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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第四章 二两猪肉


  完了,被张飞厌恶了!

  刘备心惊,这是开什么玩笑,我堂堂刘备居然被张飞厌恶,天底下哪里有这样的道理。

  不行了,看来我刘备刘玄德,必须使用自己的大招了。

  “且慢!”刘备叫住张飞,声音浑厚,令张飞不禁止步,转过头来,没有好气的说道:“大耳朵,你有何话要说?”

  “备创建义勇军,替我兄弟讨回妻子,只不过是举手之劳,备心中所想,其实是率领着这我涿郡的儿郎,以一当十,讨伐黄巾,兴复汉室,让我大汉百年承平!”刘备一席话说完,传到张飞的耳朵里,张飞虽然愣的一言不发,但是看向刘备的目光,却已经完全变了色,脸上对刘备的不屑,也露出了一丝明显的钦佩。

  “趁胜追击。”刘备想到,趁着张飞变了色,一举拿下他,刘备鞠了一躬:“张屠,我乃中山靖王刘胜之后,汉孝景帝阁下玄孙,刘备刘玄德。”刘备说话间,脸上已经露出了一丝不寻常的诡诈。

  “汉室宗亲?”张飞转过头来,惊喜的笑道:“你说,你姓刘?”

  “怎么?张屠,我刘备在涿郡也算是个风云人物,没少在你这买肉,你倒是不认识我。”刘备心想,刘备的招牌自己居然没有节操的用了,不过这招牌真是好用。只是刘备能用的招牌,也就只有汉室宗亲一条了。

  “我张飞平时不爱和混混打交道。”张飞忍不住脱口而出,刚说完,他便意识到自己失言,连忙笑着改口道:“不是,刘备,你是汉室宗亲,而且心系天下,像你这样的人,根本不能算是混混,应该算是英雄,俺老张听说评书的人说了,高祖以前也是个混混,但是心系天下,照样建了我大汉,老张以前失言看错了人,见谅哈。”

  张飞说完,一把揽住了刘备的肩膀:“走,跟老张去喝一杯,今天就不卖肉了,反正这肉叫我底下的小厮来卖。”

  刘备心中欢喜,这张飞算是拉拢住了,但是还是想起了今天答应甘梅买肉回家,于是说道:“可以是可以,张屠,我还是要买你二两肉,今天我卖草鞋赚了些钱,拙荆与老娘在家都等着吃肉呢。”

  “诶,刘兄是大英雄,与俺老张神交已久,别说二两,就是这一桶肉,我也让给你了,俺老张家不缺这点肉钱。”张飞爽快的回答道。

  “别说了,就二两,可别把我拙荆喂的太胖了。”刘备笑道。

  “也是,也是。”张飞点了点头,回到肉铺前,抓着一把肉砸入框中,递给自己的小厮:“你拿这肉送到刘兄家中,给他妻子老母。”

  “是。”小厮接过肉,便走了。张飞一把拉住刘备的手:“刘兄,走,日头正高,陪俺老张喝酒去。”

  “好,今天定要与张兄一叙。”刘备笑着和张飞并肩而行,前往城西酒楼。

  那小厮来到刘家,冲着里面喊:“刘备妻子,在不在?”

  “谁啊,有事吗?”甘梅刚才一直在择菜,小厮来喊,她连自己已经乱了的发型都不整理,匆忙来到了院门口,只是她这幅衣衫不整的样子,倒是有几分意外的柔美。

  小厮愣神,竟看的痴了,甘梅又重复的问了一遍:“有事吗?夫君马上要回家了,我还要炒菜。”

  “哦,有事,有事。”那小厮回过神来,将一小筐肉和一大筐草鞋递给甘梅:“这是刘备的东西,他和我家老大张屠喝酒去了,说中午不回家了,让我把这一筐草鞋和肉带回来,让你和他老母好好吃。”

  “哦”甘梅神色黯然的低下了头:“他又去和那群朋友厮混了。”

  “什么叫那群朋友?”小厮一听见甘梅说这话,便来劲了:“张屠带着刘备混,那还不是吃香的喝辣的。”说完,小厮见甘梅的脸更阴的厉害,赶紧转头走开,免得在这找不自在。

  甘梅满脸不高兴的回到屋里,刘母也看见了她那副表情,嘟囔道:“怎么了,一脸晦气样。”

  “哦,没什么。”甘梅抡起脸上的乱发,清洗小厮递过来的二两肉:“娘,玄德买了肉回来。”

  “那你快点炒菜,玄德呢,叫他一起来吃饭。”刘母拎着井水走了过来:“你别洗菜了,我来吧,你快去烧水,玄德累了一天了,,打点水给他泡脚。”

  “娘,玄德不回来,和城西张屠喝酒去了,娘你别管他。”甘梅把刘母拎着的井水放到一边:“娘您就休息去吧,今天儿媳给您做菜,就我们两吃。”

  “好吧。”刘母叹了口气,去饭桌上等着吃饭了:“这孩子,天天瞎混。”

  刘备和张飞来到酒楼,张飞点上两壶酒,摆了四菜一汤,道道有肉,刘备看着这些菜,是一言难尽。

  说实话,肉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自己重生不过一日,这么几道菜对自己谈不上多大的诱惑,但刘备的记忆他记得清清楚楚,像肉这种东西,自己一年也吃不上几次,上次一家人一起吃肉是两个月前,自己虽然兄弟多,但多半都是小混混,绝大部分比自己还要穷,带着他们出去平事还行,要他们拿钱贴补自己,那是做梦。

  像自己这样的,好歹会编个草鞋,算是有一技之长,那年头鞋子这种东西难做,加上鞋子质量不好,所以干这行生活还算过得去。

  但是刘备知道,这样不堪的生活相比别人,如果排除豪门贵族,只计算寻常百姓的话,刘备这样的生活,已经算是顶层的了。

  在这个年代,百姓们生活朝不保夕,逢年过节也吃不了一次肉的大有人在,更多的是连活命的饭都不吃起,在当时阶级分化贫富悬殊已经达到极致的时候,刘备这样的生活条件已经算是底层百姓中的人中龙凤了。

  所以可想而知,这么一顿道道有肉的酒菜,该有多难得。

  刘备探出筷子,却迟迟不能下筷,如果自己重演历史或者比历史上混的更好倒好说,可实际上自己根本没那么大的把握,如果自己终生是个白丁,这顿饭是不是自己人生中最后的也是最奢华的一顿饭,可就难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