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破天荒了呀,方小姐居然带回了一件男人的外套,啧啧,人真不可貌相!”r
回来的时候于芳芳正在厅里打扫,一身的狼狈居然没有拿在手上的黑外套抢眼,下班时她知道我去会了李寻欢,所以,这结果似乎我投降了,那件外套就是铁证。r
“去死吧,挖苦我,反正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将那件外套捂住芳芳的头,忙回房换下湿漉漉的衣服。r
收拾好自己以后,我坐在妆台前呆呆地望着自己,好像身上还有那件外套的体温,是淡淡的暧暧的气息,没有一般风骚男人喷的香水味,也没有烟草味,由此可以他不抽烟且不爱异味,带有干静的味道。r
干静的味道?想到这我傻笑了一下,心想自己一定是被李寻欢给搞成神经质了,好像所有的男人都成了外面站街的□□似地。r
“喂,老半天了怎么还不出来?赶快出来给我交待,否则凌迟处死。”于芳芳就像捉奸的老公,那口吻学得还真像,就知道这女人不罢休,要不是有那个小娃,还真不知道她会疯成什么样呢。r
我心不甘情不愿地开了门,继续回去装作擦头发,芳芳走了进来双手环胸地瞪着我,在等我自招呢。r
“衣服不是他的,是……刚认识没多久的一位朋友,他碰巧在那,所以就帮了一下忙。”我思索一下还是招吧,免得她再问个不停,最后我不得不再次声明:“你别想歪了哦,人家是正经人家,有身份。”r
于芳芳还是那个姿态,很用力地点了下头,仿佛我讲这话只有一个重点。r
“哦,一位刚认识但又很有身份的男性朋友……”r
她围着我转了个圈,上下地打量,那眼光够猥亵的,我心虚,而且我们合租这么久,其实我真的不用太隐藏,只是内心就是有那么一点期许,甚至将美丽的芳芳都想隐瞒,就怕有那么万份之一的机会。r
毕竟她还是单身,如此聪明美丽的女子,谁都想拥有,又何必在乎那么一点瑕疵?r
“好啦,我投降,是上次的相亲对象。不过你看我也没用,我连他名字也不知道,过程就那么多。”讨厌藏秘密,所以我还是招了,更何况芳芳是什么人,我又是什么人,认识那么久,我何时随便拿一个没认识多久的人的东西,何况还是最反感的——男人!r
“真的?不赖嘛!”她凑了过来,摆正了我的脸。r
“人家只是好心,你别乱猜了。”r
“李钟和,李是爸爸的姓,钟是妈妈的姓,所谓李钟和就是李先生与钟女士的共同作品。本人现非大富大贵之人,从事软件开发的工作,谈过几次恋爱失败收场,欲觅相貌端庄,脾气温婉之女为友,不在乎对方曾经,不在乎身家背景,只要你是个好女孩……”r
听于芳芳口若悬河地报上他的资料,我才想起上次的相亲文件扔给了她,自始至终我都没有看过。“赶快拿给我看,别显才了,知道你记忆力好。”r
下意识地我打断了她,只想亲眼看看那个人的东西,可是芳芳耸拉着肩,无奈地说:“没啦,给我家宝贝垫口水擦地板了,顺带我只记得这么多了。”r
“没了?你为什么给我弄没了呢……”我悲哀地推倒她,不知该作何表情。r
我反感相亲,可不代表就想永远单身,我只是没有遇上对眼的人,经历过李寻欢,那眼光和要求都更加挑剔,这不是我的错。r
李钟和,你让我开始有点后悔那千篇一律的托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