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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城市君王神灵 (5)


在中国,那些信奉鬼神的因素,早在巫术朝着祭祀发展的过程中就已经形成了。但在西方,情况则完全不同。在这些因素形成的过程中,由于人们对英雄式神灵的信奉,以及对平民化救世主的崇拜,最终导致了它们过早的消亡。当然,即便是在中国,那些对大地进行原始崇拜时所举行的具有典型性的狂欢仪式,无论是狂放的古代战舞、狂躁的乐曲,还是在性问题方面的放荡不羁以及其他放纵自我的方式,最终都消失不见了,没有留下丝毫的痕迹。它们遭到了中国武士贵族政体和儒家文人贵族政体的清除。不过,只有一样被保留了下来,那就是礼仪行为。看起来,它好像具有一定的“神圣礼仪”的性质。不过,在礼仪行为上却看不到任何的放纵。

在这里,天神同样是胜利者。为了证明这一点,中国的哲学家们引用了《史记》(司马迁所著)第47卷《孔子世家》中的内容:由于雨水从山上来,所以统治世界的是山川之神。不过,上天在取得胜利的时候,他所扮演角色的不是率领军队的武将之神,而是维护秩序的天神。这是宗教信仰的一个转变,具有典型的中国特色。虽然由于其他因素,导致这种信仰在印度以另一种形式出现,但它仍旧保持了自己的主导地位。

在中国,礼仪是为制服妖魔而制定出的人为法则,历法则是依照民族生存基础的农业制定出的自然法则,两者都牢固不可动摇。具有统一性的“道”,便是宗教信仰、礼仪和历法三者有机结合后的产物。与此同时,无穷尽和永恒在三者融合后,被提升到了宗教信仰中最高的地位。所以,就目前来说,永恒的存在取代了超越凡尘的造物主,成为了人们最高和最终的感觉。这种存在不仅是永恒的、稳定不变的,而且具有非人性化的特征。它超越了神灵,是永恒秩序超越时间的体现。

对于世间的凡人来说,非人性化的上天不会同自己进行直接的“对话”。上天只会通过一定的方式或途径给予指示,并启发人们。除了地面上的统治,即自然以及宇宙秩序中的传统部分所形成的固定秩序,还有人们发生的所有事情都是上天启示人们时会运用的方式。而且,后一种启示人们的方式在全世界范围内都适用。简单地说,上天满意和地面统治秩序稳定,最直接的反应就是老百姓生活得很好。同样,上天旨意与地面统治的和谐状态一旦遭到了巫术的干扰和破坏,就会通过所有不好的事情体现出来。这种宇宙的和谐观带有乐观、顺应天意的意味,是中国对宇宙的根本观点。它来源于对鬼神最原始的信仰,是经过了层层蜕变才最终形成的。

在全世界的范围内,信仰最初阶段所表现出的内容几乎都是相同的。在中国,信仰最初是一种二元论。也就是说,“神灵”与“魔鬼”,即善良的、对人有益的神灵与邪恶的、对人产生危害的神灵同时存在。而且,无论是在宇宙范围内、自然界,还是在人间的行为和环境中都有所表现。这种观点甚至被用于解释人类“魂魄”的构成问题。依照二元论的内容,来源于上天的神灵之气与地面以下的魔鬼之气,两者混合后便生成了“魂魄”。在人类死亡后,两者会自然分开。这一说法与某种假设相符合。这种假设广泛流行于世界范围内,它认为在宇宙中存在着许多充满灵魂和生机的力量。

于是,“善”的神灵体现了阳的原理,代表着上天和男性,相对的,“恶”的神灵则体现了阴的原理,代表着地面和女性。阴阳结合的过程中,便产生了世界。这种观点作为共同的教义,被奉行于各种哲学派别之中。而且,阴阳两种原理会像永恒存在的天与地那样永远存在。不过,在整个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着一种现象,即乐观主义在支持纯粹、彻底的二元论的同时,又起到了削弱的作用。因为,为人们带来福气的卡里斯马和代表吉祥的神灵被看做是同一种事物。尽管卡里斯马的体现者是巫师和英勇的战士,吉祥之神则来源于阳的原理,代表着上天。显然,巫师和英勇的战士拥有力量,能够制伏魔鬼。上天处于最高的地位,统治着整个宇宙和社会,并体现了最极致的善。凡尘俗世必定会在神灵施展能力的时候,为其提供自身的支持。

所以,对于上天所维护的秩序来说,制伏魔鬼是使其正确发挥作用的先决条件。这是由于魔鬼不产生祸害的原因是未得到上天的准许。强而有力是神灵和魔鬼都拥有的本质。不过,无论是任何一位神灵,或是同神灵一样强悍的精灵,或是被视为神灵的英雄,都无法做到“无所不能”或是“无所不知”。

儒教在处世方面的哲理既冷静又清楚。所以,当虔诚者遭遇不幸的时候,儒教的教徒们会依照这种处世哲理作出“上天的意志变化无常”(源自《孟于·离娄上》中的“天命靡常”)这样客观公正的判断。

虽然就普通人而言,所有具有超人本质者都是无法超越的。不过,他既无法与非人性化的最高上天相比,也远不及受天神庇佑的国家大祭司,即帝国的统治者。所以,针对超人共同体的祭祀对象究竟由谁充当这个问题,上述观点得出的结论是:上天和卡里斯马的体现者能充当这一角色。同时,两者对超人共同体的命运还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相反,对具体某个人的命运来说,某种精灵也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当然,这种精灵是非常具体,并受到了巫术的影响。

人与神灵交往的时候,基础是完全对等交换,也就是说,想祈求什么样的福泽,便对神灵采用相对的礼仪、仪式和祭品。假如,人们所供奉的一切都被神灵所接受,而神灵却没有回报,不对自己的信徒实施庇佑,那么这个神灵就会被人们抛弃。毕竟,具有被崇拜资格的神灵必定经受过考验,而且拥有真正强大的力量。

实际上,这样的交换并非很少发生,而是一种普遍的存在。尤其是那些被帝国皇帝认可的神灵。它们虽然通过了考验,接受崇拜,并被皇帝授予封号和头衔。但是,只要皇帝需要,也会随时把它们撤换掉。要知道,正当合法的神灵只有一位,它不仅通过了考验,而且具有卡里斯马的特性。对于出现的灾害,虽然皇帝必须对此负责。不过,某位神灵说出了不准确的预言,或是依照它的指示而进行的行动却没有成功,那么,这位神灵必定会因此而失去信誉。

公元1455年,即明代宗朱祁钰景泰六年,泰山的神灵就遭到了一位帝王的公开指责。于是,对这类神灵的祭祀,以及相应的祭品被全面禁止。在司马迁对始皇帝所作的传记中,也有对这一现象的记录。在书中,作为统一帝国的建立者,以及伟大帝王中的“理性主义者”,始皇帝为了惩罚一位山的神灵,下令砍光整座山上的草木。惩罚的缘由是这位倔犟执拗的山神阻止始皇帝进入山中。

皇帝的卡里斯马和大祭司地位

就皇帝来而言,必须依照卡里斯马的原则和标准,对一切与自己相关的事情进行处理。所有统治结构的设想便是以这种政治现实为起点展开的。包括皇帝在内,也必须以自身所体现的卡里斯马品质作为证据,以此证实自己成为帝王是上天的旨意。这一点与卡里斯马统治最原始的基础相符合。而且,世袭的卡里斯马会对这种统治起到调节的作用。

不管存在于什么地方,卡里斯马都是指一种非同寻常的力量,写作maga或mana。充满魔力的力量,英雄所创造的功绩是体现卡里斯马的主要方面。对于新教徒来说,确认自己获得卡里斯马的途径只有一个,即通过神秘刻苦修行中的考验。获得卡里斯马的另一种说法就叫做得到“新灵魂”。

但是,这种卡里斯马的品质并非可以永久拥有。也就是说,精灵和神明随时可能“抛弃”信奉自己的巫师和英雄。假如一个人想保证自己拥有的卡里斯马品质,那么就必须持续地创造奇迹或是功绩,为证明卡里斯马的存在提供证据。最起码,巫师和英勇的战士必须证明自己拥有卡里斯马,不让太过明显的失败降临到自身和自己追随者的头上。最初,英雄所具有的超凡力量,狭义上对自然现象的掌控、高超的医术以及其他非同寻常的技艺,被视为同类,认为它们拥有某种神秘的力量。

奉行武力的君主身上体现着军事上的卡里斯马。掌握气象学的术士身上则体现着带有和平主义色彩的卡里斯马。如此一来,能否同时掌握这两种卡里斯马就变得非常重要。因为,对于文化的发展来说,它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假如是肯定的答案,便是皇帝教皇主义。这样,新的问题又出现了。最初,中国的君主权力在发展的时候,作为基础的究竟是哪种卡里斯马呢?

就像前文所描述的那样,参与中国的基本命运,并起到重要决定作用的似乎是对水利的整治。当然,依照我们的观点,这种基本的命运太过久远,完全可以归为史前时期。不过,正是基于这种情况,从具有神秘色彩的卡里斯马中催生出了皇权。这样的皇权是世俗和精神权威的集合体。只是,两者中居于绝对统治地位的是精神权威。

除了战争的胜利,或是避免战场上的惨败,证明皇帝具有卡里斯马的证据很多。其中,适宜的自然气象、良好的收成以及国家的稳定则是最主要的证据。不过,为了具有帝王所体现出的卡里斯马品质,在礼仪倡导者和哲学家的运作下,中国的皇帝先被礼仪化,进而又被伦理化了。具体地说,就是中国皇帝一举一动都源自于古代经典书籍中的礼仪和伦理。所以,大祭司是中国皇帝的首要角色。这种称谓只不过是被赋予了伦理的意义。事实上,这一角色就是古代宗教信仰中祈求降雨的巫师 。“上天”通过伦理变得理性化后,充当着一种永久秩序的守护者。因此,君主在伦理道德方面的行为决定了他自身所具有的卡里斯马。

近代的君主受到神灵的庇佑,在统治期间享受轻松安逸的生活。而且,即使犯了错,他们也会打着自己是统治者的旗号,声称自身行为的负责对象只有上帝。事实上,他们不会承担丝毫的责任。相较之下,中国的君主则是另一种君主,他是过去真正由卡里斯马统治时期的君主。卡里斯马是他与生俱来的品质,而且神灵也会对他施以祝福和庇佑。

所以,据上所述,中国的皇帝要想证明自己具有卡里斯马,为自己“上天的儿子”这个身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君主之位是由上天赐予的。那么,他就必须对自己的子民施以恩惠,创造富足安定的生活。如果做不到,就表明他不具有卡里斯马。假如碰到洪水泛滥或是遭遇干旱,奉上祭品后仍没有降雨的情况,于是,依照与此相关的明确内容,皇帝是否具有卡里斯马品质就会遭到质疑。通常情况下,皇帝此时会针对当时的情形,对自己的罪行进行公开检讨和忏悔。而且,这样的事情一直持续到了近代。

封建时期的诸侯也曾写过公开的罪己诏。在编年体的史书中就保留有这些公开的检讨书。这样的习惯没有中断,一直存在。根据记载,公元1832年(清宣宗道光十二年)的时候,就再现了这一习俗。当时,皇帝的自我检讨书公开后不久,便出现了降雨 。假如进行了公开的忏悔和检讨后,仍然没有起到任何作用,那么,皇帝就要作让出皇位的准备。也许,在远古时期可能还要把自己作为祭品进献给神灵。对于这种情况,相关的官员(御史)会根据自己的职责告诫并斥责皇帝。在这一点上,皇帝与普通的官员之间并没有区别。此外,一个皇帝,特别是他违背了经久未变的社会秩序——这种古老而又牢固的秩序是和睦协调宇宙中的一部分,它也是一种非人性化的规范,并凌驾于所有神圣之上。

例如,对祖宗尽孝是神圣的,必须遵从神圣基本法则,而皇帝却对此作出了更改。如此一来,根据某些具有一定重要性的理论,便可以得出结论:皇帝已经被魔鬼控制,失去了自身的卡里斯马。由于他不再是公职人员,只是一个普通人。因此,他可以被人们杀死。当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处死他。有权利这样做的是那些掌权的人,那些高级官员们(这与加尔文教中,具有抵抗权的等级相似)。所以,即便是维护国家社会秩序的官员阶层,也被认为具有了一定的卡里斯马品质。与此同时,基于某种意义,任何官员都可以被免去职务。这一点与君王没有差别,而且被认为同样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制度。此外,卡里斯马同样是能否成为官员的先决条件。具体来说,一旦有任何社会的动荡,或是气象的非正常现象在官员的辖区内出现,那么就意味着神灵抛弃了他们。官员必须立刻辞职,根本不会细究出现异常情况的具体原因。

早在我们还处于史前某个时期的时候,官员阶层就已经是在发展阶段了。在流传下来的《周礼》中,记录着古老的周王朝所实行的秩序。这种秩序既神圣又带有传说的性质。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的中国正站在一个转折点上,正在由原始的父系家长制度向封建制度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