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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晚娘


“温姑娘,你看咱们是不是得换个推广药膳的法子,又或者去邻镇另找一家艺楼?”又一次从“红袖楼”无功而返,王老板口干舌燥地回到酒楼,一屁股颓然地坐进椅子里,狠狠地灌下了一大碗水,才恢复力气说道。

温情比王老板更累,每日她要先从修远村坐牛车赶到镇上来,同王老板在“天下第一”酒楼汇合之后,两人再一起去“红袖楼”找晚娘。

天天都吃闭门羹,这情形已经持续了四五日了。

饶是如此,温情也没有想过放弃。

她一面坐在椅子里揉着发酸的大腿,一面分析着眼前的形势:“王老板,选秀活动是我所能想到的最好的推广方案,不仅成本低,而且大家的参与度高,推广效果是最好的。”

鉴于温情坚持不换方案,王老板叹了口气,便提议去邻镇请别家艺楼来合作。

“不行。”温情抿了一口茶,断然拒绝,“王老板,咱们既然要做,就要做得最好。若是请了邻镇的艺楼来,先不说姑娘们身子娇弱,舟车劳顿而来能不能表现出最好的一面,单看影响力,恐怕这个镇子上认识她们的人不多。”

王老板一蹬腿,急得焦头烂额,眼看就快过了推新菜式的好时机,颇有些破罐子破摔的意味:“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咱们这摊子可怎么办呢?”

温情歇了一会儿,感觉身体里的力气回来了不少,看天色已然不早,便告辞回家,临走之前,她想了想,还是对王老板讲:“王老板,若是你信任我呢,这事儿就交给我来办吧,我再去找找晚娘,最迟三天之后,给你结果。”

他一个腰缠万贯的大老板,三番五次前去,都没能瞧见晚娘一面,温情一个小姑娘,又能做什么呢?

但事已至此,尽管王鑫面露怀疑,也只好死马当作活马医,他点了点头,算是应允。

第二日起,温情便改变了策略,不再死乞白赖地赖在“红袖楼”门前,求通传求接见,她换了个法子,换了男子的装扮,潜进了“红袖楼”。

“红袖楼”里,依照惯例,也是分三六九等的。若你是有钱的大爷,那你就可以挑自己喜欢的艺伎,让她单独招待你,若是只是没钱的普通客人,非常抱歉,那你就只能在大厅中坐看今日安排的歌舞。

而且,就算是大厅之中,不同的位置也有不同的标价,将“向钱看”这一宗旨贯彻到底。

这样的安排,据说曾被邻镇的别家艺楼所不齿,但毫无疑问,比起其他艺楼的入不敷出,还需当红的艺伎出卖色相来维持生计,“红袖楼”不仅每日赚的盆满钵满,还变相地保护了自家的艺伎。

向来只有“红袖楼”的艺伎挑客人,却没有客人挑艺伎的理,小镇上的人都传说,这“红袖楼”里的艺伎,个个眼高于顶,明明生就了丫鬟的命,却老拿自己当公主。

这些消息,都是温情第一天改换男装,混迹于“红袖楼”的大厅中听曲时获悉的,虽然只有只言片语,但也够温情推导出,这“红袖楼”的当家人晚娘,大概是有感于自己当年被压迫的遭遇,绝不允许楼外的人欺负自家艺伎。

想明白这一点,温情大抵就明白了,为何她和王老板三番五次上门,却都被拒绝了,想来那晚娘并不了解他们,自然不肯出借自家的艺伎了,为了避免纠缠不清,索性连面都不见。

这原因虽然是弄明白了,但该怎样去打消晚娘的这个顾虑呢?

温情思虑了半晌也没能想出办法来的问题,却在蹲守“红袖楼”的第二日迎刃而解。

那日,上演的正是一出伤悲爱情戏,书生小姐为爱私奔,哪知贫贱夫妻百事哀,最后惨淡收场,各回各家各找各娘。

演到尾声处,清丽的女艺伎一挥云袖,用单薄的声线凄凉地唱道:“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何奈得心心念念怯怯,怎落个悲悲惨惨戚戚?”

这一幕,演的是彼此相爱的两个人,因为世事艰辛而分开,小姐为爱离家之后却又再度回家,独坐于柳树下感怀神伤,应是极为精彩的一幕,却被几个不入流的书生扰乱了。

满室的寂静中,那几个坐在前排的书生突然就吵吵嚷嚷起来,其中一个甚至跳上了戏台,扯着艺伎的袖子嘴里叫嚷着——这词不对,没有表现出戏中小姐的哀情云云。

周围的一众人等都被吓了一跳,没有一个人上前劝阻,那艺伎被困在戏台上没法下来,瘦弱的影子被围在几个书生中间,显得那般弱小,脸上浮现出惊惧的神色,大抵也是第一次遭遇这种情景,被吓了个够呛,花容失色。

“住手!有时候事儿说话便是,为难一个艺伎,算什么男子汉!”温情看不过去了,体内的正义感膨胀,挺身而出。

那几个闹事的书生扭头一看,站出来的是个身量未几的清秀少年,脸孔还略显青涩,但说话的气度却不凡,句句掷地有声。

“你又是哪里冒出来的毛头小子?乳臭未干,还学人来听戏风流,哼,你能听明白艺伎唱的是什么吗?这本该凄惨的地方,居然用了良辰美景这种词,真是文之不文也。”

为首的书生,着一袭青色的布衫,尽管衣衫干净整洁,却能看出并不是什么名贵衣料,想来应当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一心扑在读书上,渴望考中个功名,得以光宗耀祖。

他脸蛋略显得红扑扑,凑近点还能闻到满身的酒气,又是一个借酒浇愁却愁更愁的醉鬼。温情在心里下了论断,同那醉酒的书生稍稍拉开些距离,以免自己闻到那浓烈的酒味想吐。

“看来,这不懂文的人不是我,恰恰是你。你可真正领会了这句唱词的意义?”温情一袭蓝白色的衣衫,腰间束了云纹腰带,使整件衣服看起来没那么拖沓,同时也能显得整个人更精神些,手上还拿了把扇子,权充风雅。

那书生迷蒙着醉眼,有些站不稳,往后退了两步,直到抵住了戏台上的柱子,方才作罢,颤巍巍地立住,问:“那这位兄台,你请讲,这两句唱词到底应该作何解释呢?”

温情将扇子一放一收,尽显翩翩贵公子的雅态,不急不慢,语气和缓地同那书生解释道:“这句唱词的含义是讲,美好的光阴和景色都由不得人的意愿,时光的消逝自会带走它们,那令人身心愉悦的快乐事,此刻不知发生在谁家的院子里呢?相爱的时候心心念念怯怯,怎会想到分离的时候,会落了个凄凄惨惨戚戚的下场。试问,这样的唱词,难道还不够凄清悲惨吗?”

围观的人群中,有人喝了一色彩,紧接着便有人鼓起掌来,反倒弄得温情不好意思起来,而那书生更加觉得下不了台。

书生冷哼了一声,含含糊糊地讲:“算你这个小白脸还有点学识,呵呵,你要是真有才华,那咱们也来效仿古人的七步成诗,咱们七步成词,怎么样?”

若是搁在别人身上,书生的提议自然算是为难,但温情怀揣着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化结晶,当然傲然不惧,只是微蹙着眉头问了一句便罢:“不知这七步成词以什么为主题?”

不消多想,书生指了指身侧的艺伎,道:“就以这台戏为主题,表现一番女子因爱情而伤心难过,呵,我倒是要看看,你一个男子,是如何写出女子的悲情来。”

莞尔一笑,温情不遑多让,撩起衣袍,几乎没有任何迟疑地就迈步向前,而围观的人们则不约而同地替她数着步子——恰好七步。

七步一到,温情便站住了,脸上表情讳莫如深,朱唇轻启,饱含深情地念了一首纳兰容若的词,道:“昏鸦尽,小立恨因谁。急雪乍翻香阁絮,轻风吹到胆瓶梅。心字已成灰。”

“好词!好词!”

温情刚刚念完这首词的时候,全场一片寂静,大家都还陷在这首词所描绘的悲伤意境中,却有人率先拍起了掌,一个清脆利落的女声赞道。

甫一抬头,温情就晓得,面前这个拍掌赞好的女人不简单。

女子上身着白底红花的对襟夹袄,下身是一条素色的裙子,长长的乌发柔顺地被绾成一个映月髻,眉眼看似柔和,但却蕴含着一份抹不去的坚毅,眼神清澈,美丽的眸子牢牢地锁在温情身上。

真正让温情感觉出她的不寻常,并不是因为她通身上下那一份从容的气质,而是她一出现,全场都鸦雀无声了。

不同于方才被温情所念的词感动了,这种安静是死一般的,仿佛带了某种威仪,令人不敢出声破坏这份人为的静谧。

就连方才那一群发酒疯的书生,见到这女子都不由自主地安静了几分,先前那般嚣张跋扈,任是谁都不看在眼里,此刻却唯唯诺诺。

温情若有所思地打量着女子,目光坦荡而清澈,就如同那女子也在毫不避讳地打量着温情,两人相视一笑,颇有些心心相惜的意味。

正在温情私下猜测这女子的身份时,有人招呼道:“晚娘,可是好久不曾见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