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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国王来了(3)


  而国王此刻为自己设置的卫兵力量非常强大,一般情况下,几个勇士想越过数以万计的近卫军将自己的剑锋刺进国王的身体是不可能的。所以,国王以这种方式捍卫王位与王权的努力一般都能成功。

  有的部族连这种决斗式的更新王权的仪式也不用,而是用对于国王的王位来说更加保险的方式体现国王的责任感。远古社会遇到危难之时,国王不是自己殒命,而是以王室成员或者自己的儿子献祭的制度非常普遍,瑞典国王奥恩就先后献祭了九个儿子,每个被献祭的儿子都承担了代父王受死的功能,从而使父王长期占据王位。

  闪米特人也有献祭儿子的传统,《旧约·创世记》中,亚伯拉罕曾经打算将儿子以撒献祭给上帝。正在亚伯拉罕备好柴薪、筑好祭坛、举刀杀子时,上帝制止了他,让他用一只羊代替以撒作为祭品。这个故事非常具有代表性,体现了人牺与畜牺交替使用时期人类的情感矛盾。随着文明的发展,国家的祭祀活动中,祭品渐渐由人牺完全过渡到畜牺。今天的祭祀活动中,连畜牺也不用了,人们只是烧几张纸、点三炷香了事。

  国王命运的改变,与人类文明的发展程度息息相关。当畜牺时代来临,即使是一个失职的国王,不但不要因为给国家带来灾难付出自己的生命,连儿子的生命也可以保全了。只要献上几条牛或者几头羊,国王就可以从巨大的灾难中蒙混过关。

  动辄处死国王的时代过去以后,王位所呈现给世人的就不再有恐惧,而全部是诱惑了。在这样的时代,国王的权力与国王的责任越来越明显地分离。无论是在国王的实践中,还是在臣民的观念中,国王不再承担给万民带来安康幸福的责任,而只履行役使万民、剥夺财富的权力。

  当权力与责任出现分离时,任何人都是毫不犹豫地抓住权力而放弃责任。而一个只要权力不要责任的国王,就是独裁者。在大多数情况下,他都会成为一个暴君。以暴君形象为代表的独裁专制时代就这样无可阻挡地来临了。人们把这个时代命名为文明时代,真是绝妙的讽刺。

  5.选国王:世界上最尴尬的制度

  在西班牙境内,曾经存在过一个阿拉贡王国。阿拉贡王国有一种奇怪的风俗:新国王选出后,进行宣誓的是该国的臣民,而非国王本人。臣民们对国王的誓言如下:“我们,这些并不比你卑贱的人,向你这位并不比我们高贵的人宣誓:

  如果你能尊重我们的自由并遵守法律,我们接受你作为我们的国王和最高统治者,否则,我们就不接受。”国王的宝座还未坐上,就要悲悲切切地受制于人,这恐怕是世界上最尴尬的制度了。

  君权民授,君臣平等,君权有限是这段训词的内核。而且,事情还远没完。登基者战战兢兢地听完训词之后,必须要宣读一份保证书式的答辞。答辞的大致意思,无非是:“我若违背,甘愿下台。”弗雷泽把产生这一习俗的政治背景称为“有限君主制政体”。开篇故事里,阿拉贡王国臣民对国王的宣誓词及其政治理念多半也是在这样的政体下产生的。

  看来,自古以来,欧洲人心目中的国王与中国人心目中的皇帝就有巨大差异。中国皇帝是覆盖一切的,是无限的,是无条件统治万民的,是万寿无疆的。欧洲国王是有限的,是有条件执掌政权的,掌权时间和权力范围都是有限制的,而像中国皇帝那样无契约意识无条件统治万民而且万寿无疆的现象,其诞生的时间实际上很晚,最早也只能从秦始皇算起。其存在的范围可能也是很有限的,主要流行于亚洲地区。

  其实,中国古代是否也曾经存在过类似“难为国王”的有限君主制政体呢?这个问题大概弗雷泽和摩尔根都没有研究过。而中国典籍中的某些片言只语给我们透露过很有价值的信息。墨子曾认为,在远古时代的中国大地上,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出现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景象。墨子反复谈到选举君主问题。

  他说,为了建立天下秩序,就选择贤良而又有政治才能的人立之为天子;而天子的才能和力量一定有限,又必须选择贤良而又有政治才能的人担任三公,辅佐天子执掌军政大权;由于天下地域辽阔,仅是天子和三公不足以治理,于是又选择贤良而又有政治才能的人担任诸侯。墨子还强调:

  立国立都,选举天子和诸侯,不是让掌权者骄纵恣肆、胡作非为,而是要掌权者为老百姓兴利除害、谋安求福。

  《礼记》中孔子对他的社会理想作了一番充满激情的描绘(尽管很可能是假托孔子发言):“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可是孔子所处的时代“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大人世及以为礼……”,也就是国家权力世袭制已经建立起来了,这最多只能叫作小康社会。孔子所向往的大同社会,一个“公”字一个“选”字很值得注意。

  以上墨子和孔子的这些话,虽然没有明显的契约观念,更没有君民平等的意识,但君王民选的主张一直十分坚决,君权民授的思想也如丝如缕,时隐时现。这究竟是墨子孔子桃花源式的社会理想,还是曾经存在过的历史事实?

  若不是历史上确实存在过公选制度,他们的这份眷恋恐怕不会这么深邃。实际上,就像卢梭的社会契约说并不是卢梭一厢情愿的玄想一样,孔子墨子关于选举的主张,也不过是在陈述一个业已过去的历史事实:在诸多部落组成一个相互关联的社会整体时,他们共同的认同是神灵。有时候可能有某个部落能够在他们的游戏规则中占有绝对优势,可以顺理成章地成为宗教上的主祭,从而也就是占有王位(那时候主祭和君王是同一个人),有时候则可能需要由若干个势力强大的部落竞争王位。

  在竞争的过程中,选举的必要性就出现了。所谓选举,就是调动社会各方面的思想资源和宗教资源来权衡优劣选择贤能。

  用不着我们费心猜测,古希腊、古罗马的典籍,都留下了他们选举执政官的丰富史料。古希腊最初是采用公民举手表决的方式,这种方式至今还被世界上许多地区广泛使用着。后来他们改为抓阄,他们认为抓阄更能体现神意。罗马帝国的选举机制更加成熟,他们通常由上一任执政官通过观察天象(神意)提出下一任执政官的候选人,最后由公民通过投票从这些候选人中选出新一任执政官。罗马帝国晚于孔子墨子时代,似乎缺了些古意。但是可以相信,他们的选举制度是由更加古老时期的相似制度沿袭下来的。

  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明明白白地判断说,古希腊氏族成员具有“选举和罢免酋长的权利”。古希腊的军事长官巴塞勒斯和古罗马的军事长官勒克斯一度大权在握,这个职位似乎隐伏着演变为君王的威胁,与民主制度和民主精神大相抵牾,于是希腊公民和罗马公民及时将这两个职位废除,从而杜绝了产生集权的可能性。要知道,此事发生于公元前8世纪。

  按照摩尔根的说法,人类历史上的民主制度就像氏族的历史一样漫长,它才是人类政治制度的主流。摩尔根盛赞古希腊雅典城邦国家是纯粹民主制国家,或者叫军事民主制国家。因为梭伦等人对城邦国家的改造虽然打破了氏族制度的民主结构,却完整地体现了这个民族自古以来所奉行的民主观念。摩尔根甚至说,现代社会三权分立的民主制国家模式,就是从雅典城邦国家制度发展而来,现代定期改选总统的政治措施,都是氏族制度的天然产物。

  另一位美国人类学家罗维在《初民社会》中这样介绍南太平地区萨摩亚人的酋长诞生方式:“酋长的地位不是机械地传给长子的,酋长也没有指定继承者的权力。酋长只有推荐之权,而被推荐的人须得当地有势力的人的批准,他们对于酋长的意见可以全部采纳的。”

  以上实际上是一种由当地权贵履行选举权的选举制度。即使是氏族的选举,也是比较晚近的事物,在真正单纯的原始状态中,根本不需要选举。20世纪初期,英国人类学家布朗在对亚洲南部的安达曼岛原住民进行考察后指出,每一个小群体之中,都会有一个人因为杰出的品质和劳动技能等因素而成为具有影响力的人,他自然成为一方领袖,得到大家的拥戴和追随。

  但是这个首领没有权力惩罚他人或者强迫他人服从。群体之中有人违背大家的习俗,大家也只能鄙视他,而无法逼迫他遵守规范。首领对此也无可奈何,无法采取任何强制性措施。即使对于杀人凶手,首领也和众人一样,无权对他施加任何惩罚,而只能任由被害者宗亲予以复仇。

  首领去世之后,几乎不需要真正的选举行为,因为原首领身边必定有一两位众望所归的副手,他们是理所当然的继任者。即使是英国殖民者来到这里之后在原住民中所选拔任命的官员,也没有任何凌驾于众人之上的权力。这时候,首领与众人之间几乎不需要任何契约,也不需要选举,因为他们浑然一体,尚未诞生甲方乙方。

  由此可见,远古时代的首领是在部落群体中按照习俗和相处的状况自然而然产生的,这是一个没有阶级、没有国家、没有权力的时代。直到社会状况比较复杂之后,权力才逐渐产生,甲方乙方随之出现,选举也随着产生。