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雾中的历史
解放后,新中国开始大规模查处查处日伪特务。
196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委员会清查办公室编印一本内部档案资料《查找日本特务情报分子名册》,16开本,672页,要求查找约8000名日伪军警宪特,详细记载籍贯、年龄,担任何种反动职务,更为震慑的是封面有毛泽东讲话的“最高指示”,尤其夺当年残留的“军警宪特”心魄。
日本帝国主义的特务机关,时刻企图破坏我们的党,时刻企图利用暗藏的汉奸、托派、亲日派、腐化分子、投机分子,装扮积极面目,混入我们的党里来。对于这些分子的警惕和严防,一刻也不应该放松。
这是毛泽东1938年10月12日至14日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所作政治报告《论新阶段》的第七部分《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曾编入《毛泽东选集》第2卷,目的是使全党同志明确地知道并认真地负起中国共产党领导抗日战争的重大历史责任。
1945年后,虽然日本投降,但是残余分子还很多,哪怕在日本战犯被遣返之后的1960年代。“最高指示”是指在文革中以毛泽东的论述、意见、指示为最高思想,掀起了查处原敌伪军警宪特的工作高潮,也部分造成了冤假错案和滥杀无辜,比如于天放、冯仲云等抗联将领就被当做特务叛徒严刑拷打、迫害致死。
不过也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赵尚志将军在梧桐河殉国后,打入我抗联部队中的特务张锡蔚因药物过敏死亡;另一个参与杀害赵尚志的凶手、伪满梧桐河警务所所长李树森,在1950年的镇压反革命斗争中被萝北县人民法院判处死刑。两人嘴硬得如同鸭子,对谋害赵尚志没有任何交待,但是都不得好死。
两个直接谋害赵尚志的日本特务的命运却相对好了许多。原兴山警务署署长田井久二郎和特务主任东城政雄,在日本投降后被苏联红军逮捕,辗转到苏联赤塔囚禁。新中国成立后,两人被引渡给中国,在辽宁省抚顺战犯管理所改造多年后,均于1963年被中国政府特赦送回日本。
我收藏一本厚厚的诉讼卷宗,封面上写有“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案由“反革命”,当事人“李梦龙”,不知道怎么流出来的。
第二页有李梦龙两张照片,一张为两寸肖像照片,一张为上半身坐照,后面墙上有“防火期内严禁野火”字样。
内容有“1962年6月11日中共双子河公社党委会”字样并盖章,下面还有同日内“申明远中共双子河公安局申请人”手书:“李梦龙之案件经党委讨论,同意提出逮捕法办,请公安局办理待补手续上报。”
同时附有黑龙江省伊春市公安局双子河分局逮捕报告书、黑龙江省大丰森林工业地区公安局介绍信,内容是派遣何宝伟去吉林省柳河县等地调查。
李梦龙,原籍河北省河间县,吉林省辉南县朝阳镇人,当时居住在双子河人民公社爱国生产大队。
1916年出生;
1924年——1928年“在家玩”;
1928年——1932年,在家放猪;
1932年——1941年,参加伪混成六旅,后改伪军第六团二营五连一排三班上等兵、副班长等职务;
1942年,退伍到沈阳市通河自动车厂,后又去辽源富国煤矿当矿警,娶日本护士于某;
1946年1月——1950年8月,吉林省三岔子林业局当工人;
1950年9月——1951年2月,在伊春市乌敏河林业局工人;
1951年3月——1961年,伊春市双子河示范农场工人;
1962年,双子河人民公社爱国生产大队社员。
主要犯罪事实:
参加伪军八年,使用日本产歪把子机枪,枪法准,经常担负主要任务,“积极效忠日寇,得其上级信任”。曾与杨靖宇、金日成队伍作战大小上百次之多,前后共打死打伤102人。其中打死32人,打伤70人。另一材料认为是将抗联打死打伤60余人,其中死三十余人,伤二十四人。
李梦龙所在的团团长李玉平、营长周连生、排长姜德昌。由于李梦龙的姐夫和团长营长关系好,还因工作积极,抢打得好,因此得到重用和信任,提为一排机枪射手。在他的班里当步兵的韩春华讲述,李梦龙“这小子更了不起啦,自己感觉当上了机枪射手,我该多美呀!”
李梦龙还介绍,1938年初在柳河,伪满将领邵本良带领李梦龙等200多人的治安队讨伐队,三个小时把杨靖宇70多人打得“花谢水流”,红军死伤有十余名,杨靖宇领队逃到清源县山上。
1938年7月,濛江县三道花园四方顶子,与曹亚范领导的抗联60多人作战,李梦龙用手枪打死抗联“乔营长”。乔营长大中个,四十多岁,被打掉左手两个手指头,前胸负伤牺牲。李梦龙取下马牌手枪,16发子弹。班长李秀峰搜腰发现背包一个,日记本上写着“乔营长”。
1938年12月,濛江火烧顶子,李梦龙所在部队的日本军犬发现两名烤火的蓝衣服抗联战士,于是包围,机枪步枪扫射,将这两人打死。
解放后,李梦龙冒充抗联,说1932年到1937年在杨靖宇部下当兵,后作战被俘,见到红军队长赵国祥和曹亚范。还编造曹亚范问愿意当兵吗,他说愿意。李梦龙隐瞒事实,历次审查从未交代打死营长这一事实,以为政府能宽大。
1962年6月1日,李梦龙在讨伐队期间的弹药手、东辽县出身的赵凤山交代李梦龙打死乔营长这一罪行,这才揭开历史事实。李梦龙看到有人交代了,就被迫承认打死乔营长。
根据这份卷宗可以看到,有关部门为了调查李梦龙,对其和熟悉其情况的人员前后询问调查十多次,每个人交代材料至少十余份。简直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但是坦白也未必能从宽。调查材料认为,李梦龙“不忠诚,不老实。说远的不说近的,交代轻的不交代经过。”“为此,根据中央十人小组关于对反革命处理的政策界限的暂行规定第八条,依法剥夺一切政治权利逮捕”。
李梦龙原先战友、辽源机械厂韩春华供述,李梦龙确实参与围剿抗联,至于是否打死乔营长不清楚。在1959年3月韩春华交代材料下面为辽源市机械厂总支评语:“该同志(韩春华)是我厂起重工人,工作一般,思想不进步。”
李梦龙所在的生产队王国一接受调查认为,李梦龙“在生产队表现很坏,不服从领导,大骂队长,动不动耍野蛮的,铲地时候铲苗不铲草,和某某搞不正当男女关系,和历史有问题的人勾勾搭搭”。
1958年12月18日,李梦龙的交代材料表示,经过教育学习,“提高吾的思想觉悟。”自己力争“做一个新社会有道德有品质的公民,并切保吾回到生产岗位上,加紧生产以补吾错误而努力。”
按理说李梦龙犯下这么严重罪行应该处以死刑镇压,但是迟迟没有法办,直到1968年文革期间,双子河区公安机关军管小组追查“放纵敌人、现行反革命”、1962年前后担任公安局长刘凤林时才找到原因。刘凤林认为,自己在分管李梦龙案件期间,因为涉及到乔营长的事实不清楚,需要进一步调查就耽搁了,“一拖再拖迟迟不结”,刘凤林承认“有政不专,这个罪恶是我的”。
经区革委会常委会议讨论:
李梦龙虽经调查已构成犯罪,但是由于原双子河公社党委一小撮走资派和旧公安局长刘凤林顽固地推行一条资产阶级反动路线,有政不专,致使历史反革命分子李梦龙长期逍遥法外。
双子河区革命委员会
1968年8月7日。
这套卷宗最后截止日期是1968年8月8日,李梦龙是否被枪毙,刘凤林最后命运如何,在这里并没有体现。
希望有知情者能提供线索,不胜感谢。
比起李梦龙,杀害杨靖宇的抗联叛徒张奚若很幸运。
据和他同是抗联叛徒的张秀峰讲述,建国初“肃反”运动开始后,张奚若惊恐万分,便找到当年知情者王佐华订立攻守同盟:“不管什么时候千万不能说出我开枪杀了杨靖宇的事,万一有人揭出来,就由你扛着,你的老母亲我给你养,牢饭我给你送。我拉家带口的一大家子牵扯多,我要像你光棍一条,就顶着你去死。”王佐华入狱后坚持“杨靖宇是自刎的”。张奚若给王佐华送了一次东西,为其老母送了一次柴火和钱。形势越来越紧,张奚若搬柳河县躲了起来。1958年,有一个抗联叛徒白万仁入狱,与王佐华在镇赉劳改农场相见。1965年,王佐华在监狱开展立功赎罪活动中,揭发张奚若杀害杨靖宇,随后病死在监狱。
“文革”后多年,张奚若说:“打老杨那天我不在场,到沈阳养伤去了,是白万仁他们打的”等等,对着照片也连连摆手。杨靖宇的警卫员黄生发知道张奚若还活着,极力主张将其送上法庭,少年铁血队指导员王传圣也赞成。但是法律咨询过了追诉期,二是拿不出有效的证据,事情就不了了之了。
倘若真的张奚若血债没还,法律纵宽,天理难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