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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儒教与清教 (1)


或许,我们首先应该把儒教理性主义(儒教很合适这个名字)与基督教新教理性主义(无论是地理还是历史都最接近我们)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理清楚。然后,我们才能目的性很强地把我们的观点和前面章节说过的问题联系起来。

理性化的标尺

通常情况下,根据两个与多方面都存在内在联系的程度标准,就可以对一个宗教所代表的理性化程度进行判断。这两个标尺分别是:一个是宗教对巫术摆脱的程度;另一个是在这个宗教中,神灵与世界的关系以及宗教与世界的伦理关系进行系统统一的程度。

针对第一个程度标尺来说,进入最高阶段的是提倡各种禁欲方式的新教。无论是在神圣仪式、宗教符号等外表的形式上,还是在内在的根本上,新教都已经从巫术中解脱了出来。在这一点上,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当与自己关系亲密的人去世后,严谨的清教徒甚至都不举行任何的埋葬和悼念仪式。其目的就是为了摆脱一切带有巫术性质的东西,从对巫术的信任中解脱出来。也只有在清教徒的世界里,彻底摆脱魔力后才得到坚决的执行。但是,这并不代表现在时常被我们称作的“迷信”就在新教中丝毫不存在。甚至,在新英格兰,依然存在着对女巫的审判。对于儒教来说,它从未能接触到巫术积极救世的一面。而对于清教来说,所有与巫术有关的东西都被视作恶魔。所以,清教认为,具有宗教价值的东西必定具有伦理的理性主义。也就是说,对于神的旨意必须遵从,这是出于对神的敬畏。

我们知道,道教(异端学说)的教义中包含了占卜、土地占卜、水占卜以及对气候的占卜。而且,道教在世界联系方面的观点是天人合一(宇宙一体论),这是一种带有扭曲又玄妙混乱的观点。此外,自然科学的知识在道教中根本无迹可寻。所以,基于上述原因,那种体现了西方现代特征的理性经济和技术自然不可能在道教中出现。对于道教来说,世俗的俸禄制度对于传统巫术的各种支持,以及在此情况下他们所享受的各种获取利益的机会都是它追逐的目标。道教之所以能够生存下来,源于儒教伦理所具有的随和性。不过,也存在内部的政治因素,即对儒教势力所遭受的一切破坏予以阻止。

在对待人世上所有的事物时,儒教伦理采取了一种中立的、公正的态度。而清教伦理则与之形成强烈的反差。清教伦理的态度是强烈、严肃又充满了紧张的气氛。其实,无论哪种宗教,只要它以理性的伦理对待世界,那么,必然会在某个点上陷入一种非理性的紧张状态。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接下来会进行讨论。在所有的宗教中,这种紧张状态的起点都完全不同,所以,性质和程度也各式各样。然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这一切的因素,是每个宗教具有形而上学性质的预言指出的救赎道路。要注意,宗教在贬低世界价值方面所表现出的程度与实际上抗拒世界的程度之间不是完全对等的关系。

就像我们之前已经看到的,就意图上来说,儒教是一种理性主义的宗教伦理。而且,它在宗教对世界价值的贬低和对世界的实际拒绝两个方面,把自身与世界的紧张状态都降至最低的程度。根据儒教的观点,在所有可能存在的世界中,现在的世界是最好的一个。而且,人性的本质是善的,世界上所有的人和物在原则上都是平等的,只不过在程度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对于道德的准则来说,世上所有人都能遵守,都可以做到完美的程度。

在儒家古老的典籍中,那些作者认为经济方面的匮乏是导致人们在教养上不足的主要原因,而且是恶的根源。而那些因神灵不安而产生的灾祸则是导致政府不好行为的根源。于是,儒教要求人们遵守道——即凌驾于俗世之上的世界秩序。对具体人的要求则是要努力改造自己,自我完善,成为一个全方位保持平衡和谐的人。在儒教的理想中,君子是符合儒教所有要求的人。无论处于何种生活状态,他们都能保持礼节和仪态上的完美得体。要想做到这一点,就要保持清醒,实施理性的自我控制,对任何可能会威胁到平衡的激情进行压制。在儒教看来,人们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摆脱野蛮和没有教养的状态。今生的健康长寿、富裕和显贵以及身后的好名声是儒教对于道德唯一渴望的回报。

真正的古希腊人从不曾提前制定出某种超凡的伦理,也没有凌驾于俗世之上的,由神灵制定的法令,不向往来世,没有为极端的邪恶制定概念。儒教也是如此,只要做到了根据人们平均能力而定下的规矩,那就是无罪的。在这种被认为理所当然的前提条件下,任何基督教的神职人员都别想在这里唤起人们的原罪感。一个中国人,只要接受过儒家的教育,便不会永久陷入“罪孽”的桎梏中。因为,在中国,接受过教育的知识分子认为“罪孽”这个词让他们难堪,是对他们尊严的羞辱。所以,他们习惯用“不正派”或是“有失体统”这类常用的,带有封建或是审美色彩的词语作为替代品。

当然,罪孽的说法并非不存在。不过,也仅限于伦理方面,尤其指违反了传统。例如,对于象征着传统权威的父母、祖先以及在官员体系中的上司。另外,还包括以某种疑似是巫术的方式侵害到了传统的习俗、礼仪以及约定俗成的社会惯例。上述种种情况,无论违背或是冒犯了哪一种,便是罪孽。于是,中国人常说的“有所冒犯”基本上与我们在社交场合中所说的“请见谅”的含义是等同的。

在儒教中,禁欲、冥想、苦修以及避世之类的思想根本没有立足之地,甚至被视为一种寄生虫式的行为而遭到鄙视。宗教社团的所有形式以及救赎的信仰或是被直接根除和禁止,或是被视为私事而被无视。这与古希腊贵族的做法极为相似。这种做法的前提条件就是对世界无条件地肯定和适应,可以说,这是中国人对单纯巫术性质信仰从未间断的一种体现。其实,在有教养的儒教徒心中,依然对神灵存在着既怀疑又偶尔信服的复杂感情。这又是与古希腊人极为相似的地方。不过,中国老百姓的生活方式虽然受到了儒教的影响,但是他们却对巫术坚信不疑。在对待来生的说法时,儒教的信徒们会像老浮士德那样说道:“只有愚蠢的人才会老把目光停留在那里……”不过,同样的,儒教教徒们也会给自己留条后路:“希望巫术能被驱逐出我的生活……”所以,就连那些中国的高官们,那些所谓教养最高的人,一旦碰到了某种毫无意义的奇迹,也会毫不犹疑地顶礼膜拜。

据我们的回忆,来世与今生从未出现过紧张的对立,这是因为,那种超出了凡世和伦理要求的,神灵针对伦理所做出的预言在中国始终不曾出现过。虽然各种神灵也曾提出针对于契约保持忠诚的要求,但是由于这种要求只限于自身的能力范围之内,而且是某种个别义务,所以他们的要求仍然无法取代上面那种超脱凡世的伦理预言。因为这种伦理预言从精神的角度,对个人自身和生活方式进行内部的塑造,而那些所谓的契约誓言之类的要求则只是停留在表面上。

儒教的伦理观

在中国的领导阶层,无论是知识分子、官员还是官员的候补者,对于传统的巫术,尤其是巫术传统中对祖先的孝敬的态度都是坚决维护的。而且,对于祖先的孝道被看做是一种绝对的前提条件,其目的就是为了对官僚体制的权威性进行彻底地维护。基于这一点,所有因救赎信仰而引发的动荡都遭到了他们的彻底镇压。

在中国,被儒教接受并允许其存在的救赎信仰,除了道教的占卜、神圣仪式的恩典,就是佛教僧侣的救赎信仰。究其原因,是因为这种信仰体现了和平主义的性质,也不具有任何的威胁。佛教在中国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某些富有情趣的内在因素去丰富人的灵魂世界而造成的。此外,以它为源头扩展了巫术中的神圣仪式的恩典以及对传统仪式的强化。针对这一点,我们会在后文中进行讨论。

我们在前文中已经提到过,对于老百姓来说,这种知识分子的宗教伦理的影响非常有限。首先,教育、地域尤其是社会方面存在着巨大的不同。那些较为穷困的人群,仍然实行物物交换的自然经济,完全自给自足,并以一种匪夷所思的节省来维持自己的生活和传统,直到现在。这种生活与儒教一切理想中的生活之间不存在任何的内在联系。同世界上其他地方一样,老百姓只会接受统治者表露在外的形式和姿态。虽然,民众的生活模式受到知识分子阶层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但是,其开端或许是这种影响中那些负面的作用:一方面对于预言宗教信仰的出现起到了阻碍的作用;另一方面,对万物有灵论中狂热的部分进行了普遍的清除。例如,我们常说的中国民族素质中,可能其特征中的一部分就是因受到上述因素的决定性影响而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