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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章 我的断头饭


阳光从小铁窗斜射进来,照耀在地上那瓶酒上,这瓶里大概有半斤的老白干。旁边的盘子里是几块很大的鸡肉,还有一碗盛的满满的米饭。

这就是我的断头饭。我最后一顿在阳间吃的饭,我不知道到底有没有阴间,不知道那里是否也有饭吃。

但是此时此刻,我最想吃的是母亲亲手做的豆酱鱼,那是我这辈子里最喜欢吃的,我认为那是世间最好吃的东西,只是终究再也不能吃到豆酱鱼。

因为工作关系,我是滴酒不沾的。因为喝酒会影响我的思考,影响我控制自己的身体,影响我的反应速度。这样,对我来说,是最危险的。

我的工作是抢劫。

所以没有人会甘心配合我的工作,把手里的钱主动的交给我;所以我工作的时候,通常需要杀人,因为除了要抢钱之外,还需要销毁证据。活着的人,会成为证据,只有死了的人,埋在不为人知的坑里的死人,才不会成为证据。

在学校的教室里给学生上课那是工作,在某个单位处理资料那是工作,在医院做个医生治病救人是工作,在城市里打扫大街是工作,连在小区门口看大门也是工作。既然用来谋生的行当都是工作,我谋生的行当是抢劫,我当然也自认为是工作,这是我在经历了所有的绝望之后,最终选择的工作,但是我发现自己最擅长的也是这个。

我的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区别在于:其他的行当,大多都可以养老善终;而我的工作,是一条无可回头的路。但是竟然也能活到今天,我有些心满意足。因为我每次出去做事的时候,虽然事先事后的流程我都计划的非常周全,但是每一次会带上所有的子弹,每一次我都好最坏的打算,我明白“做事在人,成事在天”的道理。我可以做好十分完美的计划和流程,但是不能保证不出现出乎意料的情况,我每一次做事只能不计后果,全力以赴。

最后,我还是没有能远走高飞,全身而退。

今天我想破例喝酒,喝完这瓶子里老白干。再说,我根本也没有明天,没有阳间的明天。

烈酒,是一种割喉的感觉,第一口竟然这么难喝。

我想起来曾经的搭档,他叫吴子明。他是很喜欢喝酒的,酒量也的确很好,但是喝醉之后总是会说胡话。而且,他喝酒总是喝很好的酒,吃很好的菜,会带上很多的朋友,出入比较高档的地方。但是我们的工作,除了做事之外的时间,是需要低调的;极度的低调才足够安全。

我劝过他很多次,他总是不听,尤其是做了那单大的之后,更是迫不及待的要拿钱,因此,我亲手把他杀掉。但是,兄弟,3个小时之后,我也去到那边了。我不知道有没有办法让你再回这边,如果能回来,我们一起回来,在我老家后山那棵树下,我还藏着两把枪,我们再接着干。

第二口喝下去的时候,酒不再那么烈,身体渐渐感到一股温暖。这股温暖,让我想起那个下着大雨的夜晚,第一次送谢宗芬到她的租房内,然后在她被窝里,抱着她身体感受到的那股温暖。

我清楚的知道,我之所以走到这条路的尽头,是因为最终她出卖了我;我也清楚的知道,我深爱着这个女人。那些日子里,是她一直陪伴我。虽然有几次我也想亲手送她先去那边,但是我抵不住她的温柔和顺从,“英雄难过美人关”,这句话说得实在是很贴切。

所以,到此时此刻,我丝毫都没有怨恨她。相反,我多么希望以后的日子里,她能过的安心一些,因为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她跟着东奔西走,提心吊胆,承受了很多的痛苦。只有一个女人死心塌地的爱一个男人的时候,才能做到这些,因为遇到你,和你在一起,我才有那份温暖,温暖是我最缺少的东西,钱我可以抢来很多,但是温暖我抢不来。我临死之前最后的请求,就是要和谢宗芬照一张合影,这是我们在一起一年多时间里一直没有做的事。

这一口我喝的很多,喝完这口我甚至有点后悔,觉得以前也应该多少喝点酒。

3个小时以后,我就要被枪决。那又怎么样?

人早晚都是一死。再者我早就当自己是死的。我开始很释怀的想着,这难道是酒精的作用?这让我想起另一句话:“酒壮怂人胆。”

不,我不怂。

我从来就没怂过。

即使是在上小学的时候,经常被那几个北京本地的孩子,随便踢打欺负的时候,我也没怂过,我只是忍着而已,我不想因为打架惹事给母亲造成很多麻烦。我在蹲监狱的13年里,也没有怂过,就是在新安监狱当外宿犯时被李宝玉和付克军欺负的时候,也没有怂过。

母亲,您这辈子受苦了。在我小的时候,背井离乡,一度流离失所。如果让我忏悔,我只忏悔自己不能给母亲养老送终,没有能给她安好的晚年,体面的生活。如果有来生,我一定去做平凡的工作,娶个老婆,生孩子,能经常陪着母亲聊天打牌,看她跟孙子孙女一起在公园玩耍,让她享尽天伦之乐。

至于我的亲生父亲,现在根本就想不起他到底是长什么样。因为在我3岁的时候,他就病逝了。但是此刻我还是要感谢你,感谢你给了我生命,给了我一个离40周岁还差整整7个月的生命,也是一个罪恶的生命。当然,我的罪恶,其实跟你无关,每个人只有一种命运,我的命运是罪恶的,也是我自己最终选择的命运。

再喝下一口的时候,我尝到了烈酒割喉之后留在嘴里那种奇妙的味道。这种味道就像我15年前看到两个孩子出生时候那种奇妙的感觉。我看着两个孩子肉嘟嘟的脸蛋,情不自禁的去亲了他们,那时一种骄傲的心情,做父亲的心情。可就是在孩子2岁的时候,我就进了监狱,在监狱整整呆了13年,我没有看到他们学会走路的样子,我没有看到他们背着书包去学校上学的样子……我也不能看他们嫁人娶妻,不能看到他们抱着孩子来看我的样子。我亏欠两个孩子太多。

我以为抢来那么多的钱,可以给两个孩子很好的生活,不让别人看不起他们,但是,我还是失败了。

今天是1998年4月6日。我问过了来送断头饭的狱警,再次确认了今天的日期。

而我的生日是11月6日,是在初冬的时候,我生日的时候,都能吃到母亲做的豆酱鱼。

这半瓶酒,终于要喝完了,还剩最后一口。我端起酒瓶,把剩下的这一口洒到地上,我给自己送行。

然后我想小睡一会儿,小铁窗外的阳光已经斜射到我的床铺上了,那里应该是很温暖的。等我醒来的时候,他们会带我走出去,我还能看到天空的颜色,我还能走上几步路,我还能听到那声枪响。

我想念枪声,我也喜欢枪声。从我第一次参加实弹射击起,我就疯狂的爱上了枪。

只是这次和以前区别在于:以前扣动扳机的是我,倒下的是别人。这次枪响之后,子弹打进的是我的身体。甚至,我也许还能到血液从自己身体里崩流出来的样子。

这一声枪响,会结束我的生命,结束我的罪恶,结束我杀了17个人的罪恶。

这一声枪响,我曾经以为永远不会响起,我能永远的逃离掉,或者是我亲手对着自己开这一枪,终究还是人算不如天算。

我的名字,叫做白宝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