新来的员工顶替了她们的位置。我觉得冷清,是因为那些成日围绕在我身边像花一样的姑娘渐渐都离我越来越远。就连那个喜欢在老公眼皮底下****的韩梅,也像人间蒸发一样,没来过电话。

现实,有时候蛮苦逼的,日子却还得继续下去。有人说,对于生活,你越认真,必然越容易受伤。其实蛮有道理的。像我这种游戏人间的衣冠禽兽,倒是活的很滋润,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的洒脱。

“小姜,晚上陪我去坐坐。”月末的一天,易老板一大早来到店里找到我。他看起来有点意气风发的样子,不知道又吃了谁家姑娘的豆腐了。当然,他每天都是这副神情,至于是不是装的,那就无从考证了。

那天,他开着他的宝贝坐骑——他那辆北京现代来接我的。我曾问过他,以他的身价,为什么不弄辆标显身份的车,比如宝马之类的来开开。他笑而不答。这个小山城,在中国的地图上也许很难发现,但它却创下了不少令国人刮目的传说。——据说,从这个城市到北京的直达列车,就是前几年当地的几个富豪们集资赞助的;据说,这年这个城市团购宝马的数量被称为中国之最。就是这样一个以爆发户著称的城市,却依然显得默默无闻,一直只用它特有的步调发展着。——也许,几十年都不曾发现它的改变,也许,会在****之间发现我们都认不出昨天曾走过的街。而我们的易老板和这里几乎完全融到了一起,穿着一身昂贵的品牌,却往往让人觉得像穿着地摊货的农民工。在这里,绝不可以以衣着外表去评判一个人的身份。开着宝马的,他或许只是个司机,而穿着背心裤衩趿拉着拖鞋骑个脚踏车的,他却有可能是某企业的董事长。总之,这是个特真实,真实到让你难以置信的城市。

地点,是一家很小的酒吧,静吧。人也不多。对于我们家易老板的喜好,我一贯无法揣摩。他可以同时喜欢在天上飞的天仙和掉落人间脸先着地的天仙二代,只要他高兴,猪婆也是他色诱的对象。但只要他高兴,我无所谓。

我没想到易老板的酒量和他的色心相比,简直就是天地之别,称不上一杯倒,一瓶就差不多了。他说,他轻易不喝酒。而一旦喝酒,也很奇怪,像赶任务一样喝了足足一瓶之后,东倒西歪地俯在了桌上。这样的喝法,哪是来坐坐的,分明就是来买醉的。我在心底无奈地叹了叹,犹豫着要不要直接送他回家算了。

他开口了,他说:“小姜啊,你让我想到了年轻时候的自己。年轻,真好!”废话,年轻当然好,可以泡大把大把的妞,还不用花钱。哪像你,花着钱还未必有几个妞会对你真心笑脸相迎。我承认,我的腹诽挺恶毒的。不过,谁让他如此身在‘福’中不知福呢。

“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这丫的,居然开始唱歌了。

“小姜,我很羡慕你。”这家伙不唱歌,开始说梦话了。我很想说,要不咱换换?不过话到嘴边立马刹住了!我的脑子里晃过那一坨乱抖的肉。

“其实,年轻的时候,我也很幸福。”易老板撑开他耷拉的眼皮,红通通的眼珠看住了我,“那时候,小丽也不是这个样的,那时候阿兰还在我身边。我们这一代,其实是成长得最饱满的一代。没有上山下乡,却深深被那样的文化渲染着;小时候也苦过,但在国有制的文明里却是真正沐浴着阳光成长起来的;改革开放,正是我们奋斗的年纪。我们的这一生,可以说,简直是一路绿灯,都赶上了好时机。可是,这样的好人生,却让我自己践踏了。”他的手在桌上摸索了起来,我猜他是在找酒。人生谁无苦?尽管我心里对他是万分的不齿,却还是递了一瓶开的酒给他。他没有接酒瓶,却抓住了我的手!他的手很光滑,手指纤长,这完全是个弹钢琴的手,说真的,和他那张脸一点也不搭。

“你看,我们的手都一样,这么光滑,根本没有出过力。”他的手指在我掌心划了几下,收了回去,把手举在眼前,努力瞪着眼端详着。这画面有点搞,一个男人,如此在意自己的手。他喃喃说道,“阿兰,总说我是艺术家的命,总舍不得我出力。而她自己的手,却满是茧。小姜,你被人爱过吗?”他突然转了话题,看着我。

“啊?”我有点错愕,我正在想阿兰是谁?我脑子里当时转过一个模糊的身影,那个在我们拍外景广告时出现的中年女子。我记得,她的笑很恬静,在面对他时,就像认识了好几辈子的夫妻。而这样的神情,没有经历岁月的洗礼,是不可能有的。半天,我才意识到我们的易老板在问我问题呢。关于被爱,我无奈地笑了。说实话,说爱我的姑娘多了去了,但我好象不太当回事。事实我们这一代,恐怕不是太容易知道什么是爱。从中学开始,我们就跨越了爱这个神圣的字眼,直接进入了性。对我来说,爱,似乎就是喜欢不喜欢和我****吧?不知为什么,我想起了曹岚。自从和兰蔻聊起初吻以来,我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她。

见我久久没有回答,他沉默了下来,只是举着手看着。

“名利,表象,都是空的。只有这里,只有这,不会骗自己。”他捂着胸口,他的表情看起来很痛苦。不知道的人,会以为他犯心脏病了。他站了起来,突然说道,“走!兜风去!”不由我拒绝,直接挎住我的肩,走向了他的车。启动了车,他猛的一踩油门,我吓得赶紧系上了安全带。大哥,您现在可是醉驾啊!您不要命,我可还没活够啊!

当车子平稳地停在郊区某个路段时,我已经全身是汗了。

“爽吧!”他下了车,在夜色中对着路边开始拉裤裆拉链了……他那一泡尿,可真够长的,我怀疑路边那些野草会不会被淹死。解完手,他很惬意地舒了口气,“醒酒了!舒服!”扭头看还在车上的我,他拍了拍车门,示意我下来。

“这里!”他的手朝空气中划着大圆,“曾经是我和阿兰青梅竹马长大的地方。你看,那老房子,现在已经是废弃的仓库了。以前可是我们的乐园啊!真让人怀念!”我注意到,在他踏着碎步转身时,他的鞋子已经踩在他自己的尿里了……

“结婚后,我才发现爱的是她。”他的神情黯淡了下来,眼神有点飘渺,“我恳求她回到我身边,她一直没有给我答案。那天,她说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怪不得那天的易老板穿的那么潇洒,唉。我有点替他难过。

“那她——结婚了吗?”其实我是想问,她去哪了。

“没有。”他摇了摇头,神情感伤,“我毁了她一辈子。”这个罪名是有点重了。一个人的一生,是挺糟糕的。“年轻的时候,禁不住诱、惑,在我们谈婚论嫁的时候,遇上了小丽。那时候的小丽,那个漂亮。真的,你都想象不到。”我的大脑里迅速出现那个霸气横生的肉坨,——她,曾是美女?不可思议。

“那时候我没钱。你想,在那样的时候,一个漂亮又有钱的姑娘对你示好,你会不会动心?”他苦笑了起来,“年轻的时候,很难看清自己的内心。随着年龄增长,渐渐发现自己,其实不需要这些,钱,色,呵呵,只是空虚的填充物。”

然后是沉默。这种长时间的沉默渐渐累积起微妙的尴尬。我知道他找我的真正目的可不只是为了聊他的过去,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