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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桃园路邂逅富家女


  一

  孟青没有去找局子,因为他自知理亏。孟青强奸美凤未遂被安天依捅屁股的事儿没过多久便传遍了附近的大街小巷,而这个事件杜撰的版本之多,语言之恶毒,足以让人咋舌,原本身心就受到了巨大伤害的美凤,在这样的情况下也终于有些抵抗不住了。

  天依眼看着妈妈一天天变得憔悴消瘦,她知道是时候该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了。

  天依对这个地方并没有过多的留恋,除了四虎和厉师傅再没有一个人拿正眼瞧过她们母女,当然天依并不是个在乎别人眼光的人,只是她不忍心看到母亲继续生活在孟青的阴影之下,换个新的生活环境也许是唯一的选择。

  经过这些事天依再次下定决心,男人是靠不住的,男人只会伤害,她深信只有自己强大,才不会被别人欺负,才会有能力保护妈妈,不再让她流泪。

  没多久天依就把房子找好了,这次是天依带着母亲搬家。而面对要和好朋友四虎的分离,是她最为不舍的,因为这一别不知道什么时候再相见。

  六年了尽管她声称不靠男人,但她知道她一直在四虎的庇护下生活着,如今她真的要独自面对以后的生活了,她可以吗?事实上,她只能给自己肯定的回答。

  搬家前一天,四虎把天依叫到了只有他们两个知道的秘密基地,一个荒废很久的鬼屋天台,他们曾经一起在哪里看星星、扔石子、吃棒棒冰。四虎那天一改往日的邋遢,破天荒特地穿得格外整齐,因为他希望自己能给天依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

  “天依,你……会忘记我吗?”

  天依不说话,摇了摇头。

  “听说你们要搬去桃园路,那里制安很乱,条件可比这里差太多了,要是……要是你在那边被人欺负了,记得来找我!”四虎把自己的胸脯拍得砰砰作响。

  “开玩笑,我好歹也是黑带二段了,谁敢欺负我?”天依被四虎逗笑了,她一仰头却碰上了四虎认真而炽热的目光,天依赶紧有些神色慌张地移开了自己的视线。

  “天依,我……”

  “四虎哥,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我永远不会忘记你的。”天依不想让这份难得的友谊变质,不想让坚不可摧的友情变成她最不相信的爱情,所以她毅然决然地打断了四虎要说的话。

  很多未说完的话就这样凝固在了嘴边,四虎喉头滚动,最终只是默默地拍了拍天依的脑袋,笑着点了点头。

  四虎临走前送给天依一盆白玫瑰,他说上次陪天依去收废品路过一户人家时,天依见院落里种满了白玫瑰,便喜欢得站在门外凝视了很久不愿离开,从那时起他便暗下决心一定要攒钱给天依买一盆白玫瑰,只是没想到今天这白玫瑰竟成了分别时的礼物,他希望天依能睹物思人,千万不要忘记了他。天依笑笑,淡淡地说了声谢谢,然后收下了自己人生第一份来自男孩的礼物,而这盆花也伴随天依走过了她非同寻常的花季和雨季。

  桃园路是市里房子最便宜的地方,那里是长春市的棚户区,几乎都是平房,狭窄的街道间脏水横溢,随处都能闻到垃圾的臭味。老人们都流传这样一个说法:好男莫要桃园女,好女莫找八里铺。其实桃园路和八里铺根本就是半斤八两。

  旧社会桃园路是窑子街,解放后政府出钱给那些妓女治了病,为了隔离不传染别人就把她们安排在原地点居住,但不许再接客。由于女人们都习惯了以前那种生活方式,也没有其他赚钱的技能,因此很多人还是靠接暗客为生,以至于很多女人生下来的孩子到底谁是爹都不知道。这里的女人们本来就靠出卖色相勉强维持生计,有了孩子后还得养活孩子,生活自然更加拮据。所以,在桃园路长大的孩子大多一没文化二没家庭温暖,过一天算一天,什么来钱快就干什么,也不管是否违法。日久天长桃园路里的男孩一般都混黑社会,成天打打杀杀混日子,而女孩就干回母亲的本行,代代相传。

  尽管搬家后生活条件如此恶劣,美凤还是有本事化腐朽为神奇,无论什么样的房子到了她的手里都会变成花园小居。

  天依的新家一如既往的是一间小平房加一个小院子,院子里面种着妈妈最喜欢的牵牛花、万年红、跟夜来香。花开争艳之时,院子里弥漫的花香就会盖过周围飘来的臭气,让人感觉天依家的院子仿佛在这桃园路的一处人间仙阁。

  在她们母女搬家的前一天晚上,美凤对天依说过,“妈懂你是为了妈才搬家,妈也知道桃源路是什么地方,但妈会跟你走。妈想告诉你的是,莲花可以出淤泥而不染,而你就是妈妈心中的莲花,无论你身陷何地,一定不要忘了你的初衷。”天依何尝不明白妈妈的意思?在桃园路这种地方,你就必须得立场坚定,否则整日耳濡目染,只怕总有一日这里的人和生活会动摇你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然而搬到桃园路最大的好处就是再也没有人在他们母女俩背后指指点点了,毕竟在这里不存在谁比谁更卑微,谁比谁更穷困潦倒,谁比谁更没有尊严。

  善良温柔的美凤同邻居的关系也处的不错,她们刚搬来就有很多邻居来串门,还送来很多好吃的。虽然她们维持生计的方式让人难以接受,但是美凤觉得在她们那风尘的外表下,有一颗颗善良的心。美凤也很喜欢跟她们聊天,因为大家彼此之间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丝毫不用掩饰,美凤这么久以来头一次觉得生活得无比轻松自在,也许搬家真的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二

  时光荏苒,一晃两年多过去美凤和天依已经完全融入了桃园路的生活,成为了这里的一份子。

  “美凤,美凤在家没?”前院心直口快的红影是美凤在桃园路交的第一个朋友,并且两人的关系随着时间的推移也越来越好。正所谓徐娘半老风韵犹存,谁都看得出来红影年轻的时也一定迷倒过不少男人。

  美凤循声从屋里出来,笑道,“她婶有事啊?”

  “没事,看你干啥呢!今天把我闲的闹心,上你这唠唠嗑。”

  “呵呵!你怎么又闹心了?”

  “你说那老周头子这几天咋不找我了呢?是不是在外面又有人了?”

  “你别乱猜了……”

  “哎呀,我第六感老强了!真的,不跟你巴瞎,这几天我就觉得心慌,晚上睡觉就做梦,都梦到那老东西跟别人跑了。”

  “你别乱想了,你给他打个电话不就完了?”美凤知道红影快四十的人了,找个长包租的不容易,所以一天到晚都比较紧张。

  “打了,可他居然不接我电话,一提打电话我就生气……哎!算了,说点别的,省得你听着都跟着我生气。”红影确实挺不容易,自己一把年纪,生了个儿子还不知道孩子他爹是谁,好不容易把孩子拉扯大了却没钱让他上学,没办法只能混了黑社会,一天到晚不回家。所幸儿子还比较孝顺,时不时会拿些钱回来孝敬红影,也算欣慰了。

  为了让红影心情好一点,美凤从屋里拿出个小包递给她,“拿着,送给你!我用旧衣服布头做的。”美凤有一双巧手,什么东西到她那里都能变废为宝。

  “哎呀!这手就是巧,上面还有个刺绣的小花,真好看,不比那商场里卖的差。现在都流行布艺,在外贸商店卖的可贵呢,起码要一两百块一个!这回那老东西回来我就说我花200块钱买的,让他给我报销!”这是红影惯用套路。

  “你啊!可真有招。”

  “用不用我传授给你点?”红影眉飞色舞的看着美凤。

  “行了,别传授了,我也用不上。”

  “你再找一个不就用上了?呵呵!”

  “我的心啊早就死了……对了,你刚才说一个手工包能卖一两百?”

  “对啊!我有个姐们的闺女在外贸商店当售货员,我让她帮你问问收不收个人手工货,不过就算收的话,价钱也得很低,不能像卖的那样。”

  “没关系,有得赚就行。”

  “嗯,怎么地也比你下班捡废品强,还干净……”

  “太好了,正好天依上高中的学费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呢!”

  “行,我晚上就打电话给你问去!”红影是个好人,要不是环境差没办法,她也许能找个正经的好人依靠。

  “天依学习从来没让我操心过,这次希望她能考上重点高中,再贵我都要供。她从小生活没有个好环境,学习上一定要让她有个好氛围。只要她有出息,就算我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美凤一想到天依脸上就会露出幸福的笑容,尽管那笑容略显疲惫。

  “还是你命好!摊上天依这么懂事的孩子,不像我……唉!对了我经常看到你家天依一个人在后面小树林踢树,还踢得有板有眼的,她是不是练过什么功夫啊?”

  “嗯,天依从8岁就开始练跆拳道了,一共练了6年,已经是黑带二段了,还得了个全国青少年女子跆拳道的冠军!以前她的师傅是全国跆拳道冠军,她师傅有个大她三岁的儿子经常陪她一起练拳,不过自从我们搬了家这孩子就又一个人了。”

  “嚯,你家天依真厉害啊!能文又能武,她都是全国冠军了,怎么没想去跆拳道馆当个兼职教练什么的?现在的小孩子可流行学跆拳道啦,而且那工资可不低哦,应该也不会太费精力。老周头他女儿就在一个什么健身中心当瑜珈的教练,改明我去帮你问问!”

  “太好了,如果能去当教练天依一定会非常开心,一直以来她都只能在小树林里练,做梦都想去道馆里练呢,更别说是当教练啦!”美凤激动地拉住了红影的手开心的笑了。

  红影乐呵呵地拍了拍美凤的手背,她就是这样一个热心肠的女人,能够帮助别人永远比她自己做成什么事还要高兴,只是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儿子日后却成为了将天依推上黑道的“罪魁祸首”。

  三

  自从天依进了健身中心当教练,她便觉得自己平淡无奇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起来。由于天依技术过硬还有全国冠军的头衔,加上她对学生十分有耐心,教学质量也高,还有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是天依长着一张无比俊美帅气的脸,所以她很快便在孩子中间以及家长之间获得了美誉,并且越来越有名气,一时间越来越多的家长都领着孩子去参加天依带的跆拳道班。眼看着学员越来越多,道馆负责人不得不将孩子们按年龄和级别分班,现在天依一人带两个班,任务越来越重,但同时薪水也拿了双份,这让她十分开心,因为她现在可以很大程度地帮助妈妈减轻生活负担了,再也不用妈妈一个人同时打几份零工了。

  由于教学任务重道馆离家有些远,天依回家的时间也越来越晚,这天天依跟往常一样拖着疲惫的身躯走进桃园路,路过一个巷口时,发现不远处有几个小混混正围着一个女孩。其实对于这种事情,天依已经见怪不怪了,因为在桃园路什么都有可能发生,天黑后路过这的女孩基本上就没有一个能全身而退的。在平时天依连看都懒的看一眼,毕竟好女孩是绝对不会深更半夜不回家跑到桃园路这种地方的,除非是她自己专门想来找刺激的。

  尽管天依也是个女孩,但是周围的混混根本没把她当女孩看过,当然这并不是说天依不漂亮,只怪她的造型太野蛮。将近一米七几的个头又瘦又高,脸上从来没有半点表情,一头乱蓬蓬的扫把头,后面还留着个奇怪的清朝辫儿,一年四季不变的男生校服都快洗的发白了,试问哪个混混会有想上去招惹的冲动呢?

  但也许这就是天依保护自己不被打扰的一种特殊方式吧!

  天依很自然地路过人群,用余光瞟了一眼,发现被5个小混混团团围住的女生跟自己年纪相仿,身上还穿着灰粉色的校服,一看便知是某所贵族学校的学生。定眼一看混混中为首的正是邻居红影婶的儿子细毛,但天依对这个人渣是从来不过正眼。

  天依有些纳闷,按理说来桃园路的几乎都是辍学的不良少女和妓女,很少会有这种穿着校服的女学生才对。天生的正义感让天依不知不觉停下了脚步,她走到一个暗处远远地观察着那群人。

  “让开!”女学生推开其中一个正要扑上来的混混。

  “为什么让开啊?装什么纯?你既然敢来这里就不应该让我们走开,来吧,别害羞,就让我们来拯救你“鸡喝”的灵魂吧!哈哈哈!”说话的人正是这帮混混的头目细毛,他的一声声淫笑在漆黑的夜空中回荡着。

  “老大,你文采太牛逼了!一张嘴就“湿”话连篇。”一个小胖子一脸谄媚地竖起了大拇指。

  “那是!我要是上学那以后肯定是一位伟大的诗人,李白我都不放在眼里,哈哈!”细毛果然是给点阳光就十分灿烂的主。

  “就你还知道李白呢?简直是对先人的侮辱哈,你也就是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癞皮狗!”女学生边说边用轻蔑的眼神白了一眼正暗自得意的细毛。

  “操!敢骂我癞皮狗?现在我就让你尝尝癞皮狗的厉害!今天不陪小爷我玩个痛快,你就休想走出桃园路!”女学生的一句“癞皮狗”算是刺到了细毛软肋,他边说边上前把女学生按在了墙上。

  “滚开!本小姐今天是来观光的,我只想看看传说中的黑色地区——桃园路是什么样子的,我可没闲工夫搭理你们,你们别给脸不要脸!混子不是对钱最感兴趣吗?等本小姐逛完,逛高兴了就赏你们每人1万块钱,但是现在你们必须马上给我滚开!”女学生拼命想甩开细毛的手,她看似心里害怕但嘴上却一点也不肯吃亏。

  “呵,你说要我们走就走,那岂不是很没面子?别着急,我马上让你尝尝飞轮是什么滋味,今天你钱留下,人也得留下!”混混们将女学生越围越紧。

  “你们这些有娘养没娘教的垃圾快点放了我!你们知道我是谁吗?小心我报警把你们都抓起来枪毙了!”女学生已经被几个混混抓住双手动弹不得。

  “报警?哈哈,我好怕怕啊!告诉你,我有娘教,我娘从小就告诉我,女人天生就是让男人玩的,就是一辈子活在男人身下的狗!我当然知道你是谁,因为你马上就会变成我身下的一条狗,一条哈巴狗,哈哈!”细毛示意手下强行拖着女学生往更加黑暗的角落里走去。

  只是细毛万万没想到他说这句话时的声音实在太大了,大得整个桃园路上空都不断回响,最后这句话又裂成无数的碎片,每一片都飞速落下,狠狠地扎向了某一个人的心上。

  四

  女人是圣洁的,女人绝不是男人身下的狗!

  听到细毛对女人极度侮辱性的语言,让一直默默旁观的天依终于按奈不住。

  “住手!警察来了!”天依一边大声喊道,一边稳健地朝众人走来。

  几人一听警察来了,慌忙停下手脚警惕的看向四周,可是看了半天也不见人影,才知道是被天依诈局了。

  在众人愣神之时女学生机灵的摆脱掉身边的混混,一溜烟的跑到了天依的身后。

  天依瞟了她一眼说道:“你还不走?”

  女学生感激的看了看天依,眨巴着大眼睛关切的问道:“那你呢?”

  “不用你管,快走!”天依霸道的眼神看上去令人不寒而栗,女学生只得顺从的逃离了现场,很快便消失在夜色中。

  “你们这帮废物,她随便喊喊你们就信了?桃园路能来警察吗?这里打死人了警察都不来收尸,一群饭桶!害我到嘴的鸡都给跑了!”细毛使劲拍打着几个小弟的脑袋一脸郁闷。

  细毛虽然说的有点过但也是实情,一般警察都不会来这个区,就算来也都是年末大清查才来一次,还是全市警察集体出动。因为桃园路的地形比较复杂,加之这里住的都是黑社会混子,随便哪间平房的屋檐下一摸都能抽出把刀啊,铁棍啊,土制手枪之类的,随便在路中间喊一嗓子就能喊出百十号人来打架。记得有一次两帮人在桃园路打群架,一百多号人互砍,市局派出一个大队的警察来镇压,结果两方不打了,集体跟警察打上了,最后一共砍死了10几个警察,伤者不记了。从那以后再没有警察愿意来桃园路巡逻办案,而市局领导一听到桃园路就头疼,即便为了政纪向上级打报告时,也都对此轻描淡写一笔带过。所以久而久之桃园路就变成了长春市的黑色一角。

  “你是想找死吗?居然喊警察来了,你喊狼来了多好啊?我看你是活拧歪了!”细毛打够骂够了自己的手下,便开始找天依的麻烦,只见他一边摸着自己新剃光的炮子头脑袋(炮子头是东北黑社会的普遍发型,就是圆寸头,炮子是流氓地痞的俗称),一边晃晃当当的朝天依走去。

  “我就是喊了,你能怎么样?”面对这帮乌合之众天依非常镇定,从第一次被小胖子等人群殴开始,她就练就了良好的心理素质,更何况现在跆拳道黑带的她早就今非昔比,即便这些人一起上她也完全不放在眼里。

  “老子早就看你不顺眼了,平时要不是看凤姨面子我早就打你个千百回,知道嘛?你就他妈是个怪胎,打你我都怕脏了我的手。今天你居然敢他妈的坏老子的好事,这可是你自己找揍,你们统统给我上,往死里给我打!”细毛说着退后一步,另外几个混混面目狰狞的朝天依扑去。

  可是他们实在太小看天依了,只见她随便几个拳就把冲上来的几个人给打趴下了。

  “妈的,都去抄家伙!我忘了这丫头练过!”细毛眼看小弟们都被打倒,便红着眼睛命令他们去拿武器,感觉今天不出这口恶气他誓不罢休。

  这些小混子没帮没派,所以也没什么规矩道义可言,只见几个人在屋檐下摸出刀和棒子,再次张牙舞爪地朝天依冲了过去。

  然而这种伎俩在天依眼中,完全不屑一顾。

  第一个拿棒子冲上来的胖子让天依一手抓住手腕顺势往身后一扳,借一股四两拨千斤的劲儿就给重重的摔到了远处的地上。这人本来就胖,又被天依摔得不轻,看样子躺在地上一时半会是起不来了。第二个冲上来的高个子让天依一勾拳打在小腹上,疼得他一弯腰,天依又趁机飞起一膝盖踢到了他的脸上,直接把他掀翻在地。还有个混混拿着棍子想在背后偷袭,机警的天依迅速摸起屋檐下的木方回头照着他的脑门狠狠敲了下去,血顿时溅了天依一脸。

  这几个平时只知道抽烟、喝酒、乱搞的小混混,体力跟天依完全不在一个层次,虽然他们是男孩还比天依大几岁,可不一会四个人就都倒下去了。细毛一看自己的手下纷纷落败已经急红了双眼,从屋檐下摸出一把片刀就疯了似的朝天依砍去。天依一闪身躲开了,但由于刀速过快即便躲开刀还是在她左臂上留下一条两寸长的伤口。天依顺势一脚把细毛绊倒在地,另一只脚踩住细毛拿刀的手,迅速的夺走了片刀,接着一个直拳打在细毛的颈根部,这可是一招致命的狠招,虽然天依只用了三分的力气,但细毛已经被打的背过气去了。

  几个混混以为老大被打死了,吓得纷纷起身逃跑。

  天依看着仓皇逃跑的几个人,鄙视的说道:“哼,这么胆小还混黑道?果然都是垃圾。”天依最看不上这种没义气的人。

  正当天依整理了一下被抓乱的衣衫准备回家时,忽然感觉手臂一阵刺痛,她回头一看竟然是刚才那个被欺负的女学生正用手指戳自己胳膊上流血的伤口。

  五

  “你怎么还在这里?刚才不是叫你走了吗?”天依有点不耐烦地大声喊道。

  “我很担心你,所以躲在角落里看着你啊,人家怕你出事嘛,刚才我已经打电话报警了。”女学生瞪着美丽的大眼睛,带点撒娇又有些怯怯地答道。

  天依看了一眼这个精灵古怪的女孩子,不以为然地说道:“报警有用的话,还有桃园路嘛?”

  “他……死了吗?”女学生饶有兴趣的看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细毛,却没有丝毫害怕的意思,仿佛她刚刚所经历的事情都是发生在别人身上一样。

  “我不杀人。”天依走到细毛的跟前蹲下,一只手托着细毛的颈部做了一个抻拉和扶正的动作,然后在他胸口上轻轻一压,一口气顿时从胸中喷出,细毛很快便从昏迷惊醒,可睁眼一看到天依,也许是因为害怕,居然又昏过去了。

  看着明明醒了却又装昏的细毛,天依觉得十分好笑,都说黑社会天不怕地不怕?原来只是作戏给胆小鬼看的而已。

  “你的手臂在流血呢,疼不疼?”女学生说着从书包里拿出一条很漂亮爱马仕真丝手绢替天依包扎上了伤口。

  “你……”天依本想将胳膊从女学生的手里挣脱出来,可谁知女学生还是固执地把手绢象旗帜一样绑到了她的胳膊上。

  “呀!很漂亮耶,麦克尔.杰克迅MV里跳舞时就把手绢这样绑着,超帅!”

  面对这个神经过于大条的女孩,天依有点无奈。

  “滚!”天依用一贯冰冷的眼神盯着面前这个楚楚可怜的女生,只见她咬着嘴唇看了看天依,仿佛欲言又止。女学生将眼神从天依的脸上落到了她胸前的校徽上,突然她猛地上前将校徽一把拽下,撒腿就跑,一边跑还一边喊道:“谢谢你!记住,我叫林嘉惠!我们有缘再见!”

  看着胳膊上的手绢和校服上校徽被扯下后所留下的两个小洞,天依的眼里闪过一丝异样,她以为这个女学生只是她生命中无数过客中的一位,可是谁能料到她们以后的日子会有解不开的纤绊呢?

  回家前天依将那条爱马仕手绢解下塞进了书包,而面对妈妈的询问,天依只说伤口是回家时天太黑,不小心被铁丝网刮伤的。因为一通河附近确实有很多带着长刺的铁丝网,就像监狱的围墙一样,所以美凤并未多想,只是给天依包扎了伤口,幸好伤口虽然比较长,但伤的并不深。

  那天夜里天依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她回忆着晚上发生的一切,居然有种兴奋的快感。从小时侯第一次被人欺负打掉小胖子俩颗牙开始到现在,天依第一次为了救人而跟别人大打出手,那种打完架后的满足感,以及自己学有所用的自豪感,无不充斥着天依的内心。也许这就是她跟普通女孩的不同吧!她多了一份坚强,多了一份果敢,也多了一份血性。如果说以前的她想变强是为了保护妈妈,那么时至今日,她才发觉自己竟然是从骨子里就爱上了这种争强好胜的快感。她不爱梳妆打扮,不爱儿女情长,只想与男人一争高下,只愿证明女人从来不比男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