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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圆瑛大师:心经讲义 (2)


“波罗蜜”,华言到彼岸。既行深般若,则真智契真理,智光不外泄。六根对六尘之境,如镜照相,不生爱着。既不爱着,自不作孽受苦,故可离生死此岸,而到涅槃彼岸。

“多”者,定也。梵语三昧,又云三摩;即观自在菩萨,从闻、思、修入三摩地之圆通大定也。

“时”即定慧均等,寂照不二,观听圆明,自在无碍之时也。

丁三 明观行境

照见五蕴皆空。

“照”即般若智照。“见”即圆明真见。非同众生黏妄发光之妄照,随尘流转之妄见。

“五蕴”古译“五阴”,玄奘法师译为五蕴,各有取义:阴者,盖覆义;蕴者,积聚义。若合二义解释,则更为明显。由积聚五者覆盖真性,致令真性埋没于五蕴身中。正所谓:五蕴身中有真佛,无奈人人不自识。

五蕴者,色、受、想、行、识。

色,质碍义:即是众生世界,内外四大之色法。

受,领纳义:即是受心所(心所即心使,心之所属)领纳前尘诸境界。

想,想象义:即想心所取所缘境界之分剂故。

行,迁流义:即思心所念念相续,迁流不住故。

识,了别义:即八识心王了别一切所缘之境。

因此五蕴盖覆真性,般若智光不得透露。妄执身心世界,悉皆实有。不知性本真空,所以妄生贪着,不能看破,常沉沦生死苦海。

菩萨照见五蕴,一一皆空,不仅无相之受、想、行、识是空,即有相之四大和合之色亦空。“四大”者,地、水、火、风也。

四大为生人物之本,一切皆由四大和合而成。如现前桌上花瓶,先由地大之土,和以水大成泥,方可为瓶。加以火大烧之,烧时必加风力。人亦四大和合所成:皮肉筋骨属地大,精血痰泪属水大,周身暖触属火大,出入气息与运转属风大。四大和合,虚妄名生;四大别离,虚妄名灭。人若死时,风大先散,何以证知?鼻中无气息,手足不运转。次则火大而散,周身冷触。若不收敛,水大则必流溢于外。地大之皮肉先化,筋骨后销,到底成空。

此但约灭色归空,浅近之空理。究竟现在世界众生,五蕴之法,犹如梦境,当体即空。众生之不悟是空者,因无般若智照,妄生执着,如梦中执梦境为实有。梦境岂不是当体即空乎?然此种譬喻,恐犹疑惑:谓现前所见之世界众生,非夜间梦中所见,乃是日间大众公共所见之境,何得比例?这等正是梦话。当知一夕之梦为小梦,一生之梦为大梦。不悟,都是在梦中度日。古人谓“大梦谁先觉”,即此义也。一觉则般若智照现前:无我相,则色蕴空矣;无我见,则受、想、行、识四蕴空。身心世界一一皆空。

丁四 明观实效

度一切苦厄。

“度”者,脱也。“切”字,去声读之,非切物之切。“一切”者,包括无余之义。界内有见思烦恼之苦,分段生死之厄。界外有无明烦恼之苦,变易生死之厄。若照见蕴空,超登彼岸,自可度脱一切烦恼生死之苦厄矣。

丙二 正说般若

丁一 断疑情

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舍利子,是佛上首弟子。舍利即鹙鹭,是其母名。其母眼目伶俐似之,故以名焉。连母而称,故云舍利子。《弥陀经》云舍利弗,弗译意即是子,此华梵合称。于佛会下,智慧第一。初在母胎,即能寄辩母口。七岁登论台,论胜各国论师。后从沙然梵志学道。迨至沙然逝世,闻佛因缘之教,心得开解,从佛出家,证大阿罗汉果。此经会上,问观自在菩萨,修学甚深般若法门,为发起众,菩萨特呼其名而告之。一则答其所问;再则以般若真空妙理,非大智莫能领荷。

色不异空四句,是断疑生信。正断小乘疑,兼断菩萨疑。

断小乘疑有二:

一、小乘人修我空观,照见蕴中无我,但得我空,而五蕴之法不空。是则蕴异于空,故告之曰:色蕴自性本空,不特我空;色蕴亦不异空,空亦不异色。

二、小乘人灰身泯智,住在偏空涅槃。以即色非空,灭色方空。是则色空不即,故告之曰:色性本自真空,不待色灭乃空;色蕴亦即是空,空亦即是色。

断菩萨疑有三:依《宝性论》,空乱意菩萨,有三种疑:

一、疑空异色,取色外空。今明色不异空,非空在色外,以断彼疑。

二、疑空灭色,取断灭空。今明色即是空,非灭色归空,以断彼疑。

三、疑空是物,取空为有。今明空即是色,不可以空取空,以断彼疑。

此中意义,色空不异。以色是幻色,故不碍空;空是真空,故不碍色。互不相碍,故得俱存。此即双照二边也。

色空相即。以色夺空,则空泯;以空夺色,则色泯。互夺两亡,自他俱泯。此即双遮二边也。合之则遮照同时,全归中道实相妙理。无奈此理,小乘之人,权教菩萨,未尽明了。故观自在菩萨特告舍利子,指示修学甚深般若法门。色,即色蕴,外之世界,内之根身,皆色蕴摄;以有形段可见故。然虽有形段可见,究非实有,乃是幻色。如病目见空中华,空原无华,病目妄见,虽有种种华相,虚幻不实,当体是空。众生所见世界根身,内外诸色,亦复如是。因心眼被无明障翳,于本来无相真空之中,妄见种种身界诸相幻现。虽见诸相,皆是虚妄,举体全空,本非真实,故云不异空。如空华体与虚空毕竟何异!

“空不异色”者,众生迷自性真空之理,幻成种种色相。空性虽然不变,而有随缘之用。如世间空中,日照则明,云屯则暗,气凝则浊,霁晴则清。随日、云、气、霁之诸缘,而成明、暗、浊、清之色相。虽成诸色,空在色中,故云不异色。又真空不空,具足妙有,即不异义也。《易传》云:无极生太极,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无极空也,太极之后,皆从空所生之色。空含一切色,故云不异色。又不异,可作不离解。

“色即是空”者,身界诸色,即是真空,不待灭色之后方空,当体本来即空。喻如镜中之色相,虽有色相可见,本非实有,故云即是空。又色空相即,圆融无碍。地大色也,不可说色不是空。如若有人,掘地一尺,则有一尺虚空;掘地一丈,即有一丈虚空。所有虚空,本在地大色中,并非掘土之后,另有虚空,从外而入。是知色即是空。

“空即是色”,此空非顽空断空。空乃自性般若真空,色亦自性真如妙色。空中本具一切色法,《楞严经》云:“性空真色,清净本然,周遍法界。”空色二法,譬如水之与波,空即是色,如水即是波。波水虽有二名,波水其实一体。空色亦复如是,故曰空即是色。能明此理,则终日观空非空,见色非色,自可色空无碍,得大自在矣。

凡外小乘,都认色是色,空是空。不知色空不异,色空相即。苟能修般若观行,了知色不异空,自无声色货利之可贪,亦无五欲尘劳之可恋,此则顿度凡夫之苦。了知空不异色,则不起灭尽定,而现诸威仪;不动于本际,而作诸佛事;居空而万行繁兴,涉有而一道清净,此则顿超外道小乘之执。了知色空相即,平等一如,则念念度生,实无众生可度;时时求佛,不见佛果可求。此则超越菩萨,顿登佛地,而到究竟彼岸也。

色蕴一法,能作如是观,其余四蕴,应念圆明,势如破竹。第一节已破开,别节自易。故下云:受想行识,亦复如是。五蕴若空,五浊自超。只在吾人一念观心为主耳!

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上明色法,此明心法。“受想行识”,四皆属心。“亦复如是”者,谓非独色空不异相即,而心之与空,亦可例推,彼此不异,递互相即矣。如云受不异空,空不异受;受即是空,空即是受等。

一断疑情竟。

丁二 显法体

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

重呼舍利子而告者,要彻底领悟实相般若也。“是诸法空相”一句,承上是五蕴诸法之中,真空实相,本无生灭、垢净、增减。真空实相,即自心真如之理。离名字相,离言说相,离心缘相,无相之相,即是真空实相。实相无相,则不落有边;实相无无相,则不落空边。既非有非空,安有生灭、垢净、增减诸相可得哉!

此中意旨,只恐执迷之人,谓此五蕴空相,从观照生。故示之曰:是五蕴诸法,当体即是真空实相,本来如是。非由观力,另有实相生,而五蕴灭。以五蕴本自不生不灭。

又恐迷者,谓此五蕴空相,随凡夫染缘则垢,随圣人净缘则净。故示之曰:是五蕴诸法,当体即是真空实相。既无凡圣之分,安有垢净之别?以五蕴本自不垢不净。

又恐迷者,谓此五蕴空相,凡夫迷,则生死浩然为增,德相隐覆为减。圣人悟,则照用无尽为增,惑业消亡为减。故示之曰:是五蕴诸法,当体即是真空实相,既无迷悟之殊,岂有增减之异?以五蕴本自不增不减。此特向五蕴发明,以显法体也。

更当借喻以明之:实相如摩尼珠体,五蕴如珠所现五色;珠体能现五色,性本真空,其色之现也不生,其色之去也不灭。又如映现污泥而不垢,映现清水而不净,映现万众而不增,映现一身而不减。任从万变纷纭,体本如如不动,何有生灭、垢净、增减之可言。

二显法体竟。

丁三 明离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