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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忧伤依旧(1)


无望的爱

她是一个三十岁的已婚女子,婚姻在别人眼里是幸福的:老公是她的同学,在学校里已经恋爱了,而且彼此都是初恋。在毕业三年后,走上了婚姻的殿堂。现在有了一个聪明伶俐的女儿。她的生活就是这样,有一份体面的工作,老公的事业还算可以,在别人看来是一个幸福的女人。

生活如果一直这样的平静的过着,也许她自己也以为自己是幸福的。事情发生在几年前,那时母亲的病已经很严重,深度昏迷,已经好多天了,他们兄妹几个,都陷在强烈的悲伤中。她是家中的老幺,对母亲的依恋更是多些,悲伤也就更多了。没有心思顾及别的,一门心思把母亲唤醒。孩子让婆婆过来带着,老公也不用自己照顾。终于还是等来了母亲的去世,她已经心痛的麻木了,老公也在身旁,可是没有了以前的细致入微的体贴,感觉到了心不在焉。可是,还有好多的事等着自己去做,没有时间细细体会。那是很冷的一个冬季,尤其冷在心里,没有母亲的人,一个人瑟缩着没有依赖的感觉。母亲入土为安了。找自己的老公看见老公正在给别人打电话,她以为是业务的事情,没有放在心里。

过春节时,她发现老公经常收到短信,以前没有过的事情,留心看总是一个号码,在一次这个号码打过来电话时她忍不住接了,是一个女人的声音。虽然有心理准备她还是楞在了那。事情很明显了,她还是不愿意相信那是事实,于是到邮局查了老公的通话记录,看了通话记录在初春的时节她却感到了比冬天还要冷的严寒包围了自己。后来,虽然事情得到了控制,可是在自己的心理留下了一个难以磨灭的疤痕。

生活就是这样,在你不经意的过着的时候,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惊喜或是悲伤打动你。她就这样的平静的过着自己的生活,看起来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的一样。照看着女儿,上着班,没有什么悲伤也没有什么波澜的生活着,她自己好像也忘记了那段伤心事。时间很快的到了今年的夏天,她喜欢夏天,可能是怕冷的缘故,也许是自己的爱情发生在夏季,自己的生日女儿的生日都是在夏季,反正是每到夏季她就特别的高兴,心情也特别的好,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和他相识了,她是一个善良的女子,最看不得别人的伤心和伤感,。初识时是他的伤感引起了她的注意,在逐渐的熟悉后,她发现他的经历和自己如此的相似,也同样是同学,而且也同样的为了对方放弃了很好的机会,经历了很多的磨难才最后走到一起的夫妻,可是在自己绝对相信对方的时候,对方却背叛了自己。因为自己有类似的经历,也觉得自己看开了,就劝他时间会把一切都冲淡的,你会发现她还是自己的真爱,谁都会犯错的只要她还爱你就应该给她机会。没有想到是同病相怜变成了猩猩相惜,从开始的劝慰,到互相的安抚,可能是相互的寂寞才走到一起的吧,他一直在说的就是成为相互的精神寄托。他是一个感性的人,那天要了她的电话,开着车就从他的城市到了她的城市。她惊愕但是也被他的情绪感染了,那天她穿着一身白色衣裙飘逸而出众,出现在他的面前。他没有老公的高大英俊,没有老公的挺拔优雅,但却有她喜欢的亲近而熟稔的感觉,好像是很久的一个朋友了。那天天气不是很好,傍晚时飘起了雨点,咸腥中带着一点甜甜的味道,就像他们的心情慌乱中夹杂着丝丝的兴奋,就这样他们度过了第一个不在家的夜晚。她虽然嗔怪他的感性却也喜欢他的不顾一切的感情,好像回到了初恋的时候,每天都生活在幸福中,是久违的幸福感。就这样他与她交往着,有欢乐也有过误会和谅解。她喜欢他的纯朴和真实感,他喜欢她的温柔善良善解人意。

她每天生活在他制造的爱的氛围理不能自拔,没有他的消息她会手足无措,有了他的消息她会觉得生活一下变得很美好,在工作时想他在路上时也想他在睡梦中也有他的影子。她不是一个糊涂的人,知道自己和他的爱情是一种不健康的感情,不会有一个好的结果,可是每每想到分手就会痛到不能呼吸。每次一家人享受天伦之乐时,她都会觉得自己置身事外,心里的愧疚很深:和他在一起时会想到自己的老公,可是老公的过错就像是一味定心剂总是能及时的把她的愧疚一扫而空。

每天就这样愧疚着,也幸福着,矛盾着,迟疑着,这样无望的爱还要持续多久?

远去的初恋

高二时转来一个插班生,个子不高,睫毛很长,头发用手绢扎了个马尾,笑起来甜甜的。因为两个酒窝的缘故,所以我发现自己不小心会多看她两眼,也偷偷记下了她的名字--良玉。

那时的我似乎是个两面人。和男生呆在一起的时候,特别活跃,对所有活动都热情高涨,而且妙语连珠,简直是搞笑高手。可是只要有女生的场合,就噤若寒蝉,目光呆滞。分析起来,可能是“考试综合症”的典型症状。一旦把女生和早恋和考试和高考和大学和前途连起来,我就有点后背发凉了。可良玉没有让我后背发凉,反倒是正脸发热。当我听说隔壁班男生有组织地预谋与她交往时,不禁有点担心和愤怒。

良玉的酒窝逐渐陷入了我的心窝。当我看见她在注意我的时候,总是觉得热血沸腾,充满力量。似乎转瞬间天空更蓝了,世界更美了,连唠叨的英语老师也显得妩媚了。

可是我往往看不透良玉的眼睛。有时对我欣赏有加;有时彩光突现;有时却有些犹豫和暗淡。可是她在我的眼睛里只能看到两个字:初恋。

元旦到了,在我们保证了是本学期最后一次娱乐活动后,老师批准了元旦晚会。这是我有生以来最完美的一次晚会。每个人都尽兴地表演,尽情地欢笑,放肆地呼喊。晚会后,便到一小店去进行盛大的夜宵。那晚我头一次喝了一瓶啤酒,觉得脸红耳热,眼睛模糊,而且胆子特别壮,终于在没人注意的时候紧紧抓住良玉的手。我热切的目光早已表明我心里的一切。良玉没有能挣脱,于是在我的手背上狠狠掐了一下,留下了个深红的印子。可是她羞涩的笑分明告诉我,她的心早已属于了我。那个深夜我们在学校植物园的长凳上,手拉手地坐了很久,也聊了很久。可我始终记得,当时她的手多凉啊。

高二的快乐时光在我们甜蜜的目光交流中飞逝而过。半年时间里,我们在月亮下发过誓言;在小河边垒过石头;在僻静的小街上压过马路;一起读爱情诗,一起吃路边摊。可更多的时候,我们只能用眼睛,隔着教室的桌椅和人群,偷偷地对视一眼,感受无比的甜蜜。

在爱情的滋润下,我茁壮成长,居然打破了“恋爱不得分”定律,勇考年级前十的成绩。用老妈的话来形容:“这孩子,现在干啥都来劲。”良玉也为我高兴,可时不时的,她会故意挑我的不是,说讨厌和我在一起。可她笑时酒窝告诉我,她在说谎。

到了高三上学期,我和良玉依旧很融洽,彼此的目光都会告诉对方自己的幸福。可越来越多次,我从中看到了她一闪而逝的哀愁。她从来不跟我说为什么,我也不愿多想,毕竟幸福的人看不见深藏的忧愁。可我已经隐约感到痛苦的临近,“乐极生悲”这句话让我不寒而栗。

我不愿回忆那个飘着云的阳光明媚的早上。良玉告诉我,她爸爸的公司有可能会搬到北方的城市去,她也许要到遥远的北方去上学。我觉得很突然,随即本能地否定了她会走的可能。我对她说:“你爸爸会想办法让你在这里读书的,你的成绩不错。”可是良玉没有回答,只是抱着我的手臂,泪落纷纷。

一切跟往常一样,不同的只有心情。良玉不太爱理我了,老让我走开。我俩单独在一起时,她就哭,也不说话。那一阵我都快崩溃了。

1997年11月21日下午,当我回家路过门房时,门房大爷拦住了我,说下午有个女孩急急地来我家找我,没找到,留了张字条给我,上面写着:“我走了,不许想我,好好高考!玉”。我保存了这张字条,也保存了良玉留在上面的泪。她真的走了,到遥远的北方去了。学校里早办好了一切手续,同学们不知道,我更是一无所知。

我觉得在此之前是一个完美的初恋,而有了这样的结局,就成为一个完整的初恋了。我不能叙述分离带给我痛苦的一切,以及走出困境的艰难。现在想起来,其实良玉从开始就知道有一天会走的,也曾多次给过我暗示,可是我从来没有察觉到。

无力承受的两份爱

遇到冉的时候,我还没有从失去晟的绝望中恢复过来。

晟是我的初恋,我爱极了他。他最爱带我到上海大大小小的酒吧去品酒。他总说,人性如酒性,酒品表人品。他的那一套“酒论”我不懂,但我爱听他说,看他陶醉,然后就着他手中的小酒杯浅浅地抿一口。晟是非常忠诚的“寄托(GRE和托福)”一族。恋爱四年后,他终于成功地飞向太平洋彼岸。在机场,他异常温柔地抚着我的长发,絮絮叨叨地说着一些逻辑混乱的话。他说话的时候眼睛始终望着登机口,微颤的手指弄乱了我柔顺的长发。我可以想象他的视线是怎样穿越太平洋,到达美利坚那个世人所谓的“遍地黄金之地”的。我直直地站着,没有吱声,生怕动一动就会诱发无可抑制的悲哀。登机前几分钟,晟终于感到了我的异常,他轻轻地拥我入怀,说:“可儿,等我--我还要和你一起去品酒……”一句话,击溃了我的抵御能力,我伏在晟的肩上,眼泪一点一点涌出来,打湿他的外衣。

我的眼泪没有能够留住晟。登机前晟匆忙地在我凌乱的头发上吻了一吻,不顾我的柔肠寸断毅然决然地离去了。我双手环抱着自己,就象搂着一个无助的婴儿,在侯机大厅里泣不成声。晟的吻还遗留在我的发间,晟的声音还回荡在耳边,可是晟……已经飞走了。我唯一可以安慰自己的是他临走前说的话:“可儿,等我……”

半年后的一个晚上,我到迪士高跳了个通宵。迪士高光怪陆离的气氛和极具震撼力的强节奏强烈地刺激着我,那些迪士高舞者夸张的动作和不时的尖声呐喊****着我不断投入其间。天将明的时候,我已筋疲力尽。走出迪士高,外面下着大雨,我没有带伞。清晨的路上很难拦到出租车,而公司一早要开一个重要会议,员工必须以体面的形象出现。我只能选择冒雨回家。冒雨跑在路上,忽然想起什么,摸出一封信,投入路边的一个……垃圾箱。是晟的来信,头一天收到的,里面写着:“……可儿,忘了我吧……”。

其实我的爱情在晟的飞机升空时就已经一去不返了。

实在没想到自己是那么弱不禁风,淋了一点雨就发起高烧。躺了半个月,烧退了,工作也没有了。人们总说,上帝是公平的,当你的一扇门关上了,他一定会在别处开一扇窗。我苦笑着:上帝?没有上帝!即使有,也肯定是个偏心的家伙。否则,为什么不带回我的爱情却带走了我的收入?

我过了将近半年很荒唐很颓废很封闭的生活:没钱的时候关在房里不吃不喝不眠地为杂志社写一些无病呻吟的稿子,写得蓬头垢面、双眼凹陷,写得筋疲力尽、全身虚脱;一旦拿到稿费,就到楼下的小酒吧中买醉,独自一人窝在酒吧最阴暗的角落,一杯接一杯灌着“血腥玛丽”--与晟在一起时最常喝的那种,直到深夜才踉踉跄跄地勉强支着沉重的身体爬回那间窄小的阁楼。日复一日,我的生活没有阳光没有希望没有清醒,有的只是伤痛,无尽的伤痛。而我,深深沉浸在这种伤痛中无法自拔,不愿自拔。

又到情人节,小小的酒吧间里也毫不例外地挤满了成双成对的情侣。触景伤情,那天我比以往哪天都喝得多。眼前往往来来的人影由清晰到模糊到再也辨不清,我连续一杯接一杯叫“血腥玛丽”,狠狠地灌下肚子,辛辣的酒精灼烧着我的舌头我的胃,只有这时心中那种紧扭的痛才稍稍减轻。“酒保,再、再来一杯……”我口齿不清地叫酒。“小姐,我们打烊了。请明天再来吧。”年轻的酒保小心翼翼地回绝了我。“打、打烊--了?”我昏昏然抬起头,酒吧里熙熙攘攘的人群不知什么时候散了:“哦,打烊了……!”我费劲地掏出钱夹,付了酒钱想走。不知怎么搞的,脚在哪儿拌了一下就摔下去了。我挣扎着想重新站起来,可是手脚好像不是自己的一样,根本不听使唤。有一双手伸过来将我扶起,我却自顾自地傻笑着:“我--没事,能自、自己走……”一边说一边试图推开身边那个人,而事实上我根本就没法独自站稳。一番挣扎,我们出了酒吧。寒风一激,胃一阵痉挛,我“哇”地吐得天翻地覆……

………

晟回来了,我兴高采烈地到机场接他。盼星星盼月亮盼回来的晟却看也不看我一眼,眼中只有他身边的那位金发碧眼。我急了,大叫:“晟--”一叫,叫醒了--原来是场梦!我浑身冷汗涔涔地躺在自己的床上,头痛欲裂,口干舌燥。使劲想了想,依稀记得昨晚喝了许多酒,后来发生了什么以及自己怎样回来的,我一概记不起来了。喉咙实在干得发痛,胃也灼烧得厉害,想到厨房倒水喝,无奈全身软绵绵,一点力气都使不出来。正打算强忍干渴,一转头:床头柜上赫然摆着两瓶纯水--什么时候买的?不及细想,匆匆打开一瓶就喝。半瓶纯水下肚,灼烧感缓和了许多。这才发现床头柜上还有一张纸条:“酒能伤身。少喝酒,多喝水。另:衣服是我的妹妹替你换的,请放心。”署名是:冉。低头看看身上的睡衣,再看看手中的纯水瓶:想必这纯水也是那个什么“冉”买的。我将瓶中剩下的纯水一饮而尽,长长吐了一口气,甩手将空瓶扔进墙角的废纸篓。心想:真是多管闲事。

话虽这么说,毕竟人家帮了自己,况且行事还挺正人君子的,我没有理由不谢谢人家。于是,调理好身体后,我依纸条上的电话号码给这位“冉”打了个电话,表达了请他们吃顿饭以致谢的意思。见面地点定在那家小酒吧。

约定的时间到了,我不紧不慢地来到酒吧。一进门就看到靠窗的位置上坐着一男一女,女孩蛮清秀的样子,好像还是学生;男的其貌不扬,但还算得上文质彬彬。我走过去,问道:“冉先生?!”对方连忙站起来,握手。几句寒暄之后,我客气地将菜单推倒他们面前,请他们点菜。自己则对服务小姐说:“先来一杯‘血腥玛丽’--你们二位喝点什么?”那位冉先生止住服务小姐做记录的动作,看着我,认真地说:“请给这位小姐一杯纯水,我们两位也一样。”我皱了皱眉,刚想反对,想起纸条上写的话,暗暗好笑,便不再反对。冉解释道:“空腹喝酒不利健康,容易造成胃溃疡。饭前慢慢喝几口水能够帮助唤醒胃……”纯水上来了,我喝了一口。也许纯水真有开胃的功效,在等待上菜的时间里,我感到饿了--这可是半年来破天荒的事情呀!肚子越来越饿,菜还未上来,我忍不住端起杯子大大地喝了一口,还未咽下去,只听冉说:“饭前不要喝太多水……”我满满一口水含在口中,咽也不是,吐也不是,尴尬地张大眼睛瞪着冉,心想:“早不说迟不说,这时候说,烦不烦?”看我怒目圆瞪、欲说不能的样子,冉居然笑了出来。本待发难于他,给他的笑声一冲,我为自己差点失礼红了脸,只好讪讪地将水咽下肚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