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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坏小子的故事


我并没睡。轻抚唇瓣,蔡欣培的余香似还在,那是种带着酒精的甜香,很令人回味。她没喝多,我敢肯定;她喜欢我,这是我很早就感觉到的。那么,这个女人,我能要么?直觉告诉我,不能。我谨记着泡妞法则第五条:兔子不吃窝边草。那么兰蔻呢?她不是窝边草。因为,她只是客串的模特,并不属于我们的正式员工。

尽管以我的色心和花心,特想吃了蔡欣培。但这个晚上,在喝了很多酒后,我还是很清醒地做出了决定:放弃这朵看似娇嫩的鲜花。

我翻了个身,将兰蔻搂进怀里。目前,只有这朵花是最保险的泡妞目标。她不会影响和改变我的生活节奏。她令我有种说不出的安全感。

我和蔡欣培的距离在悄悄地拉远,这是一种不为人察觉的远离,表面上的互相尊重,刻意保持的礼貌,像在无形中慢慢垒起的墙,虽无法触摸,却真实存在,横隔在心与心之间。我看得见墙那边的她的失望、痛苦和迷惑,但却视而不见。抱歉,生活必须如此。我玩的只是游戏,你玩不起……

时间,就在这种远离里缓慢地往前走着,任何,也改变不了它的节奏。

这一天,是鬼节。在这个城市,我迎来了第二个月圆之夜。而这一天,有幸受那个在大街上因比拳脚而相识的何骏之邀,下班后,去他店里参观。我们接触了几次,彼此之间已经熟到不须刻意伪装的程度了。此时,我们正在他专用的私人办公室泡着茶闲聊。

“那个坏小子后来咋样了?”在听完我的初吻故事后,何骏居然开始对故事里那个客串的反面角色起了兴趣。

那家伙姓史,名金科。我想,他的父母当年为他起这名,肯定是希望他将来能金科提名来着。事实上,寒假过后,他已经上六年级毕业班,再没有多少精力用在课外的调皮捣蛋上了。然后,等我上六年级,他升上了中学,跟我,更没什么交集了。而我们唯一的交集,便是在跆拳班的日子。一开始,我总被他压着打。当年的我又瘦又小,普通的同龄人都能骑在我头上,更何况一个练了跆拳的大家伙。但是,也因着这口恶气,我练得很卖力。在跆拳班一年以后,同龄人里我基本已经找不到对手了。在我准备向史金科发决斗书的时候,他居然消失了,没有任何音训。

“就这样消失了?不会吧?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何骏一脸的不可思议。我没有回答他,继续讲下去。

那时候我在上小学,他在上中学,而我们的家又离得远,根本不可能获知太多的内情。而真实的不可思议,却发生在我上初中报名的那天。那天,我随着一帮同学拥到报到处。那时候,因为一年多的艰苦锻炼,我已经长高了很多,也结实了很多,在同学堆中已经是相当抢眼了。我们排着队,我前边的同学突然指着迎面走来的一个人问我:“看,那个是不是‘坏蛋屎’。”坏蛋屎,是我们给史金科同学起的绰号。

我定睛一看,果然是他。只不过,这家伙脸色惨白,也瘦了很多。脸上的神情再没有往日的骄横跋扈,看起来无精打采的样子。他显然也看到了我,居然含着胸朝我走来,然后一哈腰,讨好地说:“姜林。我们以后是同班同学了。”

我立马想起了要和他决斗的事,把报名资料往同学手里一丢,让他跟老师说我拉肚子。就拽着史金科往学校后山走去。

“我知道你恨我,以前是我不好。你打我吧,我不会还手的。”在学校后山的草地上,他蹲在地上,抱着脑袋,一副由你宰割的样。

我一脸错愕地看着他。这家伙吃哪门子药了?怎么成这德行了?当然,这种情形下我是不可能动手的。我一直记得我的教练对我的教诲——习武是为了强身健体和防身,决不可以恃强凌弱。

“你吃错药了?”要换作小学的时候,我决没勇气这样跟他说话。但,今非昔比,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事会让我胆怯了。

“你坐。”他在身边的草地上捋出一块平地,我毫不客气地坐了下来。不管他耍什么花招,我是不会再怕他了。

“我杀人了。”他沉默了半天,终于吐出这四个字。

“你吹吧!”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他在吓唬我。

“你知道我以前什么样子。刚上初一时,觉得潇洒,每天腰里都别着一把匕首。”

这个我倒相信,这家伙吊儿郎当的样我一下就能想象的出来。

“有一次考试,我大多题都不会做,一想到又要被老师和家长骂,就很烦躁。于是,考完后憋着一口气走出了教室。当时教室外很多同学都在聊天。其中一个同学看了我一眼。我一瞪眼,问他看我做什么?他没说话,只是又看了我一眼。我一怒之下抽出了腰里的匕首,捅进了他的胸膛。只是一下,我没想到那么轻松就捅了进去。我记得他当时的表情,一脸的不可思议,似乎还未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然后,他就倒了下去……”

“就这样……死了?”这故事编得挺好的,就是不太像真的。

“是的,死了。我吓坏了。我没想到好好的一个大活人,就像纸糊似的,一下就死了。”

“真死了?”我还是很怀疑。

他又肯定地点了点头,我注意到,他的头顶上,居然有好多白发!那一瞬,我有点信了!我想我的脸当时一定很白。杀人犯!我居然想跟个杀人犯决斗!

“这近一年,我几乎都睡不好。每天一闭眼就看到他那无辜的表情。”他低着头,一直在看脚。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老看他那双脏脚。他的脚很大,穿着一双大人穿的老式凉鞋。

“我爸妈把所有的钱都赔给了他家。还让我在他家门口跪了整整一个礼拜。让我发誓,以后要把他父母当自己爹妈一样侍奉。”

“那他们理你了吗?”

他摇了摇头,很肯定地说道:“但是,以后我一定会养他们!”

怪不得,这家伙在决斗前失踪了。这整整一年,他肯定过的生不如死。看着他颤颤噤噤的样,我突然觉得,一切变化得也太快了,我的大脑曾一度处于缺氧状态。直到正式开学后,高年级的同学三三两两指着他背影骂他杀人犯,而他,一度被众人孤立着。我才意识到,他所说的一切曾真实地发生过。

“古惑仔看多了。”何骏做出了评价。

我点了点头。是的。

“那后来呢?现在的他怎样了?”想不到,他的好奇心比女人都重。

“上学时很用功,进了一所重点大学。出来后,回到了家乡,在一家不大的公司里工作着。侍奉着两边父母。若不是知道他过去的人,决不会相信他曾经杀过人。”

“是。天壤之别。”何骏点了点头。

“死掉的那男孩的父母也接受了他。”

“那他算幸运的了。杀人的时候,年龄不够判。一次教训,就迷途知返,他真得感谢那个为他丢了命的男孩。”

“是的。”

何骏没再说话,他似渐渐陷入了某种沉思里。

我心里也是万分感慨。说实话,当年的史金科,成了我们的现实教材。在我们上下几届的学生里,再没出过什么混混之流。有时候也会想,若没有他这惨痛的一课,我自己,在青春叛逆期,会不会也会做出什么过失举动?这些,自然是无法想象的。

这些日子,那些尘封在心灵深处的儿时记忆,竟不时浮上心头。人们说,当人步入衰老时,便会开始无限地怀念往事。这真不是好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