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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七个血洞(1)


  三个男人,一张桌,桌上摆着手撕鸡、干切牛肉、外加一瓶老白干。

  每个人脸上都红扑扑的,借着酒劲,三人在肆无忌惮的聊着天。

  说话的人叫李晖,他举起酒杯,声音哽咽:“除了孩子、老婆,你们算是我世界上最亲的人了。爹娘死得早,自己这前半生也算是从苦咸水里泡大的,即使娶老婆也多亏了俩哥,我李晖不是忘恩负义的人,这恩情得惦记一辈子。”一扬手,杯中酒一饮而尽。

  对面坐着俩人,一个长得贼眉鼠眼,尖头小脑,大名方浩,小名耗子,是李晖最好的哥们。坐在他旁边的叫常九,大学生,一身书卷气,最近老爹刚刚去世,袖口还戴着孝,胡子拉碴,无精打采。

  听李晖念叨,大家的记忆回到了五年前。

  李晖相中了包子铺的女儿,把这女孩夸成了天上的嫦娥,人间的貂蝉,说得天花乱坠、吐沫星子乱飞,最后却叹口气,自己家里一贫如洗,连个像样的家具都没有,这媳妇可怎么娶?

  常九的父亲是这一带有名的木匠,由他掌舵,又凑钱从外边购置些木头。李晖、耗子和常九一起帮忙,后来自个打了床、桌子、衣柜等物,两个月后家里收拾妥当,女方上门,他李晖这才娶妻生子。

  李晖有些醉了,他的话中透着得意:“我说哥两个,你瞅瞅咱这家里什么都没有,虽然包子铺女儿要脸蛋没脸蛋,要身材没身材,发起火来如河东狮吼,但好歹是个女人不是?那些个好看的,有脸蛋的,谁,谁会看上我这个穷光蛋……”

  “可哥哥,您今个发了,有钱了!”耗子在旁边提醒。

  “放你娘的狗屁!发达了就能忘了糟糠之妻?我李晖不做那缺德事儿,明,明个就把她们娘俩接回来,好好过日子,吃香的喝辣的……”耗子缩缩脖子,没再反驳,夹起一大块牛肉放到嘴里嚼起来。

  李晖发达了,一夜暴富,不知道是历史改变了他,还是他把自个的历史改变了,总之从此之后,这小子就要鸟枪换炮了。

  不知哪个老祖宗先发现的,雄性的蛐蛐儿好争斗,斗起来挺好玩儿的,于是就把它们逮回来,令其争斗、观其胜负,以博一乐。但玩物丧志,越到后来这取乐的东西也变了味道,现在很多斗蛐蛐的场所,明着说是斗,实则是赌。

  李晖,几个月前就开始前往山东、安徽等地去亲自抓蛐蛐,还专挑那些偏远的地界,或者是鸟不拉屎、极其隐晦的地方,据说那里的蛐蛐野性大,最容易胜出。

  不过,他总算没白忙活,居然抓住了一只财神爷,今天斗了三场赢了三场,钵满盆满,所以这才约了两位好朋友出来喝酒。

  此时,李晖一仰脖喝尽了杯中酒,脸上渐渐泛红,舌头也有些捋不直,这话匣子就打开了,乘着酒兴,李晖这才说出一段骇人听闻的故事。

  那是在三个月前,当时李晖已经输的一贫如洗,老婆带着儿子回了包子铺,看着空荡荡的家他是欲哭无泪,屋内窗台上的蛐蛐偶尔会叫几声,但却更增加了李晖的烦恼,他烦躁地将这些不争气的蛐蛐拨拉到一旁,手指插入头发,愣了足有大半夜的神。

  开始沉迷于斗蛐蛐后,家里值钱的家伙什都被他偷偷拿去变卖了,老婆每日拉个长脸,俩人足有月余没说过一回话了。

  思索再三后,他带着一些干粮出发了,从北京到山东然后到安徽,他坐火车转汽车,走遍了大小地方,但却没有找到一只骁勇善战的蟋蟀。

  就在他沮丧的坐上火车准备回北京,却发现身上连一分钱都没了,于是他偷偷藏到了卫生间躲过查票的列车员,就这么躲躲藏藏回来了。不过却在即将到北京的时候被人发现了,被人连踢带揣赶下了火车。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这时却突然听到一声声的蛐蛐叫声。

  声音刚开始比较尖锐,但在最后却透着一股浑厚,李晖悄悄向声音方向而去,他的脚步非常轻,松软的土地在脚底下发出轻微的碎裂声。

  那晚没有月亮,没有星星,几乎是伸手不见五指,但田野中蛐蛐的叫声却异常嘹亮,并时时撩动着李晖的心,他的呼吸有些急促,胸脯起伏着,他一定要抓住这只怪叫的蛐蛐。

  声音似乎就在耳边,掏出火柴,慢慢划亮了一支,光线顿时明亮起来,李晖却被吓得魂飞魄散,手中的火柴应声而落,瞬间又陷入一片昏暗之中。

  听到这里,常九和耗子对看一眼,却发现李晖的脸色已经变了样儿,刚才还红扑扑的脸庞现在变得苍白无比。

  “哥哥,你到底发现什么拉?”耗子不禁着急起来,慌忙在旁边追问。

  李晖左右看看,压低了声音:“我当时吓得魂都丢了,就在火柴亮的一刹那,我竟然看到了一只白色脚丫子。”

  “什么,脚丫?”俩人愕然。

  当时,李晖吓得“妈呀”一声跳出去足有半米,蛐蛐的叫声听不到了,田野中又变得特别安静。

  那是个物质贫乏的年代,家里饿死人、或者生病没钱治,经常在野外会看到新的坟头。有人家甚至连块棺材板都买不起,死了人,草席子一裹,简简单单挖坑埋了了事。但不管怎么说,死人不会被人随便抛在荒郊野外的,似乎有些不太寻常。

  李晖又划亮了一根火柴,颤颤巍巍走过去。那人身体上盖着厚厚的稻草,如果不是露出了一只脚丫,谁也不知道里边会有人,因为除了那只白的耀眼的脚丫外,从脚踝处以上都被稻草盖得严严实实。

  一点点的将稻草挪走,这才看到了死人的全貌。借着微弱的灯光他看到了一具面目全非的尸体,应该说除了他的脚丫之外,尸体已经变得破败不堪。

  尸体上到处都是尸斑,稻草掀开后发出一阵阵恶臭。这倒是其次,最重要的是那死人的脸部,眼珠子没了,嘴巴微张,鼻孔仅剩下了半个,并且尸体上到处都是黑色的洞洞,排列的整整齐齐,这些小黑洞从喉咙处一直延伸到腹部,看起来甚是诡异。

  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逃跑,可刚转了身却又听到了蛐蛐叫,这才发现声音是从尸体上发出的。最终好奇战胜了一切,李晖又大着胆子回头看,在微弱火苗的跳跃下他看到了一只奇特的蟋蟀。

  或者说只看到了它的半颗脑袋,它从尸体上的黑洞中探出了头,头占了身体大半,眼睛发亮,身体背部还有一条暗色的黑线。

  看到李晖,蟋蟀竟然不害怕,它的嘴巴翕动起来,李晖瞪大眼睛半天才瞅明白,感情那蟋蟀正在啃噬腐尸上的肉,牙齿全露出来,在黑暗中闪着光泽。

  这情景可够诡异的,知道蟋蟀是杂食动物,但吞噬腐尸这还是第一次碰到,李晖吓得腿肚子发软,正想撒腿而逃的时候却又突然停下来。灵光一闪,李晖壮着胆子又走回去。

  据老一辈的说法,上品佳虫的鸣声,不但具有上述短暂、快捷、有力的特点,而且每次连续鸣叫的次数,总是单数,即每次急鸣三声、五声、七声。从刚才的声音判断,这绝对定是一只上上品。

  蛐蛐寄生在腐尸中,也许会有更强的威力。虽然这家伙的体型看着有点像大棺头,这是令人担忧的地方,但李晖已经打定主意,先把它捉住再说。从后背包内悄悄拿出了手电筒,电池快用光了,光线有些黯淡,仅能依稀看到那颗硕大的蟋蟀脑袋。乌黑发亮的眼珠子正睁眼看着李晖,俩人在对视。

  李晖手里备了一个小网,看到蟋蟀没动地方他心里一阵窃喜,右手拿手电,左手飞快的将网罩了下去,瞬时将蛐蛐一下罩在其中。它似乎受到了惊吓,突然蹿出了尸体黑洞,并在网内来回蹦达,甚至还发生了一阵阵嘶哑的鸣叫,听这声音李晖顿感脊背发凉。

  李晖忍着恶臭终于将大棺头捏住了,拿出背包后早就准备好的蛐蛐罐,然后轻轻放到里边,蛐蛐到手李晖撒丫子就跑。只是跑出去没两步李晖就被绊倒在地上,他痛得嘴巴直咧咧,正想骂娘的时候,脚丫却触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划亮火柴一看,李晖顿时乐不可支,原来是一个蛐蛐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