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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时尚历史学你不可能先锋到死(3)


  可是在这里有两个奇怪的问题:

  一,奢侈品一定具有文化的意味吗?

  二,某些有文化的东西并不是奢侈品,为什么不能产生和奢侈品同等的感受?

  关于奢侈品与名牌的区别,商业上的定义是当某些商品成为名牌一段时间,有了沉淀之后才能被称为奢侈品,这个沉淀就是文化。一般来讲,当名牌人人皆知,并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达到一种稳定的被认可的状态,就会成为奢侈品,奢侈品强调时间性,因为经得起时间考验的东西意味着品质,同时也意味着对历史的传承和坚持。波尔多红酒的宣传里,总是强调起源于18世纪或者更早的年份,而早期做为奢侈品的HERMAS,则体现了一种对旅行文化的向往。这些奢侈品体现了一种来自上世纪或上上世纪的生活方式,而且这种方式在现在都市日益扁平化的状态下弥显珍贵。很早前读到的多部小说里,对法国香榭里大街那些灯红酒绿,衣鬓生香的生活进行过详尽的描述,那些流恋在歌剧院,文化沙龙的暖味不明的奢华生活让人心动神往。虽然现在的奢侈品所宣扬的生活方式与创立之初的环境已大有不同而改变,但是这种生活方式却因为时间而得到了某种提炼,这种生活方式的沉淀就是一种文化,它体现了我们对远去时代的怀念。

  虽然奢侈品具有文化的意味,但是他并不就是文化本身,奢侈品与文化的关系,就像教会与上帝的关系。教会是上帝在俗世里的对应物,而奢侈品则是文化的物质代理。我们喜欢奢侈品并不是因为它是文化,而是从它身上,我们看到了接近文化的可能,而当代的奢侈品也尽可能地扮演着文化的角色,如此频繁地与电影、绘画、音乐、诗歌等各个文化领域联姻,以至于让我们以为,奢侈品就是联结各项艺术的纽带,而当代艺术对奢侈品的投怀送抱,更让奢侈品有了浓妆艳抹的文化外衣。奢侈品多年的积累就是这个坚固的外壳,而它们游走在各项艺术之间的一切努力就是为了让这件外衣更加坚固。DIOR在蒙田大街的店面摆放着诸多当代著名艺术家的作品,更像一个艺术殿堂。是不是可以这么说,艺术在为奢侈品化妆呢?艺术是涂在奢侈品上的脂粉,商品才是奢侈品的第一特性?

  尽管如此,奢侈品仍然拥有一个让其他文化产品羡慕不已的特质,那就是它的稀缺,这也是造成它价格高昂的原因,也是为什么不是所有的文化产品都是奢侈品的原因。造成奢侈品稀缺的原因,一是奢侈品对手工的坚持,例如萨维街的定制服装;二是它的限量版发行,至于LV那满世界都看得见的包包,则标志着LV正从奢侈品向普通日常用品的下滑,因为它缺乏构成稀缺的所有品质。正是因为LV对自己品牌的不加限制的滥用,导致LV已成为了恶俗的代名词。也正是PRADA对自己品质不加控制,造成了PRADA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奢侈形象大受折扣。

  其实应该这么说,坚持稀缺才是奢侈品的文化核心,如果非要说奢侈品代表了文化的话。那我们是否要换一种说法,稀缺决定生理感受?

  世博上的漂亮衣服们

  世博会成了天堂,世界人民都想去天堂,可是我一点也不想去,去年在世博边上住了半年,看那“雀巢”(中国馆就像一麻将桌)看得两只眼球都成了“二饼”;更主要的“天堂里”全是人,一天几十万人,买票去世博看人,啊哈,梦公子没这俗兴。

  不过我很想看世博各个国家馆的制服大PK,好在有了网络,不用去人堆里挤相片也可以看见那些漂亮不漂亮的制服,看时装的趣味在于欣赏,更在于饶舌,于是,我边看边饶舌。

  最童话:丹麦馆。由May-BrittGram和Hanne Larsen组成的丹麦设计师组合,女装那红色裙摆让人联想起美人鱼的尾鳍,男上装自行车车轮图案也有童话意味。

  最H&;M:瑞典馆。数十名场馆导游身着H&;M春季浪漫花园系列服装出现。作为瑞典的著名时装品牌,作为中国小资最宠的高阶品牌,颇有高田贤三风格的印花裙子自然会大热。

  最酷:德国馆。德国馆工作人员穿着橘红色夹克衫、橘红色裤子,设计上带有工装意味和未来感,作为技术大国的德国,这些服装很环保:选用了耐穿的特种涤纶纤维,可以循环回收,重新作为纺织纤维来使用,而不像其他纤维那样回收后只能充当廉价的填充物。这种纤维一旦接触到相应的细菌环境便会被完全地分解掉。

  最土:英国馆。不明白大英帝国怎么会设计出如此土气的服装——白色短袖T恤,国旗图案头巾。既没有大国气象,也没有时尚精神,此设计出自Marks&;pencer之手,八成是这家店玩猫腻的结果,最差也应该找Dunhill来设计才对吧。

  最中国:波兰馆。猛一看以为波兰馆的制服是中国馆的,男装浅褐色,立领,典型的香云衫风格,女装还有中国红。如果脚下的鞋子换成中国布鞋和绣花鞋,那就让中国馆更惭愧了。

  最T台:挪威馆。中国红加适合走T最大造型,让挪威馆的服装成为本次PK中最时尚的。

  最XX:中国馆。照抄网络文字,省得被爱国愤青们拍砖:“由国内著名服装企业恒源祥集团设计……中西合璧的制服分为礼宾接待服和工作人员制服两种式样。中国馆制服在设计时便考虑服装色彩应用要与周围环境色调相协调。礼宾人员的套装端庄雅致,领带、不同于奥运会的制服,这次世博中国馆制服对于红色的选用很低调,从礼宾小姐的丝巾到工作人员套装上沉稳的暗红色部分,无一不体现了中国的大国气魄。”文字与照片之间,隔着前世今生的距离。

  最暴发:上海馆。请上海读者原谅,上海馆的制服的确是充满了暴发气,媒体曰:“世博上海馆制服亮相,而这些作品其实是由东华大学——莱佛士国际设计专修学院、成员不足20岁的设计团队打造的。”媒体说是时尚,而我怎么看都是富二代的暴发气呢?

  最大牌:意大利馆。一切由Prada搞定,面料以罗缎和弹力绸等制成,玫红、白色、金属色等鲜亮活泼的色彩进行搭配,女士鞋为尼龙和压纹牛皮材质运动鞋,男士鞋为尼龙和头层牛皮;均采用灰白双色搭配,女款相间了银色点缀。再搭配银色斜跨单肩包:Prada经典降落伞布帆布系列。若要评第一名,给Prada好了。

  鉴定完毕,若要拍砖恕不奉陪。

  时尚与艺术这对邻居

  4月中旬,Burberry在北京举行盛大的现场直播活动,向全球推广英国音乐、数字技术与时尚,该活动将通过Burberry官方网站Burberry.com以及合作网站进行全球现场直播,并通过“Burberry零售剧院”系统向Burberry全球50多家零售店进行转播。媒体如是报道。

  Burberry并不是一个大方的时装品牌,它很少举行类似的艺术类活动,也不喜欢赞助。喜欢往艺术方面投资的是Chanel、prada、Martell、Montblanc等,Chanel有流动艺术展,prada有艺术基金会,Martell有“年度非凡艺术人物”、Montblanc有“国际艺术赞助大奖”,Burberry可什么也没有。

  与艺术搭界的品牌一般通过几种:赞助艺术、品牌产品即是艺术品、举行艺术性很强的发布秀。Chanel、prada、Martell、Montblanc是通过赞助艺术的方式与艺术扯上关系,借艺术活动塑造它们的形象,这是一种“顺势巫术”——艺术的力量通过赞助与冠名传递给了时尚。举行艺术性很强的发布秀,是Alexander McQueen、Jean Paul Gaultier、Marc Jacobs等的拿手好戏(随便广告一下,这方面知识可参考我的著作《世界顶级服装设计师TOP20》)。但是,这类喜欢在T台上玩艺术的品牌,其店铺中的衣服却中规中矩毫无艺术性可言,反差最大的当是Maison Martin Margiela,其成衣难以让你联想到T台上它的后现代艺术性。

  最值得关注的是品牌产品即是艺术品,事实上关于时装的艺术性与商品性,时尚界一直争执不下。现代时装的开创大师之一的Paul Poiret在1913年断然说:“我是一个艺术家,不是一个裁缝。”他第一个给设计作品加上“马扎尔”、“拜占庭”之类的标题,而此前的行规是使用数字。但Chanel则认为她不过是个做衣服的罢了,谈何艺术。而著名的时装评论家、《国际先驱论坛报》的时尚评论员Suzy Menkes则折中道:“真正的时尚必须是功能性的,因此只能被划归应用艺术或手工艺一类。如果服装不能穿,它就不是时尚,但它可能是艺术。”

  艺术与时尚的关系如此纠结,上世纪六十年艺术对时尚青睐有加;七十年代艺术却敌视时尚,认为它揭示了资本主义的肮脏;八十年代两者又亲善起来;九十年代时尚入侵艺术;本世纪头十年,时尚则堂而皇之进入艺术馆办展。所以《时尚哲学》一书的作者拉斯·史文德森说:“在20世纪艺术和时尚已经成为两个邻居,二者有时互相拍肩问好,有时又彼此不容……时尚与艺术互相接近的方式,使得在二者之间作出明确的分辩变得非常困难。”纵观这十年来,时尚从外部包围艺术的幅度在加大,但时尚本身的艺术性却在减少,再也看不到Maison Martin Margiela、川久保玲那样的时装艺术家,崛起的是ZARA、H&;M这样毫无创新精神却受众最大的高街“麦时尚”。

  所以拉斯·史文德森的判断可能是对的:“如果创新性是一个倾斜的水槽,那么如今的时尚正在沿着水槽向下走,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它才能重新向上,重新具有创新性。”我认伙,这基本取决于时尚对艺术的再次深入。

  有多少波希可以米亚

  翻时尚杂志,最让人受不了的是每年夏天它们都要喋喋不休地说“波希米亚风大热”,如果哪一家时尚杂志没做这个选题,原因一定是主编懂得什么叫波希米亚,或者编辑们忘记了。正常情况下,一本夏季不推波希米亚风的时尚杂志简直不配送到报刊享。

  什么叫大热?摄氏三十七度?四十二度?再热就烧坏脑子了。

  什么叫波希米亚?为何每年总要“大热”一次?每年总要发一次高烧这比较好解释,拉斯·史文德森在《时尚的哲学》一书中就指出过:“时尚可以从过去的时尚中循环、组合后被无限地创造出来。时尚变得更加自我指涉。它从过去的时尚中萌生出来……”这是一种时尚的“自我指涉”、“年度循环”。但理论上来说“流行波希米亚风格”是不成立的,因为波希米亚风格是一种对时尚潮流拒绝之后的稳定风格。

  波希米亚是捷克西部地区的旧称,原来是日耳曼语对于捷克区的称呼,广义上指的是捷克区全部,狭义上仅指今天的南、北摩拉维亚两州以外的捷克区,历史上是一个多民族的地区,是吉普赛人的聚集地。波希米亚这个名称最早来源于“Boii”,公元1世纪当地的凯尔特人部落的名称,日耳曼人占领此地后名字却留了下来,5世纪从东部迁来的斯拉夫人建起波希米亚王国,15世纪,各地流浪的的吉普赛人突然喜欢上了这里,都迁移到波希米亚,于是许多文学作品里都模糊地认为波希米亚人就是吉普赛人。

  再后来波希米亚人变成了指生活在城市中的穷艺术家,在工业革命之后,他们在“城中村”生活,抵制资本主义的游戏规则,非理性地过日子、创作、酗酒、滥情、流浪、愤世嫉俗。城市中的波希米亚女人反对流行的大众时尚,坚持以怪异的着装对抗着潮流。在定居的城市之外,各地游走的波希米亚人也并不是时尚的创造者或追随者,而是消费不起时尚的另类,在她们的衣服中,多褶大摆裙是斯拉夫特点,各种闪亮的碎片、首饰是在西亚添加上去的,流苏和坠饰则源于波斯、北非摩洛哥。所以波希米亚风格不可能是简约派,因为无法去追求上好质地的衣服然后小心翼翼地穿著,只能一点一点地添置和补充,于是形成了繁复的风格。波希米亚人也不可能衣着光鲜,那些鲜艳的衣裙很快就在流浪中变得黯淡破旧,所以波希米亚的美是一种贫穷、时间与空间的变化折腾出来的沧桑之美,是光鲜的时尚所无法复制出来的。所以理论上来说“流行波希米亚风格”是不成立的。

  但时尚都不讲理,今天你可以照样将自己打扮得“波希米亚”,如果你又不想去小店里淘那些质地低劣的波希米亚装,也可以买上一件Anna Sui的裙子,再乱七八糟地挂上饰品,就很波希米亚了,得承认在一流设计师品牌中Anna Sui最具波希米亚风格。如果感觉这还不够酷,可以买一件川久保玲的长裙然后将花花绿绿的饰品往上缀,绝对“很酷地波希米亚”。反正,有多少时尚就有多少误会——时尚正是一种误会的艺术,反正,有多少波希就有多少米亚。

  就算你也穿得波希米亚地出门,波希米亚也并没有大热,或者说它从来就没有热过或冷过,因为它就的本质是反时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