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再是那个呼风唤雨的大小姐了,明天开始,她就是那个被人呼风唤雨使唤来使唤去的人了。
命运或许就是喜欢这样戏弄人吧。
她闭上眼,想赶快入睡,因为从明天开始,她就要和睡懒觉的生活说拜拜了。
这一觉,她睡得很沉,第二天早上恋恋不舍的从床上爬起来洗漱,就连家里的佣人们都没有起床,她就已经准备好去打工了。
荣耀爵果真在5:10的时候出现在了墨家门口。
眼眶下淡淡的黑眼圈让慕容晨枫看了心疼不已。
“干嘛要来接我,你明明可以在家继续睡。”慕容晨枫看着窗外太阳初升的景色。
“睡不着。”荣耀爵简明的说出了答案。
“明天开始,早上我自己去吧,你晚上来咖啡厅接我。”慕容晨枫看着他专注开车的侧脸。
“不行。”荣耀爵缓缓踩下了刹车。
“你开着这么好的车送我去打工,你觉得这像话嘛?”慕容晨枫随便找了个借口。
但荣耀爵是真的赞同这个看法:“那我等会儿去定一辆一般的车。”
“别闹了,那不是钱嘛?早上你别送我,我自己走过去就好,你晚上来接我就行了。”慕容晨枫是真的心疼荣耀爵这样子陪着自己瞎折腾。
商讨到最后,两人妥协,每天中午慕容晨枫陪荣耀爵吃午饭,下午下班后必须准时准点给荣耀爵打电话,晚上9:00荣耀爵准时出现在咖啡厅坐等她下班。
在荣耀爵不舍的目光下,慕容晨枫还是进了超市的员工入口。
“我是新应聘来的,要做些什么?”慕容晨枫有些不知所措。
“这样啊,那你现在这边蔬果区做吧,这边忙不过来了,你去帮着他们挑菜,然后打包,称重。”一个领班一样的女人指挥着大家做事儿。
“好。”慕容晨枫转过身,看着好几框的青菜,等着挑拣、称重。
以前自己就连厨房都很少出入,现在竟然要做这些,她叹了口气,蹲了下来,一个一个的挑着。
“来,让一让,让一让!”一个魁梧的男人拉着一车的生猪肉走进来,慕容晨枫急忙跟着众人退闪到一边。
一阵轰隆过后,她又重新蹲在地上挑拣这青菜。
她突然觉得手背上痒痒的,本以为是对什么过敏,结果看见一条青虫正在她的手背上缓缓蠕动着。
慕容晨枫吓得惊叫着跳了起来,急忙用力甩手。
花容失色的她引来了许多人的注意。
当她意识到大家都在看他的时候,她有些尴尬,急忙低头继续做事儿。
以前的她最喜欢被人瞩目,可是自从发生了那么多事儿后,她甚至希望自己是空气,不会被人注意到。
摘好青菜后,她觉得有些无事可做,但距离下班还有一个半小时,她就开始哪里忙不过来就跑去哪里。
这是个相对小型的社区超市,里面有些乱。
卖猪肉的那对夫妻养了一只凶悍的博美。
慕容晨枫天不怕地不怕,就是怕这些动物。
可偏偏那只博美又没有拴绳子,跑了出来,在慕容晨枫的脚后跟闻了又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