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媳妇的唤醒千年的记忆:银发帝妃】
我,花无影,一颗生长在神界的牡丹之王,后来因为接受了主人的血液成为了神界五将之一。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灵界的幻雪山顶,那天主人带着我去寻找其他五种属性的灵物。
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幕,大雪纷飞中,披散着一头飘逸银发的他静静的坐在雪山顶上,面前一张琴台,指尖晶莹剔透轻轻拨动着琴弦,琴音有如天奈。
他见我们到来并未抬头,只是微微一笑,虽然低着头,我还是看到那笑那般明媚那般淡然。
“两位在这大雪纷飞的天气来到幻雪山,不会只是为了听我弹琴吧?”
我微微晃了晃神,却见他抬头与我们对视,我疑心他那眼角的彩蝶会不会一下子飞了出去,因为它看起来确实是展翅欲飞的摸样。
许是我看的太过认真了吧,他的脸竟泛起红晕,只听他轻咳一声道:“这位公子,请问忘尘脸上是否有何赃物!”
声音带着点点局促,我竟看的愣了愣不知不觉脱口而出:“不,是忘尘公子太好看了,无影竟看的痴了!”
他眼眸一闪,脸上更是红潮暗涌,我心中一震,不明白自己为何突然对一个男子如此孟浪,于是一些不自然道:“额,对不起,无影无心之言,忘尘公子不要介意!”
话说完,我便觉得心中升起一股怪怪的感觉,正当我要细细回味时,却听主人威严的声音带着点点霸气:“银狐忘尘,孤乃神界主宰银月,孤今日找你是为了将你收为座下神将,你可愿意?”
他又是淡淡一笑,轻声道:“若神女能打败我,我自然为神女效命!”
主人冷笑,轻声喝道:“自不量力!”
说完抽出随身携带的紫冰便往他攻去,那时,我不知为何暗自担心起来,生怕主人一个失手便伤了他,我紧紧的盯着他跟主人交手,他们在雪山之巅交战了上百个回合之后,主人才微微胜了他。
两人之间点到为止,主人也经过那一战对于他的看法彻底改观,毕竟能跟主人交战上达百招的人确实是少之又少,就连我都不敢说能跟她过上百招,何况他还是个散仙。
二花神无影(二)
大雪纷飞中,他微笑着向着主人鞠了个躬,声音淡然:“主人!我输了!”
主人平静的看着他,半响才道:“你能跟孤过上百招,已经很难得了,从今往后你便是我神界五将之一了。”
主人说完便转身消失在雪山顶上,我看了看他,见他的脸上还是带着那淡淡的微笑,不知不觉疑惑道:“忘尘,你为何总是笑?”
他摇了摇头但笑不语,我习惯性的摸了摸鼻子,一时间想说些什么,却又不知该说些什么好,只能看着他愣愣出神。
半响,我耳边响起一阵唯美的琴音,我往他看去,却见他坐在琴台前,闭着双眸指尖挥动,轻音徐徐,我听着,想起以后可以天天看到他,心中不知为何兴奋起来。
那天之后,我跟他又跟着主人去找回了其他三将,不久五将便齐聚。
转眼几千年过去,我对他的感觉却越来越深了起来,以前我会偶尔凝视他一会,如今我只要一有时间我便痴痴的看着他,很久以前我便知道我爱上了他,爱上了一个时常带着淡淡的微笑的银发男子。
虽然我爱他,但我却从来不敢让他知道我的心意,每次他寻着目光看向我,我便赶紧移开目光,我知道我们都是男子,男子跟男子之间是不能相恋的,那有违伦理,但我实在忍不住不看他,我以为这样的苦恋一直会延续到世界的尽头,我以为他此生都不可能会知道我对他超越友谊的感情。
直到主人跟人皇的事件之后,那一日主人入魔,冥王让我带着五将对付主人,可是他不知道我们五将从来都只是听主人的,有主人便有五将,虽然我不愿意与主人为敌,但我也不想让主人就这样毁灭了天地,于是我做出了一个决定,集合五将之力唤醒主人的神识。
当五行的力量失去效果之时,我心中又做出了一个决定,那就是牺牲五将,合我们五人的内丹之力唤醒主人,我知道这样一来我们五人也许就会灰飞烟灭,也许会沉睡不醒,但我们是神界五将,我们要守护主人,守护天地。
当我们做出决定之后,我心中突然涌起一股冲动,看着他那银色的发丝,看着那欲飞的彩蝶,我竟有一股强烈的欲望,我想告诉他,我想在最后的时刻亲吻他的唇瓣。
心动也行动,我看向他,却见他那深情的双眸中有我,我心中一颤似是明白了一件事。
突然他轻微的叹息一声:“以神女之血跟五将之神力为引把她唤醒,这样能成功么,如今的她恐怕早已超越了创世之神吧!”
我暗自苦笑,轻声道:“但愿能唤醒,不然我们就白牺牲了!”
说完,我便倾身上去狠狠的抱住他的身躯,眼中竟觉得涩涩的似是有水要溢出来般,我不知不觉脱口而出:““忘尘,我花无影暗恋了你几千年,如今终于不需要在顾及了!”
说完,我不敢等他回答径直吻住了他,我怕,我怕在生命的尽头听到让我绝望的话语,但,让我惊喜的事情却发生了,他的手竟也颤颤的环住我,那眼中透出让我向往了几千年的的神色,他的舌生涩的回吻我。
我心中怦怦直跳,心道:尽管下一刻我便要死去,我却无怨无悔,心甘情愿。
-----------花无影自述完,嘿嘿亲们不要说俺偏心,谁让俺就是花无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