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她就是活该。”林若难得有这种外露的情绪,不加掩饰地表达出她对这个被告的厌恶感。r
容若无奈地摇摇头,林若就是这一点让他觉得不太能理解,一味地偏袒她喜欢或者关系很好的人,有时候就失去了基本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他一直不放心将重要的工作交给林若。r
他再次捏捏鼻梁,闭目养神休息片刻,才重新看向场内,走向被告席的人,幸好还有一名年轻的男性律师为她辩护,不然的话,今天的庭审,他想就会变成一家人攻击一个人的场景,他恰好不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r
被告席上的女人始终不肯抬起头来,容若也不太关心,注意力反而是被双方辩护律师之间充斥的火药味给吸引过去了。r
原告的律师整整有词,“我当事人是被告的男友,是正当的男女关系。被告于事发当晚约我当事人到家里详谈有关借钱还钱的事宜。我当事人赴约,在XX餐厅用餐以后,两人一同返回被告的住处。被告先行去洗澡,中间有暗示我当事人留宿。我当事人就在那天晚上受到攻击,导致头部受伤,直到昨天才出院。鉴于以上,我认为被告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的。”r
原告的律师轻描淡写地说,“第一,我当事人没有怀孕。第二,我当事人是在浴室洗澡,原告搬来凳子站在浴室门口,从通风口的小窗偷窥,并且在我当事人提出严词拒绝的同时欲对我当事人行不轨的事。”r
这遭到原告律师的反驳,“我当事人和被告是正当的男女关系,不存在需要偷窥的说法,难道哪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睡了很多年,还需要偷窥才能看到对方的身体吗。就算是偷看,那也是情趣的一种,我们在座的只要是结过婚或者有男女朋友的人,一定是有这样的体会的。被告伤人的事实,是有医生的诊断书的,也有检查机关取证可以证明,她在当晚对我当事人实施行凶的行为,这都是有证据说话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