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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第十三章 七彩凌月刀


  当下众人收拾广场,各自回家休息。

  本来傅冲想着刘永福逃走,家中应该颇有余财。哪知去搜的时候,才发现这厮早已经将家中转移了大半,村民也都觉着实在是不够解恨。

  广场上的两头凶狼,倒成了村中的意外收获。

  这种八十年的凶兽,没有猎师的队伍是不敢狩猎的,也对付不了。这下倒好,平得了许多骨肉皮毛,傅冲也取了些凶狼的残血,刚好可以先研究研究这凶兽的基因,看看能不能有什么用处。

  他虽然醉心于强化基因的研制,但变异基因的原理本来也懂,如果真是成功,做上他一些,说不定在这个大陆上也用得上。

  经此一役,傅冲前所未有的渴望力量。

  哪怕不是为了争强斗胜,为了自己和自己在意的人生活的更好,也只有力量才是最强大的保证。荆天虎一矛击杀凶狼的气势仍如在他眼前一般,让他心神激荡。

  大洪村驯服两只凶狼让他认识到凶兽不仅仅是可以骑乘,还能驯化。大陆上大的势力想必也会有驯服的凶兽,不过应该是更加凶猛。如果驯服之后,能再对凶兽基因加以改造,他想造出一只顺服的凶兽军团,也不是没有可能。

  他急不可耐,刚吃过午饭,稍作休息,便紧闭房门,一头扎进了实验室里。

  他先分析了凶狼的基因谱系,发现与地球上现有的基因谱系果然是颇有不同,相似度只有可怜的30%。看来要使用地球上的方式是不大可能了。

  傅冲将不同的地方一一做了标记保存,以方便建立属于这个大陆的基因库。而后,他又滴入自己的血液,想看看重穿之后自己基因的融合度与这个大陆的凶兽相融度如何。结果一出,傅冲颇为失望,融合度只有60%。看来自己想用凶兽基因改造自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不过如果是这个大陆的原住民呢?傅冲跑去刘婶家取了一根刘志的头发,又回来继续测试。

  结果却让他大吃一惊,融合度达到了惊人的95%。不过如果不能确保万无一失,还是不能轻易地进行人体改造,稍有不慎,都有可能出现差错。

  他又取了存放的基因强化液,发现和刘志的基因融合度也只有30%左右。果然地球上的成果,没办法直接拿到这里来用。

  不过基因强化液是傅冲一手研制而成,其中重要的关节和系数他都了如指掌,根据刘志的基因调一调倒也不难。傅冲此时心中已经隐隐有一张蓝图,只要基因强化液调试完成,他有信心造出一批强大的猎师来。

  只是元力一项他还没有多少了解,不知道有了元力后使用基因改造会产生多大影响。不过那也是自己有了元力之后的事情了。

  当下傅冲不再多想,着手开始调制刘志可以使用的强化基因液来。

  一直到了晚上,傅冲门都没出,饭也没吃,才将基因强化液与刘志的基因匹配值调到了45%左右。没办法,没有助手,上万条数据都要自己一个人手调,还要测试验证,这速度已经算的上是快的了。

  他见天色已黑,便决定去取傅云峰临死前交代的东西。

  此时月挂东南,微微透着银光。傅冲取了铲子,也不点灯,摸索着进了后院。

  他手扶院墙,借着月光摸索前进,到了东北拐角处,果然摸到了一段石墙,那石墙光滑异常,刚好都是砖块大小。他心中暗数九块,便一铲子一铲子挖了起来。

  傅冲重穿之后,力量甚大,但他不敢用力,怕弄出响声惊动了刘婶。所以轻挖轻放,三尺之地也足足挖了小半个时辰。

  挖到三尺之深,果然见到一个长匣子横放在墙根。傅冲不敢耽搁,取出长匣,将土填好,便轻手轻脚的回到房中。

  回到屋子,傅冲点上一豆油灯,仔细擦了擦匣子,打量起来。

  那匣子长约十二寸,宽五寸有余,傅冲一看,觉着竟和键盘大小相仿。匣呈墨黑,入手温润,埋入深土这么久,擦干净之后依然是平滑如镜,一看就不是寻常材料。

  只是傅冲对材料所知不多,分辨不出,只觉着应该是稀有之物筑成的。

  傅冲翻来覆去看了匣子许久,却见无锁无缝,不知道该如何打开。他又凑到灯下细看,发现匣子背脊处有一指甲见方的地方,颜色稍浅,心下好奇,便深处食指摁了一下。

  却没想到一摁之下,那指甲见方的地方陷了下去,旁边突出两个牙扣,瞬间扣住傅冲食指。

  傅冲手上吃疼,吃了一惊。原来那牙扣上竟然附有利齿,一扣之下,竟然刺破手指,鲜血滴出,正好留到方块陷入的缺口之中。

  他手指一破,那牙扣便又收起,恢复了原状。正惊奇,就听啪啪啪几声,长匣两端和四周突然伸出十二块半指长的方板,匣子的上盖已然打开!

  傅冲心中好奇,这匣子倒像是设计了滴血的机关,如果开匣之人不是正主,恐怕那方块会直接回复原状而不是开匣了。

  匣子中三件物事映入眼中,一柄短刀,一封书信和一副锦囊。

  傅冲对短刀甚是好奇,便拿了起来。

  那刀长有九寸,略带弧形,形似弯月,造型甚美。只是外面的裹了一层刀鞘,黑乎乎的,甚是难看。摸上去感觉像是什么皮革。傅冲反正也不认识,索性不管,右手抽出了短刀。

  一泓彩光在傅冲眼前闪过,吓了他一大跳!

  再看时,却发现这彩光是短刀发出。不止如此,那刀身之上,光彩流溢,瞬间已经变换了七种颜色,赤橙黄绿青蓝紫一一闪过,不过闪的甚快,看上去就如七色同在一般。

  傅冲直呼惊奇,他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兵刃,拿在手里,好像拿了一把光刀一般。

  他试着侧着刀刃在手指上轻轻一抹,竟然割出了一道殷红的伤口,傅冲赶紧缩手。这短刀竟然如此锋利,稍有凸起之处,就能吹毛断发。

  再看那短刀,粘上了血迹,却在刀刃处凝聚成珠,滴落到地上。

  这刀,竟然是滴血不粘。

  好一把刀!傅冲有些爱不释手,把玩了一番,才还刀入鞘,拿起匣中书信。就见封皮写着:“吾儿傅冲亲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