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什的外婆布兰达,总是有一种独特的与动物的相处方式——特别是狗。大家都叫她“狗狗小姐”,大多数时候,她都不觉得这是件值得生气的事,只要大家小心,别当着她的面这么叫她。如果有一只狗没有家,或者有家但是需要地方治疗,大家就会把它送到她那儿去。有时候动物被遗弃多年,就变成她家里的一分子了,这位外表威严的女士从不问,也从不抱怨。
时间堆砌,她的生活也以意想不到的方式展开——带走了她的丈夫和女儿——丈夫死于癌症,而女儿则是被车祸夺去了生命——她有了一个叫沃什的外孙,他需要小孩需要的一切,把家变成狗舍和诊所的想法也不失为一种取得平衡的好办法。
因为她是个守旧的女人,喜欢独处,她喜欢一有人来狗就会叫起来。今天早上,它们就全力这么做了。
沃什听到外面有车门关上的声音,接下来是外婆朝他的卧室走来时鞋子踩在地板上的缓慢的沙沙声。“我会解决,”她说,看着男孩,“好像不是什么该死的记者。他们大多都明白暗示了,但是每群人中总有那么几个顽固的,有时候你就该给他们几枪。”
沃什希望外婆说这话是打个比方,但他真的无法确定。她在前门边放了一把卸了子弹的猎枪——这是种习惯,据说,她是从住在北卡罗来纳州另一边的一位坏脾气表姐那儿学来的。她把子弹放在花围裙的口袋里,她在家里时就穿这条围裙,正如她曾经有一次告诉沃什的:“这个世界喜欢偷偷接近你,你也要随时做好准备。”
“回去睡吧,休息一会儿,”她说,从沃什的房间门口走开了,径直朝走廊走去,“我会处理好的。”
“好的,女士。”沃什说。他用被子盖住脑袋,听见外婆走到房子前面时,狗叫了起来。她轻轻地拉开客厅的窗帘,窥视着外面是谁在这么早的清晨来到她的家。接着有人敲响了前门。
“见鬼。”布兰达说。但是沃什不知道她现在说的“见鬼”到底指的是什么,她每次都会说这个词。
他听见开门的声音。
“见鬼。”她又说了一遍。
“你好,布兰达。”来的人说。这是一个男人的声音,深沉而平稳。
“我猜河水已经涨得那么高了,嗯?”布兰达说,“高得足够把你带回这里了。恐怕我可不想这样,一点都不想。”
“你过得怎么样,布兰达?”男人问。
“玫瑰花瓣和惠灵顿牛肉,”布兰达说,“我想礼貌的做法是问你过得怎么样吧?”
沃什从床上爬起来,轻轻地走到了卧室门口。
“你就待在那儿。”布兰达大声说。
沃什僵住了。“好的,女士。”他回答。他从出生起就和外婆住在一块儿,他知道她说什么时他该完全照做和什么时候他可以选择性地听她的话。
“好吧……”门口的男人说。
“好吧……”布兰达回应道。
“你不会让我好过的,对吗,布兰达?”
“说个我应该这么做的好理由。”
男人叹了口气。这时沃什才听出他的声音。也许是因为狗叫让他过了这么久才听出来;也许是太早了——太阳刚刚划破了天空,在新的一天里,世界还是金色的、琥珀色的、迟缓的;也许,仅仅是因为他已经六年没有听过这个男人的声音了。
“爸爸?”沃什叫了一下,走出了卧室。
“见鬼。”布兰达说。
沃什的爸爸是个高高瘦瘦的男人,他比沃什想象中的有更多皱纹。他一边脸上的伤疤——在夺去沃什妈妈生命的那场车祸中留下的印记——还在,这个男人笑起来的时候,这块僵硬的令人生厌的伤口好像会扭曲变形成新的样子。
“嘿,儿子。”男孩进入客厅时,沃什的爸爸说道。
“你回来干什么,汤姆?”布兰达说,她的声音中带着礼貌和冷酷,像冰墙上覆盖着的雪,“我想我可以猜一猜,很可能能猜对,但我还是想听你自己说。我想听听你能怎么编,像大家一样。”
“别这样,布兰达。”汤姆说。他换了个站姿,眼光越过这个女人,看向沃什。
“你过得怎么样?”沃什问。
“很好,”汤姆说,“孩子,你都长这么大了,很帅!你现在都13岁了。”他说出了这个事实,好像在证明自从上次和儿子分开后自己一直在正确地数着日子,“我想你都有女朋友了。如果现在没有的话,那也快有了。”
“还没有。”沃什回答,涨红着脸。
“那还在挑吗?”汤姆问,他笑得很不自然,打破了他们之间的沉默,“你前面的路还很长呢,儿子。有很长时间去了解女人。”
“我想是的。”沃什说。
“你看了很多新闻,汤姆?”布兰达说,“这就是你为什么要问沃什的爱情生活的原因吗?”男人脸上的笑意退去。
“我想我们之间的关系是永远都没有希望变顺畅了,是吗,布兰达?”
“这可说不准,”布兰达说,“我想这都是你造成的。这就是你做事情的方式。”
“外婆……”沃什说。
“我在努力。”汤姆说。
“你现在当然在努力,”布兰达回应,她提高了声调,“因为你想得到一些东西。”
“不是那样的。”
“那是怎样,那么?这么多年你都没时间来看他,而现在你来了,你看不出来我会怀疑吗?”
“我在努力。”汤姆又说了一遍,他的声音更坚硬了。
“外婆。”沃什说。
“你就不该来,”布兰达说,“你上次喝酒是什么时候?”
“他是我儿子,”汤姆回答道,“见鬼,布兰达,他差点死了。”
“没错,”她回答道,“你儿子差点死了,汤姆。你当时根本不在这儿。”
“外婆!”
房间里沉默下来,沃什明显感觉到他们三个人之间的热度,仿佛门是炉子,一直关着,现在终于打开了。他的外婆趾高气扬地站着,一动不动。她绷着脸看着沃什的爸爸,好像她可以张开嘴把他吞下。
但汤姆依然站在门口,等待着,他的脑海中默默地反复出现沃什的脸。
又过了一会儿,经过几番争吵,但是,最后布兰达让步了,她同意那个下午让沃什和汤姆单独相处,只要他们不离房子太远,只要他们不坐上汤姆的车。“最远只能去你一瘸一拐能走到的地方,”布兰达对这对父子说,“医生说他没事了,但我不相信。我最不想看到的是他有什么情况,但我不在他身边。”当汤姆问她担心沃什可能会发生什么事时,布兰达只回答了:“如果人能够预见意外,那就不是意外了,是吗?”
“我想不会的。”汤姆说。
“不要离开太久,”在他们离开之前布兰达又加了一句,“他还要去个地方。”
她站在狗屋后面,不以为然地看着沃什和汤姆走向山中的背影。通向山里,有一条不明显的小路,男人和男孩依次穿过高高的草丛向前行进。汤姆走在前面,沃什跟在后面,在他们到达山脊之前,沃什扭过头看了看外婆是不是还在看着他们,因为翻过山脊布兰达就看不见他们了。她在看着,她站得如同一座灯塔,趾高气扬,忍耐着,充满警戒。在她身后,狗叫着,扒着狗屋,等待喂食。
接着沃什和爸爸走到了山顶,布兰达消失了。
“天气真好。”汤姆说,抬起眼睛,打破了他们之间的沉默。天很蓝,太阳明晃晃的。
“是的,先生。”沃什说。
“我真不想这么说,”汤姆说,“但我真的不知道现在要做什么。我本来希望带你去看场电影或是干点别的。或者,至少去哪里吃点什么,”他喘着气,“但,好吧,你外婆……她……”
“太想保护我了?”沃什说。
“是的,”汤姆回答,“我是想说这个。”他转过身,看着沃什,“所以现在我想我们就去森林里散散步吧。”
“好的。”沃什说。
他们沉默着走了几分钟。
“你还唱歌吗?”沃什问。他简直连关于这个男人的一件事情都想不起来,但他记忆中满是他爸爸唱歌的景象。有几个片段萦绕在他脑海中,他的爸爸手里拿着班卓琴(注:美国移民音乐文化的代表乐器。上部形状像吉他,下部形状像铃鼓,有四根弦或者五根弦,用手指或拨子弹奏。相传班卓琴起源于西非,17世纪被黑奴引进新大陆)或吉他,当歌曲的热情压倒他时,他的脸会不自然地扭曲起来。在汤姆和沃什生活中的短暂几年中,这个男人总是让空气中充满蓝草音乐(注:乡村音乐的另一个分支,以比尔·门罗的乐队蓝草男孩命名,其标准风格是硬而快的节奏,高而密集的和声,并且显著地强调乐器的作用)和民歌那细声细气的声音。当他走出沃什的生活后,音乐却留了下来。
“我曾经学过很多谋杀歌谣,”沃什继续,“艾娃说它们很可怕,但其实她很喜欢。”
“你现在也唱歌吗?”汤姆问。
“我在尝试,”沃什回答,“但是我的嗓音……好吧,我觉得我唱得不好。”
“别唱了,”汤姆厉声道,“顺其自然吧。你不会得到任何东西。如果你问我,我觉得你应该完全放弃音乐。”汤姆的步伐似乎更为沉重了,好像他在践踏自己的悔恨。然后他问道:“你平时露营吗?”
“有时候会去。”沃什回答。太阳更温暖了,他开始出汗,“艾娃和我来这儿露营过几次。”
“你经常和她在一起,是吗?”
“我想是吧。”沃什说。
“你喜欢她?”
“我想是的。”
“不,”汤姆说,微笑了,“我的意思是,你喜欢她。你已经够大了,不要装作不知道我的意思,在我问这种问题时。”
沃什没有回答。
“你是处男吗?”汤姆问。
“我才13岁。”
“我不是问这个,”汤姆说,“你又不是第一个13岁跟别人上床的人,你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我并不是在指责你什么,我只是问问。”
沃什低头看着地面,跟在爸爸后面向前走。“我才13岁。”他重复道。
“我就把这当成肯定的回答了,”汤姆说,“但如果你想谈谈的话,我随时奉陪,好吗?这应该是男孩可以和爸爸谈的事。我的爸爸和我,我们真的聊得不多。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和我之间会这样。”汤姆挠挠头,叹了口气。“她真的做了大家说的那件事?”他问,扭过头往后看着,“她真的治好了你?我的意思是,真实的,真正的。不是骗人的、恶作剧或是别的什么?”他的儿子并不回答他的问题,汤姆又挠了挠头顶,“真希望我带了啤酒,”他紧张地说,“我对这些都生疏了,我不确定我做得对不对。”
他们又走了一会儿,终于来到了一片空旷的地方,笼罩在大片松树投下的阴影中。汤姆绕着圈走,好像在寻找什么。“你会生火吗?”他问。
“你是什么意思?”沃什问。他坐在地上,交叠着双腿。他比自己预想的更累,松树投下的阴影让他感觉皮肤上一阵凉意。“我应该搽些防晒霜。”他说。
汤姆笑起来,“你会没事的,”他说,“那么,你会生火吗?”
“我会用火柴生火。”
“不,”汤姆说,“我说的是你会摩擦生火吗?不用火柴或打火机。”
沃什想了一会儿,“可能会,”他说,“我读过怎么摩擦生火的书。你喜欢杰克·伦敦(注:原名为约翰·格利菲斯·伦敦,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代表作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白牙》《热爱生命》《海狼》《铁蹄》等小说。其作品中经常表现人与自然的严酷搏斗的主题)吗?”
“我听说过他。”汤姆回答。他跪在空地周围的草丛边缘,捡着干松针和一些干木头。“这就是我们接下来要做的事。”汤姆说,好像在让这个想法更完整一点。他走到空地中央,把松针和木头堆成一堆。汤姆在空地上走来走去,踢踢岩石,检查检查。“爬到这么高的地方的好处就是找到生火要用的东西永远不会太难,”他说,“当然这不是在任何一个地方都行得通的。我在一些本来不应该有火的地方生过火。”他踢了更多岩石,他的动作中有一点沮丧。“我真不想用两根木棍(注:原文为apairofsticks,另一种意思为一双筷子)生火,”他说,这句话的最后暗藏了一个笑话,“那要花很长时间,我并不是说不值得做这么多努力,因为如果你真的非常需要生火,任何努力都是值得的。但今天,我觉得这并不是我们寻求的方法。你知道吧?”
“是的,先生。”沃什回答道。
“啊哈!”汤姆叫起来,蹲进一丛灌木中,“就是它们了。”他站起来,举着几块小块的石头,他弄掉石头上的泥土。“是的,”他说,“它们会有用的。”他回到空地中间来,跪在地上,开始把碎木和草堆在一起。他舒展了一下腰。“好难啊,”汤姆说,“比大家真正知道的难多了。每个人都觉得,如果他们不得不做的话,他们一定能生起火。但事实是,没多少人能真的做到。只有少部分家伙知道这需要多少训练和照料,每一刻,火都在要熄灭的边缘。”
“是的,先生。”沃什说。他发现了一根木棍,心不在焉地反复察看泥土中露出的木头的纹理。
当汤姆把松针和草堆成了令自己满意的样子后,他朝沃什举起了那两块石头。“到这儿来,”他说,“来看看我做了什么。”
沃什不太情愿地走过去,跪在爸爸的对面。
“秘诀是保持积极的想法”,汤姆说,“必须在底部生火,所以你要把最薄、最干的引火物放在底部。”他把两块石头撞击在一起,一小团火星在空气中舞蹈,然后消失了。“如果风刮得很高,就得用什么东西挡住它,或者找一个更好的地方。如果有风,你就不能在这样的空地上生火,因为不可能生得出火来。”
“你也可以用眼镜生火。”沃什说。
“怎么生?”汤姆问,撞击着两块石头,他的注意力完全在那堆东西底部的干草上。
“如果你戴眼镜的话,如果眼镜片够厚,你可以用它们聚焦太阳光,”沃什说,声音中带着一丝兴奋,“眼镜片聚焦太阳光,就能让温度升得足够高,就像放大镜一样,这样就可以生火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