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假日的更衣室保管箱,只要取走钥匙,即使过了再久时间,洗浴中心的服务部门和保安部门也不会打开保管箱进行清理,而且随时都有专人值守。那儿的每把保管箱的钥匙,都是特制的,很难被复制。所以这家洗浴中心里租用保管箱的费用,不是一般的昂贵。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罗马假日的更衣室保管箱有着与银行保险箱同样的功效,并且更加隐蔽,绝不引人瞩目。
我暂时没急着把那张我与易秀莲的合影送到专业人士那儿进行鉴别,而是带着那把钥匙,径直来到罗马假日洗浴中心。
凭借那把钥匙,我顺利来到3067号保管箱前。捅入钥匙的一刹那,我的心情变得非常复杂。或许,一个崭新的陌生世界马上就要出现在我的眼前。
经过一阵短暂的犹豫,我轻轻扭动了一下,保管箱开了。
7
我再次来到精神病疾控中心,这一次,我在会客单上填写的来意,是与精神科医师李林奇见面。
在来之前,我就与李林奇通过一次电话。在电话里,我说自己是一名记者,昨天探视亲属的时候,无意中从薛医生那儿得知李林奇即将会有一项重大科研成果诞生,所以希望在成果诞生之前,先采访一下李林奇。
作为私家侦探,拥有一份伪造的记者证,是顺理成章的事。所以在填写完会客单后,不到十分钟,我就顺利地坐在了李林奇的对面。
当然,李林奇不太愿意在其他同事面前提起他的科研成果,所以与我见面后,立刻和我一起来到疾控中心附近的一家咖啡馆里。
我故作惊讶地问他:“从您昨天与薛医生的争论中,我得知李医生您遇到了罕见的多重独立人格的病例?”
我再次从李林奇的目光中见到了同样混杂着兴奋激动与得意的神情。
他点点头,兴奋地说:“是的,这样的病例真是太罕见了,过去我也只是在国外论文与文学小说作品里曾经见过,没想到现在居然在身边发现了真实的案例。”
“可是,薛医生似乎对您得到的结论持有保留意见?”我试探地问。
李林奇撇撇嘴,道:“搞科研嘛,有对立的意见,很正常。她主要是不太认可我得出结论的论据。”
“就是陈青云的那份手记吧?”我插嘴道。
他对于我知道了这么多的内幕,稍稍感到了一点吃惊,但他大概以为我是从薛医生那儿探听到了一些信息,所以也没多做纠缠,反而开诚布公地说:“没错,我相当重视陈青云的那份手记,从手记里,我可以看到他是如何从怀疑自己拥有第二人格,并且一步步走向了确认。”
“哦,陈青云在手记里,确认了自己拥有另一套人格?”我吃惊地问。
李林奇微微笑了一下,然后从包里拿出了一张纸,递到了我的面前。
那天,我在卧室里安装了一台摄像机,针孔式的,探针隐藏在一盆观叶植物的叶片之后。我想,如果另一套人格真要趁我入睡后侵占我的身体,进行他的活动,这台摄像机一定能够如实记录下来。
不过,接连十多天,探针没有拍摄到任何异常现象。
我也对这段时间的调查,进行了一番整理与归类,统计之后,我发现自己记忆出现裂痕的时间,是有一定规律的。大概每过一个月,就会发生一些我完全没有任何记忆的事件。如此算下来,这一次的记忆裂痕,应该马上就要发生了吧。
我看着观叶植物叶片后的摄像机探针,不由得感到了一阵阵莫名的恐惧,也有期盼,甚至还有一点点小激动。
——陈青云手记摘录之三
“抱歉,冯记者,我只能给你看这么多。至于后来那个摄像机探针究竟记录下了什么,我得暂时保密。呵呵,你是记者,你懂的。”这一次,李林奇的眼神里流露出了些许内疚的神情。
我赶紧说:“理解,我完全能够理解。现在我也可以从您的自信里,确认陈青云就是多重独立人格的真实病例。您放心,这篇报导我一定会用心写的,您就等着在报上看到您的大名吧。”
说完后,我便起身告辞。
回到城区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电子商城买了一套微型针孔摄像头,安装在我的卧室里。
不过,我猜,这套针孔摄像头,多半什么都拍不下来。
8
我有着嗜血的本性,可是我却不可救药地爱上了那家伙的女朋友。
那天,当我舒展双臂,从沉睡中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身边躺着那家伙的女朋友。然后,她在睡梦中翻了个身,一只胳膊搭在了我的胸膛上,身体又下意识地朝我靠了过来,蜷曲着,仿若母体中的婴儿。那家伙此刻已经被隐藏到了冰山之下,现在代替他的,是我。
现在,我体内最柔弱的一部分,正在缓缓发生着变化。而最刚强的一部分,却正在缓缓变得柔软。
呵,我觉得这一切真可笑,两个人竟然共用着一具身体。他不知道我的存在,但我却知道他的存在。准确地说,其实以前我也不知道他的存在,但这次我醒来后,却发现身边躺着这个叫易秀莲的女人,才终于让我知道了自己过去只是浮在水面上的那一部分冰山而已。
——冯自强手记摘抄之一
我在罗马假日洗浴中心的3067号保管箱里,只发现了一个硬面抄,打开后,我发现了熟悉的字迹——是我自己的字迹。
但我发誓,以前自己从未拥有过一本这样的硬面抄,更从未在上面写过字。
打开后,我看到的第一段内容,就是一个人从梦中醒来,然后看到身边躺着“那家伙”的女朋友。而在后面的内容中,我看到“那家伙”的女朋友,竟然名叫易秀莲。
再接着看下去,后面的内容变得愈加离奇古怪,我根本不忍再继续读下去。
我暂且把这个写下这份手记的人,称之为“冯自强”吧。
他似乎就是隐藏在我体内的另一套人格。
在他遇见易秀莲之前,好像并不知道我的存在。或许正是为了证实他的存在,冯自强才写下了这份手记,并保存在罗马假日洗浴中心的保管箱里。
冯自强以我的身份,与易秀莲交往,甚至,还与她上床。
对了,我想起那天晚上易秀莲为什么要吵架了。她说我,老是欲求不满,整天都想着和她做那种事。可天地良心,我觉得自己平时与她在一起做那种事的频率并不多啊。现在想来,大概是占据了我身体的冯自强才是欲求不满的人吧。
但这份手记真正令我感到胆战心惊的,还不是这些事。
从冯自强的记叙里,他提到了一件事。每当他与易秀莲发生了亲密关系之后,都会为自己找个理由庆祝一番。而他庆祝的方式极为奇特——他要到大街上随意找个人,男女老少皆可。他要把氯胺酮注射进那个人的体内,然后在那个人失去痛感但却保持清醒的时候,割掉那个人的鼻子,两只手的小指,最后用刮胡刀片割断那个人的喉管。
他把他作案的过程写得极为详尽,不仅准确到了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还写到了他如何从某家医院里偷出了氯胺酮,第一次割掉受害者的鼻子和小指时,有着什么样的心情。
拿他的话来说,第一次割掉鼻子,仅仅是他无聊时的恶作剧罢了。但当他从受害者的脸庞上摘下割断的鼻子,他却从受害者痛苦的表情上得到了巨大的满足。
“发现自己竟然能够主宰旁人的生死,只要我拿着匕首望向旁人身体的某个部位,那个人的身体就会不住颤抖,而我望着的那个部位,则会皮肤紧绷,生出一粒粒鸡皮疙瘩。我用匕首锋利的刀尖,从这个部位移向另一个部位,鸡皮疙瘩就会如多米诺骨牌一般,也从这个部位移向另一个部位。于是我就不断游移着刀尖,看着鸡皮疙瘩不断转移阵地。有时候我会想,这是不是和足球场上的人浪翻腾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呢?”
以上的这段话,看得我毛骨悚然,禁不住一阵阵恶心。
9
一开始,我没有使用面具,反正随意找到的那些人,以前从来没见过我,就算有时不巧,找到了“那家伙”的熟人,也没关系。反正割掉他们的鼻子和小指之后,最后我也会割断他们的喉管,就算让他们看见了我的模样,他们也永远没有机会成为目击证人,把我送上法庭。当然,就算被送上法庭,也是“那家伙”的事,和我没什么关系。
——冯自强手记摘录之二
最初,我把收集而来的那些鼻子与手指,都浸泡在一个盛满福尔马林液体的玻璃容器里。其实我也知道,只要自己睡着之后,可能醒过来之后,就是“那家伙”占据了这副躯壳。所以我得提防被“那家伙”发现了我的战利品。所以我一直都把那个玻璃容器放在抽水马桶的水箱里。但这样也不是长远之计,所以后来有一次当我占据躯壳的时候,便用他与我共用的这张身份证,在郊区租下一套房子,把战利品统统放在了小屋的抽水马桶水箱里。当然,我也带易秀莲去过那套房,还告诉她,那是我与她的“爱的小屋”。
——冯自强手记摘录之三
一段段令人毛骨悚然的记叙,令我不忍再看下去。
原来那位潜藏在我体内的冯自强,一直把一根根手指和一粒粒鼻子藏在卫生间的水箱里。作为侦探,我曾无数次搜索过调查对象家里的水箱,却从未想过看看自己的水箱里是否藏着什么东西。
在精神病疾控中心拜访过李林奇之后,我买了监控设备,安装在家里,然后我又调出了以前搜集的一些记录。
其中有自从易秀莲遭遇割鼻杀人狂之后,我所做的一些调查。我发现,城市里发生第一桩割鼻杀人事件的时间,正是冯自强手记里,醒来后与易秀莲温存过的当天。
时间对上了,但我还得从其他方面进行一些取证。
对了,手记里记叙,冯自强曾经以我的身份证在郊区租过一间房。租房肯定是要花钱的,他的钱是从哪儿来的呢?莫非用的也是我的钱?可是,我的银行存款并没减少啊。
难道他割鼻杀人的动机,就是为了不让我感觉到他的存在,不惜虐杀无辜的受害者,只为了从死者身上搜刮走为数不多的现金吗?
想一想,我都觉得可怕。
不过,如果我能找到他在郊区租到的那间房,或许我能从中搜集到更多的线索,证明冯自强的存在。
于是我给我的一位同行打了个电话。那位同行以搜索失踪人员而在业内闻名。我告诉他,我怀疑有人窃取了我的个人资料,在郊区租房欲行不轨之事,请他帮忙寻找那间房的具体位置。
事实上,那位同行很少外出工作,他精通电脑,堪称网络黑客,只要给冯自强租房的房东,曾经在相关单位申报过租房事宜,我的同行就能从浩淼的网络中搜索到有价值的情报。
其实,我本来就是准备把那张在易秀莲家找到的合影送到这位同行那儿,进行一番鉴定。但自从我看到那份冯自强的手记之后,鉴定合影的事就暂时放到了一边。
一个小时后,那位同行回给了我电话。他告诉我,我的运气很好,那位房东是通过房屋中介把一间位于郊区的小屋租给了一位手持冯自强身份证的男人,而且这个男人一次性缴了两年的房租。
同行以黑客手段进入房屋中介的内部系统后,一检索我的身份证号码,仅用几分钟,就查到了那间小屋的地址。
听完他的电话,我不禁耸耸肩膀,在电话里问:“既然这么一会儿就查出来了,怎么过了一个小时才给我打电话?”
同行的声音顿时变得低沉,他说:“出于职业道德,查到那间小屋的地址后,我又顺便潜入房屋中介的内部系统,调出了那个手持冯自强身份证的人租房签约时,房屋中介门市内的监控录像。”
“哦?你调出了那个人租房时的监控录像?”我吃惊不小。如果录像真拍到了冯自强签约时的影像,那么影像里出现的人,应该是我。
果然,同行没好气地说:“你不是说,你怀疑有人窃取了你的身份证租房吗?可是,我从监控录像里清清楚楚地看到,屏幕里出现的人,正是你!冯自强,你是不是觉得糊弄人很好玩?告诉你,我的收费很高的!今天晚上我就把收费单传真给你!”
付给同行费用倒是小事,但从他的话里,我得到了证实,出现在房屋中介门市内签订合同的人,正是占据了我的躯壳的冯自强。
10
我乘坐一辆出租车,来到郊区那间小屋外的时候,已近黄昏时分,夕阳将半边天空映得仿佛鲜血一般红艳。
那片郊区位于城乡结合部,有地的房东筹集资金自建了一幢幢杂乱无章丑陋不堪的建筑物。钱多的,房子就建得高一点,钱少的,房子就建得矮一点。
冯自强所租的那间房,在一幢自建屋的顶层,只在靠近天花板的地方有一扇很小的窗户。进门后,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张大床,铺着柔软的席梦思,空调、液晶彩电应有尽有——这与简陋的出租房显然很不搭调,我猜,买这些东西的钱,都是冯自强从他手里那些受害人身上搜刮而走的。
在大床边的床头柜上,摆着一个相框,蒙上了厚厚的一层灰,相框里镶嵌的,自然也是我与易秀莲的合影。不过,合影的背景又是市郊的另一处风景区。当然,在我的记忆里,绝对也没有与易秀莲去过那处风景区。
我以侦探的手法,对屋内进行了一番娴熟而又简练的搜索。
那一天,激情完毕之后,我本来累得很想合上眼睛睡上一会儿,但我知道,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因为我明白,再次醒过来时,占据这具躯壳的人,将是“那家伙”,而不是我。所以,我强打起精神,从冰箱里取了一瓶红牛出来,一饮而尽。我回到床边,细细端详着易秀莲那可爱而又美丽的脸庞,我多想一直陪着她啊,可一想到等我回到“那家伙”的家里,不得不躺在床上等待睡魔附身,再醒过来日夜陪着她的人,却是“那家伙”,我心里就堵得慌。
我无法像杀死其他人那样,杀死“那家伙”,因为他与我共用着同一具身体。如果他死了,我也没法再生存下去。
可是,我真的想与易秀莲永远在一起。
我痛苦地使劲揉着自己的太阳穴,这时,易秀莲翻了个身,朦胧之中,她喃喃低语:“自强,我们结婚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