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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助清灭洋(2)


  政府方面这个时候的态度很让人捉摸不透,东昌知府洪用舟虽然表面上偏袒教会,将庙基判给教会,但对于阎书勤等人“捣毁教堂,重建庙宇,并以武力威慑教民”的行为并不下大力度治理。如果洪用舟真的肯下力度,阎书勤早已经不存在了。

  依我之见,洪大人的态度跟北京政府很有关系。而北京政府之所以在1892年颁布“严禁焚毁教堂,保护教民”的上谕,是跟一件大事有关。这件大事就是发生于1891年的长江教案。

  长江教案的发动者是最纯粹的民间秘密结社哥老会。哥老会和教会原本是没有任何冲突的,两者都被清王朝视为异端,一为本土旧异端,一为外来新异端。只是一个非法,另一个表面上合法而已。基督教在中国大规模兴起后,教案频发是事实,但真正由秘密会社倡首滋事之案并不多见,长江教案是其中之一。

  长江教案始于1891年3月底4月初,哥老会突然向长江沿岸各大城市的天主教堂发起了攻击。从3月底扬州闹事开始,整个4月安徽芜湖,江苏丹阳、金匮、无锡、阳湖、江阴、如皋,湖北武穴等城市教堂都遭到了攻击。而这些攻击教堂的原因皆是谣言所致。哥老会宣称教堂里的洋人没有干好事,在发起攻击前,就四处张贴告示,说洋人“采生折割”、“**妇女”、“包藏匪类”、“给人下迷药”、“向井里投毒”,甚至还有些传教士光天化日之下“刨挖中国人的坟墓”。这些告示很快就起到作用,跟随哥老会参加攻打焚烧教堂的民众日益增多。政府对这突如其来的反教,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遂使得形势急转直下,无法收拾。

  发布谣言并非是中国人的专利,但绝对是中国人的特长。再加上基督教的不友好和其神秘性——这种神秘只是针对中国人而言,但使人感到奇怪的是,许多中国秘密宗教要比基督教神秘许多,却没有引起任何谣言。大概这也能从侧面反映出,基督教在中国的不受欢迎度很高——谣言立即就起到了作用。

  制造谣言是晚清教案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值得深思的是,这个重要原因与其他两个教案发生的原因——教士的骄横和土地问题——相比,我们就会发现,责任在中国人这一方。比如该年4月25的丹阳教案,就是有人见教堂墙上挂了一只蜂箱,于是造谣说里面有人心人眼,最终,有许多相信这件事的人纵火烧掉了教堂。

  哥老会此次预谋教案的目的只有一个:劫取财物。

  随着洋人的抗议和清政府的出面,长江教案很快归于平静。结果就是,清政府在洋人的压力下颁布了“严禁焚毁教堂,保护教民”的上谕。这道上谕对长江流域的教堂很可能起到了保护作用,但副作用却尤其明显。传教士在得到这道保护符后,尤其是在梨园屯,教士与教民们再度向庙基进攻,拆毁并且重新建教堂。

  在他们看来,如果阎书勤还如从前那样敢来拆毁教堂,清政府就有正当理由出面,将其镇压。教会不知道的是,三年前,清政府的法律就对阎书勤不起作用了。

  在教会与阎书勤对峙期间,东昌知府洪用舟最终还是出面,并将宅基判给了教堂。但阎书勤不为所动,仍旧在梅花拳闲散拳民的支持下,保护玉皇庙。

  三年后,也就是1895年,洪用舟亲自率领兵勇赶赴梨园屯,强行解散护庙村民,拆毁玉皇庙,并留下部分清军驻守梨园屯,保护教堂的修建。

  让人感到奇怪的是,明明在当时就可以解决的问题为什么非要等到三年后呢?

  此时任山东巡抚的福润可以给我们答案。福润在1891年任山东巡抚,1892年朝廷颁布“严禁焚毁教堂,保护教民”的上谕后不久,福润就命令洪用舟解决此事。但这位巡抚对民教冲突并不是很上心,他只是告诉洪用舟妥善处理,并且特意强调,朝廷颁布的上谕中特别指出的是要我们镇压会党所发动的反教会斗争。而洪用舟从字里行间嗅出了味道,那就是,阎书勤虽然不顾朝廷规定,但他不是会党。

  所以,不能坚决镇压,只能适度给予警告。

  由此可知,山东方面在对民教冲突中的“民”一方的“袒护”在这个时候就已经有了,至于后来的几任巡抚的所为,不过是继承前任之志而已。

  但到了1895年,无论是福润还是洪用舟,都发现梨园屯问题如果不痛下决心处理,很可能会发生大事情。所以,洪用舟才亲自出马,并将教堂保护起来——只是保护。

  阎书勤知道,凭现在的实力是不可能与官府和教会为难了。他必须再次寻找一股力量。由于与梅花拳合作过,所以他的思路并没有扩散开去,他还是将希望寄托在梅花拳身上。我们的一位很重要的主角,赵三多阁下就这样登场了。

  刻薄地讲,已经五十多岁的赵三多在斗争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热情要远逊于阎书勤。赵三多虽然不是智慧的象征,但知天命的年龄总使他小心谨慎,不肯坚决地与教会和教会的帮凶——官府对抗。

  阎书勤最开始来找这位梅花拳的第14代传人时,是被拒绝的。赵三多有家有业,虽然业不大,却成了他不肯轻易将自己置于险地的原因。按他的说法,阎书勤一伙的反教跟梅花拳历来“保卫身家”的宗旨不符,倘若真的帮他们,一旦出了差错,阎书勤很可能因为是无名小卒而置身事外,但他赵三多是无论如何都躲不过的。

  赵三多虽然没有读过多少书,但多年来的经历让他能在最短的时间内看透一些事情,“趋利避害”即使不是他的人生信条,至少也算是他做事的基本准则。虽然他知道,梅花拳里的很多人都参与了梨园屯护庙行动,他的许多弟子也跟教会有或深或浅的恩怨,教会在威县的口碑也并不是太好,但这一切都不能立刻改变他的处事态度。

  阎书勤与教会为难的热情显然要比他的能力高,在得不到赵三多的允可下,他希望赵三多可以让他参加梅花拳。赵三多仍旧不同意,阎书勤立即改变策略,从赵三多身边的人下手。这种迂回策略往往能起到很好的效果,尤其是阎书勤针对的这些人都是与教会有过节的人。

  赵三多最终被自己的诸多徒弟说服,收了阎书勤等人为徒弟。他徒弟的一段话可以作为我们了解赵三多的另一面:师傅你向来因为仇恨教民替百姓打抱不平而声望日隆,如今阎书勤他们也是仇教的人,你拒绝了他们的请求,被别人听了去,你的名望将会受到大影响啊。

  赵三多是否一直在为百姓跟教会争利益,有口述材料为证。不过赵三多在解决这些事情时,向来都是秉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在他看来,阎书勤等人与当地教会的冲突已经超越了他的做事原则。他之所以同意收阎书勤等人为徒弟,一方面是弟子们的规劝,另一方面,他的确有树立品牌的用心,他还是希望通过自己长久以来的处事原则,将这件事化为乌有。

  但在收了阎书勤后,他发现很可能要收起自己的原则,因为即使他想用这种原则,恐怕也解决不了近二十年的纠纷。尤其重要的是,阎书勤是个喜欢用武力解决问题的人。他威胁赵三多说:“无论如何,您是非干不可,你不干也脱不了干系,我们已经把您收我们做徒弟的事情传扬出去了。”赵三多明白阎书勤的意思,那就是,徒弟做的事,师傅是第一个有责任的人。

  赵三多终于决定帮助阎书勤,解决梨园屯问题。从上面的叙述可以看出,赵三多或多或少地都有不情愿的因素。当他把自己的意图说给梅花拳的几位长老后,这些人的意见出奇的一致:你去那里帮助人家抗教,其实就是与官府作对。你用梅花拳的名义起事将来牵连到我们身上,同归于尽,如何是好?

  赵三多再次陷入沉思中,他左右为难,长老们的担忧其实也正是他的担忧。

  1895年,正是甲午战争后的第二年,整个中国都为赔款问题以及洋人势力在中国的发展担忧。赵三多也陷入了阎书勤问题的担忧中。

  他正告阎书勤,要他亲自出马来解决梨园屯问题是不可能的,但他没有告诉阎书勤不可以以梅花拳的名义进行活动。阎书勤认为赵三多默许了,虽然他没有得到赵三多本人的大力支持,但当他回到梨园屯,大力发展梅花拳民时,他发现,即使没有赵三多的支持,只要有梅花拳这个名号,他就可以有很多兄弟。

  阎书勤在招收拳民的时候,最先有反应的是教会。教士向政府报告说,“十八魁”参加了梅花拳,并且具备了十足的冲动性。由于阎书勤并没有将冲动付诸实践,所以官府方面的态度很暧昧,他们一方面保护教会,一方面对阎书勤等人的活动表示关注,却不深究。

  教会开始主动进攻,他们宣称官府要派兵来捉赵三多,传教士同时向地方官施加压力,要求迅速镇压越来越多的拳众。

  1897年,赵三多终于答应阎书勤到梨园屯走上一趟。在走之前,赵三多再次向各位长老取经。梅花拳的各位长老仍旧是两年前的那个担忧,赵三多最终决定,自己以“义和拳”首领的名义到梨园屯,和“梅花拳”撇清关系。

  “义和拳”早已有之,不过这一拳会的名声并没有“梅花拳”大,赵三多改换门面的做法可能有两个目的。第一,能争取到更多的梅花拳众支持;第二,将来一旦犯了事,他还可以以自己是梅花拳首领的身份跳出事外。当然,这只是猜测。在义和团历史上,赵三多这个人被描写得相当高大,但从我们前面的论述中可以知道,他本人参加梨园屯护庙行动的热情并不高。

  或许是时势所逼,更或许是赵三多跟刘士端一样,都有着一种权力欲,最终,他还是带领了梅花拳徒于光绪二十三年二月二十二日(1897年3月24日)来到梨园屯“亮拳”三天,四乡周围十二里内到会者3000多人。政府突然感到事态已经失控,洪用舟一方面加紧对梨园屯教会的保护,一面派人寻找赵三多,希望此事能在赵三多与自己的努力下和平解决。

  事情并没有和平解决,冲突还是在一个月后发生了。赵三多与阎书勤(主要还是阎书勤)带领梅花拳攻打了梨园屯教堂。负责保护教堂的官兵不战而走。政府方面对这起冲突没有翔实的记录,传教士马天恩却根据当地教士的报告,给地方官府送去了这样的信:“有二千多名执持刀械匪党,将该处教堂居住奉教人十九名前往攻打,而该作乱之人当杀毙教民二名……除二家未抢外,约有二百奉教之人理应逃走。”

  这封信送了两份,一份给了中国地方官府,另一份给了总理衙门。总理衙门立即让山东巡抚李秉衡办理此案。李秉衡有过办理大刀会的成功经验,他处理这类事的原则是:要将真正的匪类与良民区别开来,并且不论与教会为敌的人是否是宗教结社成员。这就是1870年著名的天津教案发生时,曾国藩处理教案的原则:不论会不会,但论匪不匪。

  教会方面始终想将与自己为敌的中国民众规定为秘密结社,如此,清政府才会下大力来惩治肇事者。这种方法在南方可能会有效,但在山东,效果不大。原因就是几任巡抚对教会势力的深恶痛绝。

  李秉衡先是调查取证,最终,将义和拳的攻击教堂行为定义为少数百姓的闹事。他做了两件事:一面命令向梨园屯加强驻军,另一面则派出有关州县官员前往调停。

  不久后,相关官员一起来到了离梨园屯八里的干集镇。临来之前,李秉衡就告诉他们,让他们观察一下义和拳的声势和行动如何,如果义和拳有利于官府,官府就称之为“义和团”,也就是收编他们为团练;如果不利于官府,就称之为“拳匪”。

  这些官员到来后,发现“义和拳”虽然是一个松散的由不同的组织构成的团体,但真想将他们全部剿除,却有一定难度。而也正是因为组织松散,所以有官员提出的“将赵三多等主脑杀掉”的建议并不能实施,因为赵三多并没有绝对的领导力,他死后,还会有第二个人站出来,同样具备这种聚集数千人的能力。在经过反复考虑后,相关官员召集了各个地方的士绅来商议,当时还邀请了赵三多。

  开始时,赵三多不肯来,后来,东昌府洪用舟派了一批人去请他。洪大人装好人,对他说道:“不可以聚众,各人过各人的日子,漫散去吧,庙基的事是国家的事,我们不要管。”

  赵三多点头答应,但坚持庙基必须给当地村民。洪大人有些为难,赵三多慢慢地说,恐怕我不能让下面的人“漫散”去。

  经过几天的商议,官员们终于无奈地作出裁决:将庙基还给村民重新修玉皇庙,另给教民在村边新建教堂。这是1897年4月的事,据官府报告指出,整个护庙行动中,至少有3000义和拳拳民参加,在事情结束后,这3000多拳民全都撤出了梨园屯。政府出面跟教会交涉,结果是政府出钱修整被义和拳破坏了的教堂。无论是赵三多还是阎书勤,应该说,经过奋斗而取得了圆满的胜利。然而这一胜利的果实并没有被维持多久。随着这年11月巨野教案的发生,德人占据了胶州湾,又提出了许多维护教会的条款,使得山东全省的民教均势发生严重倾斜,教民和洋人一方重新占据了上风,教会重新提出了审核梨园屯玉皇庙地基的要求。

  梨园屯教会在这个时候提出,显然是想借德国人的光。在光绪二十四年(1898)春天,接替被撤职的李秉衡的巡抚张汝梅无奈之下,指示地方官赶赴梨园屯拆除正在修建的玉皇庙。张汝梅大概是借鉴了李秉衡被撤职的教训,痛下决心一定要将该场教案处理得干干净净。他不希望自己成为第二个被洋人逼迫清政府辞退的李秉衡。

  在张巡抚的指示下,地方官从上面调来许多军队,把梨园屯围了个水泄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