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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印顺法师:般若波罗蜜多心经讲记 (5)


上面讲菩萨依般若通达五蕴──物质现象与精神现象空,现象与空寂,是相即不相离的。这从有、空的相对性而观察彼此相依相成,得二谛无碍的正见,也即是依缘起观空,观空不坏缘起的加行观,为证入诸法空相的前方便。由此引发实相般若,即能达到“般若将入毕竟空,绝诸戏论”的中道实证。上来说:一分学者不能得如实中正的体验,于现象与空性,生死与涅槃相碍,成为厌离世间的沉空滞寂者。解除此项错误,必须了达空、有相即──生死即涅槃,烦恼即菩提,成为入世度生的悲智双运者。但如滞留于此,不能亲证空性,戏论于“有即是空,空即是有”,即偏于内在的,即每每会落入泛神、理神的窠臼,甚至圆融成执,弄到善恶不分,是非不辨。不知《华严经》说:“有相无相无差别,至于究竟终无相”;《中论》说:“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无不从有、空相即的相待,而到达毕竟空寂的绝待的。所以本经在说“不异、即是”以后,接着说:“是诸法空相……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

诸法,指一切法。空相作空性解。性与相,佛典里没有严格的分别,如实相、实性,译者常是互用的。空相──空性,即一切法的本性、自性,一切法是以无自性为自性,自性即是无自性的。色、受、想、行、识,本为世俗常识的境界,经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在使从空、有相即的相对观中,超脱空、有相待而亲证无色、受、想、行、识的空性。此空性,本经以“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来表示它。中道实证的空性,不但不是与有相对差别的,也还不是相即一体的。是从相待假名的空有相即,冥契毕竟寂灭的绝待空性。这用世间任何名字来显示,都是不恰当的,在毕竟清净纤尘不立的意义上,空,还近似些,所以佛典里都用空──无、非、不等字来显示。

然空性是意指“即一切法”而又“超一切法”的,用世间的名言来显示,总不免被人误解!语言和思想,都不过是表示世间事物的符号。世间的事物,语言思想都不能表现出他的自身,何况即一切法而超一切法的空性呢?空性亦不过假名而已。空性,不是言语思想所能及的,但不是不可知论者,倘能依性空缘起的正论来破除认识上的错误──我执、法执,般若慧现前,即能亲切体证,故佛法是以理论为形式而以实证为实质的。真能证得空性,是即一切而超一切的,所以本经结论说:“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此空中无色等,从相即不离而证入,所以与一分学者的把生死涅槃打成两橛者不同。佛法的中道实证,可说是内在的超越──证真,这当然即是超越的内在──达俗。

中国的部分学者,不能体贴经义,落入圆融的情见,以为“色不异空”是空观,“空不异色”是假观,“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是中道观。本经即是即空、即假、即中的圆教了义。假定真是如此,那经文应结论说:是故“即空即色,即色即空”才是。但经文反而说:“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他们为了维护自己,于是割裂经文,以为前四句明圆教,而空中无色等,是结归通教。当然,经义是可能多少异解的,但经义尤其是简短的本经,应有一贯性,不是随意割裂比配可以了事的。应该明白:菩萨修学般若时,观察诸法从缘起,所以自性空;诸法自性空,所以从缘起。了知空、有相依相成,实没有诸法自性可得;入地才能如实证见一切法毕竟空性──即根本智证真如,幻相不现。所以本经首标“五蕴皆空”,次说五蕴皆空的理由:“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由此为观察方法而后能得实证的结果是:“诸法空相……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这是佛门中道实证的坦途,切莫照着自己的情见而妄说!

“不生不灭”等三句,是描写空相的,空性既不是言思所能思议,这只有用离言思的方法去体证。如我们未能证得,不解佛说的意趣,那就是佛再说得多些,明白些,也只有增加我们的误会。这如从来没有见过白色的生盲,有人告诉他说:如白鹤那样白,盲人用手扪摸白鹤,即以为白是动的。有人告诉他说:不是动的,白如白雪那样白,盲人又以为白是冷的。结果都不能得到白的本相,我们对于真理──空性,也是这样。所以佛不能为我们直说,不能用表显的方法,而用遮显的,这如绘画的烘云托月法,从侧面的否定去反显他。本经所说的空相,是“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这六不、三对,即是对我们一切法的种种认识,予以否定,使我们从此否定悟入诸法的空性。

这里所应注意的:为什么要举生灭、染净、增减,一对一对的法加以否定呢?这就是说明我们的言语思想,都是有限的、相对的,世间的一切存在也没有不是相对的。即使说绝对的,绝对又是对相对而言的,称为“绝对”,也还是不离相对。一切法没有不是相对的,相对的即是缘起幻相,不能显示即一切又超一切的空性。佛把这些相对的都否定了,从此否定的方式中显示绝对的空性。龙树说:“破二不着一”,所以这些相对的二法否定了,我们不应执为一体,如还有所执,还是不对的。用否定来显示法空性,不是把现象都推翻了,是使我们在即一切法上了知超越相对的空性;这超越相对的空性,是内在的超越;不单是内在的,或超越的。所以,即超越的内在,能成立那不碍空性的生灭、染净、增减等缘起法。至于本经只举此六不、三对来显示空性,不多不少,这可以说有理由,也没有理由。

依世间所知的方面讲,以六不、三对来显示,有他恰当的意义。生灭,是就事物的自体存在与不存在上说的:生是生起,是有;灭是灭却,是无。垢净,是就性质上说的:垢即是杂染,净是清净。增减,是就数量上说的:增即数量增多,减即减少。世间的一切事物,不外是体性的有无,性质的好坏,数量的多少。如一个团体,团体的存在与否,这是生灭方面的;团体健全、堕落,前进或反动,是垢净方面的;团体的发展或缩小,是数量方面的。任何一法,都不出此体、质、量三者,所以本经特举此三对。如专约菩萨的证入空相说,即通达诸法自性空:空非先有后无,或本无今有的,所以说不生不灭;空性离烦恼而显,然在缠不染,离缠也并非新净;空不因证而新得,不因不证而失去,所以也就没有增减。此究竟真理──毕竟空,只是法尔如此。悟入毕竟空性,离一切相,所以说:“是故空中无色,无受想行识。”

戊二 略观处界等空:“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

此下说处、界、缘起等空。

先明十二处空。十二处,也是一切法的分类,但与五蕴不同。十二处是把宇宙间的一切现象,总分为能取、所取两类:能取是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所取是六尘,即色、声、香、味、触、法。这是认识论的分类法。我们所以有种种认识,是因为内有能取的六根为所依,外有所取的六尘为对象。眼等前五根,不是可见的眼、耳、鼻、舌、身,这不过扶护五根的,名为扶根尘。眼、耳等根,是一种极其微细的物质,类如生理学家所说的视神经等,佛法名此为“净色根”,有质碍而不可见。意根,也有说为微细物质的,这如生理学家所说的脑神经,是一切神经系的总枢。

据实说,此意根,和我们的肉体——前五根有密切的关系,它接受五根的取得,也能使五根起用;他与物质的根身不相离,但他不仅是物质的,他是精神活动的根源,不同一般唯物论者,说精神是物质派生的。此六根是能取方面的,眼根所取的是色境,即青、黄、赤、白——显色,长、短、高、下、方、圆——形色等;耳根所取的是声音;鼻根所取的是香臭;舌根所取的是味,即酸、甜、苦、辣等;身根所取的是触,即冷、暖、细、滑、粗、涩、软、硬等;意根所取的是法境,法即内心的对象,如在不见不闻时,内心所缘的种种境界,如受、想、行,叫做法尘。我们的认识活动,不离此能取、所取两类,这两大类总有十两种。十两种都名为处,处是生长义,即是说:这是一切精神活动所依而得生起的。

佛说此十二处,主要的显示空无自性。从根境和合而起识,根与境都是缘生无自性,无不皆空。常人于见色闻声等作用,以为因我们内身有此见等的实体——我。这是不对的,如必有此见等实体,不从因缘,那应该常能见色等,不必因缘了。在不见境的时候,此见在内,应见自己,而实则不是这样的。见色闻声等作用,必要在能取的根与所取境和合而后起,可见执见、闻、觉、知为我,极为错误,而应知眼等空无我了。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此十二处空。经文也应说:“眼等不异空,空不异眼等;眼等即是空,空即是眼等——是故空中无眼耳等”,这是简略可知了。

“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

此明十八界空。

“乃至”是超越词,当中包括耳界、鼻界、舌界、身界、意界,色界、声界、香界、味界、触界、法界,眼识界、耳识界、鼻识界、舌识界、身识界,合经文所出的“眼界”、“意识界”,总成十八界。十八界中的前十二界,即前十二处,由六根对六尘而生起的认识作用──从意根中现起,即六识界。为什么六根、六尘、六识都叫做界呢?今取种类义。这十八类,虽是互相关联的,然在各各的作用分齐上,又是各各差别、不相混淆的。如眼根能见此桌的黑色,身根能触此桌的硬度。意根生意识,即是综合的认识。十二处,从精神活动生起的依止处说,明见闻觉知的缘生无我。

此十八界是从完成认识作用不同说:从认识的径路说,有六;从构成认识的主要条件说,有三──根、境、识。这样,共有能取的六根,所取六尘,及根尘和合所发六识,总成为十八界。也即因此而明无我──界分别观。这种认识作用的分类,和唯物论者不同。唯物论者说:我们的认识活动,是外境于神经系作用摹写,即但有根与境而没有识的独特地位。依佛法,依根缘尘起识,虽相依不离而成认识活动,但在幻现的假相上,有他不同的特性,依各别不同的特性,不能并归于根或并归于境,故佛法在根、境外建立六识界。根、境、识并立,所以也不是唯心的。有情的活动,是有物理──色等,生理──眼等,心理──眼识等的三种现象的。以此十八界明无我,而十八界各各是众缘所成的,求其实性不可得,故也是毕竟空寂。

“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

此观十二缘起性空。

十二缘起:即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此十二支,为何名为缘起呢?简单说:缘起就是因此而有彼的意思。经上说:“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这缘起的法则,说明诸法是互相依待而有的。有此法的存在,才有彼法的存在,有此法的生起,才有彼法的生起。世间一切因果法的存在,都是这样的。如推求为什么而有老死?结果知道老死是由于有生。凡是有生的,就必然要有老死,虽寿命长短不一,死的情形各殊,然死的结果一样。我们现见事物的存在,不过因某些条件在保持均衡状态罢了,条件若是变迁了,事物即不能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