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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第四章:塞河


  元朝位于地球大陆西边,虽地域辽阔但资源不是非常富饶,但元朝却有整个大陆最大最好的坊市——塞河坊市,在元朝东面,几乎占据了元朝三分之一的土地,但却不受元朝的管辖,这里是自由的乐土,这里没有贵贱,没有等级,只要你遵守它们定的规矩,你就可以受到保护,因此这里又是亡命之徒的避难所,汇集了四面八方各色各样的人,所以成就了“天下第一坊”的塞河,这里贩卖的网罗了天下所有稀奇古怪的物品,童叟无欺,只要你有钱,你在这里甚至可以买到绝世珍宝。

  坊市内商品繁多,有丹药、兵器、符篆等物品在这里贩卖,符篆的稀有是可以让灵者都眼红的存在,但在这里,你能够买到,因为坊市中央有整个大陆最大的拍卖行——塞河商盟,其背后的势力神秘莫测。塞河坊市因塞河商盟出名。

  临近寒冬,人们都开始兜卖自己一年的收获,或是杀人越货之物,或是机缘巧合之物,无论是干净的不干净的,只要是进了塞河坊市就都是净得。这几天里塞河的人数达到了顶峰,看起来就是个大着肚子的孕妇。

  洛云天一路上不停的在各种摊贩前停留,打量,若不是穿着华丽分明是个乡里来的。他每个摊子都是看上几眼就又摇摇头离开,搞得摊主们一头的雾水。洛云雅小手背在身后相牵在一起,马尾在小脑袋后面一晃一晃的像一个摆钟,撅着小嘴看着正热火朝天搞价的洛云天:真是个粗心的男人,和这么漂亮的妹妹逛街,可只顾着自己买东西,也不管管我,要是被人贩子拐走了怎么办,一点儿也不绅士。就说洛云雅的修为哪个人贩子敢打她的注意,那不是自找没趣吗。

  “雅儿,你过来。”

  洛云天站在一个买装饰品的小摊前招着手呼洛云雅过去。

  “怎么了,云天哥哥?”洛云雅斜着精致的脑袋,眨着蒙有水雾的眼睛,像是下过雨的晴天和被风吹起的蓝色丝绸,灵动漂亮。

  洛云雅很享受能与洛云天在一起的日子,以前总觉得时间还很多,两人会永远在一起,可当知道就要分别不免抱怨时间过得太快。她非常依赖洛云天,从小到大一直是这样。洛云天很少会给她买东西,她也从不主动向洛云天索要什么物件,可马上就见不到了,她想买一件可以代替洛云天陪伴自己的东西。

  这样,等历练的时候就不会觉得孤独了。

  洛云天手里拿着一血红一精蓝的一对手链,手链是十几个珠子串在一起,珠子上雕刻着完美的花纹,由一根水晶丝连起来。

  “雅儿,觉得怎么样啊。”

  洛云雅感受手链,手链散发出些许凉意,她取起红色手链,一红一蓝两个手链竟发出“嗡嗡”的声音,蓝色的手链从洛云天的手里飘起来与洛云雅手里红色的手链吸引一起,产生轻微的波动。两条手链仿佛活物,像一对爱人,相互吸引,振动共鸣。虽然品阶不高,连器都算不上,但像这种泾分雌雄的小物件却是难得。

  “嗯,挺好的,”她心里还是很喜欢这条手链的。

  “云天少爷是否看中了这条手链,”一个小厮模样的男人弓着背站在洛云天身侧。

  其实洛云天刚才就注意到这个男人了,还以为是顾客,没想到会是摊主。他这么一说,洛云天的目光移在了他的身上,小厮穿着一件深青色的布衫,背后用银丝绣着两个豪迈狂放的大字“塞河”,左胸是用金蚕丝绣制的侧面的狮子头,狮脖子出有一个黑色的“南”字。

  洛云天记不得这是哪家的商号,不过敢在胸口绣狮子的,背景铁定不简单。

  小厮也是心细,看出了洛云天眼中的疑惑,“小人是塞河商盟的外商。”

  小厮在没有多说,洛云天也能读的懂“塞河”二字的分量。外商的名,无不是手中之物得到塞河商盟认可,获得长期贩卖权且不用上税的人。

  “嗯,”洛云天的确打算买下这对手链,一则是因为看着顺眼,二则是因为这对手链泾分雌雄,正好可以与洛云雅一人一条。

  “老板,这对手链怎么买?”

  “五十白晶。”

  白晶。

  古纪地球,整的大陆流通货币为一种有色晶体,是非常稀有的矿藏,物以稀为贵,其价值不言而喻。而且晶石中蕴含的一丝神秘的力量有提升肉体强度和精进修为的作用,这种晶体不像丹药,没有丹药那种霸道的药力和几乎完美的吸收力,与丹药相比宛若鸡肋,可它具有一切辅助资源所没有的优势,炼化后没有杂质,对身体没有丝毫的副作用。

  这种晶石一共有五种颜色:一百颗白晶等价于一颗黄晶;一百颗黄晶等价于一颗蓝晶;一百颗蓝晶等价于一颗红晶;一百颗红晶等价于一颗紫晶;一百颗紫晶等价于一颗黑晶。黑晶的稀有和灵者的稀有是一样的,仅仅限于传说。

  像洛家这一代年轻人中,就只有洛云天,洛云雅和小时候只见过几面的姐姐洛舞殇三个嫡系,洛舞殇在洛云天小的时候就自己脱离家族闯荡了,至今没有音讯,没有旁系的洛家,他们两个作为家族的新鲜血液,可以每月在家族领一颗蓝晶,相当于一万颗白晶,这等数量已经是其他家族一名大长老三个月的供奉。

  五十个白晶若换成其他人一定会肉疼一番,但对于洛云天来说也只是“区区五十白晶”而已。

  洛云天从纳戒中取出一个有洛家烙印的锦袋交给小厮。小厮也不清点直接收起来。

  “也不点点?”洛云天很欣赏小厮的做法,这种生意人是聪明的,不想飞黄腾达都难。

  小厮笑着,眼旁有几条明显的皱纹“洛少乃是镇国府的公子,区区五十白晶也不屑欺骗我这种小摊小贩。”

  说到底还是镇国府这个庞然大物起了不少作用,在这个崇尚武道的世界,权利和金钱应该是第二件能让人高人一等的东西了。洛云天也乐得有这么个庞然大物的存在。

  洛云天牵起洛云雅的胳膊将红色的手链戴在她的手腕上,洛云雅的手腕白的像雪一样,皮肤光滑的好像丝绸,红色的手链反衬她的手腕有些粉红,与她红色的裙子切合。洛云天将蓝色的手链戴在自己的手腕上,两条手链闪着相对颜色的光,振动的吸引他们的手碰在一起。

  一丝凉意自手链传出,进入洛云天和洛云雅的各个经脉循环一周后随鼻息而出,身体在经过一阵凉意后竟开始发热,甚是神奇。更神奇的是他们隐约可以感知到对方的心态和想法。

  “这对手链,不简单。”怪不得卖的这么贵,平常的人绝不会花那么大的钱买这样一个只可观赏没有一点卵用的东西,只是没想到原来暗藏玄机。

  洛云雅微微点头表示同意,心里更加喜欢这条项链。

  洛云天皱眉又很快舒展开来,眼神小心翼翼的扫过街道。

  “应该有什么故事吧。”

  “这个,”小厮想了想,“洛少爷可否听过丈八狼蛛。”

  丈八狼蛛吗?

  到也不是个稀罕物。洛云天看了一眼手链:那种生物,也只能做成手链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