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又说:“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据孟轲所说,杨朱的“为我”和墨翟的“兼爱”都趋于极端,是两端。他要在两端之间取一个“中道”,这就是所谓“执中”。孟子认为“执中”比较好一点,但“执中”必须“有权”,不然还是执着一个固定的规范。孟子接着说:“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这就是说,“中”并不一定是在与两个对立面的等距离的中心点上,也并不是老在一个点上。是随着具体情况(时)而变动的。
这就叫“时中”。
孟子还说:“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权”就是对于“礼”的灵活运用。跟“权”相对的是“经”。
孟子说:“君子反(返)经而已矣。经正则庶民兴;庶民兴,斯无邪慝矣。”他认为“经”是主要的,但在应用上可以灵活变通,这就是所谓“权”。“权”的作用,是维护“道”。对于“道”如果不灵活运用,反而有害于“道”。这就是“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权”
也就是所谓“时中”。
《中庸》说:舜“执其两端而用其中于民”。这句话后来简化为“执两用中”,常常被儒家所引用。朱熹注说:“盖凡物皆有两端,如大小、厚薄之类。于善之中又执其两端,量度以取中。”仅只就两端“加以量度而取中”,这样避免过左或过右从而做事适度。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权变”与“时中”有相通之处,也有细微差别。“时中”是掌握“中”的历史辩证原则;“权”是对一切事物是否合于“中”的权衡判断的具体方法和操作过程。
“权变”与“时中”在具体运用过程中,有两个明显的特点。
首先,孔子要求在不违背大原则(礼)的条件下,对具体情况要做具体分析。“子曰:‘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拜下,礼也;今拜乎上,泰也。虽违从,吾从下。”“麻冕”礼和“拜下”礼都是从前的礼,被今天的人们改变了。改了的礼在今天看来是正确的,就赞同他;改得不好,改了的礼在今天看并不正确,而原来的礼倒仍有正确性,那就反对不正确的改变而仍坚持原来的礼。这里“时中”
和“权”的思想是十分明显的。所以,孔子一生,既坚持“先王之道”
或“礼”的基本原则,又能根据具体情况做一些适当的“损益”—
“可与权”,从来不固守某一固定不变的模式。他既重“立”,又尚“权”;既守“贞”,又“不谅”;既乐“山”之“静”,又乐“水”
之“动”,力图兼顾原则性与灵活性。
《孔子家语》中的一段记载,似乎更能体现孔子的“权”、“时中”
的思想:“子贡观于蜡。孔子曰:‘赐也,乐乎?’对曰:‘一国之人皆若狂,赐未知其乐!’孔子曰:‘百日之劳,一日之乐,非而所知也。’”
蜡祭原是原始社会的一种祭祀活动,但作为风俗习惯仍然保留下来。
蜡祭之日,男女老少载歌载舞,那种节日狂欢的气氛和孔子平时讲的“礼”和“中庸”显然是相悖的。子贡根据老师言谈举止皆合乎“中庸”的要求,认为“一国之人皆若狂”是“过”的失礼行为,子贡以为“未知其乐”的回答,老师定会满意,结果却挨了批评。因为在孔子看来,一时狂欢固然是“过”,可是在百日劳后一日之乐的时候,“狂欢”本身的性质也因时间条件的变化而发生了转化,已不再是“过”,而是“中”了。对于具体情况做具体分析,才能把握住事物的性质,从而正确地认识它,这也就做到“时中”。
其次,在事物的诸矛盾中,注意探究和判断矛盾的主要方面,从而把握事物的本质和主流,这也是要在“权”和“时中”的运用过程中所应把握住的。这一点可以从孔子对管仲的评价上明显地看出来。
《论语·宪问》中载:“子路曰:‘桓公杀公子纠,召忽死之,管仲不死。’曰:‘未仁乎?’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
子路、子贡二人都认为“管仲不仁”。而孔子从两点看问题,他既看到管仲的缺点和错误,又看到了管仲一生的功劳,而且根据管仲一生的表现和当前历史的发展,权衡了两个方面的轻重,认为管仲的不知礼,不节俭,当属小节问题;而对天下、民族、人民的贡献才属大节,是管仲一生的主流和本质,从而对管仲做出了正确的亦即“中庸”的评价。
这种“权变”与“时中”的中庸形式,对今天的管理者及管理方法,仍有其指导意义。平常人们所说的看问题办事情要“抓住牛鼻环”、“掌握火候”、“把握分寸”、“适可而止”、“不要一刀切”等等,实际上都是“权变”、“时中”的应用。
众所周知,矛盾是无处不在的,如何在矛盾的两端创造性地寻找出平衡点,使矛盾双方的关系不破坏,问题还能得到解决呢?这就是中庸之道所要探讨解决的任务。但当矛盾双方发生尖锐对立,在不可调和的特殊状态下又怎么处理呢?那只有坚决革命,打破矛盾双方尖锐对立的状况,在新的基础上建立新的矛盾共同体。换言之,该革命的时候一定要革命,不该革命的时候坚决不革命,原因是革命的代价太高。谁说儒家不主张革命?孟子就主张革命,有人对他说,儒家不是讲社会秩序吗?那么商汤杀夏桀、周武王杀商纣王,是不是犯上作乱?孟子讲,这不叫犯上作乱,这叫诛杀独夫民贼,叫“汤武革命”。
为什么?矛盾的性质已经变了。做臣下的对夏桀、商纣王反复劝谏,他们还是不听,到这个时候,矛盾的性质已经由非对立性矛盾转变成为对立性矛盾,既然是对立性矛盾,那就无所不用其极,坚决将革命进行到底。那么这种坚决革命的态度是不是违背在矛盾的两端寻找平衡点的中庸之道呀?没有啊!在矛盾的两端寻找平衡点,这个平衡点既可能在两端中间的某个位置,也包括两端啊。某些特殊情况下,只有站在某一端基础上的坚决革命或“韬光养晦”才能重新建立起矛盾双方的均衡。因此,不要机械地理解中庸之道,要辩证地理解中庸之道: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从这个角度上讲,儒家有革命的观念,有暴力的观念,强调以革命的战争反对反革命的战争,以革命的两手反对反革命的两手,只是儒家认为不到万不得已决不轻易使用暴力,因为暴力的危害和副作用太大;在文武之间,儒家始终坚持以文为主的原则,但必要的情况下决不放弃使用武力。
明白了这一点,对以下三个问题就容易理解了。一是中国为什么有“儒将”一词?我们知道,将军是以战争为职业的一类人,杀人对他们来说是家常便饭,但对有相当人文素养的将军来说,杀人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是在矛盾无法和平解决的情况下,为重建秩序不得已的一种选择。杀人的目的是为了不杀人,是为了重建秩序,这就是中国人崇尚的“儒将”。二是道家强调“以德报怨”,而儒家主张“以直报怨”,哪个主张更正确?我认为儒家的“以直报怨”更正确。为什么呢?所谓“以德报怨”,就是忍耐、忍耐、再忍耐,打了左脸让出右脸来。儒家不赞成这种人生态度,认为这是以丧失人格尊严换来的短暂的和平。儒家主张是什么呢?“以直报怨”。所谓以直报怨,就是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地而异的分层次管理,意思是说,该以德报怨的时候,要以德报怨;该以怨报怨的时候,要以怨报怨。换言之,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见了豺狼拿起刀枪来斗。三是佛家强调“不杀生”,儒家对此有什么说法?按照佛家的说法,天天杀生的猎人、渔夫早应该下十八层地狱了!儒家讲什么呢?杀生是必然的,但杀生时要按照中庸之道办事,一是注意杀生的分寸的把握,别竭泽而渔。比如可以确定一年中什么时间可以捕鱼、可以打猎;鱼网的网缝要多大,多大的野兽才能打,等等。二是杀生的时候有点同情心、有点爱心,目的是使被宰杀的动物的痛苦降到最低点。
俗话说,有比较才有鉴别。仅仅从上述的三个小问题看,儒道释三家谁讲得更合乎生活的真实,更合乎社会成员的长期需要?显然是儒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