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清晨五点半的小村落是清醒的,伴随着时间挪动,朝阳缓缓升起。蒙寨村坐落在山脚下,背后的大山却刚好挡住朝阳,十六岁的汤小华起得很早,相比于母亲,他起得很晚。在破落的小院子里迎着微光伸着懒腰,盯着大山,嘴里喃喃,连个早上的太阳都看不到,真是让人不爽。他跟村里的同龄人一样,对于这个小村落随着年纪的增长,逐渐显得厌烦,对于他们来说,大山把朝阳挡住了,而这个山底的小村庄也把他们的青春给压制了,没谁想在这破村庄呆上一辈子。每当过年,外出打工的壮年回来时,总显得意气风发,嘴里叼着即使是皱褶的中华烟,也是那当然的帅气。身上穿着外面所谓的时尚,喇叭裤下面涂得发亮的皮鞋隔壁家的飞哥每次回来,就老是找他有的没的吹着外面的大城市,吐着一个个深沉的眼圈,张开带着胡渣,被烟熏得焦黄的牙齿露了出来,笑嘿嘿道,华子,你就该出去看看广州的那一片繁华,女的骚的不行,在随便一条路上,都能看到大屁股扭啊扭的,车子多,人多,啥吃的都有,啥玩的都有,你呆在这村里有啥子用,一辈子没出息,真是呆子。
对于年轻气盛的小华来说,外面的一切都是好的,可是他就是不明白为什么母亲不同意,最后他把所有的不同意归结为母亲一个人做农活太累,再加上照顾还在读小学四年级的弟弟,忙不过来,不给他去打工。小华双手拍了拍脸,摆了摆还在昏昏欲睡的脑袋,记着昨晚睡前母亲让他早点起来出去卖瓜的事,一把扯开还在刷牙的弟弟,嘟囔道,妈的,就知道好好学习,读书有个屁用,滚开。被水溅了一身的弟弟急忙躲到一旁,他知道哥哥很讨厌他。汤小华打着水井,咕噜的喝下几口水,担起两边塞满青瓜的扁担就出了门。母亲在后面喊道,卖完瓜早些回来,你这哈娃仔。小华摆了摆手,晓得啦!
想到圩里,要走上四公里的路程,坑坑洼洼的泥路对汤小华没造成太大麻烦,习惯性的大声唱起了歌,“今天我寒夜里看雪飘过,怀著冷却了的心窝飘远方,风雨里追赶,雾里分不清影踪...”村里的人起的特别早,在村口的塘子水坝口,好几个刚到村里的妇人有的没的聊着,看着一路悠哉唱歌的汤小华,笑道,华子,还不快点,晚点瓜都卖不出去,要不干脆留在这给我们唱唱歌,别卖瓜了...汤小华也没理他们,对于这些女人,也不过只是被自己的魅力折服,才调戏的他,他对此不屑于顾。路程快到一半的时候,汤小华的青瓜被吃了三根,是隔壁村的骷髅,是姑姑的儿子,骷髅不知道是体质不好还是营养不良,异常的瘦,一米七二的个子才八十来斤,做人脾气还暴躁,读小学时天天爆粗口,才被小学老师起了个外号,骷髅,话里是说骷髅这人是恶鬼,大了肯定是恶人。后来果不其然, 成了附近有名的混混,天天偷鸡摸狗。骷髅旁边还跟着两个人,一个是不三,一个不四,是两兄弟,只不过一个是哑巴,一个智商不行,不三不四两兄弟在他们五六岁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听说是去山里挖石被炸下来的石头砸了,那一次死了十几个人,老板花了很多钱,硬是让当地政府瞒了过去,每家就赔了几千块钱。不三不四跟着爷爷有的没的过着,也是可怜的。后来不三不四就被当了老大的骷髅会抓了去,当然这三人成了附近有名的“古惑仔”。汤小华看着从后面偷袭青瓜的三人,气道,你们特么有病吧,一大早跟在后面偷瓜吃,诶,你们这是要干嘛?看着三人拿布袋绑着的大大小小的鼓鼓的。骷髅一脸猥琐的笑道,小华华,偷你三根瓜,等哥哥去城里打工回来,赔你五十根,不,一百根!汤小华瞪大眼珠子,看向不三不四道,你们要去打工?不三不四点了点头。骷髅一下子搂住汤小华,得意道我表哥在南宁那些混的开,说有门路,能赚钱,包吃喝不愁。汤小华笑了,说就你那表哥过年回来就是借钱,有个屁前途。骷髅放开汤小华,从口袋拿出一根抽到一半的红梅香烟,点上抽了一口,逍遥地往前面走去,爱信不信,就算没前途,进城里就能赚钱慌啥子,总比在家种田好。
太阳还是从山头冒了出来,晒在笔直的泥路上,随着路边玉米地的枝叶摆动,迎来了清风与朝阳,四个青年在路上走着,最前面的骷髅左手香烟,右手青瓜,一口吸一口啃,不三不四在后面跟着,最后跟着的汤小华背对着阳光,眼睛眯着看着前面的三人,肩上的担子莫名轻快了很多,或许对于他们现在来说,1997年的这个早上就是真正的青春释放的开始。
最后骷髅三人陪着汤小华在圩里卖光了青瓜,汤小华对着旁边卖菜的同村阿婆叮嘱,让她回去帮他跟他母亲说,他去打工了,很快就回来。他紧握手心里被汗水湿透的十几块钱,跟着骷髅上了去往县城车站的班车,谈不上兴奋也谈不上内疚的旅程开始了,他却不知道,那个同村的阿婆回去后忘了这件事,在他离开后的一个月,阿婆去世,将他去打工的消息也带入了土里,而他母亲找了他很久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