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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瓦哈卜派运动与早期沙特国家(2)


  罕百里学派是伊斯兰教法学派之一,与哈奈斐学派、马立克学派和沙斐仪学派并称为逊尼派四大正统教法学派。罕百里学派在9世纪由巴格达人艾哈迈德·本·罕百里始创。艾哈迈德·本·罕百里是著名的教法学家沙斐仪教长的学生,在学习教法原理的过程中,以治学严谨而享有盛名,被誉为“严格遵守圣训的人”。以艾哈迈德·本·罕百里的名义编纂的圣训集《穆斯纳德》,共包含28000条圣训,是罕百里学派形成的标志。罕百里学派承袭麦地那学派和马立克学派的法学传统,恪守《古兰经》的字面经文和“圣训”的法律条款,将《古兰经》和“圣训”视为不谬的法学原则,认为《古兰经》作为教法的首要渊源,在制定教法、裁决律例时具有绝对的、至高无上的地位,故而罕百里学派在四大教法学派中又称“经典派”。罕百里学派认为理性判断和公议类比不足凭信,反对以个人意见推断教法问题,否认一切形式的类比推理,尤其反对穆尔太奇勒学派的“意志自由论”,并且拒绝接受艾什尔里的教义学主张。罕百里学派还坚持正本清源,恢复伊斯兰教的本来精神。罕百里学派是伊斯兰教法学派中保守主义的主要代表,具有明显的复古倾向。艾哈迈德·本·罕百里曾经以其渊博的学识和虔诚的信仰得到穆斯林的广泛崇敬,12世纪,罕百里学派一度兴盛,以巴格达为中心,流行于伊拉克、叙利亚和伊朗。但是,其后罕百里学派却由于守旧和刻板,在伊斯兰世界影响甚微,其追随者寥寥无几。

  14世纪,著名的伊斯兰学者伊本·泰米叶毕生执著于研究早期伊斯兰教的正统思想,对逊尼派四大法学派的教法学说进行深入分析,并继承和发扬了罕百里学派的教法学说。伊本·泰米叶一生著述颇丰,流传下来的论著多达60余部,涉及对《古兰经》和“圣训”的研究与注释、教法学、哲学、逻辑学、伦理学,以及对各教派学说的批判等广泛内容。伊本·泰米叶认为,自中世纪以来,由于伊斯兰教受到希腊哲学、基督教、佛教、琐罗亚斯德教和新柏拉图主义等外来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影响,穆斯林世界出现了崇拜圣徒、朝拜圣墓、祭祀自然物等多神崇拜和异端思想,从而背离了“安拉的正道”。伊本·泰米叶特别强烈地反对苏菲神秘主义和对圣徒圣陵的崇拜,坚决抵制苏菲神秘主义的泛神论倾向。伊本·泰米叶遵循罕百里学派的法律传统,明确提出了“回到《古兰经》和‘圣训’中去”的口号,强调《古兰经》和“圣训”是伊斯兰法的唯一源泉和立法基础。他主张复兴早期伊斯兰教的原旨教义,恢复《古兰经》和“圣训”的真正精神以及萨拉夫(即伊斯兰教最初三代)的传统惯例,坚持伊斯兰教“认主独一”的根本信仰。他认为《古兰经》是信仰的最高准则,对其注释要严格而精确,不能妄加推测和穿凿附会。他提出除遵循《古兰经》和“圣训”外,不能信奉任何权威,他反对凯拉姆学派、苏菲主义和其他学派离开“认主独一”教义的任何“创新”,认为只有坚持“认主独一”才能使四分五裂的伊斯兰社会重新统一。伊本·泰米叶强调教法学家在创制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认为教法学家是“先知的继承人”。他反对经院化的教义和教法研究,主张采用大众化的语言,以通俗易懂的道理解释经典。伊本·泰米叶还提出独特的政治学说,他强调权力具有相对性,反对传统政治理论中关于哈里发应出自古莱西家族的观点,从而否认了家族世袭统治和阿拔斯王朝极力鼓吹的“君权神授”理论。他承认早期四大哈里发的正统性,认为哈里发只有经过民主选举,才符合伊斯兰教关于穆斯林人人平等的原则。伊本·泰米叶重视权力和秩序在国家统治中的辩证作用,追求以强权维持秩序,以秩序保障民生福利并实践教法的政治理想。伊本·泰米叶认为,伊斯兰国家的政府应对温麦负责以实施教法,温麦依赖安拉以支持实施教法的政府。这一理论既为统治的合法性也为革命的合法性提供了教义的和理性的依据,因为服从执行教法的政府和反对异端及偏离教法的政府同样都是穆斯林的义务。这种理论为伊斯兰政治学说注入新的活力,后来成为伊斯兰复兴运动意识形态的理论基础。近现代的伊斯兰复兴思潮和运动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伊本·泰米叶思想的影响,他被称为“罕百里教法学派的权威”和“伊斯兰世界激进主义的先驱”。

  伊本·瓦哈卜的思想与罕百里学派伊本·泰米叶的思想一脉相承,瓦哈卜派是罕百里学派中的极端派别。伊本·瓦哈卜通过对罕百里学派各种教法典籍和伊本·泰米叶著作的研读,在对阿拉伯半岛社会现状进行认真思考之后,创立了瓦哈卜派教义。瓦哈卜派教义以伊本·泰米叶的复兴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教法方面沿袭罕百里学派的法律传统。伊本·瓦哈卜撰写了《认主独一论》、《信仰基要》、《伊斯兰教三要素》、《先知正道简述》、《疑难揭示》、《教律来源言论集》和《注释大全》等一系列具有代表性的著作。这些著作阐释了伊本·瓦哈卜的基本观点及其学说的渊源,奠定了瓦哈卜派教义的基础。伊本·瓦哈卜还撰写了《大罪论》、《伊斯兰的荣誉》、《精粹要义》、《四原则》等著作,其写作风格简朴,行文简单、内容明确、论述清晰,适合阿拉伯半岛上文化水平较低的普通民众。伊本·瓦哈卜的著作为他所倡导的瓦哈卜派宗教改革运动提供了丰富的理论依据和舆论准备。

  伊本·瓦哈卜神学思想的核心是严格坚持一神崇拜的信仰原则,坚决反对多神崇拜和异端邪说。伊本·瓦哈卜主张正本清源和返璞归真,强调伊斯兰教的根本信仰“认主独一”,强调安拉是唯一的创造者、主宰者、毁灭者和受崇拜者。瓦哈卜认为现在的伊斯兰教已经堕落,必须恢复伊斯兰教在创立初期的纯洁性和严格性,反对异教思想对伊斯兰教的侵染。伊本·瓦哈卜提出,偏离正道的宗教异端包括以下诸种行为:遇到灾难时向安拉以外的受造物祈祷,向安拉以外的受造物求助,通过先知或圣徒祈求安拉的喜悦,祈求安拉以外受造物的保护,以安拉以外的受造物名义起誓,参拜坟墓和向亡灵祈求。伊本·瓦哈卜严厉抨击当时在阿拉伯半岛腹地流行的诸如迷信精灵之类的非伊斯兰教的崇拜形式,把它们看做是伊斯兰教的腐败和堕落。伊本·瓦哈卜主张净化伊斯兰教,否认安拉与信士之间存在任何形式的中介环节,禁止祈求所谓的圣徒或亡灵的佑护,要求摒弃穆斯林宗教生活中的陋习恶俗,将崇拜圣徒和圣墓以及向圣徒献祭的宗教习俗视作异端。伊本·瓦哈卜强调恪守宗教功修和交纳天课的必要性,号召对背离经训者发动圣战。在伊本·瓦哈卜看来,真正的伊斯兰教已经被世人所遗忘,由此导致精神的堕落、政治的混乱和经济的萧条;净化信仰、清除异端和恢复伊斯兰教的本来面目,是使世人摆脱沉迷于罪恶的必要途径。

  伊本·瓦哈卜在教义学方面主张接受《古兰经》和“圣训”中关于安拉的描述,反对人为的解释和猜测。伊本·瓦哈卜认为,描述至高无上的安拉,要用安拉及其使者穆罕默德所作的不曲解、不渎神、不变形、不比拟的描述,不允许否定安拉自我描述的那些属性,不允许用受造者的属性来比拟安拉的属性。伊本·瓦哈卜反对脱离经训的任何“标新立异”,反对将理性置于经训之上,批判苏菲派对《古兰经》的隐秘解释,反对用异教的观点注释《古兰经》。在教法学方面,伊本·瓦哈卜强调《古兰经》和“圣训”是立法的源泉,将《古兰经》和早期真实的“圣训”作为穆斯林信仰、立法、道德和个人行为的最高准则。伊本·瓦哈卜承认四大教法学派的教长是逊尼派正统学说的建立者,也承认14世纪的宗教学者伊本·泰米叶和伊本·卡伊姆,但是反对随后的所有教法理论和实践。伊本·瓦哈卜反对因袭传统和盲从中世纪的教法学家和宗教权威,他主张一切应回归到《古兰经》本来的精神,倡导以罕百里教法学派的学说行教治国。

  伊本·瓦哈卜努力重建伊斯兰法的神圣地位,主张用伊斯兰法治国,倡导社会的伊斯兰化,要求穆斯林严格履行教法规定的各项宗教功课和义务,强调按时礼拜和交纳宗教课税“宰卡”。伊本·瓦哈卜倡导穆斯林皆为兄弟,不分氏族、种族和贫富,在安拉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伊本·瓦哈卜主张整肃社会风尚,净化信徒的心灵,革除社会的弊端,严禁高利贷盘剥和商业贸易中的巧取豪夺,要求埃米尔和贵族善待奴隶、仆人和雇工。禁止饮酒、吸烟、赌博、腐化、堕落、奢侈和淫秽,反对宗教仪式中的音乐和舞蹈内容,禁止穿着绸缎和华丽服装,禁止佩戴金银珠宝等首饰。瓦哈卜派反对使用念珠、吟唱、高声诵读、舞蹈和齐克尔(狂热的集体礼拜),而这些习俗都是苏菲派宗教实践的重要内容。

  与此同时,伊本·瓦哈卜承袭伊本·泰米叶的政治思想,在坚持安拉独一的信仰原则基础之上,强调宗教与国家的同一性,强调宗教是国家的基础,国家是宗教实践的保障。瓦哈卜派具有明显的极端倾向,认为拒绝该派思想的穆斯林皆为卡菲勒(即异教徒),犹如查希里叶时代的多神崇拜者。相比之下,瓦哈卜派对持一神信仰的犹太人和基督徒较为宽容。瓦哈卜派因此区别于伊斯兰世界的其他教派,后者对不同派别的穆斯林表现为普遍的宽容色彩。先知穆罕默德时代的宗教实践,即宽容“有经典的人”而苛求多神崇拜者必须放弃原有信仰和皈依伊斯兰教,构成瓦哈卜派极端倾向的历史依据和理论源泉。

  伊本·瓦哈卜自称其宗教改革运动为“陶希德”(即唯一神论),以“陶希德”的旗帜消除穆斯林之间的分歧,要求穆斯林停止部落仇杀和自相残杀,并团结一致共同对敌。瓦哈卜运动的追随者称“穆瓦希德”,意为一神崇拜者或认主独一者。伊本·瓦哈卜要求穆斯林响应他的号召,对不遵从瓦哈卜派原则的人进行圣战。宗教狂热构成瓦哈卜派的显著特征,圣战则是瓦哈卜派宗教狂热的外在形式。伊本·瓦哈卜与其追随者通过严格的宗教仪式建立起密切的主从联系,致力于圣战是瓦哈卜派的首要宗教义务。伊本·瓦哈卜的宗教政治思想包含回归传统和批判现实的双重倾向,其实质在于借助回归传统的外在形式,批判现实的宗教秩序,回归宗教传统成为否定现实秩序的理论依据。瓦哈卜派倡导的宗教革命,即反对圣徒崇拜、夷平圣墓和否定现存的宗教秩序,构成18世纪阿拉伯半岛社会革命和政治革命的先导和理论工具。

  瓦哈卜派反对土耳其化的伊斯兰教已经超出了宗教的领域,具有军事-政治的性质,这是阿拉伯半岛国家地位与奥斯曼帝国统治权力相互抵触的历史现实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反映。伊本·瓦哈卜宗教政治思想的主旨是反对奥斯曼帝国对阿拉伯半岛的统治和一切外来势力的侵略。伊本·瓦哈卜认为,正是由于伊斯兰教的腐败和堕落,才导致阿拉伯半岛的混乱和分裂,阻碍了半岛的团结和统一,造成异教徒奥斯曼人对阿拉伯半岛的入侵。伊本·瓦哈卜通过反对迷信圣徒、毁坏圣墓和推倒圣树,来破坏阿拉伯半岛政治分裂的意识形态和宗教基础。通过去除各绿洲分别信奉的圣墓,绿洲的贵族阶层不再各自为政,并且失去了来自圣墓朝觐的财政收入。通过信仰瓦哈卜派原则,宗教课税“宰卡”成为国家合法而稳定的收入来源。瓦哈卜派强调罕百里法学派,否定创制的原则,反对奥斯曼帝国的官方学说即哈奈斐派。瓦哈卜派虽然并未直接攻击苏菲派,但其主张正本清源、回归经训和崇尚早期伊斯兰教的宗教实践,无疑从理论上否定苏菲派的诸多信仰原则。瓦哈卜派教义通过禁止烟草、丝绸服装等违反伊斯兰教的行为,表达了纳季德人对奥斯曼贵族生活方式的反对。伊本·瓦哈卜时代,阿拉伯半岛普遍存在着反对奥斯曼帝国统治的社会倾向。“阿拉伯人坐在哈里发席位的日子就要到来。我们无法继续容忍篡权者的压迫。”伊本·瓦哈卜谴责奥斯曼帝国统治者腐化堕落和助长“异端邪说”,欺压和掠夺伊斯兰国家,其统治完全背离了伊斯兰教,因此不承认奥斯曼苏丹具有伊斯兰教领袖的地位。伊本·瓦哈卜还公开提出只有阿拉伯人才能肩负起恢复伊斯兰教纯洁性的使命,主张用圣战的方式争取阿拉伯半岛的统一和阿拉伯民族的独立。瓦哈卜派的兴起意味着对奥斯曼帝国宗教秩序的挑战,在某种意义上,瓦哈卜派运动成为阿拉伯半岛广大民众反抗奥斯曼帝国的统治和实现民族独立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