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买卖和货款支付本来是发生于商户买方和卖房之间的民事行为,然而由于以下几个原因就可能导致物流托运代收款业务了。要么双方是初次发生交易,彼此之间都不信任;要么是货款数目较小,买方考虑机会的成本不愿到银行打款;要么就是比较偏远,去银行打款不方便等这几个主要原因。r
目前物流托运行业代收款的现状是错综复杂的。第一: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包括商户与物流业主之间的代收款委托关系,物流专线两头经营者之间的委托关系,商户双方之间的买卖关系。第二:代收款签订正规合同的基本不存在,因额度小,当物流业主拖延放款时,商户很少能拿起法律武器去保护自己的利益。第三: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也存在这物流经营业主违约不付款就放货的庆幸。第四:代收款一般也不是款到就发放,而是自行定期约定发放。第五:代收款不是一次性发放完毕,而是犹如挤牙膏一样分批次。第六:物流业主在利益诱惑下不甘心仅仅获取沉淀资金的利息,儿时将资金挪用用作其他营利性或者购房购车或从事非法活动。第七:存在物流业主垫付货款同样被商户欺骗的情形。这些综合的关联,也容易催生物流业主挪用代收款后无力偿而卷款逃逸了。r
我一直运作短途线路的货运运输,对于代收款接触并不多,所以也没有挪用代收款的现象了。当时因潍坊线路刚刚开拓,都是陌生的客户多,基本不存在代收款现象,但是合作伙伴的泰安线路经营时间长,代收款相对多些了,在我呆的那一段时间,一直不间断有来索要代收款的,他们那些代收款基本都是被合作前期被合作伙伴挪用了。在那段时间,我接了一个客户需要4.2米车直接跑上海的一个业务,因驾驶员年轻,不熟悉路,就把我抱上车,借以增加他们的底气了。在我出发前行的时候,有一票近2万元的代收款业务是我经手的,我担心他不改从前的习气,告诫他一旦款收回来,要及时归还人家,万万不可随便动的。在他拍着胸脯说一定不会的时候,我仍然感觉不踏实,又给泰安那边去了电话,让代收款绝对不能随便动的。当我一个礼拜返回货栈的时候,我随口问,那个款还了吧,他说还了,我也就信了。大约又过了近半个月时候,人家来电话正好是我接听的电话,人家问那个代收款什么时候能回来啊?我斩钉截铁的说,不是已经给了吗?对方说什么时候给的啊,根本就没有收到啊。我马上把合作伙伴喊来,证明此事,他吱吱唔唔我刹那明白了。当时我火冒三丈,连最起码的信任都不复存在,还何谈合作呢?当时我是气急败坏的,我命令他马上有多少先拿出多少,没有商量的余地,当时他已经拆东墙补西墙出去绝大多数了,最后他凑了5000来元的样子,其他的我又借贷一下,把代收款还上了。r
经过此事,我心灰意冷,感觉没有合作的必要了,这样做事根本没有任何意义的。也就在那次事件后的一个月,我搬离了合作也就3个月时间的泰安货栈了,昙花一现就这样结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