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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国王来了(2)


  可见,酋长的权力是跟国家的权力一起发展起来的。而国家的诞生,是在一些民族对其他一些民族的征服、一些阶级对其他一些阶级的奴役的过程中逐步实现的。原始社会的民主制度和其他游戏规则,就是在这个被征服、被奴役的过程中被彻底打破的,就像古希腊城邦制度被马其顿的军事强力打败之后,又在他的政治专制之下土崩瓦解那样。

  一个部落的众多成员将权力交给某位酋长时,是为了鼓励酋长带领自己更有效地征服他人。此后,部落成员交出的权力却无法收回,因为酋长在征服其他民族之后,需要继续使用这些权力建立强大的国家机器,以便更加长久、更加有效地奴役包括自己的同胞在内的全体民众。

  国家尚未形成时,酋长的权力是很微弱的。社会发展到“文明”时代,国家的强力登峰造极,酋长逐渐演变为君王,立即大权在握,号令四方。人类史上最罪恶的现象之一暴君现象,就这样出现了。在大约四千年的“文明”时期,地球上许多地区的人民深受暴君的奴役和残害。这时候,人类面对猿猴所具有的优越感,不得不遭遇挑战。

  3.古代国王是终身制还是任期制?

  著名作家聂绀弩在短文《我若为王》里说:“我若为王,我的姓名就会改作万岁,我的每一句话都成为圣旨。我的意欲,我的贪心,乃至每一个幻想,都竭尽全体臣民的力量去实现。我将没有任何过失,因为没有人敢说它是过失;我将没有任何罪行,因为没有人敢说它是罪行。”

  这篇文章所描述的国王的权限,完全是中国式的理解。这种理解虽然确实来自历史事实,可这只是人类历史某一阶段的事实,而不是全部。我们姑且不说现代社会已经有许多地区再也没有这样的君王,在远古时期,人类的君王和人类的政治制度尤其不是这个样子。为了确保社稷的昌盛和人民的安康,将年老体衰的君王及时废黜,这是各民族通行的习俗。

  尤其令现代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远古时代许多部族制定了国王任期制。这里所谓“远古时代”并不是时间概念,而是文化概念,也许称之为氏族时代更为合适些。对于非洲和南太平洋地区的许多部族来说,这样的历史一直持续到了200年前。制定国王任期制,与废黜年老体衰的国王出于完全一致的动机,也就是保证国王年轻强壮、精力充沛。弗雷泽在《金枝》中指出,国王“超过期限就不能统治,期限终结时,他必须死去。期限一般订得很短,这样可保国王在期限内不可能身体衰老”。

  古代瑞典的国王任期为9年,古代巴比伦的国王在理论上任期只有1年。夏威夷岛上的土著民族,至今每年都要举行一次向国王进攻的游戏,这很可能是古代国王任期一年期满时予以处死的风俗的残留。古代刚果王国的国王统治期限只有一天,戴上王冠的酋长总是在当天晚上就必须被杀死。这个国家的王位因此不得不老是空着。

  印度半岛西部的卡利卡特王国,国王的任期是12年。国王执行了12年权力之后,就举行一个盛大的仪式,宴请所有的贵族。宴会结束之后,他辞别客人,走上一个架子,当众从容地割断自己的喉管。贵族们隆重火化已故国王的遗体,然后选出一位新的国王。当然,这位新的国王在12年后必须履行同样的仪式、接受同样的结局。

  到了17世纪,这个风俗有了一定的改变。任期已满的国王不是自杀,而是在举行完宴会和一切仪式之后,由4个争夺王位的勇士持剑向戒备森严的国王发起进攻。他们必须从3万名禁卫军中杀出一条血路。谁进入国王的帐篷并将他杀死,谁就是新任国王。到1695年举行这个仪式时,已经凑不齐为这种残酷的风俗所需要的4名勇士,只有3名对王冠有兴趣的人愿意以命相搏。

  印度南部的许多地区,国王的任期也是12年。他们国家每12年举行一次大会,无数的人赶到神殿来参加这个隆重的节日。聚会的理由是给神像祈祷,实际上就是以国王祭祀偶像。

  神殿前准备了一个木架子,装饰得非常华丽。“在盛大的仪式和乐声中,任期刚满的国王走到一个木桶里沐浴,然后到神像前祈祷,再登上木架。他当着所有人的面,拿出几把非常快的刀,开始割掉自己的鼻子、耳朵、嘴巴和四肢,尽可能从自己身上多割些肉下来,并很快扔开。直到他流血过多,开始昏迷的时候,他自己割断喉咙。他就是这样用自己祭祀神像的。”

  所有的人都在架子下面观看这个残酷而又悲壮的自戕场面,但是有一个特殊的人一直站在架子上尊敬地目睹国王自杀的全过程和每一个细节,这个人就是12年后必须也这样将自己献祭给神灵的人。因为,他已经答应在国王死后由他继任为王。

  《古代社会》的作者摩尔根说,公元前8世纪,古希腊的执政官任期为10年(弗雷泽则说古希腊除斯巴达之外其他各个国家的君王在位年限都是8年)。摩尔根还强调:这个“最高职位是由人民授职的,在这方面,已经明确地完全建立了选举原则”。

  到公元前7世纪,希腊执政官的任期缩短为1年,因为公民每年选举一次,每次选出9位执政官共掌权柄,以免权力集中到一人手中。公民还规定9位执政官只负政务和司法之责,不可僭越,也就是不可过问宗教祭祀和军事事务。

  古希腊各城邦共和国的公民一直在探索限制领袖权力、发展民主政治的制度保障,他们经常对国家制度进行富于成效的改革。经过克莱斯瑟尼斯的改革,古希腊由元老院、国民大会和行政长官共同领导国家,绵延至今的三权分立结构此时已经基本成熟。行政长官依然有9位之多,国家实际上没有最高领袖。最近似于最高执政官的是元老院的主席,主席的人选由抽签决定,每个人的任期只能是一天,一年之内不得再任。

  国王的任期制并不是所谓文明时代的创造,而是后人从所谓野蛮时代继承而来的优良传统。野蛮人自然而然创造的政治文明,成了所谓文明人至今难于达到的崇高目标。以前的野蛮人真的“野蛮”吗?现在的文明人真的“文明”吗?

  至于与任期制相反的国王终身制,只是中世纪也就是中古时代才出现的罪恶制度。对权力的贪婪使得一代代君王失去理智,他们父子相残、兄弟互争,集团与集团干戈相向、阶级与阶级血肉相搏,为了那个冷酷的金銮殿,为了那根血腥的权杖,人们变得空前地野蛮与残忍。

  4.古代国王如何捍卫生命和王位

  古代国王动不动就会被初民逼迫“引咎辞职”或“引咎辞命”,当国王的同时,也将性命放在了砧板上了。用我们今天的眼光来看,这种承担责任的方式未免太野蛮。随着文明的发展,国王和他的臣民必将越来越多地感受到其中的残酷因素而寻求改变之道。

  首先起来反抗这种野蛮习俗、设法摆脱其制裁的,肯定是国王本人。登峰造极的权力为什么不可以帮助他从处死他的刀尖上跳跃过去呢?

  习俗实际上是宗教程序的遗存,改变起来谈何容易,可是偷偷更改其中的某些环节和内容却未必不可尝试。比如那些任期已满面临处死仪式的国王,要想废除那个仪式万万不可,但是更换一个在仪式中承担某种职能的人选却未尝不可,这样不就可以请别人代他受死吗?

  也就是说,处死国王的仪式如期举行,仪式的内容可以做一些技术性的修改,那祭台上献出生命的不再是国王,而是另一个代替国王承担责任并承受牺牲的人。国王只要能够成功地完成一次这样的修改,他也就修改了整个历史。日后的历代国王,永远不要面对期满必死的恐惧了。

  国王为了保全性命和王位,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在绝大多数民族中,国王所付出的代价就是暂时将国王的部分权力或者所有权力交付给即将代他赴死的人。在这些日子,社会的尊卑秩序往往暂时被打破,奴隶暂时摆脱奴隶身份,可以尽情享受主人的权威感和尊严感,而往日的主人则要恪尽职守地伺候今天的临时主人。那个被选定的替死者龙衣华衮,侍从满殿,鼓乐环绕,后妃偎依,俨然一国之尊。

  真正的国王却要么被监禁,要么沦为平民。他要等到临时国王完成了那个令人恐惧的仪式之后,才重新回到权力的宝座上。许多民族的国王直到18、19世纪,还有暂时离职、放弃履行政治权利的习俗。弗雷泽推测,这是古代国王安排替死者赴死留下的痕迹。

  弗雷泽推测,最初代替国王赴死的人,应当是王族人。哪怕是临时国王,其尊荣也不可让给外人,而必须由王室拥有。柬埔寨的国王每年都要离职3天,代他执政的临时国王就是王亲担任,而且是世袭的。临时执政者可以看作古代替死者的延伸。

  可是后来,人们不忍心让完全无辜的人赴死,于是改为选派业已判处死刑的犯人充当临时国王。古代巴比伦留下记载的国王都是终身制的,可是他们留下的一种风俗却让人窥见了远古的制度。巴比伦国王每年都要到神庙举行仪式,更新他的精力和权力,使得他的资格和王位重新合法化。而另一个节日则让国王每年一次从期满处死的命运中逃离出来。

  弗雷泽记述道:

  “巴比伦逐年庆贺一个叫作撒卡亚的节日,为期五天。一个判了死刑的罪犯穿起皇袍,坐上王位,可以发布任何他喜欢发布的命令,吃喝玩乐,与王妃同居。但五天一满就剥去他的皇袍,挨鞭子,被吊死或刺死。

  能不能将此种风俗理解为公众在欢乐的节日拿不幸的犯人开心?不过假王可以享用王妃这一点肯定是不适于这种解释的。东方独裁者的后宫是严格的禁地,除非有极重大的原因,独裁者绝不会让人侵入后宫,更不要说让一个死囚占有了。唯一的解释恐怕就是死刑犯人将要替国王而死,为了完全代替,他需要在他短暂的统治中享有充分的王权。”在讨论罗马的农神节习俗时,弗雷泽写道:节日中最引人注意的特点,莫过于允许奴隶放任自由。自由民阶级和奴隶阶级之间的区分暂时废除了。奴隶可以骂他的主人,可以像他的上司一样醉酒,可以和他们同坐一起吃饭。不仅如此,主人实际和他们的奴隶互换位置,主人在吃饭时侍候他们;要等到奴隶吃好喝足之后,才清理饭桌给主人摆饭。等级的倒置达到这种程度,每家暂时成了一个小共和国,国家的最高职务由奴隶掌管,他们发号施令,制定法律好像他们确实具有政权、军权、司法权的一切尊严。……中阄的人暂时拥有国王的称号,对他的临时臣民发出的号令具有玩笑取闹的性质。

  他可能命令某人伴酒、某人唱歌、某人跳舞、某人责备自己、某人把一个吹笛姑娘背着绕屋走一圈。

  这种具有戏谑色彩的民俗现象,显然有点不可思议。在另一个民俗现象中,可以读出它们共同的历史含义。一旦我们发现这是一种宗教仪式的遗存,就一点也不觉得戏谑,而能理解其严肃性。

  弗雷泽说,古代驻扎在下莫西亚的罗马士兵,是这样庆祝农神节的:“节日前三十天,他们用抽签的办法,在他们当中选一个漂亮年轻的小伙子,让他学萨图恩穿上皇服,由一群士兵陪他上街游逛,他有充分的自由,放纵情欲,领略各种乐趣,不论其多么卑鄙可耻。他享受王权统治虽然很快乐,但是为时不长,下场悲惨;因为三十天的时间一到,农神节来到,他就得在他所扮演的神之祭坛上刎颈自杀。”

  这个与国王身份有关的自杀仪式,解释为代国王受死是最为合理的。假王替死之前所享有的权力越是充分,他替真王受罪替死的效果就会越好。与此相关,真王更新生命、重新开始的效果也就越好。所以,真王不得不允许临时国王在临死之前像一个真正的国王一样履行全部王权。在古人的观念中,国王无论是就任国王还是在祭坛上献身,都是神的旨意。神灵有千万只眼睛监察着人间万事,国王企图让别人代替他去受死,显然是对神灵的欺骗。为了让这个欺骗不被神灵发觉,必须做得天衣无缝,就像真是国王本人光荣殉身一样。

  当他从金碧辉煌、冠盖如云的宫殿走向祭坛的时候,当这个受死的人刚刚签完国王令而走向祭坛的时候,当这个受死的人刚刚从王妃的温床上穿戴整齐走向祭坛的时候,他怎么看都像是一个真正的国王,只有这样,神灵才会接受这个仪式,才会把仪式之中死去的那个人看作老国王,把仪式之后上台的那个人看作新国王。

  这样一来,国王捍卫王位和王权、维护自身生命安全的努力,就年复一年地获得了成功。

  这种欺骗神灵的思维和行为,在初民群体中非常普遍。在初民看来,神灵并不像基督教教义所说的那样对人类怀有大爱大恩,而是一种苛刻、挑剔、吝啬、易怒的生灵,人类必须十分谨慎小心才能讨得他的欢心,让他不至于动辄降罪于人。有时候实在无法讨得他的欢心,就只有设法欺骗之。

  英国人类学家布朗在《安达曼岛人》一书中说,安达曼岛人认为,毕力库神是世界的主人,世界万物都是神灵所创造的,全为神灵所拥有。人类只是寄居在世界上的客人,不应该跟神灵争夺资源。毕力库神在雨季需要食用藤子、鱼尾葵的芯、甘薯,以及某些植物的根茎,人类只有谦让为怀,禁食这些食物,还物于主人。

  可是人类为了生存,不得不向这个神所拥有的世界索取食物资源。于是他们总是心存侥幸,指望着毕力库神没有注意到他们的行为,偷偷地掠取和食用那些神灵所喜欢的食物。他们挖掘甘薯(那是属于神的东西)时,将块茎取走,然后将根的脖子连同藤苗一起种回地上,让地里表面保持原貌,好像他们没有从这里挖走过甘薯似的。人类学家问他们为什么这样做,他们说这么做神就不会注意到甘薯已经被取走。这个故事既表现了人类在神灵权力的夹缝里谋求生存的谦卑心态,也表现了人类与神灵周旋、博弈的思路和智慧。国王在任期届满时不愿意按照神灵的意志离职就死,却巧妙地安排一个他者代他受死以求蒙混过关,这就像安达曼岛人偷挖甘薯一样,也是以欺骗的手段与神灵相周旋。替死者履行王权越全面越彻底,被神灵识破的风险就越小,为国王更新王权和生命的效果就越好,所以,那个替死者临死前入主王宫,俨然君临天下,是这个仪式取得成功的关键内容,万万不可含糊。

  让别人行使短暂的王权之后代自己去受死,这是古代国王保住王位、摆脱死运的方法之一。还有一种方法,就是任期届满时,由那些企图接替王位的人冲进宫廷杀死国王,国王则以抵抗杀戮的方式显示他的力量和精神,以便保全他的王位和生命。那些冲进宫廷的勇士饱受王位的诱惑,个个英勇过人,因为谁杀死了国王谁就可以继承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