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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偃武修文:唐朝崛起与中兴(2)


  在提倡戒奢崇简的同时,唐政府又积极地推行轻徭薄赋、与民休养生息的政策,以促进农业生产的迅速恢复和发展。宣布免除关内及蒲、芮、虞、秦、陕、鼎六州两年的租税,全国其他地方免除一年。另外,唐太宗还尽量减少徭役的征发,有些非征不可的徭役,也尽量改在农闲时进行。贞观五年即公元631年2月,皇太子承乾年满13岁,需要举行加冠大礼。但举行冠礼要征发各地府兵作为仪仗队,唐太宗认为,当时正是农忙的时候,举行这样的庆典会影响正常的农事,因此下诏推到秋天农闲的时候举行。为了增强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唐太宗还大力倡导兴修水利。贞观初期,关中、河南等地原有的渠道都相继修复,并新修了大量的排水和引水工程。这些水利工程的修建,对防旱排涝、尽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起了重要的作用。

  贞观初年,由于人口的减少,全国劳动力普遍缺乏,这对恢复和发展生产是极为不利的。为了增加人口,贞观元年即公元627年2月,唐太宗下诏规定:民间男20岁、女15岁以上还没有结婚的,由州县官负责帮助他们结婚成家,因为家里贫穷无钱结婚的,由本村的富户和亲戚资助他们完婚以繁殖人口,并把婚姻和户口的增加列为考核地方官员政绩的一个标准。为了解决劳动力不足的当务之急,唐太宗还从国库中拨出大量的资金,赎回被外族掠夺去的人口。贞观五年,一次就从突厥赎回8万多口人。由于唐太宗采取了这些积极的措施,使人口得到了迅速增长,到贞观二十三年,全国户数增加到380万户,比唐高祖时代增加了180万户。

  贞观初年,虽然全国的经济形势很严峻,但由于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农业发展的积极措施,这就为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使社会经济很快得到了恢复。从贞观三年开始,全国连续出现了大丰收,粮价迅速下跌,原来一匹绢换一斗粮食,下跌到一匹绢换数十斗粮食。社会秩序迅速安定,以往成群结队的流浪灾民不见了,人民开始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尽管有的地区发展还不平衡,但从全国的形势来看,唐朝的社会经济开始走上了迅速恢复和发展的道路。

  重视刑赏,以身作则

  为了创造一个良好安定的社会环境,为实现大治天下的治国方针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唐太宗时期进行了法制的改革和建设,采取了严格加强法制的措施。

  唐太宗认为,赏罚是国家大事,假若被赏的是有功的人,无功者自然就后退了。犯罪的人及时受到惩罚,那些作恶的人就能悬崖勒马。因此赏罚问题非常重要,是推动国家各项事业前进的动力。为了明确赏罚的标准,唐太宗首先抓了国家的立法工作,任命房玄龄、长孙无忌修改《武德律》,制定《贞观律》。《贞观律》的刑罚比《隋律》减轻了一些。其中去掉了死刑92条,减流为徒者71条,其余变重为轻者也不少。后来长孙无忌组织19名法学家,专门为《唐律》作注,到永徽年间才完成,即《唐律疏议》,这是封建社会最完备的法典。五代以后各朝法律大都以此为本酌加增改。

  此外,《贞观律》又定令1546条。所谓令就是国家的制度和政令。同时还修改了武德九年的制敕,把3000条精减为700条,称为格。格就是文武百官的职责范围,作为考核官员的依据。最后又定出尚书各部和诸寺、监、十六卫的工作章程,称为式。律、令、格、式的内容包罗万象,从国家制度到社会经济生活,以及民间的婚丧嫁娶等方面,都有详细规定。凡是违犯律、令、格、式的,一律按法律处理。

  为了保证律、令、格、式的贯彻执行,唐太宗还亲自选拔了一批正直无私、断狱公平的人担任法官,并亲自检查法官对案件的处理情况。他一再告诫大臣们说:“死者不可复生,用法务在宽简。”并将死刑的终审权收归中央,以免出现冤案。同时,唐太宗还规定对死刑要三次上报中央,被批准后方可执行。后来,唐太宗又规定对死刑在京城要五次上奏,在地方上要三次上奏。这样基本上避免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法制精神贯彻的好坏,关键在于皇帝的态度。为此,魏征曾经向唐太宗说:“作为一国之君,应该以身作则,否则臣下很难奉公守法。”唐太宗对此深以为然,并进一步指出:“国家法律,不是帝王一家之法,是天下人共同遵守的法律,因此一切要以法为准。”贞观时期,唐太宗不但能够以身作则,遵守法律的约束,对自己的亲属要求也非常严格,如有触犯刑法者,严格依法处理,从不留情面。太宗的叔叔江夏王李道宗是开国元勋,为建立唐王朝立下过汗马功劳,但犯罪后同样被免官削封邑,并且坐了大牢。贞观十七年即公元643年,太宗的姐姐长广公主的儿子赵节,因参与太子承乾的谋反活动,按法律应该处死,一些大臣想给赵节开脱,唐太宗责备了他们。长广公主向太宗说情,要求太宗减免外甥的死罪。太宗哭着说:“赏罚不分仇人和亲戚,这是至公之理,我不能因为赵节是我的外甥就违反法律赦免他。”坚持依法处理了赵节。太宗的儿子吴王李恪,因打猎踩坏了农民的庄稼,御史柳范上书弹劾他,李恪还不以为然,认为父亲不会处理他。结果太宗不仅将李恪免去了官职,还削去了他的300户封邑。广州的军事负责人党仁弘贪污应判死刑,此人战功很大,唐太宗想宽谅他,大臣们说,那就宽大了他吧。于是,将党仁弘由死刑改为除官为民。为此,唐太宗下“罪己诏”说自己有知人不明,用人不当;以私情违犯刑律;该赏未赏,该杀未杀三条罪。唐太宗这样做,意思还是要按刑律办事,不应徇私情。

  唐太宗不仅执法严格,而且也能够主动听取大臣的意见,一旦发现执法有错,能够及时改正。补州刺史庞相寿,因贪赃被罢官。由于他是太宗的老部下,太宗不久又恢复了他的官职。魏征上表反对说:“秦王府的旧人现在当朝官的很多,如果犯法都徇私,恐怕影响不好。”于是太宗对庞相寿说:“我现在是国君,不能因为你是我的故人,就徇私情。”遂重新罢免了他的官职。

  由于唐太宗以身作则、执法如山,这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中起了积极的影响和作用,使贞观初期逐渐形成了执法严肃、令行天下的好风气。社会环境安定,政府官吏都能够做到清正廉明。

  崇尚儒学,兴办学校

  尊崇儒学是唐代帝王采取的主要措施之一。唐太宗即位后,马上设立了弘文馆,选拔天下精通儒学的学者入馆,并经常与馆中的学者讨论治国之道。他还下令以孔子为先圣,令全国各级学校都要设立孔子牌位,官立学校从此形成祭孔的习俗。唐太宗还大量征集天下有学问的儒生为学官,并给他们很高的待遇。同时,唐太宗还积极鼓励学者对儒家着作进行整理和注释,对成绩卓越者给予重奖,并组织人力物力对儒家经典进行整理,参加整理的人大都是当时着名的学者,整理后的儒家经典称为《五经正义》。《五经正义》集历代儒家研究之大成,它的编撰标志着儒学经典的统一和儒家正统地位的进一步确立。

  为培养国家之栋梁,网罗更多人才,唐太宗设立了国子监,而且兴办各类学校,并扩大招生名额。仅贞观二年即公元628年就增加教师和学生3260人。贞观六年即公元632年,又兴办法律专科学校,招生50人。当时,国子监下属的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律学,统称为六学,在国内外影响极大,高丽、百济、新罗、高昌等诸国酋长亦遣子弟来这些学校学习。另外,国家其他部门也设立了许多相关的学校,如太医署设有医药学校,太乐署设有音乐学校等。唐太宗还在军队内设立了学校。地方上的州、县学也都得到恢复并逐渐兴盛。唐太宗在位时,还设立了弘文馆。这既是一个国家高级图书馆,又是一个高等研究所,在这里面任职的人都是一些知名的专家学者。由于唐太宗重视文教,并采取了许多切实可行的措施,因而唐初的学校数量迅速增加,最兴盛的时候,诸馆及州县学生有63070人,其中还不包括私学。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唐太宗又大征天下儒士,充当教育长官和教师,给这些人授以“博士”、“助教”等称号,并给他们各种优厚的待遇。唐太宗还数次亲临学校视察,有时甚至参加学校的讨论。在唐太宗执政时期,唐代的教育制度日趋完善,其教育发达的程度处于世界前列。

  统一边疆,实现团结

  贞观初期,国内政治形势和经济形势迅速好转,国力逐渐增强。为实现全国真正意义上的统一,唐太宗开始了统一边疆地区的战争,并且妥善地处理了与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为建立强盛的、多民族的大唐帝国奠定了基础。

  唐朝初年,东突厥就支持北方的各派割据势力,阻挠唐的统一,并经常南下骚扰,抢掠人口,破坏生产,甚至威胁唐都长安的安全。唐太宗刚即位时,东突厥贵族就对唐朝发动了一次大规模的侵略。当时,东突厥首领颉利可汗认为唐太宗刚刚通过政变取得政权,统治还不稳固,便亲自率领20万骑兵突袭长安,迅速进至长安城附近渭水桥以北的地区,并派大将执失思力进入长安,对唐太宗进行威胁和讹诈。面对当时的严峻形势,唐太宗正确地分析了突厥入侵的目的,果断地下令扣押执失思力,并亲自率领高士廉等6人骑马来到渭水岸边,与颉利隔水而立,指斥他的侵略行为。随后,唐太宗命令唐军迅速布阵。颉利见唐军士气旺盛,军容严整,又见唐太宗神态自若,轻骑独出,认为唐军早有准备,再加上使者被押,使颉利摸不透唐太宗的疑兵之计,不敢贸然率兵过河,只得与唐太宗在渭水桥上杀白马祭天结盟,带着唐太宗馈赠给他的金银绢帛引兵退去。这次唐太宗凭借着自己的机智和勇敢,没折一兵一卒,便退去了20万突厥大军。从此以后,唐太宗在致力于国内政治、经济建设的同时,又积极地准备抗击东突厥的战争。他一方面在外交上采取远交近攻的方针,扶持颉利可汗的反对势力,牵制颉利;另一方面又抓紧备战,积蓄力量准备反攻。

  为了做好反击东突厥的准备工作,唐太宗诏令全国各地军队积极训练和备战,他自己也亲自挑选了几百名士兵,每天在显德殿指导他们训练。由于唐太宗的亲自倡导,士兵们训练刻苦,使战斗力大大提高。

  在积极进行备战的同时,唐太宗又通过外交手段削弱东突厥的势力。贞观二年即公元628年,唐太宗派遣使者与曾经臣服于东突厥的强大势力薛延陀部落建立联盟,并且册封其首领俟斤夷男为可汗。唐薛联盟,造成了南北夹击东突厥的有利形势。与此同时,唐太宗又利用东突厥贵族的内部矛盾,拉拢和颉利可汗有矛盾的突利可汗。同年,突利可汗表示愿意归附唐朝,并暗中与唐朝相约,共同出兵进攻颉利可汗。突利的归唐,为唐太宗提供了里应外合的有利战机。

  经过两年多的准备,反击东突厥的条件成熟了。贞观三年即公元629年11月,唐太宗任命兵部尚书李靖为统帅,率领李世勋、柴绍、薛万彻等大将,统兵10余万人,分兵4路进攻东突厥。在李靖的指挥下,唐军进展神速,连续击溃东突厥骑兵。同年12月,突利可汗率部归唐,并亲自到长安觐见唐太宗。次年正月,李靖亲率精骑3000,进攻驻扎在定襄(今内蒙古清水河县)的颉利可汗。颉利认为李靖孤军深入,一定是唐朝已派全国兵力来攻,便慌忙向北方的碛口撤退。李靖趁机将定襄一举攻克,俘获了寄生在东突厥的隋炀帝皇后萧氏和孙子杨政道。与此同时,李世勋也率军在白道堵击了北撤的颉利可汗,俘获5万多人。在唐军的沉重打击下,颉利可汗为了获得喘息的机会,遣使向唐太宗伪装求和。唐太宗也将计就计,一面派大臣唐俭前去谈判,同时又不下令李靖停止进攻。而身在前线的李靖也看出了颉利求和的目的,并揣摸到了唐太宗遣使求和的真正意图。因此,李靖亲自率领精骑1万,每人带上20天的干粮,尾随在出使大臣唐俭的后面,迅速进至离颉利可汗驻地15里的地方。在李靖的突然袭击下,东突厥骑兵被消灭1万多人,男女被俘获10万多人。颉利可汗在逃往吐谷浑的途中被活捉,解送长安。至此,骄横一时的东突厥汗国终于被消灭。

  对东突厥的战争,使唐朝统一了北部边境,收回了阴山至大漠的广大地区,解除了长期以来东突厥对中原地区的侵扰和威胁,消灭了威胁贞观安定局面的最大祸患。同时,也使在东突厥奴役下的各族人民摆脱了东突厥的压迫和奴役,归顺了唐朝,使西北各少数民族与汉族的联系进一步加强。

  唐初,西域处于西突厥控制之下,唐朝要战胜西突厥,解除西北边区的威胁,确保“丝绸之路”的畅通,必须取得西域。公元628年,西突厥统叶护可汗为其伯父所杀,引起内乱,西域震动。

  公元630年,西突厥属地伊吾城主将所管制的七个城池献与唐政府,并亲自入朝长安。唐太宗在其地置西伊州,作为经营西域的第一个据点。

  隋唐之际,西域主要有高昌、焉耆、龟兹、于阗、疏勒等五个王国,天山以北是西突厥人生活地区。高昌国是中原王朝通向天山南北路的出口,古代中西交通的孔道。国王麴氏原为兰州汉人,于公元500年被推为王,因此,高昌在政治、文化各方面都模仿和学习中原王朝,经济、文化水平较高。

  公元630年,高昌王麴文泰入朝长安,太宗给予他丰厚的赠赐。高昌王除贡献拂菻狗、玄狐裘等方物外,还将西域诸国所有动静向唐政府汇报。当时,西域通往内地的碛路已经在隋末时闭塞,西域商贾只能路经高昌国来到内地。公元632年,焉耆王突骑支上请唐政府重新开通碛路以便往来,太宗李世民同意了他的请求。高昌王麴文泰知道此事大怒,遣兵大掠焉耆,与西突厥乙毗咄陆可汗结盟,共同遏绝西域商贾,阻隔西域诸国与唐通商,对途经高昌的西域入唐贡使,任意拘留,抢夺贡品;并侵扰唐的伊州,扣留逃出西突厥取道高昌南返的汉人,挑拨薛延陀与唐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