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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经之以五事(4)


  故智将务食于敌,食敌一钟,当吾二十钟;萁秆一石,当吾二十石。

  故杀敌者,怒也;取敌之利者,货也。故车战,得车十乘以上,赏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车杂而乘之,卒善而养之,是谓胜敌而益强。故兵贵胜,不贵久。故知兵之将,生民之司命,国家安危之主也。

  【译文】

  孙子说:大凡用兵作战的通常规律是,动用轻车千辆,辎重车千辆,征召将士十万,同时,还要远道千里运送粮草。至于前方后方的费用,诸如招待来宾使节,补充维修兵器的费用,供给各种车辆和盔甲的费用等,每天得付出千金之巨,然后,十万大军方可出动。

  以十万大军出征作战,贵在速胜。战争旷日持久,就会导致士卒疲惫,锐气受挫。攻打城池会使兵力耗尽;军队长期在外作战会使国家财力难以为继。士卒疲惫,锐气挫伤,实力耗尽,财力枯竭,就会招致其他诸侯国乘机入侵。到那时,即使是足智多谋的人,也无法挽回危局了。

  所以,在用兵上,只听说有指挥拙笨但要求速战速决的,从未见过指挥灵活而要求战事旷日持久的。长久地对外用兵而能对国家有利的,从来没有过。所以说,不完全了解用兵之害的人,也就不可能完全了解用兵之利。

  善于用兵的人,他们不会再次征兵,军粮也不用多次从国内征收。军用器材物资从本国取用,粮食给养在敌国筹集,这样,军队的粮食就会够用了。

  国家之所以因为用兵而导致贫困,就是由于远道运输。远道运输,就会使百姓陷入贫困的处境。在靠近大军集结的地方,物价必定会上涨,物价上涨就会造成国家财力枯竭,国家财力枯竭便会加紧向百姓征收赋役。这样,人力耗尽,财力枯竭,就会使国内十室九空。百姓的收入将要耗去十分之七,国家的财产,也会因为诸如车辆的损坏,马匹的疲惫,盔甲、箭弩、戟盾、大橹的补充,以及大牛大车的征调,而耗去国家财力的十分之六。

  所以,明智的将帅总是务求在敌国境内筹集粮草。消耗敌国一钟粮食,相当于从本国运送二十钟;消耗敌国一石草料,相当于从本国运送二十石。

  所以,要使将士们英勇杀敌,便要激发他们同仇敌忾的士气;要使士卒勇于夺取敌军的物资,就必须借助于物质奖励。在车战中,凡夺得敌方战车十辆以上的,应奖赏首先夺取战车的人,并且要更换上我军战车上的旗帜,混合编入自己战车的行列。同时,还要善待俘虏,保证他们的生活供给。这就是所说的既战胜敌人,又能增强自己军队的战斗力。所以,用兵作战贵在速战速决,而不可旷日持久。所以,懂得用兵的将领,是民众生死的掌握者,也是国家安危的主宰者。

  其用战也胜,久则钝兵挫锐

  其用战也胜,久则钝兵挫锐,攻城则力屈,久暴师则国用不足。夫钝兵挫锐,屈力殚货,则诸侯乘其弊而起,虽有智者,不能善其后矣。故兵闻拙速,未睹巧之久也。夫兵久而国利者,未之有也。故不尽知用兵之害者,则不能尽知用兵之利也。

  在古今战争中,每一位军事家都强调“兵贵神速”“速战速决”的作战道理。特别是进攻性作战,军需消耗巨大,运输任务艰难,久战不下必然造成“国用不足”“屈力殚货”。这样劳民伤财,不久将国库空虚。不仅国家的经济负担加重,而且还会使士气锐减,导致军心涣散,而给敌人以可乘之机。一旦到了这种地步,各地诸侯将会乘虚而入,如此一来,腹背受敌,也只有灭亡的命运了。

  三国时期,蜀汉丞相诸葛亮曾以战无不胜的智慧而著称,但是谁曾想过他也曾经吃过败仗。他打败仗的原因不是因为他智谋不够,而是因为他违背了《孙子兵法》中一个基本的军事原则,即:久则钝兵挫锐。蜀汉建兴六年(228),诸葛亮听说吴国军队在石亭(今安徽潜山)大败魏将曹休的部队。镇守关中的魏国大将张等人被调往东部地区支援,整个关中一带兵力空虚,于是趁机率军数万人出散关(今陕西宝鸡西南),进入关中西部,围攻战略要地陈仓(今陕西宝鸡东)。陈仓守军不过千余人,但在守将郝昭的率领下,坚持抵抗,誓死不降。诸葛亮认为魏国援军短期内难以到达,便令蜀军用云梯、冲车迅速攻城。可是却久攻不下,诸葛亮并没有率军撤退,而是又极尽其智谋,想尽各种办法攻城,但却收效甚微,而他又不甘于吃败仗。蜀军有计策,魏军有对策,最后蜀军死伤甚众。相持二十余日,陈仓仍未攻下,而此时蜀军粮草将尽,魏国援军亦将到达,蜀军只好无功而去。

  诸葛亮虽然满脑子的智慧,可是却违背了战争的基本原则,所以他吃败仗是必然的。再精干强壮的军队,也承受不了一连串的挫折,锐气当然大减。幸亏诸葛亮撤退得还算及时,否则的话,魏国的援军一到,蜀军就会腹背受敌,就算诸葛亮再聪明,也只有束手就擒的份儿了。

  公元226年,魏文帝死,孟达以为魏国大势已去,准备归顺蜀汉。其意图暴露,被仇敌告发,他恼羞成怒打算举兵反叛。司马懿准备偷偷出兵讨伐,将领们劝其先观察孟达与吴、蜀的动静,而后用兵。司马懿认为应当促使孟达仓促迎战,然后速战速决。在司马懿进攻之前,孟达曾与诸葛亮通信说:司马懿大军一个月内不可能到达,吴蜀不必急于派兵支援。可是司马懿正是抓住了孟达的这一心理,火速派兵到达孟达城下,然后又阻挡了吴蜀援军,顺利攻下城池,杀了孟达。司马懿不愧老谋深算,他出其不意,趁孟达惊魂未定,火速出击,截断援军,一举平叛。这正所谓“兵闻拙速,未睹巧之久也”。

  对于企业来讲,竞争的核心问题就是时间的竞争。时间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也是一种稀缺的资源。所以在商业活动中一定要争分夺秒,充分利用有限的时间,把握稍纵即逝的商机;否则错过了商机,不仅会造成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而且还有可能使企业陷入危险的境地。

  1875年,美国亚默尔肉类加工公司的老板菲力普·亚默尔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消息,说是在墨西哥最近发现了类似瘟疫的病例。他马上想到,墨西哥的瘟疫肯定会从加利福尼亚州或得克萨斯州边境传到美国,而这两个州是美国的肉类主要供应地。这两个地区一旦发生瘟疫,肉类的供应就会紧张,而肉类的价格也会随之猛涨。消息被证实后,亚默尔立即集结所有资金从这两个州购买了大量的猪肉和牛肉,并迅速运到美国东部。果然不出所料,瘟疫很快就从墨西哥边境蔓延到美国西部的几个州。为了避免瘟疫进一步蔓延,美国政府下令严禁从这几个州外运一切食品,当然也包括肉类。如此一来美国国内肉类奇缺,价格飞速上涨,亚默尔趁机把事先贮存好的肉类逐步脱手,短短几个月,他便获得了高额的利润,发了一笔不小的横财。

  亚默尔有非常敏锐的市场触角,更重要的是他能够及时有效地把握市场先机,所以他成功了。反过来讲,如果他发现这个市场先机后犹豫不决,没有及时采取行动,那么这种发财的机会就有可能白白地从他身边溜走。

  在中国古代,仕途不是一条平坦的大道,它充满了荆棘和险恶,因此很少有人能在政治舞台上终其一生。明智者,会审时度势,急流勇退,因此他们得以安度晚年;愚钝者,当退不退,垂死挣扎,或者身败名裂,或者身首异处,下场极其惨烈。

  唐朝玄宗时,有一名宰相叫萧蒿,他为人正直,为官清廉,深受玄宗赏识。这使他遭到另一名宰相的妒忌,因此处处受到排挤。他势单力薄,无力反击,只好上书皇帝,请求还乡,玄宗很纳闷,问他:“我并没有厌倦你,你为什么要还乡?”萧蒿说:“我蒙受陛下的厚恩,任职宰相,富贵已到了极点,趁陛下还未厌倦我的时候,我尚能平安退下。等到陛下一旦厌倦我了,我的头颅都难以保住,到时恐怕回都回不去了。”玄宗听他言之有理,于是答应了他的请求。他回乡后,修园造林、修身养性,得以安度晚年。如果不知及时引退,在险恶的政治环境中,他的性命也难以保全。

  取用于国,因粮于敌

  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粮不三载。取用于国,因粮于敌,故军食可足也。国之贫于师者远输,远输则百姓贫。近于师者贵卖,贵卖则百姓财竭,财竭则急于丘役。力屈、财殚,中原内虚于家。

  孙子在前面主要论述战略战术问题,而在这里则论述了后勤保障和粮草供应问题,提出了“因粮于敌”的宝贵军事思想。众所周知,古代战争粮草是最主要的军需物资,如果粮草供应不上或者出了问题,那么必定人困马乏、军心大乱。如此一来,战争就几乎没有胜算的把握了。这也是历代兵家一贯主张“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根本原因。既然粮草这么重要,那么粮草的运输也成了一个大问题。对此,孙子还明确提出了运粮和用粮的原则,“国之贫于师者远输,远输则百姓贫”,在当时交通运输条件十分落后的情况下,远道运输不仅劳民伤财,致使兵饥民疲,而且还会加重国家的经济负担,最后使得“中原内虚于家”。因此解决粮草问题的最好办法是要“因粮于敌”。

  刘邦攻昌邑而取陈留,正是利用了这一战略原则。公元前208年刘邦率兵西进,准备深入秦军腹地作战,但是孤军深入,粮草后勤补给成了一大难题,这令刘邦一筹莫展。这一天他率军路过高阳,当时的谋士郦食其求见。他一语道破刘邦的苦衷,为刘邦献上了“因粮于敌”的计策。他告诉刘邦附近的陈留县城就是一个现成的大粮仓,他建议刘邦发兵攻取陈留,因为陈留是交通要道,军需物资丰饶,而且“进可战、退可守”。刘邦采纳了他的建议,与郦食其里应外合,一举攻下陈留,解决了粮草等军需物资的供应问题。有了充足的后勤供应,刘邦解除了后顾之忧,迅速攻克了咸阳,子婴请降,秦朝灭亡。

  刘邦起家之初,兵力相对较弱,而要灭掉曾经强大一时的秦国,又必须深入其腹地作战,这时粮草的供应和运输便成为当务之急。郦食其劝其“因粮于敌”,攻取陈留,从而使军队有了充实的后勤保障,而且还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真可谓一举两得,绝妙至极。这是“因粮于敌”兵法思想最生动的战例。

  “因粮于敌”在商战中也是一种重要的战略思想。精明的企业家最善于借助他人的力量“以战养战”“借钱生财”,从而来实现自己的目标。特别对于实力较弱的小企业、小公司来说,若能灵活掌握“因粮于敌”的技巧,借助外界之力,实现自己的经营计划,往往能收到事半而功倍的效果。

  美国商场上的“混世魔王”丹尼尔·洛维洛就是善于“借钱生财”的大富翁。起初,洛维洛在商场上折腾了几年,但多以失败而告终。后来他悟出了一个道理:要发财,最好先用别人的钱来赚钱。他遵照这一商业规则,白手起家,后来竟然真成了美国亿万富翁。他先是贷款买了一条普通的旧轮船,然后将它改装为油船,包租出去。后来他又用这条船做抵押,到银行又借得另一笔贷款,买下另一条货船,改装成油轮后出租。如此不断发展,若干年过去了,洛维洛不断地贷款、买船、出租,生意越做越大。他的生意从美国做到了世界,他本人也由拥有一条船的小商人变成了美国的亿万富翁。

  之所以称洛维洛是“混世魔王”,是因为他曾经一无所有,却依靠别人的钱做起了“滚雪球”的生意,而且越做越大,最后竟然成了美国的亿万富翁。说起来这简直就像一个神话,其实洛维洛成功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因粮于敌”。

  无论是行军打仗还是统治国家,一定要想办法利用当地资源,就地取材,而不要“远输”。“远输”不仅会使“百姓财竭”,而且会使国力遭受严重损失。

  秦始皇经过多年征战,统一六国后,并没有与民休养生息,而是拒绝丞相李斯的建议,派将军蒙恬率30万大军进攻匈奴,夺取漠南的黄河河套地区,然后又修筑长城、戍守边塞。戍边将士风餐露宿,苦不堪言,十多年中死伤无数。为保障边塞军民生活,朝廷还征发百姓往边疆运送粮草,由于路途遥远,运送到的粮食所剩无几。全国上下男耕女织、拼命劳作,供给军需,许多百姓因此而倾家荡产,秦王朝的国力也遭到极大削弱。秦始皇病逝后,其子胡亥继位,是为秦二世。秦二世继续征发百姓戍边,终于导致了陈胜、吴广农民大起义的爆发,秦朝统治从此土崩瓦解。

  秦始皇劳民伤财是导致秦统治灭亡的主要原因之一。秦始皇攻打匈奴夺取河套后,虽然无力再夺取匈奴的资财来发展秦国,但是他本来可以动员戍边将士在边塞地区发展农业生产,以农养军。可惜他偏偏要从千里之外的关中运送粮草,致使“百姓财竭,中原内虚于家”不仅没有达到目的,反而葬送了自己的统治。

  智将务食于敌

  故智将务食于敌,食敌一钟,当吾二十钟;萁秆一石,当吾二十石。

  古代军队的粮草运输,往往耗资巨大,还必须派兵保护粮道,这不仅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而且还会分散作战精力。因此,历代的兵家都明白“因粮于敌”这个道理,他们经常采取从敌人处获取粮食,以战养战的策略,这样不仅有助于减轻本国沉重的经济负担,减少运输的资源耗损,而且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敌国的实力,这是一举两得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