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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陈衡哲与胡适的一段“绯闻”(1)


  黄恽

  陈衡哲和胡适的友谊,源于留美,而正因为这远隔重洋的邂逅,两人产生了不一般的情谊,到后来惹起了不少波澜,为此,胡适还为陈衡哲仗义执言,抗议了一回,而任叔永、陈衡哲夫妇也避嫌不遑,恨不得要隐藏了和胡适的这层关系才好。

  一《十日谈》八卦陈胡绯闻

  起因只是一个八卦。《十日谈》是1933年在上海创刊的一个旬刊,由中国美术刊行社出版。这个旬刊后来开了一个专栏,叫“文坛画虎录”。这个专栏喜欢登载文坛人物的一些八卦故事。

  1934年第26期《十日谈》就登载了下面这篇文章《陈衡哲与胡适(前人)》:

  女作家在中国文坛上露头角的,除了风头出得蛮健甚至家喻户晓的冰心、丁玲等几人外,陈衡哲女士,诸位也不应该把她错过的,如果诸位读过她的《小雨点》《高中西洋史》等著作,我想对这位女作家,当有相当的认识。

  她是一个将近四十岁的中年人,美国前期留学生,去年曾二度出席太平洋学会,风头之健,固不亚于冰心。凡是读过她的小品文字(如《小雨点》),我们对于这位女作家思虑的周密细致,不能不致相当的敬意,我们更明瞭她是一个哲学有研究的人,虽则她的书法,幼稚得和蒙童学生不相上下。

  陈女士的外子,是中国有名的科学家任叔永鸿隽先生,她这样(笔者按:当为怎样)嫁给任先生的,是有一段可歌可泣的伤心史,大约他们永久不会忘记这个记忆吧!

  当陈女士留学美国时,我们五四运动的健将胡适先生同时在美国留学,彼此以都是中国留学生,相见的机会甚多。胡更年少英俊,竟给这位女作家看中了,要求彼此结为永久伴侣,但是胡适始终没有答应她的请求。在我们旁观者看来,对于自投送门的海外艳遇,是求之不得的事情,拒绝人家的好意,不是太不识趣么?但是我们哪里知道胡先生是还另有一番苦衷。

  胡先生是旧式大家庭的子弟,对于婚姻也早就给母亲一手包办来的,在他未出国之前(笔者按:此话有语病,当作出国之前),胡适先生的老堂想先替他结了婚再出国,但胡先生没有答应,他愿意归国后成亲;然他的未婚妻就这样的怀疑着:留学生归国后,大多喜欢讨一位碧眼红唇的外国太太,哪里还有家乡的黄脸婆儿在他的心中呢!胡适先生对这层极力声辩:“我胡适决不。”这句话,总是不能绝对取信于他的未婚妻的。

  他为了守这一诺之约,对于陈女士的要求,毅然地拒绝了,但是他觉得这是太辜负敬爱者的盛情厚意,所以把陈女士“负责”介绍给“他的朋友”任叔永了。

  陈衡哲虽然和任先生结婚了,但是他们的感情,总还是淡淡的。

  首先解释一下作者。民国报刊,总把同一个作者的前后两篇文章,在接排的时候,第一篇署名,第二篇则表明:前人,因此这里“前人”指的即是前一篇《戈公振》的作者象恭。“象恭”出自尧典,是外表恭敬的意思,或有“外表恭敬,内心实不可问也”的意思,很可能是个笔名,当年也有一个叫陈象恭的青年作者,这里很难指明是不是这位。

  这篇《陈衡哲与胡适》主要分两部分,前一部分介绍陈衡哲其人,后一部分介绍她的婚恋。介绍其人时,拉进了冰心,介绍了陈衡哲的名气、年龄、著作,还有书法。介绍陈衡哲的婚恋,则拉进了胡适和任叔永,说陈衡哲犯了单相思,对胡适是投怀送抱,要把自己嫁了。文章说胡适是毅然决然地拒绝,却让任叔永李代桃僵,作了替身,因此夫妻两人感情淡漠。

  这篇短文,简直就是离间夫妻感情的绝妙文本,一石三鸟,作者说陈衡哲思嫁胡适,投怀送抱,被胡适拒绝的故事,读者不由不信,甚至还会为陈衡哲欲偶胡适不遂一掬同情之泪。不过,话讲回来,这也不是空穴来风,至少代表了社会上很多人的看法,1920年8月16日,胡适生女,他以“素斐”给自己的女儿命名,在日记中也承认即与“莎菲”(陈衡哲)一个含义,这其中无疑寄托了胡适对陈衡哲的某种情感。草蛇灰线,胡适与陈衡哲的情愫,也不难由此悬揣一二。

  二胡适发函抗议

  此文刊出后,居然风平浪静,莫非文中的三人都认为有道理,默默认可了这种说法?

  其实不然,在相隔了十三期,四个多月之后,《十日谈》第39期,终于有了回应,乃是《胡适之来函抗议》一文。

  之所以反应这么迟缓,除了当年邮路问题外,还有胡适谈到的另一个原因,且看胡适的抗议--编辑先生:

  承贵社赠阅《十日谈》,至今感谢。每次收到之后,总是家中的孩子们先拿去看,有时我竟看不到。昨天任叔永先生和他的夫人陈衡哲女士拿了《十日谈》第二十六期来--这一期我是没看过的--他们指出其中的《文坛画虎录》中《陈衡哲与胡适》一条来给我看。他们对于这一条当然很生气,认为有恶意的造谣毁谤。我看了这一条,也感到(一)此文说陈女士留学美国时,与胡适“相见的机会甚多”。事实上,我与陈女士留学并不同地,只有一九一七年四月七日任叔永君邀我同到她的学校,见她一次。不久我就回国了。直到三年后,一九二○年的夏间,她和任君同回国时,我在南京才和她有第二次的相见,那时他们早已订婚,他们的婚约就是在那时宣布的。(二)陈女士与任叔永君做朋友,起于一九一六年的夏间;我最初知道陈女士的文字,都是间接从任君方面看见的。后来我做了《留美学生季报》的编辑,因为向她征求文稿,才和她通信。以后一九一七年我与她第一次见面,也是任君邀我陪他去的。所以我认识陈女士完全是由任君介绍的。今“象恭”君文中说我因为拒绝了她结婚的要求,“所以把陈女士‘负责’介绍给我的朋友任叔永了”,这是完全与事实相反的诬辞。(三)“象恭”君此文中最荒谬的,是说陈女士曾要求与我“结为永久伴侣”,我拒绝了,然后把她介绍给任君。事实上是,在留学时代,我与陈女士虽然只见过一面,但通信是很多的。我对她当然有一种很深的和纯洁的敬爱,使我十分重视我们的友谊。但我们从来没有谈到婚姻的问题。这是因为,第一,我们那时都在青年的理想时代,谁都不把结婚看作一件重要的事;第二,当时一班朋友都知道陈女士是主张不婚主义的,所以没有一个人敢去碰钉子。她与□□□□(任君相识--原件模糊,大概如此)最久,□□(相知--原件不清)最深,但他们也没有婚姻之约。直到任君一九一九年第二次到美国,陈女士感他三万里求婚的诚意,方才抛弃了她的不婚主义,和他订婚。这些事都是我们一班熟人所深知的。“象恭”君此文中说我拒绝了“自投送门的海外艳遇”,这是对于一位女士最无理的诬蔑和侮辱,我不能不向贵社提出抗议,贵社对此文应该有负责的道歉。(四)“象恭”君此文中有许多字句是显然存心攻讦的。上文所引“自投送门”一语便是明例。又如他说胡适“把陈女士‘负责’介绍给‘他的朋友’任叔永”;请问他特别用引号标出的“负责”“他的朋友”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有心布出疑阵,借此攻讦我?又如他在最末说任先生夫妇的“感情总还是淡淡的”,请问先生,这种文字是不是有恶意的挑拨与攻讦?我对这些,也不能不向先生提出抗议。

  以上所说,都可证明此文所述既不“真实”,又是存心“攻讦他人”。先生既已刊登此文,当然应负责任,所以我请求先生将我这封信不删一字的刊登在下一期的《十日谈》的《文坛画虎录》栏内,并请求先生向原文中被攻讦诬枉的各人负责道歉。

  胡适敬上

  廿三,八,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