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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勇敢爱(2)


这次的相见让莉对他有了莫名其妙的牵挂,有时在闲下来的时候会有种冲动想给他去电话,可又一次次的放下了电话。有一天他来电话告诉莉注意保暖,可莉心有千言万语,却被感动的哽咽在喉部,一个字也没有说出来。他在电话的那边不停地喂!喂!莉流着泪说:“记住了。”就放下了电话。泪如雨由眼眶涌了出来,这时莉很后悔自己连句问候的话也没有送给他。女人就是这么容易满足,一句关怀的语言就会感动的热泪盈眶。

那天下着鹅毛大雪。莉刚又接到他的电话,他告诉莉下班接莉一起去外面吃饭。莉好久没有这样的好心情了,高兴的不得了,他带着莉来到了一家饭馆要了几个菜,都是莉喜欢吃的,他们还特意要了酒,你一杯我一杯的喝的莉脸色绯红,如娇媚小仙女,他目不转神的欣赏着眼前的莉,莉有些羞涩的笑着……那天他们都有些喝多了,他用车子带着莉小心的骑着,可是还是出事了,只听见扑通一声他们都被摔在了地上,车把正巧撞在了他的头上,血顺着他的额头往下流,莉看到他的的样子心里特别的疼,晕乎的感觉全然不知道那里去了,只见泪水便随着脸颊滴落下来。他顺手将莉揽在怀里,也顾不得自己流血的头,为莉擦着泪,安慰着莉。在那一瞬间,莉突然找到了一种还可以依靠的感觉。

从那天他们的关系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他们恋爱了,恋爱的莉越发的漂亮,他们常漫步在林间,莉也越来越依恋他,几日不见真还有几份莫名奇妙的牵挂和思念。从此,莉把他们的爱恋全部记录在日记里。

一次他们又去外面吃饭,饭后他带着莉来到自己的住处,一进门他顺势将门关上,转身用力地将莉拦到了他的怀里,紧的让莉窒息。莉没有回抱他,但也没有回避,完全是一种悉听尊便的态度。他热烈地亲吻着莉的唇、颈、脸。莉也情不自禁的将他抱紧。他用力的抱起莉,抚摸着。莉清晰的听到了他急促的呼吸,闻到了他身上清爽的男人味,他轻轻的呼唤着莉的乳名说:“莉,我喜欢你身上散发的栀子花味,我爱你,真的很爱你!这句话在我心里折磨的我好苦啊。”莉酥软的身体依偎在他的怀里,如梦如幻的缥缈,莉挣扎着,却也渴望着。他很柔情的退去莉的最后一丝衣物,他们尽情的拥吻着,他强悍健壮让莉战栗……莉听到了自己****,没有一丝一毫遮掩,第一次坦然的将自己交了出去。

他疲倦的躺在莉的身旁,疼爱有佳的抚慰着莉已疲倦的身体,仍然不停地亲吻着莉的颊,莉闭着眼睛静静地听着他跳动的心,就如聆听一首优美的抒情曲让莉的心情舒展。每每莉回忆起那个晚上,都仿佛又一次亲临了那个消魂的夜晚,体味着他细微体贴的情爱,至今想起也一点不后悔。

后来他考上了研究生,在他走的前一天晚上,他们整整坐了一个晚上,任凭着海风的吹拂,聆听着波涛拍打得声音,眼睛一次次湿润,他望着莉说:“亲爱的,我放假就会来看你,毕业了我们就结婚。”等丁香花再开的时候,我一定回来为你折一大把献花给我的爱妻,此刻他们都流泪了,天际的星星也有了困意,悄悄隐去,我们的双眼见见模糊,他搂着莉迷糊迷糊的到了天亮……

他走了,为了得到更好的深造,他漂洋过海了,再也没回来,莉没有怪他,莉知道自己不属于他的世界,他只是自己生命中的一个过客,面对自己的是新的选择,执手相看,轻声道别,给彼此留下最美好的回忆吧。

至今,已经过去许多年了,就如同淡去的记忆,但他却深深的刻在了莉的心底,容进莉的血液,渗进了莉的骨髓,印在莉的脑海。

又是繁花似锦的夏天了,又是栀子花开的时节,虽然是许多年过去了,就如那束发黄了的栀子花,仍然散发着淡淡的香味……

为谁风露20年

1982年,她23岁,失恋了。复活节前一天,她决定离开英国,回到自己的出生地香港,像许多觉得逃避即是遗忘的女孩一样,她也选择了这种方式。

机缘巧合,她进了娱乐圈,然后在第一部戏《十三妹》里,遇到了他。

那时的汤镇业,是无线五虎里最招人的翩翩佳公子,眉眼如画,气质高雅,身边永远花团锦簇。而他的目光却越过她们,看到野丁香一样烂漫的她。

但她的爱始终是惴惴的,她觉得自己不够高不够美,不够去般配他。她的心,也是一朵低到尘埃里开出的花。

然后,她出人意料地大红大紫。1983年,几乎所有香港人家的电视机里,都是她娇嗔可爱的身影。有人说:自她以后,世间再无黄蓉。

她忙碌起来,而他却沉寂下去。

他却很开心,因为可以有时间煲汤给她,可以帮她提沉甸甸的化妆箱,可以在NG的时候帮她设计表演……他不是事业心很重的男子,他不怕被叫做“阿翁的男朋友”,他只害怕失去她。

她开始和不同的男子一起登上娱乐版。他似乎清楚,那不过是报纸周刊吸引读者的把戏,但是,他还是忍不住要诘问。她那么爱他,所以,他的怀疑就变成了侮辱。

厌倦了争执,他开始示威,或者是报复———他也和其他女孩传绯闻,明火执仗,甚至默许记者拍下照片。

她的报复却更决绝,她自杀,在屋里的日历牌上写着:DAR?鄄LINGILOVEYOU。字字泣血。

他终于知道她就是爱得这样义无反顾,要在他的生命里,以退场做登台,化无有为永恒。

在那个倾城出动的葬礼上,他将一枝红玫瑰放在她的鬓发旁,又拿一把梳子,细细地梳理她的头发,再把梳子一折两断,一半放在她身边,一半放进自己的口袋———这是他家乡结发夫妻永别的礼节。花圈上的挽联是:“亲爱的美玲,我永远深爱你。”

她一直没告诉他,之前她去求签,相士批给她的是8个字:“情海无舟,缘尽十八”。所以她选的那个日子,刚好是他们相识的第18个月的最后一天。她甚至不愿意等到他们的缘分真的终结再离开。

这段爱情,到这里,并不是孤本。

接下来的才是。

她的死把他钉在了十字架上,所有人都恨他薄幸痛失美人。他曾是个很有前途的艺人,却就此与星途绝缘。他肆无忌惮地糟蹋那样美的一张脸,演烂泥样的角色,头发秃了,腰身粗了,脸蛋糙了,转瞬变成一个臃肿沧桑的中年男子。

人们遗忘着他的一切,除了一段20年前的旧情。

他什么都不要了,包括爱情。她为他放弃了生命,他便要用一生的不得志与孤独来偿还;她不可能再听到他的忏悔,他便永远不宽恕自己。

逝者永远年轻,定格的音容笑貌更易被视为神。而他活着的目的,则是要执拗地化成一座碑,供奉她祭祀她。风雨沙尘的侵蚀腐化,似乎都是他需要的。

他已经五十几岁了,他还在说:如果可能,我愿意用生命换回她。

是的,这个爱情故事没能完满,但是,却成了传奇。

真正的爱情,从来无外乎这两种结局。

如果我爱你

有时候,我甚至不知该如何用这支不甚伏手的笔,将那一段缠绕不休的混沌记忆,春蚕吐丝般,织成一篇简洁明快、令人愉悦的文字。可是,如果我不将它写下来,等小白和我都老到失去记忆的时候,再去凭吊年轻的时光,除却一片云树模糊,就再也没有爱过的足迹可以追寻,那将是何等寂寞的事情啊。

小白是一个人的网名。早已不记得是怎么聊起来的了,在我毕业之前,这个名字一直闪烁在陌生人里面。我聊天的时候很少,碰巧他也在的时候就更少,但是每次在我快要将他逐出记忆的时候,他都会出现,与我长长地聊一回,说些不算深刻但足以让我将他记住直到下一次的话。他就这样反复出现,直至将他滥俗的名字固化在我的脑子里。毕业后,我到了一家学生杂志社,主持一个酸兮兮的情感栏目,靠微薄的薪水和稿酬养活自己。我租下一个破败的四合院里的一间更为破败的小屋子,一个人住在那里,像一条失魂的鱼,游在自己的想像里,只为呼吸前行。

我还没有攒下足够的钱为自己买一台电脑,也不愿在办公室与人争夺有限的机器供聊天之用,尤其是,还要在众目睽睽之下。所以,我一度从网上消失了踪迹。在我窝在那个没有暖气的小房子里,感到极度寒冷或孤单的时候,我就用短信让人知道,我还存在在这个世界上。

我总在这样的时候想起一句话:千里之外,芥豆之微,小小一个人家。

好像没有比它更远的距离了。尤其是,几千几万里之外有一星灯火,让你永远行走在你与它之间的黑暗里。

有一段时间我莫名其妙地丢失了一些什么。我陷在对这场感情的怀念里,慢慢地将自己溺死。我终日神思昏昏,漠然恍惚,不愿自救。

这条鱼快要缺氧死了。我想。

一个深夜里,小白发来短信,问:你好吗?

不好,一点也不好。我本来不想对任何人诉说,可我不由自主地这样回答他。

怎么啦,丢钱包了,挨老板骂了,还是失恋了?

眼泪流出来了。我说我要的并不多啊,我只想要一间空空的连说话都有回音的房子,一张大得可以任我翻跟头,无论我躺在上面吃什么带壳带屑的零食都不用担心将它弄脏的床,为什么他连这些都舍不得给,抛下我就走了?还是他给不起?

呵呵,难道你不知道北京的房子和家具有多贵么?你要那么大的房子和床,谁买得起?是被你吓退的吧。

我沮丧地发现他根本不明白我在说什么。

小白,我终于知道那些弃妇为什么会写出那么哀怨的诗了……

电话响了,是小白。我不停地挂断,他不停地重拨。最后我投降了。

素问,听我说,不要说“弃妇”这两个字。要尊重自己。如果你一定要觉得自己是被抛弃的,那就算是弃婴吧,弃婴长大后总是很招人疼的……

素问,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你还有更长的路要走,还有更多的风景要看。比如说,还有我……

素问,我一个人都说了20分钟了,你为什么一直不说话?是不是,我的声音让你很失望?

他的带有南方口音的嗓音并不动听,可是……显然不是这个缘故。

最后他说,如果你觉得我说的不对,那么就把电话挂掉,给我发短信,好吗?

我依言挂掉电话,问他:为什么这世上呼唤和被呼唤的人那么多,能够相互回应的,却那么少?

有我在回应你,素问。我在唤你的名字,你有回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