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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商鞅管理思想的具体内容(1)


  商鞅把治、富、强、王作为自己的政治目标,治、富、强是近期目标,王是远期目标。商鞅认为这几个目标是相互联系的:“强者必治,治者必强;富者必治、治者必富;强者必富,富者必强”;又说:“强必王”。在近期目标中,富与强是更为直接的目标。所谓富,就是指国富,即增强国家经济实力,而这又归结为通过发展农业生产,使国家有充足的粮食储备。所谓强,就是国力强盛,“兵起而胜敌”。为了达到富强的目标,商鞅提出厉行农战。他认为国家应集中精力于农战,并长期坚持农战。这就是“作壹”。他认为,“国作壹一岁,十岁强;作壹十岁,百岁强;作壹百岁,千岁强,千岁强者王”。长期坚持农战,就可以富强,最终可以达到“王”—也即是统一天下的目标。

  治、富、强、王是商鞅的政治目标;从国民经济管理的角度来看,其经济管理目标就是“富”,也就是富国。商鞅认为要想富国,只有通过发展农业来实现。“壹之农,然后国家可富”,“民不逃粟,野无荒草,则国富”。

  商鞅对“富”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所谓富者,入多而出寡。

  衣服有制,饮食有节,则出寡矣。女事尽于内,男事尽于外,则入多矣。”可见,他所谓的富,实际上就是男耕女织的个体农业所生产的剩余产品。一家农户,尽力耕织,就可以使家富。“故民壹务,其家必富”。而把这些剩余产品集中到国家,就是国富。

  商鞅把财富视为农业中生产的剩余产品,追求国富,当然要重农。

  不仅如此,他还把农看做战的基础。不仅战争所需要的军粮及其他许多军用物资要靠农业来提供,而且战士也要靠农民来充当。因此,依靠农业而达到的富,就成为强的基础。他一再强调,“国富者强”、“重富者强”,而“强必王”。在他看来,要想“王”—统一天下,必靠“力”,即靠经济实力与军事实力,而军事实力,又是以经济实力为基础。这样,富不仅成为强的基础,也是“王”的基础。要想在列国并立中称强争霸,进而统一天下,没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是不行的。

  于是,富国就自然成为商君学派的国民经济管理目标。

  春秋五霸提倡富国强兵,对富国与强兵的关系已经在实践上有所认识。战国时期战争规模更大,更持久,次数也更频繁。在这种情况下,一个诸侯国如没有强大的经济力量,就很难支持下去。列国斗争的残酷现实,使得人们对富国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正是由于商鞅和商君学派认识到:“国不富,则与诸侯争权不能自持也,则众力不足也”,才使他们在战国各学派中最为突出地强调富国问题,制定了较为完整的富国政策,并且从理论上做了许多的阐释和论证。

  商鞅国民经济管理的原则与措施

  为了富国,商鞅对国民经济管理的做法主要是围绕着重农采取多方面措施,使土地与劳动力有效地结合,限制、压抑各种不利于农业生产发展的因素,保证农业的发展,在此基础上把更多的剩余产品集中在国家手中。

  途径之一就是建立小农经济方式

  当时,封建小农个体家庭生产方式(或者叫私有制)是最有效率的。如何建立并保护小农经济发展,建立封建生产方式呢?商鞅的办法是依靠国家政权暴力的力量推翻旧生产方式,建立并保护小农经济方式。

  具体方法主要有如下几条:

  第一是“作为土地、货财、男女之分”,使土地、货财和劳动力紧密结合。

  在古代生产工具极其落后的情况下,土地和劳动力是农业生产的两个基本要素,农业生产的状况取决于这两个因素相结合的状况。商鞅对这一点有比较清楚的认识,他管理国民经济的主要着力点,就是要在小农家庭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千方百计地保证和加强这种结合。

  商鞅在改革过程中规定:一户有两个男劳动力而“不分异者倍其赋”。《商君书·垦令》中也规定:对“食口众”的家庭,“以其食口之数赋而重使之”。很明显,这都是企图以重赋的办法,迫使民户划小,使一夫一妇的个体家庭成为秦国家庭的基本形式。

  第二是“粟爵粟任,武爵武任”,培育地主(更大规模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换言之,培养种粮大户和军功地主。

  商鞅宣布,谁能多打粮食就提拔和奖励谁,谁能打仗就大大地提拔和奖励谁。如何奖励和提拔呢?顺应人们对财富的追求,给他更多的土地。这样一来,是不是就培养了众多的种粮大户和“军功地主”?对于“粟爵粟任,武爵武任”,商鞅这么规定的:凡在战争中“能得爵首(敌军中有爵位的人的头颅)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一,除庶子(农奴或依附农民)一人。”

  意思是说,对能得一个爵首者,除了赏爵一级,益田一顷和给予九亩的宅地一处外,还可以免除其一个依附农或农奴应为国家承担的徭役,以增加他们为立功的主人劳动的时间。

  和小农相比,大农(种粮大户、军功地主)有什么好处呢?规模经济,抗御天灾人祸的能力强。在当时列国争霸的环境中,秦国所以能最终统一天下,就是因为秦国备战的经济基础最雄厚,这与商鞅变法培育了众多的“种粮大户”和军功地主,抗天灾人祸的能力强有很大关系。和秦国相比,其他国家仍处在小农生产方式阶段,抗天灾人祸的能力弱,这怎么能进行长期的兼并战争呢?

  第三是发布“垦草令”,规定“任其农耕,不限多少”,鼓励开荒。落后的秦国荒地很多,如何使劳动力和土地能够紧密地结合呢?

  商鞅的办法是鼓励全国开荒,规定谁能开荒,土地就归谁所有。这调动了民众的积极性,对于拥有较好农具、较多耕畜以及可以役使众多依附农民的地主来说,自然是最为有利的。

  作为一个空降兵,商鞅受过相当高的教育,他特别强调各种生产要素的紧密结合,在当时主要就是人和土地的紧密结合,因此提出了一个人和土地紧密配合的原则:“民胜其地者务开,地胜其民者事徕”。意思是说,某个地方假若人多地少,那就鼓励开荒;反之,假若地多人少,那就通过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比如减免税收,免除徭役等,招徕三晋的人民前来开发。试想,这里不仅能得到土地,还能免除徭役,保证生命安全,这对三晋缺地少地的百姓来说,很有吸引力吧?

  当时秦国地多人少,有限的人口既要打仗,又要种粮,况且每次打仗都要死亡一批人,要支持长期的战争,就必须将有限的人口在种地和打仗之间做合理的分配。随着秦国对外战争规模的扩大和时间的延长,这种人口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秦国日益陷入了“兴兵而伐,则国家贫;安居而农,则敌得休息”这种农和战难以兼顾的困境。

  于是,商鞅提出了“徕民”的主张,想以优惠的条件吸引三晋(韩、赵、魏)的百姓到秦国来垦荒务农。规定对他们“利其田宅,而复之三世”,并且使“无知军事”。即只农不战,而由原秦民专力从事战争。商鞅企图以这种办法为陷入困境的农战政策找出路,认为这样就可做到“兵虽百宿于外,境内不失须臾之时。”既能充分利用已取得的巨大优势对外进行兼并战争,又可维持和提高国内的农业生产,确保兼并战争的物质基础。

  “徕民”问题的提出,虽然与秦国地广人稀有重要关系,但与一户仅有一个男劳动力,无法在战争频繁的情况下同时完成农战两项任务,也不无关系。前边谈到的立战功者可以减免“庶子”徭役的规定,也是为了解决战士既要打仗、又要种地的矛盾。对于原三晋的百姓来说,能免除徭役,不用当兵打仗,自然也是很大的诱惑。商鞅就是用这种办法解决了战争期间人口不足的矛盾的。随着秦国荒地的逐渐被开垦,秦国的经济力量大大提高起来,为最后统一天下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四是“开阡陌”。商鞅在经济方面还有一个重要措施,这就是“开阡陌”。据《汉书·食货志》记载,“及秦孝公用商君,坏井田,开阡陌,急耕战之赏,虽非古道,犹以务本之故,倾邻国而雄诸侯。”这里所说“阡陌”就是田间的封界,如小沟、土埂之类。在商鞅以前,田地都分成小块,每块一百亩,块与块之间有封界,以为界限。南北曰“阡”,东西曰“陌”,合言之,称为“阡陌”。这种地块是以前用以分封诸侯的计算单位,也是以后的按人口授田的计算单位。照李悝的“尽地力之教”所规定的,每一个农民可以受得一百亩那么大的一块田地,养活五口之家。随着农业技术的提高,一个农民能够耕种的田地,不止一百亩,这种计口授田的制度就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束缚,阡陌也就限制了生产力的发展。商鞅“开阡陌”,就是把这些阡陌都挖掉,把限制打开。

  司马迁记载道:(商鞅)“为田开阡陌,而赋税平。”又记述蔡泽的话说:(商鞅)“决裂阡陌,以静生民之业,而一其俗。”这讲的是“开阡陌”所产生的效果。

  在开阡陌之后,由于废除了农民耕种土地的限制,又承认他所耕种的土地为他个人的私有财产(可以传之子孙,所以说“静生民之业”),于是他的积极性一贯地发挥出来,收入也可以维持一定的水平,而不会像以前时高时低,这样国家的税收也可以维持稳定的水平,这就是“赋税平”。

  总之,商鞅废井田、开阡陌,同李悝的“尽地力之教”比较起来,是进一步地解放了生产力。在开阡陌的同时,商鞅公开承认,一个农民对于他所耕种的土地,不但有使用权,而且有所有权,可以买卖。

  这就进一步巩固了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巩固了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

  当然,由此也引起了农民中贫富两极的分化,造成了董仲舒所说的“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班固所说的“庶人之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现象的出现。只不过这种现象在封建社会的前期并不突出,越到后期矛盾冲突越激烈。

  第五是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土地分给农民了,如何让小农稳定在土地上而不随便流动呢?当时的家庭好比是今天的企业,是社会的微观生产基础,小农家庭一旦流动,就好比今天的企业倒闭,对社会的影响太大了。为了将农民固定在土地上,商鞅的对策是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举民众口数;生者著,死者削”,“使民无得擅徙”;实行什伍连坐法,使邻里互相监督等等,目的是提高农民离开土地的成本,将农民紧紧束缚在土地上。

  商鞅的严格户籍制度的做法和孟子的“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的做法就本质上讲是一致的,都是要把农民稳定在土地上,但是方式是不一样的,一个是温情脉脉,通过邻里之间的相互帮助来克服难关,从而自觉地把农民稳定在土地上;一个是通过赤裸裸的暴力,通过群体的相互监督逼迫农民固定在土地上。

  第六是实行愚民政策。商鞅还认为,欲把农民从根本上固定在土地上,还要实行“愚民政策”,严格禁止文化下乡,目的是使农民思维单纯,一心从事劳动。前面讲过,儒家提倡教育,认为文化下乡能提升农民对长远利益的认识,有利于协调跟邻里、社会、政府的关系;文化下乡能提高农民的科学技术水平,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而商鞅呢,最反对农民学文化,认为文化下乡会提高农民文化水平,农民的文化水平一提高,就会提出对领导的高要求,社会秩序就难以保证。这颇有《老子》愚民政策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