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也许是因为这是最后一餐,我破天荒的给了那家伙好脸色,为了庆祝自己终于又恢复单身生活,我还特地买了香槟回家庆祝,本来打算等那家伙离开以后自个儿庆祝的,可是那家伙压根就不把自己当外人,径直开了香槟还喝了个烂醉。
有没搞错,我是女人酒量都比他好,喝香槟也能醉成烂泥,真是败给他了。
坏心眼的想用一盆凉水泼醒他的,可是看他像婴儿一样的睡容,该死的心软没下了手。
算了,今晚就让他破例留宿一夜,不过我最多只能施舍沙发给他睡,我美美的席梦思床他连边都别想沾。
2010年4月21日,早上,我被高分贝的男高音给吵醒。
天啦,这辈子没听过这么难听的声音,如果当时我手上有凶器,我会毫不犹豫的捅死那只可以媲美杀猪声的某男。
搞什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平时素以优雅姿态示人的那家伙,发出如此难听的声音!
天啦,圣母玛丽亚啊,原谅我犯过的错吧?
我千不该万不该让那家伙留下来的,即使昨晚那家伙的睡容有多无辜到爆,我也不能忘记他是男人的事实。
该死的,杀千刀的,不要脸的,那家伙毁了本姑娘24年来洁身自爱的名誉。
王八蛋,该大喊大叫的应该是本姑娘才对吧。
死小子,还本姑娘清白来!
气愤中口不择言的直指那家伙的要害,把他损了个体无完肤,在那家伙毫无还嘴的余地将他扫地出门。
挫败无力只能自认倒霉,把自己关在浴室里从上到下的检查了一遍,被抛到九霄云外的理智也渐渐回归。
弄了半天那家伙也只不过爬上她的床而已,还好什么都没发生。
呼,不幸中的万幸!
转念一想,那家伙倒是挺可怜的,记得刚才他只穿了件衬衫就被扫地出门了,不知道他要怎么回家,不过可以想象像他那样爱面子的人,一定要等挖了地道才能回家吧。
一想到他回家的路上,可能是一边用衣袖挡住脸,一边拽长衬衫遮住重要部位的窘样,就忍俊不住捧腹大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